新建一中教师外出学习规章制度
新建一中教师外出学习规章制度
为了更好地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水平,提升教学理念,吸取新的知识,了解和掌握新的教学动态,使广大教师及时掌握,现代化教育水平和教育理念。同时也为了规范学校外出学习和培训的管理,使全体教师能按照学校的制度进行工作、教研和学习,树立我校教师良好的师表形象,制订我校教师外出学习的有关规章制度。
1、外出学习的教师必须是我校的骨干教师或重点培养教师,如各教研研组长备课组长或各学科带头人或教学能手。
2、外出学习教师必须是平常工作态度好,热情高,能为学校工作出谋划策之人,教学上必须是兢兢业业,脚踏实地之人。
3、外出学习教师必须得到校领导广大教师和学生认可的教师,能代表我校形象的教师具有影响力的教师。
4、外出学习必须认真,按时返回学校,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活动情况。并及时向广大教师传递学习信息与广大教师进行及进交流。
5、外出教师必须时刻注意自身安全,严禁乘坐不安全交通工具。
6、外出教师必须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虚心好学,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学校声誉,处处为人师表。
7、外出教师应严格遵守活动纪律,不得擅自外出办私事,不得早退。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组长或活动负责人请假,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8、有关经费的报销:
第一、外派到本省学习的教师,学校负责报销来回火车票,学习期间每天每人报销食宿费、交通费60元,超出自费。所有景点参观费用不予报销。
第二、外派到省外的教师,学校负责报销来回火车票,学习期间每天每人报销食宿费、交通费80元,超出自费。所有景点参观费用不予报销。
9、外出学习人员一律不准自主购买有关材料,如确实需要购买须先请示学校有关领导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新建一中教务处
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