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浙江新高考方案再次大变革 接下来上海呢?
自2014年起,浙江省作为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与上海市一道,承担国家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任务。5年来,已经完成了三轮高考招生录取。高考综合改革是一项探索性改革,没有先例可循,因此需要先行先试、探索完善。发现问题并不断调整完善改革方案,本身就是改革试点的价值所在。试点以来,浙江省和上海市都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进行了调整充实,为全国其他省份的改革试点提供了有效借鉴。
6月22日,浙江省举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新闻通气会,重磅发布了浙江深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六项具体措施。
浙江高考改革新措施
一张图先来快速了解一下。
浙江新高考政策权威解读
《通知》的出台,也在全省各界引发较大关注。在通气会上,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专家及领导对新的高考政策的试点做出了权威解读。
Q
1.高考改革试点成效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
在全国首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重要任务。本轮高考改革,我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全面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初步构建了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和丰富多样的高考招生制度,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主要体现在:一是改革平稳落地。围绕“实现学生成长、国家选才、社会公平三者有机统一”要求,我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完善举措,现已顺利完成三轮高考招生录取;从历次调研及第三方独立评估看,对改革成效是有共识的。二是改革方向正确。坚持立德树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考试、招生、管理等综合改革,建立了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文理融通、多元录取的高考招生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打破“一考定终身”,促进高中学校的课程改革和特色发展,撬动高校专业建设和育人模式改革。三是群众总体认可。据2019年1月第三方独立评估,新高考录取新生、高中学生对我省高考改革的满意度分别是81.7%、79.9%,表明“改革为了学生”的目的基本达到;高水平大学在招生上积极支持改革试点,广大考生对新高考改革的获得感进一步提升。
Q
2.高考改革试点为什么要不断完善?
A
对高考改革试点方案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完善,有两方面原因:一是对国务院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有关改革试点省份要“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调整完善措施”。二是对改革试点客观规律的尊重。本轮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不等不推不绕,迎难而上,是1977年恢复高考以来链条最长、涉及面最广和力度最大的一次改革。作为先行试点省,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五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在改革的系统性和协同性、条件保障和能力建设等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全省教育大会明确了高考改革“坚持改革不动摇、完善改革不停步”。我们一方面要坚定信心,坚持改革不动摇,一方面要立足现阶段实际,更好地处理科学选才和公平选才、理想目标和现实条件的关系,更好地克服功利应试惯性等因素的阻碍,循序渐进,行稳致远。
Q
3.本次《通知》制订总体上是怎么考虑的?
A
主要考虑:坚持深化改革,努力实现积极推进和稳妥推进相统一、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相统一、促进公平和提升效率相统一。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做到以生为本,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协同推进,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强化高校招生端的牵引作用、中学端的推动作用、社会端的助力作用,凝聚学生、家长、教师和社会的思想共识,为高考综合改革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Q
4.本次《通知》是怎样形成的?
A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举措全面落地后,我省边实践边探索,一直坚持做好进一步深化改革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本次《通知》的形成,是全面调查、多轮评估和严格论证决策的过程。2018年年底,省政府成立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完善高考改革方案。2019年1月以来,省委、省政府、省政协等领导牵头深入基层广泛调研,面向社会、高校和中学听取意见建议,并多次主持召开专家咨询会。省教育厅组成三个调研组分别面向省内中学、高校、市县教育局、省内外教育和测量专家进行调研,共召开座谈会64场,访谈对象1100余人;线上调查回收有效问卷10万余份,在广泛调研基础上提出了完善高考改革试点的初步思路和方案。与此同时,我省专门聘请第三方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独立评估,并先后启动两个轮次的自我评估,分别形成评估报告。
在这一系列工作基础上,省政府多次专题研究讨论,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和省委常委会决策同意,并按规定履行报审程序之后,最终形成并向社会公布本次《通知》。
Q
5.学考为什么调整为按年级统一安排?
A
2014年启动改革试点时,学考一年提供两次机会,允许不同年级学生同时参加考试,是鉴于我省深化高中课改,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习能力较强的学生提前完成高中学业。五年的实践表明,这样的学生为数甚少。而在功利应试倾向较普遍存在的情况下,这样的安排反而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了便利。为了杜绝功利性“抢跑”造成学生负担重、教学秩序受冲击的现象,《通知》对高中学考的安排作了适当调整。鉴于我省高中将从2020年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启用新课标,因此《通知》明确从这一级学生开始实施学考定时定科的调整,以有利于考试安排与教学安排调整保持同步。
大多数学生还是在按部就班完成学业,参加高考,这次新的调整也更有利于维护稳定的教学秩序,减轻学生的压力。
在政策试点调整之前,浙江2011年就在全国率先推出的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在新高考试点之后,文理融通,参考综合评价,注重过程评价,给学生多次考试机会,虽然给了学生更大的自主权,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学生专业发展的诉求,但也有追求的目标较多,让学生难免对一次次考试有眼花缭乱和应接不暇的感受。
新的改革试点,结合了过往经验,对学生来说其实是件好事。
Q
6.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调整为当年有效的原因是什么?
A
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是与高中课改学分制和弹性学制配套设计的,也与高二学生可参加选考有关。鉴于2017年省政府已下文将选考科目的2次考试集中在高三年级安排,同时为避免给部分学校功利性“抢跑”提供便利,避免不同年级学生之间的不平衡,《通知》将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从2年有效改为当年有效,并明确从2021年1月考试起实施。
Q
7.选考科目等级赋分怎样调整?
A
2014年我省启动新高考时,为了使不同选考科目的成绩可比,采用等级赋分,设21等级,分差为3分。这次《通知》规定,从2022年1月选考起,选考科目在原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赋分,分差由3分改为1分。这是为了增强选考科目考试的区分性。
对于等级赋分这个概念大家应该不陌生了。等级赋分是根据某一考生在考生群体中的相对位置来对其进行评价,是一种相对性评价制度。使用等级分,考生最后上的院校和专业,最终是由考生所在的位次决定,也就是在竞争者群体中的相对位置,而非原始分,能最大抹平了由于学科难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现象,使得不同科目之间成绩可以相加。
等级分的分差进一步细化,按照成绩的高低梯度依然能较好地体现出学生的水平差异,与此同时也缩小学科难度不同造成的分数差异,也可以减小试题难度不同造成的分数差异,对不同科目的考生来说,会更加公平。
Q
8.招生录取为什么分两段进行?
A
我省新高考招生录取办法制订时,为了使学生、家长和教师有一个适应期,对考生分三段录取,同时在录取办法的解读材料里明确条件成熟时逐步减少分段。迄今新高考招生录取已经平稳实施三年,考生、家长和高校均已适应新高考的评价和录取模式,减少招生录取分段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经广泛征求意见和综合利弊分析,《通知》改分三段录取为分两段录取,从2021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调整有利于扩大学生的选科和选专业的范围。
其实全国很多地区都合并了本科批次,那么就没有了以前的一本线,二本线的说法,取而代之的是一段线,二段线。
当高考成绩出来后,将考生划定为三个批次,每个批次的最低分数线称为一段线、二段线、三段线。一段线优先投档录取,而后是二段线,再后是三段线。
将三段合并成两段,对于过线的所有学生来说,扩大了他们的选择范围,倒推到选专业定方向时,给了他们更大的空间,更有利于学生基于自己的学业规划和职业规划,找到真正适合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Q
9.怎样进一步完善高校招生职业技能考试?
A
职业技能操作考试作为合格性考试,由省统一标准、市县组织,职业技能理论知识考试仍全省统一组织,从2022年招生录取起实施。这样做,一方面持续体现了高职院校对考生职业技能素养的要求,有利于中职学校推进教育教学改革;一方面也考虑到了全省统一组织操作考试的复杂程度,有利于高职院校更好地把握统一的衡量标准。此外,也与当前国家实施高职院校扩招的实际相吻合。
职业教育也是中学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职院校的学生长期以来没有受到足够多的关注,很多人选择自己的职业方向时是没有规划的,如果能进一步关注这批学生的生涯教育,帮助他们做好职业规划,对他们未来的发展才是更有利的。
这一次浙江的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直面的还是长期阻碍素质教育实施的“唯分数论”“一考定终身”“既严重偏科又个性缺失”等老大难问题,进一步尊重了学生的个性化发展,让他们可以拥有更好的未来。
Q
10.深化高考改革试点保障措施有哪些?
A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对高考综合改革的属地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相关改革和保障措施的落实。要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实到位。二是凝聚思想共识。大力宣传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分级分层分类开展培训,引导转变教育理念,积极投身高考改革。建立健全符合教育规律的评价机制,纠正单纯以升学率评价教育、学校和教师的片面教育观、人才观、质量观、政绩观。三是强化条件保障。在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适度增加普通高中的附加编制数量,用于配置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充分考虑高考综合改革后高中教师工作量变化的实际,在绩效工资及年度考核奖分配时充分体现绩效和激励因素,向工作量增加较多的教师倾斜。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加快学科教室、 创新实验室等教学场地建设。加强考试招生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建立入闱命题(制卷)专业人员工作保障机制,加快命题基地建设,提升命题和考试质量。
浙江作为先行试点省,用5年的实践积累了经验,取得了成效,但是扩大了学生选择权之余,学生们面对高考专业选择的迷茫,面对选科目时的纠结,依旧是重点需要攻克的难题。其他省市的老师们、家长们,也该更早做好准备,不仅要了解政策,更要基于每个孩子本身,为他们做好职业规划,帮助他们谋得更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