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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一盏灯作文

2020-10-31 18:3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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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尽管我一直就是那个喜欢文字的庄明,尽管多年之后我仍然停留在原地打转,却从来不敢忘记,那个点亮了一盏明灯的人。

记忆里的童年,没有用过电灯。

那时的乡村,一到晚上,如果没有皎洁的月光,如果没有眨着眼睛的繁星,那真的是黑漆漆的世界。这样的夜晚,既充满了某种神秘,又隐藏着隐约的不安。

记得那时的自己,就在这暗夜中,一点点缓慢长大。懵懂的时光,既充满了快乐,又总在这无边的黑夜,渴望在不太遥远的地方,能有一盏灯,为自己点亮。

记得儿时的课本,有这样的一首歌谣:风呼呼,雨哗哗,伸手不见五指,抬头不见月牙,游击队叔叔,机智又胆大,泥里滚,草里爬,嚓嚓嚓,鬼子的脑袋搬了家。

我们稍加改编,就变成了自己的写照:风呼呼,雨哗哗,伸手不见五指,抬头不见月牙,我们小伙伴,机智又胆大,泥里滚,草里爬,捉迷藏,玩打仗,哈哈哈,你的脑袋开了花。 脑袋开花意味着挂彩,漆黑的夜里,被对方乱扔的泥块砸破了脑袋是常有的事。

不过,即使在黑漆的一团有再多的快乐,也仍然渴望能有一盏灯,来照亮一段路程,驱走暗夜的恐惧。

特别是在邻居大爷家听了鬼故事后,就更渴望有一盏灯,照亮家的方向。

记忆里最初的灯,是油灯。简易的油灯,制作起来很简单,不过是把一根灯草放在装有香油的碗里,再用火柴点燃,便可使用。

然而,就是这样的油灯,也是极其奢侈的。如果没有特别重要事情,不会轻易点燃。因为在那时,油是很金贵的东西。幸好儿时基本没有家庭作业,即使偶尔有一点,便和小伙伴头碰着头,趴在外面的地上,哼着歌儿,一会儿就做完了。

后来,有了煤油,便开始用煤油灯。随便找一块小小的铁皮,可圆可方,把中间凿个小孔,再用另一条细长的铁皮卷成一根小筒,在小筒里穿上粗粗的棉线。然后,把小筒穿入铁皮的孔中,就做成了灯头。然后,将灯头放在一个墨水瓶上,瓶里倒上煤油,就做成了煤油灯。

煤油相对便宜一点,于是,乡村的夜晚开始亮着更多的灯光。母亲在煤油灯下纺花,而我,也开始就着如豆的灯光读书。

煤油灯不很亮,还要冒出难闻的黑烟,常常因此熏黑了脸蛋,熬红了眼睛。 于是,开始眼馋生产队里用的马灯。

马灯也用煤油作灯油,再配上一根灯芯,外面罩上玻璃罩子,这样,可以防风,如果夜行,可以挂在马的身上,因而被称作马灯。但是,马灯不能自己制作,需要购买,且价格不低。

幸好,父亲那时是生产队里的羊倌,他保管着队里的一盏马灯。每天晚上,父亲和我就住在羊圈里看羊,即使这样,我们仍然不轻易使用马灯。马灯亮堂,却也费油。如果不是到外面寻找迷途的羊只,那盏马灯就枉自挂在墙上,吊人胃口。

四年级时,到另一个村庄读书。离家较远,需要住校。那时开始喜欢读一些闲书,记不清从谁那里传来了一套《水浒传》,大家都去争抢。轮到自己时,已是晚上,虽然按捺不住兴奋,却也不敢公开在教室里挑灯夜看。

教室白天用来上课,晚上则是我们的宿舍。力气大的睡在课桌上,纤弱的只好打地铺。自已虽然瘦小,打起架来,却是拼命三郎。因而,这教室,也算是自己的江湖。

就这样,趴在桌子上的被窝里,用手电筒的灯光,照亮了纸上的水泊梁山。 终于,上了初中。用来许久的煤油灯,开始退出历史。

成了初中生的少年,终于骄傲地拥有了一盏手罩灯。这种手罩灯,除了不能在挂在马的身上外,明亮程度不亚于马灯。

于是,灯下的世界,开始一点点亮了起来。

初二时,学校买了一个发电机。第一次用上电灯那天,我们比过年还要快乐。明晃晃的电灯,硬是压住了如水的月光。

当然,也并不是第一次才知道,这世上还有电灯。

很小的时候,在平顶上挖煤的叔叔曾经带回一个灯泡,他给我讲过那个空心的玻璃体通电后会发光,比马灯还要亮。眨巴着眼睛想了很久,也想象不出它该有多亮。

它那么小,能亮过马灯?它不喝油,要喝电?可我看不见它的嘴,就算它有嘴,我们家也没有电,我不知道到哪里去买电。可是,马灯有嘴,并且,灯芯是马灯的舌头。它怎么能亮过马灯?

后来,那个灯泡一直就在家里饿着,它没有电喝。

现在,终于有电了,终于可以在夜晚看到一个明亮的世界。原来,还真的有一种灯,可以比月亮还要威风,原来,这就是电灯。

可惜,用了不到一个星期,发电机就坏了,只好重新启用手罩灯。那台发电机,直到我后来转学,也没有修好。

那时的自己,总是渴望能有一盏明亮的灯火,为自己点燃。

到了一个新的环境,没想到竟然用上了汽灯。过去,我只是远远地看见过,汽灯挂在赶场的戏台子上,照亮了一个花花碌碌的舞台。

汽灯在外形上和马灯颇有些相似,但需要打气后才能使用。初二的下学期,我一直是汽灯的打气员,起初我以为这是个光荣的活儿,干得挺欢。

直到上了初三,一个同学因为连续旷课险被开除,后经家长苦苦求情后,才保留住了学籍。但作为惩罚,班主任让他顶替了我的活儿。这时,我才知道自己被班主任耍了,就好像《西游记》中的孙猴子被封为弼马温一样。

于是,冲冠一怒为尊严,恨恨的将汽灯摔在了地上。就这样,我和那个同学彻底调换了位置,我被学校除名,而他,则变成了打气员。

尽管,汽灯比电灯还要明亮,但并没有照亮一个少年的心田。相反,留下的却是屈辱,感觉那时的自己,就好像舞台上跳来跳去的小丑,给围观的人群,不断地制造着笑柄。 汽灯下的自己,其实,一直是别人的风景。

考上高中后,来到了一个小镇读书。

而上高中后的第一个惊喜,就是用上了电灯。小镇不大,却是有电的小镇,因此,小镇的夜晚,不会是黑漆漆的一团。多年的渴望,终于在小镇变为现实,而灯下的世界,随着少年的成长,也开始变得五彩缤纷。

有谁能够记得,自己的青春到底是从哪一刻开始?又有谁能在那个瞬间,触摸到青春的真谛?

当在某个瞬间,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年突然遁去,隐身于流逝的岁月;当在某个瞬间,华丽的青春,在一个无论物质还是精神都相对贫乏的年代,轰然打开。那个瞬间,真的说不出是快乐还是悲伤。

呼啸而来的青春,裹着热情与惶惑,开始在安静的小镇,搅出了太多的话题。

这时的自己,需要的已不单是一盏用以照明的电灯,而是开始渴望,能有另外一盏灯,来点亮未来的路程。

一直以为,自己还算幸运的。

高一时,有惺惺相惜的语文老师,让自己知道,可以与作文结缘。原来,调皮捣蛋的自己,并非一无是处,仍然可以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发现属于自己的舞台。

高二时,在学习《王贵与李香香》的时候,知道了李季这个名字。当时教我们的冯振广老师,曾经特别提醒我们,这个著名的诗人,就是我们唐河县人。

冯老师有很多藏书,有一天,他让我去他的宿舍,找一些书看。至今记得,他那个简陋的教工宿舍,就是一个小型的图书室。除了在县里的新华书店,我从来没有在另外的地方,发现有那么多的图书。在冯老师的藏书中,我还发现了冯友兰的著作。原来,这个被誉为现代新儒家的哲学家,也是我们唐河县人。

冯老师教我们政治,或许是和语文老师比邻的缘故,他看过我的作文。一次,他郑重地对我说,在命题作文之外,我也可以尝试着写作。

听了他的话,我有些惶恐。写作是作家的事儿,于我又有什么关系呢?

仿佛洞穿了我的心思,冯老师微笑了,轻描淡写地说:我也在写一点东西,还发表了一些作品。

冯老师那时不过二十多岁,他在我眼里,既是老师,又是兄长。他不爱运动,也很少说话,给人最大的印象就是课讲得好,深入浅出,游刃有余。

然后,就是他留有很长的头发,几乎遮住了一双细长的眼睛。在讲课时,他习惯一手用粉笔在黑板上行云流水般地书写,另一只手则不时地拨动着往下耷拉的头发,以免遮掩了视线。

那天,在他的宿舍,我看了他发表的一些作品,这些作品,都与文字有关。

原来,在我的身边,就有从事写作的人。原来,写作并不是那些著名作家方可为之,我们这些普通的人,也可以用这样一个神圣的字眼,来书写自己的人生。

后来,我猜想,也许在那时,或者更早的时候,冯老师就立下了与文字终生结缘的宏愿,而我们的前辈,冯友兰先生与诗人李季则应是他效仿的楷模。出生贫寒,唯有以文字为乐的他,也希望将来的自己,成为一个大写的唐河人。

可惜,冯老师只教了我们半年,他在一九八六年重新考入郑州大学深造。毕业后,到《领导科学》杂志社工作,一直做到副总编辑。他在当编辑的同时,著述颇丰。

后来,我也常想,如果冯老师能教我到高中毕业,我的人生会不会变成另外一种样子。今天的我,或许也在从事着与文字相关的工作,而不是随着商海沉沉浮浮,在患得患失中,蹉跎着岁月。

如果说,唐河的前辈们用他们的文字给冯老师点亮了一盏灯,那么,一直努力前行的冯老师则是在用自己的行动,为我狂乱的青春,点亮了一盏可以看见的,并不是高不可攀的文字之灯。

多年后,仍然不敢忘记冯老师所说的话:庄明,你也可以写作。

尽管,这句话叫我汗颜,尽管,我一直没有拿出像样的文字呈现在老师面前,但是,我仍然心存感激。

没有一种美好的状态,可以长久。也没有一种理想的感觉,会持续一生。

冯老师去郑州那年,我上高三。他点亮的那盏灯,虽然还有些朦胧,但毕竟给我迷茫的青春,指出了一个方向。

然而,横亘在面前的,永远都是不可预料的安排。当我收藏起曾经的梦想,去接受一个明明错误的决定,我知道自己,将与老师的期望,背向而驰。学医,最终促成我永远的痛。 再次见到冯老师,是在一九九四年秋天。

那时,我辞去了工作,在郑州流浪,为生计而奔波,摆地摊,卖福利彩票,也偶尔在大学的校园,倒腾一下电影票。

理想愈来愈远,愈来愈飘渺。

那天,我陪同一个同学,去了冯老师家。隔着八年的时光,他仍然一下子认出我来。他说:你是庄明,我记得你文笔很好,现在还写吗?

我无语,也只能无语。

短暂的沉默后,他说:我曾看了你给印章的信,感觉不错,本想拿到《人生与伴侣》上发表,但顾虑到你的隐私,只好作罢。

我的脸一下子红了。我记得有那么一封信,那是从灰暗的青春,自然而然迸发出的血和泪,是对恋人,相见时难的绝望,也是对现实,拔剑四顾的茫然。

那晚,我们围坐在一起喝酒。酒香混合着冯老师满屋的书香,让我久久沉迷的大脑逐渐清醒。

那盏灯,重新亮了起来。

当然,我们没有再谈论关于文学的话题。那个话题,已经随着老师的一声轻叹而打住。 我当然也知道,他是在为我而惋惜。

时光如白驹过隙,转眼又是八年。

与冯老师再相见时,我即将又一次离开校园。

记得那是二零零二年六月的一个傍晚,我揣着一卷手稿,到了他的办公室。见了面,他愣了一下,有种说不出的惊讶;都说你失踪了,这么多年,躲到哪儿了?

我能躲到哪儿呢,先是忙于挣钱,然后再供自己读书。

当我粗略地对他讲了这些年的经历后,他微微笑了。

然后,好像是在做一个总结,他只说了四个字:这就对了。

这次真的是对了,我在绕了那么多弯路之后,终于在而立之年,以决绝的姿态,去选择学习语言文学。尽管学的是英语,但是,我同样找到了快乐。优美的文字,无论中西,其实,都是相通的。

那卷手稿,冯老师最终没有看完。毕业后,为了追逐新的梦想,我去了西安。那卷手稿,也伴随着我动荡的日子,一起流浪。至今,尚未完成。

随着年龄的增长,回忆开始一点点变得温暖。遥远的某个画面,会在某个瞬间淬不及防,突袭而来。

今年春天,去郑州开会。忽然就有拜访冯老师的念头,此时,距离我们上次的见面,刚好又过去了八年。

纵使这八年的时光,自己不堪的经历,依然与文字无关!可是,也不能就这样一直躲避。 其实,我又能躲得了什么呢?怕见他吗?

时光荏苒,命运无常。

尽管我一直就是那个喜欢文字的庄明,尽管多年之后我仍然停留在原地打转,却从来不敢忘记,那个点亮了一盏明灯的人。

然而,当与同学小聚时,却惊闻冯老师已于去年四月九日突然辞世。

一时呆住!

原来,那个人,那个为我,点亮了一盏文字之灯的人,不会在那里一直等待! 听说,他去时,没有留下一句话。

可我知道,从一九八八到二零零九,二十一年的时间,作为一个编辑,作为一个知名的学者,他岂止是编著等身。

天妒英才,冯老师去时,只有五十二岁。壮志未酬,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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