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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2020-05-05 15: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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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中国海洋大学是一所具有九十多年历史的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性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高校。学校依山傍海,坐落在景色秀丽、气候宜人的海滨城市青岛。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7年继续面向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开展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人数及招生专业

计划招生人数为190人(学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我校自主招生分为A、B、C三个专业类别,考生只能选择一类报考,各类别所包含的专业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2017年高考报名要求且在高中阶段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 参加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等比赛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2. 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知识竞赛”获三等奖(含)以上奖励或参加“全国大中学生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获铜奖(含)以上奖励;

3. 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或参加全国创新英语大赛获全国二等奖(含)以上奖励(仅符合本项报名条件的考生,只允许报考C类专业);

4. 参加“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获二等奖(含)以上奖励;

5. 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奖励;

6. 具有突出的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获得过相关重要成果(须提供证明材料);或参加海洋知识学习和涉海实践活动并取得一定成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三、报名流程

1.考生网上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于3月18日后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我校限定报考学校数为2所。考生所在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等第三方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须包括推荐人简历及其了解考生过程的说明。

2.考生所在中学应如实提供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各方面发展情况,包括高中阶段课程学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明以及其他反映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并按教育部要求严格做好校内公示工作。

3.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17:00,接收纸质报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4月3日(以收到邮戳为准)。

4.邮寄报名材料。考生网上报名后,须将系统生成的报名表(加盖所在中学公章)、个人申请(考生本人手写,字数不超过2000字)、获奖证明复印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如有第三方推荐材料须单独密封并由推荐人在封口处签字,以上材料用A4纸张打印,并按上述顺序装订,用EMS特快专递邮寄至我办(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100),请在信封正面醒目位置注明“自主招生”字样。所寄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留备份。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四、报名审查及测试办法

1.确定测试资格

学校组织专家审核考生报名材料,根据考生特长和培养潜质确定参加面试考生名单,并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公布。

2.测试方式与内容

测试方式为面试,侧重于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潜质以及外语应用能力。同时,学校还将开展对学生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责任担当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3.测试时间和地点

学校拟定于2017年6月10-11日进行自主招生测试,测试地点在中国海洋大学崂山校区。有关测试安排的具体事项于2017年4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及所在中学。

4.公布测试结果

学校遵循“严格标准、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考生测试成绩,研究确定各类合格分数线及上线入围考生名单,入围考生人数不超过自主招生计划数两倍,入围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开并报生源地省级招办备案。

五、录取政策及录取办法

1.志愿批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7年普通高考,在生源地高招录取志愿填报时,按特殊类型批次填报中国海洋大学,并须在高考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登录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根据相关说明提交高考成绩及志愿填报信息。

2.录取条件

我校对达到下列条件的入围考生将予以录取:

(1)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考生(以阳光高考网站公示获奖名单为准),投档成绩达到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2)上海和浙江的考生投档成绩超过所在省市划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0分以上,且选考科目与报考专业要求相匹配,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3)上海、浙江以外的其他省市考生投档成绩超过生源地本科一批同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或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我校模拟投档分数线下30分(高考满分非750分制的省份按高考满分*30/750,四舍五入折算后确定)以内,其他条件符合相关专业要求。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AB,必测科目成绩等级要求为“4B1合格”。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3.录取专业安排

入围考生需参照我校在生源地当年的招生计划,选择测试合格类别中包含的专业,填报专业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否则取消其自主招生入围资格,直接做退档处理),我校将根据考生高考成绩、选考科目、填报的专业志愿及学科特长等安排录取专业。

六、决策与监督机制

1.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和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监察、教务、招生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办法、录取程序、录取结果等招生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宜均由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2. 学校采取多种措施,切实加强自主招生规范管理,加强信息公开,加强监督制约。自主招生考核过程将全程录像,专家名单、考场安排和面试顺序等均由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将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相关公示平台网址如下:

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web.ouc.edu.cn/bkzs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sgs/mdgs.jsp

3.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本科生自主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监督,受理举报或投诉,举报投诉电话(不受理招生咨询):0532-66782733, E-mail:jiancha@ouc.edu.cn

4.对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资格,并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的中学、社会团体或专家,两年内将取消其向我校推荐考生的资格,并向其主管部门及社会媒体通报。

七、其它

1.学校招生办公室在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自主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的报名、考试及录取等相关工作。

2.学校不组织任何针对自主招生测试的补习、辅导、讲座等培训活动,也不提供任何相关资料。如有冒名进行以上活动者,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3.本简章由中国海洋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有政策调整,以教育部最新政策为准。我办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32—66782426 66781723 66782478(传真);

网址:http://web.ouc.edu.cn/bkzs; E-mail:ouczsb@ou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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