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写《社戏》 12篇
我至今隐约记得,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清晨。 我们到西藏已有几天了,母亲仍未完全脱离高原反应,便叫我和比我大几岁的伙伴齐钰到楼下的饭店买些早点。 我和齐钰订了早饭,见还需一会等待,便走到屋角的一张桌旁坐下。清晨时分饭店里还十分冷清,只还有一对母女坐在门口附近的一张桌旁吃早点。大厅里一时寂静无声。 突然,门被再次推开了,一个藏族男子走了进来。他个子很高,衣服破旧、沾满了灰尘,还带着清晨的水汽。脸色黝黑泛红,一双伸出袖口的大手上却挂满了手链。手链的颜色多样,紫蓝的、天青的、鹅黄的,是一颗颗小珠子串成的。小巧的手链挂在男人粗糙、布满褶皱的手上显得极不协调,甚至有些怪异。我不禁大感诧异,齐钰也坐直了身子。他进门后环顾了一下,走向了那对母女。那年轻母亲盯着手机屏幕,头都不抬,反倒是那女孩好奇的睁大眼睛,望着那藏族男子。我隐约听见他开口,声音低沉:“要买手链吗?二十元三串。”年轻母亲不耐烦的抬头,瞪了他一眼,仍不做声。我又很不解了,小声的问齐钰:“她为什么不答他的话呀?”齐钰摇了摇头,说:“她应该是觉得他烦吧,我听叔叔婶婶说政府每年都会给这里很大补助,这里的人是懒惰的,还不容易满足。”像是怕我再发问,他又说:“其实我也不太明白,听他们说的。”我那时也不过五六岁,还听不懂这其中的关窍,暗自思索了一会儿仍不得解,索性便不想了。只觉得那藏族男子卖东西也很辛苦的。那男子见年轻母亲不回话,脸上也有些尴尬,似是不知该不该离去。女孩兴许是觉得无聊了,小声唱起了歌,童音清脆甜美,那男子凝神倾听着,眼神里竟泛出了些喜悦。那母亲又瞪了女孩一眼,说:“别唱了。”女孩不唱了,只是咬着嘴唇十分委屈。那男子见了,叹了口气,手上还挂着那些手链出了门。我听见他似乎用藏语小声嘀咕了一句话,随后身影便很快消失在清晨的薄雾里。我忙问齐钰听没听见他说了什么,齐钰是懂得藏语的。当下便说:“好像是说‘如果我女儿也能唱歌,唱出来也会这般好听吧。’之类的。”我呆愣了好一阵子,“她也有个女儿吗?她不能唱歌吗?”心中却有些悲伤了,后悔刚刚没有买一串手链。齐钰奇怪的看了我一眼,又摇了摇头。耳边还传来那母亲安慰女儿的声音:“妈妈不是不让你唱,是怕你遇到坏人……”终于,饭做好了。我呆呆地跟着齐钰上了楼,只是眼前却总浮现出那些手链和那双手来,挥之不去。 坑宋昊原所谓“坑”,大概是今天一流行语,指的是大项目或是大工程。这个比喻十分形象,掉进坑里爬出来难,开始了一个大工程后把它完成比爬出坑更难。自然,“开坑”、“填坑”、“弃坑”就是开始、完成或中途放弃工程了。对于我的青少年时代来说,大致是在不断的开坑中度过的。回首往事,简直可以算是“坑无数”了。曾经构想过一个势力纷争的时代,十六个国度相互吞并而后分崩离析,想要写一本小说,叫做“十六色传”。现在想来,大概是那时刚听过一遍《三国演义》的评书的缘故吧。“十六色”这个构想很是有趣:在黄国和蓝国之间诞生了绿国之类,多少混进了一些对色彩模糊的认识。构想中的几个英雄人物现在还历历在目,但现在看来也都极为普通,却给我留下了极深刻的印象:乱世中揭竿而起的红广、神机妙算智取连城的白祝晋、无比英明而被奸臣害死的黄绿赤恒……想了一番便又开始认为那时自己连人名都不会编,便将此事抛于脑后了。写小说的坑,我也是开过许多了。上初中后还时有和同学合作写小说的念头,然而终归逃不出几个结局:直接打消了念头、被同学说服后打消了念头、或是兴致勃勃地和五六个同学开始构思,但终究是写不过四章的。第三种结局已经算是不能再好,以至现在我仍能翻出不少旧文稿,看了便又开始后悔那时如何幼稚,就清出了家门。对于这些,唯有一个例外:小学时和几个要好的同学写的“马布莱传”。当时随手拿了个笔记本,竟写了十九章,写满了大半本,直至最后本子快要寿终正寝,也算得上一个奇迹。这本是一个应当填满的坑,但最后被他们改得趋于玄幻了,却又不敢再看。想来当初那几个要好的伙伴如今也鲜有机会交谈了。开过而被弃了的坑有很多,倒也不局限于小说了。和一个一起写马布莱传的好友想过自己编程做一款电子游戏,为此我还买了一本编程的书,当然至今也只看过两章。上初中后他居然又来找到我——尽管我们并不在一所学校——说要在一个学外语的平台上开一门课教外国人学中文。我一想这是个美差啊,只需要写几份讲义罢了,还可以召集很多志同道合的人来干件大事。于是我当晚就写了一篇说明此课程之意义的英文,由他上报给平台审批,可至今仍没有结果,也许是有结果但他也忘了这事。这个坑便也弃了。开坑,大概是世人所皆有的愿望,而不弃坑便是真正考验人们的了。这或许便是达成梦想的坎坷道路吧。但我开过的坑也并非没有成功的。上学期社团招生时,班里几个同学——当然也有极爱开坑的我——想要创建一个推理社团,于是一晚上花了两小时写出一篇社团申请,可次日去交时负责这部分的老师并不在场。恰好当时一位教过我们的生物老师在,我们就说明了这件事,老师承诺为我们担保,让我们第二天运动会上去找那位老师商谈。第二天我们按老师的指示去了,那位老师收了申请,一周的假期后给了批复:试招生,试运行两周。当时并不清楚这个“试”字是什么意思,以为稍有不慎就会被老师一票否决,还以为老师会来视察或是采访社员,所以办事都极其拘谨,后来发现老师也并没有视察或是采访社员,两周期限已过,这个“试”字便可以理所应当抹去了。到现在,我们的社团发展得很可喜,换句话说,这个大坑算是填上了。固然,填上的坑终究很少。这些所谓坑,填上了的,尚暴露在风中未填的、多半今后也不会再填的,构成了我的——可能也是大部分人的——青少年时代。坑,也就是人们的梦想。在这些梦想中,无论是暂时的或是持续一生的,所最能体现出来的,就是人们的青春所爆发出的四射的活力与志向。虽然填上了的坑在所有开的坑中占极少数,但有时一个坑的填上、一个梦想的达成就有可能震撼整个世界。古今多少仁人志士都重视、热爱青年,也就正是这个原因吧。皮蛋赵方一澜这几年来,我几乎没有碰过皮蛋了。我还记得吃皮蛋最多的那一次,大约在幼儿园的毕业季。那天的晚餐又有皮蛋瘦肉粥,我是一点也不喜吃皮蛋的,凡吃便吐,幼儿园老师大致也知道这一点。老师是个精瘦的女人,头顶高高紧挽着一个锥形发髻。她的脸像她的脖子一样又瘦又长,被皮肤紧紧包裹着。我清楚那个老师不怎么喜欢我,因为我在吃饭的问题上总是“事多”。譬如那次吃早餐,每人只分到一个小馒头、半个鸡蛋和三分之一袋早餐奶。饿坏的我匆匆吃完自己的那份后,便呆呆注视着老师手中的圆面包。这一举动被她发现了,她于是狠狠地咬了一大口面包,瞪了我一眼。其实,我并不指望吃到老师“美味”的早餐,因为能吃到面包的,向来只有父亲和老师有合作关系的毛毛。而我们这些普通孩子,便只有眼馋的份了——照老师的话说,有鸡蛋已是福——尽管我们中有不少人对鸡蛋过敏。话说回来,终于轮到了战战兢兢的我来打粥(因为粥是每个人必打),战战兢兢地看到老师的汤勺里有十几块皮蛋正等着我,无助地向老师投去一个行行好的眼神,又战战兢兢看到老师恫吓的目光——我的碗里被盛满了皮蛋。我垂头丧气地离开后,即刻听到老师的高呼:“今天所有同学不许剩饭!”我站在那里顿了顿——身边的世界融为一体,戛然而止,夜幕像不可阻挡的暗流向我涌来;黑色的乌鸦,从暗影中漆黑的树梢一声不响地飞走了;陈旧的秋千在漆黑的风的吹动下,空无所依地“吱呀,吱呀”地摆动。回过神来的我再次顿了顿,眨眨眼走向自己的座位。和我从小一同长大的好朋友正等着我。“我不想吃皮蛋,给你好不好?”我趴在她耳边悄声说。她环顾四周,确保老师没在注意,轻轻地,一字一顿地回答:“好。我帮你吃。但是你要想好了哟,你只要吃一块皮蛋,我就和你做十年好朋友。”我想了想,把皮蛋挑进她的碗里,自己留了一块。“两块,五十年。”我于是从她碗中夹走了一块。“三块,一百年……四块……一千年,五块,一万年!”她充满期待地看着我,双眼放光。“我保证。”那天晚上,我捏着鼻子吃掉了五块皮蛋。还是那天晚上,我回家又吐了,吐得胃里似乎一丝都不剩。父母不明白我为什么哭,只知道小孩子嘴里嘟囔了一晚上无来由的“做不成好朋友了”。小学,我们去了不同的地方,也不再是邻居了。第一年暑假回我们共同的小院时,她冲出来把我抱住,塞给我一颗完整的皮蛋,哭着说我想死你了。第三年暑假再见她,她把我像客人一样招待,知道以母亲将要回家为由把我打发走。第六年,打她的电话,许多天,都无人接应。这几块皮蛋所连结的友谊,不知像什么咒语,在时光无声的助推下,应验了,断绝了。煎饼杨子安照我的意愿,我是愿意每次放假都马上回姥姥家去的。不论是那里的大院、太阳还是野猫,都有无限欢乐。在那个大院里,我可以算是一个“斯文人”的。小朋友们追跑,向蚁巢内灌水,这种活动我是不屑参加的。倘若夏天要吃瓜,他们就抱着半个瓜,用勺吃个痛快;我呢,则要切成小块慢慢地吃:牙签是用不得的,塑料也有失体面,必须用金属的小叉。一个讲究人,同小朋友们的吃食当然不同;至于我们同爱同乐的食物,只有一样煎饼。煎饼,是早上的最好:晌午里正渴着消暑,热吃食吃不得;晚上又有许多好菜,显不出煎饼的地位。何况,卖煎饼的小车早上才出摊,只一转眼就回去了。早上的煎饼,在空腹一夜之后格外诱人。一个包了两层的塑料袋,里面是一个圆角的方块。土黄的布料上却绣满金丝银线,几处还镶着翡翠和黑扣子:那就是香菜、细细的小葱,还有一点芝麻了。煎饼的色,是唯一的一点小遗憾。而煎饼的香,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不同于馒头的清香,它的香层层叠叠,灵动细腻;不同于包子的肉香,它的香自有一份精致在里面,不像包子的粗犷;不同于黄酱的酱香,它的香还蕴含着刚切断的蔬菜,和杂粮面的气息。似乎这世上的吃食,再没有一样的香气同它一样,糅合着精致、细腻、朴实,还层次有致、各有滋味,唤起人内心的食欲。至于煎饼的味,才是重点:没有细心耐心的人欣赏不来色与香,但都赏得出味来。咬下一口多层的煎饼,味道一层一层地显现:先是香气充斥着鼻腔,加上香菜的香味钻入口中;咬上包着蛋衣的一层,略带甜的蛋白是这里的主旋律,哪怕是集合了田间百味之精华的五谷杂粮面也相形见绌,自觉地作了和弦。在下一层,是黄酱、辣酱,还有一点韭菜花。黄酱的酱香犹如百年的陈酿,淳厚沉稳,咸中有甜;韭菜花的酱香更像早间的山风,咸中有鲜。这两样酱交织在一起,造就了酱独一份的口感。辣酱不可多,也万不可少,一点点辣刺激着舌尖,添了一份活泼,若是多了,反而大失滋味。在向内,又是一层层蛋、一层层饼、一层层酱;最内的是一块排叉,正是一片炸薄饼。煎饼里的排叉是有讲究的:倘若包装的不好,排叉就碎作残片;煎饼出铛久了,排叉吸饱了水分,失了酥脆;刚刚出炉,排叉又太易碎,况且饼也烫口。适时咬一口,才有恰如其分的微妙滋味。后来吃过不少的煎饼,不是酱料不正,就是缺了调料。更有甚者,加入咸菜、辣条、肉肠,极不能接受。也曾去天津一求真味,当地人的煎饼夹着馃子,这真煎饼反不如我的假煎饼好。姥姥家的院子换了新的小孩,煎饼摊倒也还在,只可惜吃不出当初的味道。西瓜闫星月我4、5岁时的一个夏日,我正昏昏欲睡的坐在椅子上,妈妈正在客厅看电视。这时,爸爸回家了,还带回来一个皮球般的西瓜。他把西瓜放到厨房,就回到他自己的屋子了。我闲得慌,于是走到厨房,去看那个西瓜。我蹲下去,抚摸着西瓜的光滑表面,手指游走在那墨绿色和浅绿色的条纹之间。忽然,我想起妈妈给我讲的卷心菜变成小人的故事。西瓜会不会也变成一个小人?我的心突地一震,随即用手抱住西瓜,把耳朵紧紧贴在西瓜上认真地听起来。什么声音都没有。我轻轻拍拍西瓜,西瓜发出“砰砰”的空洞,而有些虚幻的声音,这让我不由得产生一种敬畏之心。我站起身,双手攥住西瓜的把儿,是就把西瓜提起来,像螃蟹似的,横着慢慢移动着双脚,想把它搬到我的屋子去。可西瓜实在太神了,我的胳膊又酸又痛,手心也浸出了汗……“啪”,我两手一滑,西瓜重重地摔在地上,表面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裂痕,露出里面鲜红的瓜瓤,有的地方还渗出点点鲜血般的西瓜汁。我吓呆了,傻傻的看着它,脑中一片空白。不知多久,我突然惊醒了,心砰砰砰砰的狂跳,浑身出了一身冷汗。这时,脑中忽然灵光一现,我赶紧冲进妈妈的卧室,双手使劲拉开衣柜门,但同时我也被这股猛劲给拽到了地上。不过考虑不了那么多了,也没工夫去哭鼻子,我钻进大衣柜,横着坐在衣柜里,拉上了柜门。衣柜里漆黑一片,散发着浓烈的木头的味道。我抱紧双腿,缩成一团,可心里就像有一只张惶无措的小鹿,四处狂跳。我不知道父母发现后会怎么样,西瓜还能不能变成小人,但我知道,我肯定是完了。许久,我听见父母在呼唤我的名字。 “月? ” “哎……”。我在心中默默地回答着,口中发出的一种近似耳语的微弱声音。“月? ” “哎…… ” “月? ” “哎…… ”…… “算了,这孩子又跟咱们捉迷藏了,咱们先吃瓜,给她留点就是了。”完了,爸爸妈妈就要发现了,我害怕的闭上眼睛,又不知我该怎么办,不觉小声抽泣起来“啊哈,原来你在这里! ”一道亮光穿进衣柜,爸爸出现在我面前。爸爸拉着我出来的时候,我还在用胳膊抹着眼睛哭泣,口中含糊不清地念叨着: “我错了…… ”妈妈看着我这个样子,呵呵笑个不停,表弟给我一块西瓜: “来,来吃瓜! ”我见父母没有责怪,内心便宽慰了许多,同时又记起那西瓜变小人的事。我知道肯定是变不了小人了,被摔后,又被切开了。于是我双手合十,贴在额头上,装模作样地学着大人的样子,冲西瓜鞠了几躬,心中说到:以后我再不玩西瓜了,我会好好吃瓜的,不辜负你的生命。之后,我严肃地接过西瓜,郑重的咬下每一口,好像在参加一项重要的仪式。这件事到现在,八九年了,西瓜也不知吃了多少个,但似那天那样认真地吃西瓜,好像再也没有了。挖笋孙金烨我的家乡是一座小城,面积不大,傍着一座大山。中间一条大河将小城分为两个部分——栖霞和珞竹。我家在珞竹,几乎珞竹的所有人我都认识。因为熟,所以我们这一带的孩子都成了散养状态,经常会去小伙伴家蹭饭。那家的大人便会让我们自己先玩,饭好时招呼我们去吃饭。饭后我们还不走,常常玩到很晚才回家。正是因为太熟络了,各家的父母从来不会因为孩子没回家而着急。有时候玩的太晚了,父母们便会大着嗓门开喊,告诉自家的孩子快回家。每每此时,便能听到此起彼伏的声音,甚是有趣。在我的家乡,走几步就能碰上熟人,此时便会聊两句。遇上长辈,他们便会问几句学习,生活,还经常会像变魔术般拿出个糖果什么的。八九岁那年,我上小学三年级。小城学业压力不重,不像大城市里的孩子那般繁忙,作业也很少,所以每天有大把的时间可以玩。有一天,不上学,我们几个小伙伴邀约着去挖笋子。“珞竹”这个名字,就是因为我们这里的竹笋比别的地方的笋子多而鲜美,给了人们无限的遐想。每到冬春季节,大家都会上山挖上一些,既饱了口福,有时候还能换些钱贴补家用。我们时常跟着大人去,但常常只是旁观者,抱着竹笋玩闹不休,这一次终于能够去亲手挖竹笋了,我们都很兴奋。我们几个孩子,挎着一个沾了泥土的竹篮子,扛着几把小锄头,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昂首挺胸的出发了,仿若要去做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走了没一会儿,因为上山,还有锄头压着,我们都累的要命,屈着腿,双手撑在膝盖上,呼哧呼哧的喘气。可是,信念支撑着我们,想着鲜美的竹笋,我们又雄赳赳气昂昂的出发了。此时,温度已然回暖,万物复苏,小鸟鸣叫,风吹过树叶,伴着山溪水的“哗啦啦”,组成了一曲自然之歌,甚是好听。走着走着,我们走进了一片竹林,茂林修竹,清香阵阵。我们顾不上说话,一个个找好目标,准备开始了┄┄刚开始时我们专挑细长的竹笋,一拔就出来了,省力。我们互相打着趣,抢着,拔着,看着笋子们一个一个跳进篮子,心像浸入了蜜水一般。将这些小家伙捧在手心,他们身上还有着早上的露珠,凉凉的,感觉真好。慢慢的我们开始挑选那些胖家伙了。那一个个的竹笋,有的冒出个小脑袋,露出新绿的笋尖儿,仿若一个个婴儿,左顾右盼,要欣赏这个世界的新奇与美好,并在犹豫着是否要快点出来;还有的直接探出半个身子,毛茸茸的笋叶一层层包裹得紧紧的,充满生机和活力。我在一个冒头的竹笋旁蹲下,一只膝盖跪在地上,另一条腿曲着,拿起了锄头。不知为何,早已见惯了挖笋的场景,可真要自己挖时,一切却又变得那般陌生与新奇。我绕着笋子,一点一点,慢慢地把土刨出来,一只手还不时地摇一摇竹笋。开始竹笋固定得很好,一会儿,因为周边的土越来越少,竹笋也随着我的手动摇起来,我摇的更起劲了。终于一只胖胖的竹笋被我搞定了,拿在手中,沉甸甸的,我的心中一阵欣喜,仿若攥着香甜的美食,久久的舍不得放下。前几个还行,越往后越累,豆大的汗珠从额头滚落下来,浸湿了衣服;鼻尖儿上也爬满了汗珠,用手一蹭,顿时就成了花猫。所有人都这样,我们互相指着对方,哈哈大笑┄┄微风抚面,头顶上的竹林“沙沙”作响,宛若远处的浪涛,又犹如亲子间的低语,美丽而迷人。我的心房顿时满满的都是喜悦和满足。挖笋的时候,有几只肉肉的竹鼠蹿了出来,我们追逐着,叫喊着,嬉戏着。后来因为种种原因,我去了北京,离开了他们,离开了这个我生活了十几年的小城。分开后的几个月,我们还都一直通着信。信都会寄到二欢手里,他们几个一起看。但是就在我第十六封信发出后,却杳无音讯。后来听说他们几个都陆续搬家了,根本就没有收到信。因为不知道地址,之后就再没联系过。三十年后的今天,我又一次回到了这里。一栋栋十几层的楼房早已代替了原来的白色矮屋,人们拿着手机,脸上的神情生疏而冷淡。当年的房子早已被推倒,楼里住进了形形色色的人们。不断有人提着行李走进那栋楼,也不断有人离开。我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当年的山脚下,不想当年独属于我们的童年乐园早已装上了铁质的大门,挂上了“四星级”风景区的招牌。苦笑一声,买了票走进去。山上已修了气派的林荫大道,但我的心里却产生了一股莫名的抵触。沿着当年曾跑过无数次的蜿蜒小路慢慢走上去,想要去看看当年挖笋的竹林。可当到了那里时,却发现小屋还在,溪水还在,甚至就连竹林外围的那几棵树都还在,可就是竹林没了。我无措的站着。远处走来一个巡山人,我扑过去抓住他,问他竹林在哪。他说,去年竹林大面积开花,之后整片都死了,年初刚刚将那些竹子清走。我扶着一棵树慢慢地坐下来,望着来来往往的游客,望着这一切。时光,是一个机器,吞吐着一切。此时的我们看似拥有许多,但当我们长大,老去之时,蓦然回首,却会发现,其实我们什么都不曾拥有,包括记忆的碎片。当今的时代迅速发展,每一个人身上的时光包袱,令连接人与人之间的网格线越来越冷冰冰,并岌岌可危。希望我们能够在其间早日找到一个平衡点,不要等到时光老去之时再去追寻当年的人和物。那时的我们将会成为笼中之鸟,再也无法飞翔。物是,人非。孤独,终老。宿舍赵平原那个秋天的下午,我回到北小。倏忽,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这声音着实把我吓得颤栗。回身一看,只见蓝色施工隔离板后升起一团尘烟——尘烟中隐隐约约地出现了一辆老旧、颜色灰黄的铲车——铲车脚下是刚刚拆除的老宿舍楼。老宿舍楼可是绝对上了年纪的,据之前的学长们所说,这栋楼已经建成近三十年了,不过直到我毕业,这栋六层半高的狭长并蓝白相间的老楼仍是学校里最高的建筑。与其称它老楼,不如叫它最令人感到亲切的名字——宿舍。从东门进入,往地下走是一个小食堂,上楼便是宿舍。它的楼梯窄而较陡,对于年纪普遍已过半百的生活老师们确是个挑战,每天傍晚刚过七点,便会看见她们搬着一箱箱学生奶上来开始工作——她们会在那里坚守一夜。宿舍的楼道比较宽敞,地板原本是鲜艳的瓷砖,但如今已被时光打磨暗淡。道旁的墙壁是洁白的,“安全出口”的标识显得格外明显。道内的灯还是数年前安装的白炽灯,独自一人走过会觉得光线较暗,但若与同学们一起便丝毫不觉。一部分宿舍的门牌上悬挂着流动红旗,它们可以帮助老师们维持纪律,同时也是被年少的我们十分看重的小小的荣誉。晚上八点,同学们井然有序地回到宿舍。紧接着是如火如荼的洗漱工作。浴室里总是挤满了人,水蒸气十分浓重,到了冬天就像桑拿室似的,使人进去了便不想再出来。花洒里的水总是温度较高的,若是许多人一起洗澡,水流量可能就会小些。如果人实在太多,老师便会开启旁边的水管向我们“开火”。那里的水是更烫的,不过冲击下便会不想让开给下一个人。稀疏的间息,务必要把毛巾打湿,这是个延续十几年的规矩,防止夜间发生火灾无法安全逃生。上床后,我们会开始闲谈或玩点儿小游戏。在这段时间中时不时地会听到医务室的大夫提醒某某同学到医务室吃药。熄灯了,楼内安静了不少。天气预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然后是每班一周的主题广播。最后是听故事——西游记是我们最为喜爱的。讲故事的老爷爷的名字早已忘掉,但故事伴随着笑声一直印在脑海中。这个环节到了高年级搬到新宿舍后改成了听音乐。音乐十分好听,宛转悠扬,似乎比西游记更适合在晚上播放。但新宿舍的环境好、空间大,住进去反而没什么人情味。到了夏天,旁边的宣武医院里经常会传来老人听戏的声音,不过那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极端的无聊,似听非听地便进入了梦乡。从梦中醒来,我眼前却是一片废墟,埋葬了无数笑声和梦,天色渐渐晚了,校园里寂静的可怕。以往,篮球队和舞蹈队的同学会一直排练到八点,不过今天,校园里寂静、黑暗的可怕。唯有涌泉池的潺潺水声,带来有一个东风之夜。我太自私了,母校重新装修一定会更好,我却留恋着这陈旧的记忆,可是谁不是呢?对于突如其来的变化,有谁会突然适应呢?有谁的深刻记忆能被突然动摇呢?只好在黑夜里偷偷流几滴泪,洗刷一下回忆。从北小毕业后,我的记忆也突然乱了起了、散了起来,只有宿舍楼上深深刻着的校训永远清楚地记着——脚踏实地做事,顶天立地做人。这是它留给我的最后话别。再见了,宿舍。 凉糕 骆道平我们四川的习惯,本来是在有人回家探亲时,要吃上一碗凉糕,这是一种四川独有的小吃,是我童年的回忆。每逢过年过节或是学习之余,归去家中,我的老家在内江,是一个在四川东南部、比较偏僻的四线城市,人口不满400万,全市只有一座火车站,人们来往旅行多用大巴车;但在我看来是乐土,因为可以吃到凉糕。所谓凉糕,其实是用面粉所做。把面粉调成糊状盛在一个大碗里,加入些石灰水拌匀,放进冰箱冷藏,等到吃的时候,将装凉糕的碗倒扣在盘中,凉糕便应声滑出,再浇上提前熬好的红糖汁,掺上一些蜂糖水。凉糕表面如瓷器般剔透,是夏日不可缺的解暑神器,自然也是我回老家的最爱。儿时经常看奶奶做凉糕,和上面介绍的做法不同,奶奶有着传统的制作工艺:她先把石灰水倒入一个较大的铝盆,等它沉淀;同时开始做面糊,奶奶做面糊非常讲究,取适量的面粉放在一个小盆里,加些清水,用木勺均匀搅拌。正转一圈再迅速反转一圈,为的是将面糊中的面疙瘩碾碎,格外细致,一下一下,如同一种打击乐曲。当面粉已完全溶于水中后,奶奶总要舀一勺面糊倒下,看面糊能拉成一条白线,如同一块白绸挑在勺尖。当面糊调成稀泥状后,就加入过滤的石灰水,慢慢搅拌,同时微火加热,格外用心。在煮的过程中,火候和时间非常重要,奶奶会时不时将鼻子凑近面盆,闻一闻是否有略带碱味的清香,如果有了,奶奶便会检查凉糕糊的颜色,直到盆中的胶状物由乳白慢慢变得透明,变得浓稠,表面变得洁白光滑而没有颗粒物,这时奶奶便会关火,出锅,分装在众多的小碗中,然后放入冰箱冷藏…………如今,学业慢慢重了,我已很少再回老家,家乡奶奶做的凉糕许久没有尝到过了。虽然父亲替我曾找遍大半个北京城,吃过、尝过不少凉糕,但不是夹生就是煮过火有了糊味,红糖汁给的也很少,不尽人意。真的,一直到现在,我再也没有吃到过奶奶做的凉糕,也在没吃过那么清凉美味的凉糕了……站不稳的猫陈乃霞那一个骄阳似火的夏日,天空少了云朵的庇护,整个城市像烧透了的砖窑,让人喘不过气来。正巧家里停了电,空调一罢工,全家便乱了套。妈妈四处找扇子扇风,姐姐干脆跳进浴缸里不出来。最怕热的我呢,拿起冰棍就往嘴里塞,甚至想把自己往冰箱里塞。刚坐下,我们家的“大胖子”可可便拖着尾巴蹭到我身旁。它那胜似“雄狮”的大长毛乍成一朵朵“金花”,一看便是在泥潭里滚过的,这么长的毛,一定很热吧。看着它无精打采的样子,我突发奇想,拿起一把剪刀来的可可面前,它怯怯地往后退去,眼神里的亲昵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等它反应过来,我便把它按倒在地板上,将它脊梁上杂乱的长毛纷纷剪下。可可扭动着身体,低吼着,爪子在地板上 出深深浅浅的抓痕。我抚摸着它那巴掌大的脑袋,得意地说“这样就不热了,待会儿你还要谢我呢!”剪毛的喀嚓声充实着我的满足感,谁知这毛发乱飞的屋子里成就了一只“站不稳的猫”。终于完工了,经过二十多分钟的修剪,我累的满头大汗,可可变得十分清爽。我放开了早已不再挣扎的可可,满心欢喜地想象着它“轻如飞燕”的样子。可可吃力地站了起来,不自在地向前迈了一步,一个踉跄,又趴在了地板上。坚持站起,调整好姿势,走路似醉汉一般,左脚一软,摔了个“狗啃泥”。这样的结果使我大吃一惊,慌忙去请教姐姐,姐姐说它难以适应现在的重量,便跌跌撞撞,站立不起。我恍然大悟,翻出胶带要给可可把剪下的毛粘上。可此时的可可早已拖着疲惫而又陌生的身子逃之夭夭。之后的一个星期里,我就再也没有见过可可。每每听见敲门声,可可便蹿进书柜的角落里不敢出来。想到这里,内疚感油然而生,真是好心办了坏事。从这“蠢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大自然的一切总在遵循着它自然的法则,顺其自然也许是一种最好的选择。庙会李熙蕾小时候,每逢过年,我最期待的事情就是逛庙会了。年幼的我常常会被那些琳琅满目的小挂件和那些诱人的地方特色小吃吸引而挪不开脚步。让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我9岁那年的庙会。听大人说,今年的庙会还多了几个传统民俗表演项目,其中还包括了我最喜欢的川剧变脸。庙会还是一如既往地热闹。买各种各样东西的小摊贩早已摆好摊位,欢迎着前来的顾客。我穿梭在饰品摊、玩具摊前,手中的“战利品”逐渐多了起来。卖北京小吃的老爷爷卖力的吆喝声,小摊前人们的问价声,孩子们得到自己心仪东西后的欢声笑语,共同凑成了这充满年味儿的庙会。正午已至,我最期待的川剧变脸表演就要开始了。一名川剧演员伴着音乐声“飘”上了舞台,他那飘逸的服装不禁让人浮想翩翩。表演开始了,人们安静了下来。只见他把右臂的袖子在眼前晃了一下,那张原本是红色的脸转而变成了黄色。他又将头迅速向后扭了一下,那张黄色的脸又瞬间变成了绿色。我一直全神贯注地盯着他看,想要发现这其中的玄机,却一直没能看出来。他的动作实在是太快了,让人应接不暇。就这样,川剧演员的脸在变换了十几次后,表演就算是结束了,我们也目睹了他的真容。雷鸣般的掌声响起,人们都发出了由衷的赞叹。他鞠了一个躬,便退下了。我还意犹未尽地盯着他消失的地方,盼望着他还能再出来表演。这个盼望算是落空了,但不管怎么说,我也圆了自己一个心愿。之后,我还在庙会上看到了许多表演,在我心里却都比不上川剧变脸。直到太阳偏西,我才同大人回了家。那次庙会后,我再也没能在庙会上见到表演川剧变脸的了,也正因如此,我一直把那次宝贵的经历珍藏在我心里。偷枣 康子熙我是在北京出生的,但是小时候的大部分时光是在巩义度过的,常常自诩“半个河南人”,我认为是不违心的。小时候的经历早已忘了,却难忘巩义家中那一棵高大、秀颀的枣树,冬暖夏凉的窑洞和远在天边的“堂哥”与“堂姐”。初见堂哥与堂姐二人,是两岁时侯,当时他们也才四五岁。一开始见到我,都远远躲着,生怕我张开“血盆大口”吃了他们的玩具。但后来渐渐变熟,就开始一起玩,一起喂狗,看母鸡孵蛋了。我五岁的时候,已经和堂哥堂姐非常亲密了。我渐渐懂了事,他们开始完成学校里的功课。那年秋天收成比较好,家中的枣树结的果又大又圆,大人们先摘了一点尝尝味道。我们三人抖了一个机灵,不经意间偷拿了三个枣,躲到一边像贼一样盘弄着。堂哥把一个枣偷偷塞到我的小手里,我捧着那枣:半青色,半红色,硬硬的,非常大的,上面还依稀沾着几滴小水珠,香飘四溢,沁人心脾,想必是堂哥把最好的枣留给了我。我咬了一小口,又香又甜,一股芳香弥漫在口中。嗯,那是家人的味道,巩义的味道,秋天的味道。于是,经过了大枣的诱惑,我们三个起了偷枣的念头。当堂哥率先提起这事,我们一拍即合:“中啊!”便商量好计划,只等着大枣落入手中了。那天晚上八点钟,大人们都在玩牌,打麻将,只我们三个无事了。于是,我们借去喂狗的理由,转了一个弯,悄悄地摸到了枣树下。白天大人们摘枣用的梯子仍依偎着枣树,我们便利用这梯子,让堂哥出马,我和堂姐扶住梯子。不过一会,堂哥便捧了数十个大枣下来。看堂哥的手,却已经被树枝划破了几道口子,却不敢吱声。我们不忘把梯子放在原位,清理了作案现场,夹着尾巴跑到一个角落,分了分枣,安静又幸福的吃了起来。口中是甜蜜,心中更是甜蜜。六岁时上了小学,便离巩义而去。从此以后,除暑假短暂的两天相遇,再无一起偷枣、喂狗、看鸡孵蛋了。这三年,更是杳无音信,再也未回过巩义。去年暑假,堂哥打来了电话,口气亲切而有礼貌:“我的小堂弟!多久没见了!家里的窑洞要翻修啦,你们能不能出点钱啊。”父亲便打了两万块过去。窑洞装修完毕,我们回巩义访亲看新房,却不见了堂哥堂姐。一打听,是朋友送给他们两张电影票,觉得不看太可惜,去看电影了。于是,我们连等了三个小时,不见二人踪影,便悻悻离去了。走之前又偷拿了一个大枣,吃下肚去,却是满满苦涩,辛酸的味道,霎时冲淡了我对那香飘四溢,沁人心脾大枣的回忆。两张不过百元的影票,竟比得上两万块钱的新家;比得上喂得胖胖的狗;比得上下蛋神速的母鸡;比得上秀颀的枣树与甜甜的大枣,比得上小时最纯洁的情感。那伴我偷枣的堂哥堂姐,我好想你们,你们去哪儿啦? 小军鼓刘若时我以前的习惯,本来是倘自己没有事,在周五晚上便大抵去上钢琴课。那时我顺利考上了钢琴三级,但由于对此没有任何兴趣,所以学了六年的钢琴便放弃了,一家人变得失望起来。可是在退课时,我听见了激情四溢的乐器声,那乐器叫小军鼓,是一个极有节奏感,极痛快淋漓的打击乐器。和我一同练习的是赵老师,因为平常特别忙碌,他也延长了一个小时下班,伴我练习。然而他脾气很好,我即使回家没有练习,也不会说我。我们每天的事情大概是练习谱子,摆出老师复印的乐谱,坐在椅子上用鼓槌的圆头去打击鼓面。小军鼓照例是占了很长时间的,其次便是架子鼓,但或许是对鼓有感觉罢。至于我对小军鼓所第一期盼的,却在通过了考级。考级是可以让我们设立自己阶段性目标的事情。刚开始的时候,我没有找到对鼓的感觉,不会用手腕去让鼓槌自然地从鼓面弹起,更不会控制好对每一个音符的节拍,因此打不好谱子。不过经过长期的练习以后,我有了经验。也因此我不断地用了五年的时间考上了小军鼓十级。而现在我已经开始准备PAS国际打击乐大赛了。真的,一直到现在也没有对我比小军鼓还要适合我的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