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银川中考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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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2013年三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结合《银川市201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银川市2013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录取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兼顾高中学校协调发展。根据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依据每位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的总成绩,按考生填报的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二、录取对象
根据《关于做好银川市2011年中考招生准备工作的通知》(银教发[2010]230号)的精神中关于户籍的有关规定,今后凡银川市三区以内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具有2013年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成绩,均可参加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考生须在网上填报《银川市201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报名信息表》、《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作为录取的依据。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在我市参加报名考试,确应特殊原因不能回原籍上学,不再填报我市高中录取志愿表,达到我市录取分数线的实行调剂分配;农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同城待遇。
三、录取批次和录取范围
(一)2013年三区普通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将自治区示范性高中和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总数60%的名额,依据所属初中学校的办学规模、毕业生人数以及办学质量和水平,按比例分配到三区各初中学校,简称“指标到校”。
第二批次:根据对各高中学校的划定的录取片区,划定各自区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依据学生本人填报的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简称“择优录取”。2013年银川市三区高中学校“择优录取”数占高中录取计划的25%。
第三批次:根据对各高中学校的划定的录取片区,划定各自的择校录取分数线,依据学生本人填报的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简称“择校计划”。2013年银川市三区高中学校“择校计划”数占高中录取计划的15%
各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领导小组向各高中学校发放录取名册,各高中学校根据名册,在规定的时间组织新生报到。
(二)普通高中学校的录取范围
1、第一批次“指标到校”:银川一中、银川二中、唐徕回中、高级中学、银川九中、银川六中、宁大附中、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银川长庆高级中学,面向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
2、第二批次“择优录取”: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唐徕回民中学、银川实验中学、银川高级中学、银川长庆高级中学,以招收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为主;银川九中、银川六中、宁大附中、二十四中面向三区所有初中学校招生;北民大附中面向西夏区初中学校招生。银川实验中学艺术班依据招生方案面向全市自主招生。银川高级中学按考生所填报志愿面向三区招收城市、农村考生。银川长庆高级中学主要面向长庆石油系统职工子女招生,并完成银川市下达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3、第三批次“择校计划”:银川一中、银川二中、银川九中、唐徕回中、银川六中、实验中学、银川长庆高级中学面向兴庆区、金凤区城市初中学校招生;宁大附中、北民大附中、银川二十四中面向西夏区城市初中学校招生。
4、外国语学校、岳麓高级中学、开元学校等民办高中学校依据下达的招生计划自主招生。
四、填报志愿和录取方式
实行先公布综合素质评价考查和学业考试总成绩,划定公办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线,后填报志愿的办法。
(一)填报志愿
普通高中最低录取分数线划定后,符合银教发[2010]230号文件要求的考生,可根据银川市三区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学校招生范围,在录取分数线公布三天内,在网上自主填报《银川市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志愿表》。可选报“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是否服从调配”,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并且各志愿不能重复填写;择校可填写“择校第一志愿”、“择校第二志愿”、“择校第三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报一所学校,并且各志愿不能重复填写。考生网上填报完录取志愿表并确认后,由初中学校统一报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教育教学管理一处)备案,并作为录取的依据。
(二)录取办法
银川市中小学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各区城市学校、三区农村学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按照学生报考志愿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的录取顺序进行录取。第一批次“指标到校”的名额如果未录取满,所剩的名额划到各高中学校的第二批次录取计划中,进行第二批次录取。最后进行第三批次“择校生”录取,将根据各录取学校择校生计划,按学生填报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三)录取程序
1.录取第一批次“指标到校”的招生计划。按照各高中学校分配到初中学校的名额,依据考生的“第一志愿”和志愿所填报的高中学校所在区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如果分配给初中学校的指标没有录满,可根据公布的降段录取分数线,实行降段录取。降段录取后还没有录满,所剩名额划到各高中学校的第二批次录取计划中。
2.录取第二批次“择优录取”的招生计划。按照各高中学校的招生范围,先录取考生的“第一志愿”,对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高中学校,再按考生第二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第三志愿”按同样办法对待。
3.录取已上普高最低录取线的择校生和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凡“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和“第三志愿”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择校志愿”,按各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招生计划和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填报“择校志愿”,只填报“服从调配”的考生调剂分配到未录满的学校。
4.录取未达到普高录取线但符合择校生条件的考生和公办计划未录满的学校需要补录的考生。凡符合择校生条件的考生,根据学校择校生计划,按学生所报择校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达到择校生录取条件或未填报择校志愿的,但填报了“服从调配”的考生,根据公办学校招生计划补录到未录满的学校。
补录(调配)的原则:依据学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先示范性高中后非示范性高中。
如果三个志愿和择校志愿都未被录取,且考生又不服从调配,银川市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将不再考虑录取。
对一直在农村学校就读的考生按农村学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原则上属兴庆区、金凤区的考生按银川高级中学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属西夏区的考生按银川二十四中、北民大附中的公办招生计划录取。
移民乡镇学校的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可选报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未被宁夏六盘山高级中学和育才中学录取的考生,按农村学校录取的办法录取。
对三区以外户籍的考生根据我市普通高中资源情况进行调剂分配。
录取工作结束后,学生可在银川教育招考网上查询录取结果,并到原初中毕业学校领取录取通知书。网址:http://222.75.162.93/
为方便考生及家长及时了解中考有关政策,市中考招生领导小组设置了招生接待点,地点设在银川市教育考试中心(中山南街21号),电话:0951-603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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