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生平及简介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号香山居士,今陕西渭南人。倡导新乐府,作品有讽谕诗、闲适诗、感伤诗等,风格平易自然、浅切流畅。作品多收录于《白氏长庆集》。
二、作者生平:白居易是著名诗人,与李白、杜甫并称“李杜白”。
白居易的祖父白湟曾任巩县[河南巩义]县令,与当时的新郑[属河南]县令是好友。见新郑山川秀美,民风淳朴,白湟十分喜爱,就举家迁移到新郑城西的东郭宅村(今东郭寺)。唐代宗大历七年(公元772年2月28日)正月二十日,白居易在东郭宅降生了。武宗会昌六年846年八月卒于洛阳[属河南],享年75岁。著有《白氏长庆集》七十一卷。
贞元十五年(七九八)进士,任翰林学士,左拾遗。因直言极谏,贬江州司马,移忠州刺史。后被召为主客郎中,知制诰。太和年间,任太子宾客及太子少傅。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死时年七十五岁。
晚年官至太子少傅,谥号“文”,世称白傅、白文公。在文学上积极倡导新乐府运动,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诗歌合为事而作,写下了不少感叹时世、反映人民疾苦的诗篇,对后世颇有影响。是中国文学史上相当重要的诗人。
一生以44岁被贬江州司马为界,可分为前后两期。前期是兼济天下时期,后期是独善其身时期。白居易贞元二十六年(800)29岁时中进士,先后任秘书省校书郎、盩至尉、翰林学士,元和年间任左拾遗,写了大量讽喻诗,代表作是《秦中吟》十首,和《新乐府》五十首,这些诗使权贵切齿、扼腕、变色。元和六年,白居易母亲因患神经失常病死在长安,白居易按当时的规矩,回故乡守孝三年,服孝结束后回到长安,皇帝安排他做了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白居易44岁时,宰相武元衡和御史中丞裴度遭人暗杀,武元衡当场身死,裴度受了重伤。对如此大事,当时掌权的宦官集团和旧官僚集团居然保持镇静,不急于处理。白居易十分气愤,便上疏力主严缉凶手,以肃法纪。可是那些掌权者非但不褒奖他热心国事,反而说他是东宫官,抢在谏官之前议论朝政是一种僭越行为;还说他母亲是看花时掉到井里死的,他写赏花的诗和关于井的诗,有伤孝道,这样的人不配做左赞善大夫陪太子读书,应驱逐出京。于是他被贬为江州司马。实际上他得罪的原因还是那些讽谕诗。
贬官江州给白居易以沉重打击,他说自己是“面上灭除忧喜色,胸中消尽是非心”,早年的佛道思想滋长。三年后他升任忠州刺史。元和十五年,唐宪宗暴死在长安,唐穆宗继位,穆宗爱他的才华,把他召回了长安,先后做司门员外郎、主客郎中知制诰、中书舍人等。但当时朝中很乱,大臣间争权夺利,明争暗斗;穆宗政治荒怠,不听劝谏。于是他极力请求外放,穆宗长庆二年出任杭州刺史,杭州任满后任苏州刺史。晚年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七十岁致仕。比起前期来,他消极多了,但他毕竟是一个曾经有所作为的、积极为民请命的诗人,此时的一些诗,仍然流露了他忧国忧民之心。他仍然勤于政事,作了不少好事,如他曾经疏浚李泌所凿的六井,解决人民的饮水问题;他在西湖上筑了一道长堤,蓄水灌田,并写了一篇通俗易懂的《钱塘湖石记》,刻在石上,告诉人们如何蓄水泄水,认为只要“堤防如法,蓄泄及时”,就不会受旱灾之苦了。这就是有名的“白堤”。
白居易的祖父白湟、父亲白季庚及外祖父都是诗人,在这种家庭背景下,白居易读书十分刻苦,终成诗人。但白居易和李白、杜甫一样,也嗜酒成性。张文潜在《苕溪鱼隐丛话》中说:陶渊明虽然爱好喝酒,但由于家境贫困,不能经常喝美酒,与他喝酒的都是打柴、捉鱼、耕田的乡下人,地点也在树林田野间,而白居易家酿美酒,每次喝酒时必有丝竹伴奏,僮妓侍奉。与他喝酒的都是社会上的名流,如裴度、刘禹锡等。
他在67岁时,写了一篇《醉吟先生传》。这个醉吟先生,就是他自己。他在《传》中说,有个叫醉吟先生的,不知道姓名、籍贯、官职,只知道他做了30年官,退居到洛城。他的居处有个池塘、竹竿、乔木、台榭、舟桥等。他爱好喝酒、吟诗、弹琴,与酒徒、诗宇航局、琴侣一起游乐。事实也是如此,洛阳城内外的寺庙、山丘、泉石,白居易都去漫游过。
每当良辰美景,或雪朝月夕,他邀客来家,先拂酒坛,次开诗箧,后捧丝竹。于是一面喝酒,一面吟诗,一面操琴。旁边有家僮奏《霓裳羽衣》,小妓歌《杨柳枝》,真是不亦乐乎。直到大家酩酊大醉后才停止。白居易有时乘兴到野外游玩,车中放一琴一枕,车两边的竹竿悬两只酒壶,抱琴引酌,兴尽而返。"
元和元年(806),罢校书郎,撰《策林》75篇,登“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授县尉。作《观刈麦》、《长恨歌》。元和二年回朝任职,十一月授翰林学士,次年任左拾遗。四年,与元稹、李绅等倡导新乐府运动。五年,改京兆府户曹参军。他此时仍充翰林学士,草拟诏书,参与国政。他能不畏权贵近,直言上书论事。元和六年,他因母丧居家,服满,应诏回京任职。十年,因率先上疏请急捕刺杀武元衡凶手,被贬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马。次年写下《琵琶行》。开始“吏隐”,在庐山建草堂,思想从“兼济天下”转向“独善其身”,闲适、感伤的诗渐多。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还京,累迁中书舍人。因朝中朋党倾轧,于长庆二年(822)请求外放,先后为杭州、苏州刺史,颇得民心。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秘书监,明年转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阳。后历太子宾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职。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在洛阳以诗、酒、禅、琴及山水自娱,常与刘禹锡唱和,时称刘白。会昌四年,出资开凿龙门八节石滩以利舟民。75岁病逝,葬于洛阳龙门香山琵琶峰,李商隐为其撰写墓志。
三、诗歌理论:
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在他写给元稹的信《与元九书》中有集中的论述。此外,在《新乐府序》、《寄唐生》、《读张籍古乐府》、《策林六十八》、《策林六十九》等诗文中也都有所阐述。白氏的诗歌创作在唐代诗人中是最多的。《与元九书》中他把自己五十一岁以前写的一千三百多首诗编为讽谕、闲适、感伤、杂律等四类。。讽谕诗以鲜明的艺术形象和诗的语言体现了他的理论主张。白居易的现实主义诗歌理论是明确的理论阐述和丰富的创作实践相统一的完整体系。白氏强调必须继承《诗》的优秀传统:“为诗意如何?六义互铺陈,风雅比兴外,未尝著空文。”《读张籍古乐府》白氏以此为标准,批评了《离骚》与汉代五言诗过于重视抒发个人恩怨,讽谕性只及《诗》的“什二三”;对六朝时的山水诗他更是持否定态度;对唐诗,他只肯定联系现实紧密,政治思想倾向强烈的诗作,如肯定陈子昂《感遇诗》二十首、鲍照《感兴诗》十五首,肯定杜甫新题乐府等部分诗作。而对唐代一些专写风花雪月、流连光景的诗作,尤其是对大历十才子,他痛心疾呼“诗道崩坏。”白居易自觉地继承和发扬《诗经》以来的现实主义传统,一再阐述了有关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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