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西省德安县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实施方案
江西省德安县2009年卫生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实施方案
我县卫生发展的需要,经第十四届县人民政府第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现就具体方案通知如下:
一、招聘名额
医生12人、护士14人,具体岗位见附表
二、基本条件
1、思想表现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卫生事业,品德端正,遵守医师职业道德。
2、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病史,并经县人民医院体检合格(凭县医院体检证明),适应卫生工作需要。
3、年龄要求
县直医疗卫生单位限定28周岁(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限定26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护理人员限定24周岁(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招聘的专业岗位,已取得执业资质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医师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乡(镇)卫生院医师可放宽至28周岁,护理可放宽至26周岁。
4、岗位及费用
报考人员须按招聘职位要求条件进行报名,报名费300元。
三、招聘方法
分两个阶段进行:直接录用阶段报考县直单位岗位的条件是全日制二本以上、有学士学位且具有执业资质者;报考乡镇单位岗位的条件是二本以上、有学士学位或大专以上具有助理执业资质者;报考乡镇护理岗位的条件是高护专业毕业具有执业资质者。考试录用阶段是直接录用阶段录取人数不满招聘计划,缺额岗位再面向社会招聘全日制本科、大专和中专毕业生。
(一)直接录用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条件
报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岗位:须全日制二本以上毕业,学士学位并有执业资质
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岗位须全日制二本以上毕业有学士学位或全日制大专以上有助理执业资质;护理岗位须全日制高护专业毕业且有执业资质
2、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须带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质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上述材料或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小两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于2009年7月20日至7月30日到卫生局人秘股报名。
3、体检
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设在县人民医院,具体时间为2009年8月7日(周五),体检费用参照公开招考国家公务员标准执行,
4、录用分配
录用工作由人劳局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卫生局参与实施。报考岗位人员与报考岗位名额相等或不足时,实行“绿色通道”直接予以录用;报考岗位人员超过招聘名额时,采用笔试的方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人员名单,再按同一学科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填报招聘岗位(此项仅运用于乡镇招聘),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上报县政府审批。经审批录用的人员按志愿定岗分配到招聘医院从医。
5、笔试
若需采用笔试择优录用时,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9日,科目为相关报考岗位要求的内容。
(二)考试录用阶段招聘办法
1、报名条件
全日制医学类院校本科、专科和中专毕业生。
2、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须带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证书、执业资质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两张,于2009年8月11日至8月18日到县卫生局人秘股报名。设置一个岗位的必须有3名或3名以上人员报名才开考,设置二个或二个以上岗位的,报考人员必须超过设置岗位数,方才开考。
3、考试
考试由县人劳局牵头负责组织,监察局和卫生局参与实施。考试项目为笔试,内容:医师类为湖南医科大出版第三版“三基”医师分册及相关知识;医技类为湖南医科大出版第三版“三基”医技分册及相关知识;护理类为湖南医科大出版第三版“三基”护士分册及相关知识。卷面总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分数。笔试时间为2009年8月25日。
4、录用分配
录用工作由人劳局牵头负责,县监察局、卫生局参与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和岗位要求,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聘用到乡(镇)卫生院的人员,根据岗位类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自由选择具体岗位。
5、体检
拟录用人员必须参加体检。体检地点在德安县人民医院。考试录用阶段录取人员体检为2009年8月27日。体检费用参照公开招聘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数缺额的,再从同类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手续办理
公示结束后,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德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报县政府批准后即 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