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文网 > 综合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2013高考考生注意

2020-04-25 17:39:01
相关推荐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

1.考生必须凭“双证”即《准考证》和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含:居民身份证、社保卡、驾驶证、护照、军人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有听力考试的外语学科开考前30分钟组织考生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起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2.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妨碍监考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得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3.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喧哗、左顾右盼、打手势等,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草稿纸。

4.考生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栏目,网上评卷科目须正确粘贴条形码。凡因答题纸上漏填、错填、字迹不清或错误粘贴条形码影响评卷,责任由考生自负。

5.各科目选择题部分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涂点要规范;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答题。

6.对网上评卷科目,考生必须在答题纸规定区域内答题,答案书写在试卷册或草稿纸上无效;对外语小语种科目,答案书写在草稿纸上无效。

7.考生可以使用计算器,但有记忆存储功能的计算器不得带入考场,考场内不得相互借用。

8.考生不得将试卷、答题纸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考生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每门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

9.考生(除三线单位、小语种考生外)英语听力考试通过东广FM(调频)89.9兆赫、AM(中波)792千赫播放,考生务必自行带好备有耳机且能正常收听和播放的收音机,听力考试结束后立即取下耳机。听力考试不设备用考场。

10.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11.网上评卷科目将以试卷册的形式印制;所有网上评卷科目答题纸正面、背面要求考生签名。

12.地理科目选做部分在作答前须先进行模块识别框的填涂,确定是选做“A组”还是“B组”,两组识别框全涂或全不涂均得零分,选做部分识别框如下图所示: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延伸阅读
小编推荐

大家都在看

消防安全作文 今天我当家作文 窗外作文600字 小作文给对象 梅花作文 我的好朋友作文 说明文作文 我的自画像作文 笑死人的高考零分作文 我的烦恼作文500字 700字作文 写给女朋友的小作文 关于坚持的作文 坚持作文 熟悉的陌生人作文 作文过年 关于学习的作文 作文怎么写 作文大赛 英语小作文 说明文作文600字 作文开头 那一刻我长大了作文300字 我想对你说作文 成长作文 在路上作文 旅途作文 英语春节作文 节日作文 作文集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