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四川省仪陇县卫生局公开招考县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2009年四川省仪陇县卫生局公开招考县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县乡卫生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职位及数额:
2009年公开考试聘用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县属医疗卫生单位 临床医学(西医10、儿科2、妇产科1名、其它5) 18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医学影像学 4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
会计学专业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审计学专业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康复治疗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预防医学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药学专业 2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10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计算机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五官科 1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
医学检验学 2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
卫生检验学 2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以上
合计 44
中心卫生院 临床医学 7 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
会计学 3 大专及以上学历
护理专业 14 大专及以上学历
麻醉学 1 大专及以上学历
合计 25
乡镇卫生院 临床医学 6 大专及以上学历
总合计 75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本职工作,医德医风优良,无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后出生);
3、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专业条件
1、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即专业对口。
2、县属医疗单位:报考临床医学岗位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本科以上学历;预防医学、公共卫生、财会、计算机、康复专业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报考特殊专业(检验、影像、药剂、护理)人员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学历。
2、中心卫生院:临床专业须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医学类大专以上学历;麻醉专业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护理专业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乡镇卫生院:临床专业须具有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已取得执业助理医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9年7月31日后出生);已取得执业医师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71年7月31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4、取得执业护士资格报考中心卫生院护理专业的,学历放宽至中专毕业生,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78年6月30日后出生);会计专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合格证书并从事会计工作经历3年(以取得会计资格证时间计算)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
5、身体健康,无报考专业限制的相关疾病。
三、报名办法。
2009年7月28日~30日分层次(县级医疗机构、中心卫生院、乡镇卫生院三个层次,下同)分职位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本人学历原件、身份证、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两张。“五大生”须提供学籍档案。享受加分政策的,需同时提供加分依据,并对外公布,过期不予受理。每个考生只能填报一个层次中的一个职位。文凭认定由人事局、招办、卫生局联合签字盖章生效。
报名地点:仪陇县人事局人事考试中心。
各职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个别特殊专业经招考领导小组同意可降至2倍),相应调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名额。
四、考试内容及方式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川人办发〔2007〕354号文件规定,具有特殊专业(麻醉、影像、护理、儿科、预防医学专业中地方病防治专业方向)普通院校本科对口学历的考生,经考核合格,按程序审批聘用。
2、笔试内容:专业知识占80%(包括卫生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公共知识20%(四川省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参考资料《公共基础知识》、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笔试总分为100分,权重70%。
3、笔试时间:2009年8月13日上午9:00至11:00,地点见准考证。
4、加分政策: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加分政策规定的在笔试成绩中加分。具体是指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和省、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后的毕业生报考时,每工作满一周年,并经县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合格的,在笔试成绩中(公共科目与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后的成绩)加2分,符合其它规定的不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