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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20-11-08 09: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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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年是我市争创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的第二年,也是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巩固扩大创城成果,扎实推动创建工作,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坚持为民惠民靠民,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奋力迈向全国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20**年,以双台子区、兴隆台区、大洼区、辽河油田矿区为重点创建区域,盘山县按照全省文明县城标准、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参照省级文明城镇标准,开展全面全域全民创建,在各项创建标准全面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文明城市创建水平,确保全省第一,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为2017年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以问题为导向,在重点上求突破,围绕加强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加强城市环境秩序治理与改善、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三个方面开展30个专项行动。 (一)城市公共设施建设与管理 1.完成弃管小区改造任务。全市三区现有27个弃管小区没有改造,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备,卫生环境差,人防(人力防范、保安等)、物防(物理防范、防盗门窗等)、技防(技术防范、电子监控系统等)、消防(消防设施等)等“四防”建设不到位等问题。年内,要全面实施并完成改造任务,确保设施完备、环境整洁、“四防”管理到位。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住建委 2.加强道路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针对全市36条主街路、48条次街路、513条小街巷不同程度存在道路设施破损、道路施工回填不达标等问题,特别是友谊街、环城南街等19条街路段配套设施不完备、未交付使用但已通车等问题,要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建设标准和维修维护频次,加快建设进度,落实管理责任,严把采购、施工质量关,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维护,实现道路基础设施完好率100%。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住建委 3.加快场馆规划建设。按照文明城市测评标准,我市缺少城市避难场所和博物馆,兴隆台区缺少文化馆,双台子区和大洼区文化馆分别存在面积不足(400平方米)、设施老化、服务功能不完备等问题。要加快立项建设和扩建改造进度,确保场馆硬软件建设符合相关标准。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发改委、市文广局、市规划局 4.合理规划建设管理劳务市场。针对双台子区红旗剧场、兴隆台区三辰岗等劳务市场占道待工、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等问题,要加大对现有劳务市场管理、服务力度,兴隆台区8月底前要完成新劳务市场(居然之家东侧)建设任务,达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秩序良好等标准,规范劳务人员入场经营,同时,坚决取缔三辰劳务市场。双台子区、大洼区加快劳务市场规划选址工作,并加大对现有劳务市场管理力度。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规划局、市人社局、市综合执法局 5.规范管理商业牌匾和户外广告。针对商业牌匾、户外广告破损严重、设置不规范等问题,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对破损、过时的商业牌匾和户外广告及时更新,坚决拆除设置不规范的牌匾和户外广告,做到设计、规格、亮化、备案“四统一”。 针对通讯、数字电视线路存在乱搭乱挂现象 ,9月前全市各相关产权单位对线路进行排查并整改完毕。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 6.规范管理公益广告。针对全市公益广告设置率不足广告总数30%的问题,对现有LED显示屏、道旗、广告牌实行规范管理,把设置公益广告作为前置条件。目前,全市三区一县共有68处建筑工地,普遍存在建筑围挡不落地、不美观、周边卫生环境差、高度不统一、公益广告数量不足等问题,要严格按照体系的要求,统筹规划,严格管理,在8月底前完成设置任务,达到落地、高度统一、样式美观、干净整洁等要求,确保在文明城市测评中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规划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7.彻底整治顽疾问题。针对福达客运站和中兴商城环境脏乱差、地面坑洼不平、秩序混乱、管理缺位等诸多问题,明确责任,加大投入,按照环境整洁、设施齐全、服务规范、秩序良好的标准,加强监管,限期整改。 责任单位:兴隆台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交通局 (二)城市环境秩序治理与改善 8.彻底整治城区卫生环境。加大对44条主干道、105条非主干道、小街小巷、230个社区及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实施城区网格化管理,对乱扔乱倒、非法喷涂、私搭乱建等违规行为进行彻底整治,保持常态化“高压”态势,消灭环境卫生死角和管理盲区。实现城区卫生环境整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洁率达100%。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 9.实施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针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部分单位没有施划停车泊位,违法停车、卫生脏乱、乱贴乱画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行业监督”的原则,严格执行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监督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日常巡查、随机抽查、年终考评等形式,对违规或不作为单位及个人进行处罚,实行全域“门前四包”责任制,实现监管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直机关工委 10.加大商业街环境整治力度。针对全市商业街及周边环境卫生差、乱停乱放、乱搭乱建、出店经营、流动商贩、摆摊算命、道路破损、广告牌匾不规范等问题,加大检查力度,对商业街及周边道路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实现步行街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文广局 11.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针对校园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文化产品、无照经营等问题,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坚决取缔流动商贩,对周边食品餐饮、文化娱乐等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8月底前,彻底消除全市城区占道经营和流动摊贩问题,确保不反弹。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食药监局、市综合执法局 、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2.严厉打击非法小广告。针对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商业宣传单无序发放等问题,在及时清理的同时,加大打击力度,严管重罚。同时,通信部门停止对非法小广告发布信息的服务,从源头上彻底根治。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经信委 13.加大集贸市场监管整治力度。针对全市三区的东风、九化、兴隆、钻井等12个集贸市场不同程度地存在环境卫生差、地面积水严重、占用消防通道、占道经营、不亮证经营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监督整治力度,全面进行标准化改造,达到设施完备、环境整洁、秩序良好、亮证经营的标准。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工商局 14.规范管理餐饮场所。针对中小餐饮企业特别是小餐馆、熟食店存在的证照不全、不亮照经营、无消毒设施和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限期整改,做到环境整洁,亮证经营,持证上岗,消毒设备、措施和记录齐全,在显著位置设有提倡节约、反对浪费的温馨提示牌。对限期不达标的,一律取消营业资格。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 15.严管重罚乱停车辆行为。针对车辆乱停乱放、占用盲道现象严重等问题,在加大教育处罚力度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停车泊位,充分发挥现有地下停车场作用,合理规定收费标准,积极缓解停车难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 **.治理违规占道行为。针对马路市场、占道洗车、占道加工等扰乱交通秩序、卫生脏乱差问题,建立联合执法运行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条例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市场和摊点,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保持环境整洁、经营有序。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 17.严格规范管理露天市场、露天烧烤。全市三区共有18个露天市场。今年将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占道市场和未经批准设置的露天市场,对临时性市场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加强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规范有序。针对乱排油烟和露天烧烤、路边烧烤、出店经营造成的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研究出台整改意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有效治理。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 18.清理城区“小菜园”。针对小菜园泛滥、影响市容问题,加大宣传和清理力度,加快闲置区域的绿化建设进度,加强现有绿地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换枯死绿地,实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 19.整顿出租车市场秩序。针对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乱涨价和司机行车吸烟、行车接打手机等违规违法行为,对全市3238台出租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整治出租车运营秩序,规范出租车市场,严厉打击“黑出租”,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违规违法行为,营造文明乘车环境。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0.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教育管理。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开展文明交通行动。以全市118个交通信号岗为重点,在早晚交通高峰时段采取设立教育执勤点、交通志愿协勤等措施,对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处罚、曝光力度,积极引导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实现道路交通守法率不低于98%的目标。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公安局 21.加大重点部位交通秩序整治力度。针对123所中小学校、12个大型集贸市场、3个商业街、14个大型商场超市等重点部位周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实现交通秩序顺畅有序。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2.加强公共交通秩序管理。针对公交车不进站点停车、非公交车占用公交站点停车位、乘客不排队上(候)车等问题,实施规范管理,在公交站点停车区域施划(补划)标线,在重要站点安装电子监控系统,对车辆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作用,引导市民排队上(候)车,增强市民文明乘车意识。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交通局、市公安局 23.整治机动车驾驶员违规行为。针对机动车车窗抛物和驾驶员行车接打手机、行车吸烟、交通路口违章变道等违规违法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处罚力度,加大电子警察、隔离带等交通设施投入,组织媒体、发动群众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引导机动车驾驶员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辽河油田,市公安局、市直机关工委、**日报社、**广播电视台 (三)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 24.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认真制定实施意见和工作指导方案,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全面叫响“三个倡导”24个字。重点抓好党员干部、青少年、公众人物等重点群体,坚持在抓好传播结合融入上下功夫,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推动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市、区、县委宣传部 25.突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广泛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委重大战略部署、创业创新创优城市精神等三个方面的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市委讲师团 26.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规范化。针对部分领域存在的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特别是个别企业不诚信经营的问题,坚持“红榜”、“黑名单”发布制度,定期召开发布会,发布诚信企业“红榜”和失信企业“黑名单”;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活动,推出一批市场公认、群众信任的诚信示范企业、门店,提高社会对诚信的认可度,使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人民银行 27.坚持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针对志愿服务活动坚持不经常、群体作用不突出、零星分散的实际,强化以社区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加大志愿服务团队建设,以每周六为志愿服务日,以“情暖鹤乡”、“邻里守望”等活动为载体,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环境卫生、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充分汇集全市志愿者的巨大正能量。选树推广志愿服务典型,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志愿服务精神,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市、区、县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全市各责任单位 28.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针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内容形式单一、教育效果不突出等问题,强化三级教育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 、“做一个有道德的人”等主题系列活动,加强示范引导,推出一批典型代表,形成学习典型、争做典型的良好氛围。加强网吧管理,加大乡村学校少年宫、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的建设管理力度,做好未成年人公益广告宣传工作,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 责任单位:市、区、县文明办,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9.积极倡导勤俭节约新风尚。针对当前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意识淡化,部分行业领域奢侈浪费现象严重的实际,积极开展倡导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正气,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深化文明餐桌行动,以餐饮企业、机关学校食堂为重点,弘扬文明餐饮文化,营造绿色环保、节俭用餐的文明新风,让“小餐桌”带动“大文明”。 责任单位:市、区、县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全市各责任单位 30.大力开展“文明**,从我做起”主题活动。针对文明意识不强、文明礼仪知识普及不够、市民素质亟待提高的实际,大力宣传《**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以刊播公益广告、系列礼仪知识、专家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市民懂礼貌、知礼仪、守秩序,杜绝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按序排队等不文明行为。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我们的节日”、“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文明出境游”、“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全民讲文明、行善举,以个人文明带动社会文明。 责任单位:市、区、县文明办,**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全市各责任单位 四、迎检工作安排 各区县、经济区、市直各责任部门、辽河油田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坚持问题导向,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的3大版块12个测评项目,90项测评内容188条测评标准,逐项比对,逐项排查,全面整改,认真落实,确保全覆盖、全达标,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必胜的工作信心迎检全国、全省的文明城市测评工作,展示我市志在必得的决心和真抓实干的工作态势。 (一)全面动员阶段(20**年5月初至5月底) 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市创城工作,各责任单位与市创城领导小组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责任单位层层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城工作任务一览表》要求,制定本地区、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到位。组织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工作,对创建成果和成绩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6月初至8月底 1.实测整改提高。集中力量抓好实地测评项目的本级自查、行业普查、全市抽查、模拟测评、达标升级和整改工作;各县区、经济区、辽河油田、市直各责任单位对照三个方面30个专项治理行动,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整改和整治;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哪些已经达标,哪些没有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优势,对未达标的,要找准问题症结和存在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整改,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层层成立督查组,对全市重点任务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通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研究具体措施,迅速加以解决,对城乡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地巩固成果、整改提高。 2.档案材料申报。材料审核是测评的重要手段之一,总分值约占测评成绩的60%以上,是构成测评总成绩的基础分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关于材料审核的相关标准,各县区、经济区、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创城办明确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任务,并做好文档、资料、照片、宣传的收集整理工作,选派得力人员,逐条填写审核材料提交表,精心做好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务必高标准地达到审核材料要求。初审不合格的单位,要抽调专人到创城办材料组现场办公,直至验收合格。 3.实施模拟实测。市创城办将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责任单位负责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对创城重点责任部门进行月考核、季通报,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对照测评体系标准,分别在6月、7月、8月,实施三次模拟实测,排定名次,通报情况,督促整改,促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达标。同时,定期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现场办公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任务落实。 4.营造浓厚氛围。加强和社会宣传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力度,媒体常年开设创城专题专栏,在进行创城动态宣传的同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刊播公益广告。报纸每月不少于4个整版(每月未成年公益广告不少于1个整版),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不少于6条,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10条(未成年人公益广告不少于4条)。 加大公益广告的宣传力度,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利用各种资源,强化属地管理、行业监管,科学合理设置,在街路、社区、居民住宅楼、沿街单位、建筑围挡、道旗等重点部位全方位设置,使创城公益广告覆盖率达到30%以上,特别是加大“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使其占公益广告总数的50%以上。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三个方面的公益广告内容随处可见。 5.普及问卷调查。全面做好调查问卷的印发、宣传、普及工作,采取在广场、医院、商场、街边、集贸市场以及社区居民家中等多种场所,以固定和随机的方式发放调查问卷,对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普法宣传、打击黄赌毒、诚信建设及全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开展问卷调查。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结合各自重点工作做好问卷发放和内容普及工作。此外,熟记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也是调查问卷的一项重要内容,请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做好全面教育普及工作。 (三)全面迎检阶段(20**年9月上旬至12月底) 全面动员,全面指导协调,组织精干力量,抽调业务骨干,做好实测迎检、档案资料上报和调查问卷工作。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责任单位、辽河油田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积极展开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服从统一调度和协调,不留死角、不漏空当、不存侥幸,保证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要及时召开迎检工作推进会及工作协调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质量的工作迎接全省和全国测评。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设置专门机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责任、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列出时间表,定出路线图,实行倒计时,精心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城乡联动、油地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迎检期间要严守工作岗位,定人定岗,全力以赴,全员上阵,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媒体开辟创城专题、专栏,各县区、各单位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全面展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通过网络、手机、LED电子屏、公益广告等多种手段,加大创城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心创城、人人参与创城、共享创城成果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舆论监督,对创建过程中不文明、不作为现象要予以曝光。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市创城办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对各县区、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层层建立问责制,市委、市政府对各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各责任单位也要对下属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五)加大投入,提供保障。为使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今年,市委、市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各县区、经济区、市直各部门、辽河油田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城工作,为创城工作提供有效保障。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5日 20**年**市创建文明村镇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活动,巩固宜居乡村建设成果,全面提高我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全面提高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让宜居乡村建设更具生命力,让农民群众更有获得感,实现城乡全域文明。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全市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提升文明村镇创建整体水平,实现村容村貌更加整洁、村风民俗更加文明、道德素质更加优良、生活方式更加健康、社会秩序更加稳定,培育一批新型农民、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壮大一批骨干队伍、创建一批文明村镇,打造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升级版。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文化阵地建设 1.建好标准化文化广场。完成村屯文化广场建设,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配套建设路灯、座椅、体育设施、健身器材和不低于10平方米的宣传橱窗、电子阅报屏、公益广告牌等设施,实现有文体器材、有音响设备、有照明设施、有宣传栏、有硬化地面的“五有”标准,为农村文化活动提供硬件保障。20**年实现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文广局、市体育局 2.整合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加速推进集宣传教育、科普培训、普法教育、文艺演出、体育健身以及农家书屋、道德讲堂等功能于一体的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保证资源充足,功能齐全,具备数字服务能力,做到整合资源、合理布局,一室多用、多室合用,20**年实现整合使用率80%以上。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体育局、市科协 3.完善便民服务站。建好、管好、用好村级社会管理便民服务站,突出便民、代办功能,实现民政、社保、计生、财政、邮政等功能一站式服务,达到有窗口式服务大厅、有公示栏、有宽带微机、有联络监督电话的“四有”标准,解决好服务村民最后一公里问题。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邮政局 4.推进示范村建设工程。以宜居乡村建设为契机,继续高水平推进示范村建设工程,在抓实农民教育、建设好阵地、开展好活动、挖掘特色载体、移风易俗等方面下功夫,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文明示范村。年底前,全面完成双台子区、兴隆台区、辽河口生态经济区全域及305国道中心线、沈西工业大道等道路两侧共139个行政村的示范村建设任务。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住建委 (二)开展特色文化活动 5.建设农村文艺工作队伍,开展系列文化活动。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文化文艺工作队伍,打造一批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培育乡村小剧团。依托文化广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常年开展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达到有专项资金、有专人组织、有专业培训、有专用设备、有特色活动、有安全措施、有活动计划的“七有”标准。持续开展送电影、送戏、送书籍、送报刊、送春联等形式的文化下乡活动,拓展形式、丰富内容、提供精品。全年完成送电影下乡4500场、送戏下乡300场,每村每月至少放映1场(次)公益性电影。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文广局 6.培养发展乡贤文化,实施“一村一品”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乡贤文化建设,成立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化俱乐部等各类民间组织,调动发挥其正能量。加快特色文化旅游发展,充分发挥辽河口文化景区、江南风情园、农耕文化产业园、绕阳河文化旅游区、种石源文化产业园以及田庄台古镇、二界沟渔雁小镇等重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发展“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旅游产业;培育壮大苇艺草编龙头和骨干企业,继续研发特色多样的产品投放旅游市场,推进**苇艺草编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发展,实现文化惠民。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旅发委、市文广局、市供销社 (三)提升农民道德素质 7.广泛开展“我爱我村·我爱我家”主题教育活动。利用村广播站播放好歌曲、好故事、文明礼仪知识等,使俭、勤、孝、敬、德、美、善等方面的宣传在各类场所随处可见。利用已建成的“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宣扬诚实守信、敬业奉献等各级道德模范和“**好人”的先进事迹,弘扬时代精神,激发农民自主建设美好家园的热情和潜能,培养有信仰、守道德、懂技能、有文化、讲文明的新型农民。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委宣传部 8.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高标准打造一批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街路、主题村屯,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组织开展道德宣讲活动,在广场、学校、村屯等进行巡回宣讲,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教育,以美术、书法等艺术表现形式,绘制书写“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漫画文化墙,每个镇的核心价值观主题示范村不低于所属村屯的30%,每个村屯的核心价值观主题示范街路不少于2条。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委宣传部 (四)倡导新风新俗教育 9.开展各类评比评选活动。按照农户自评、村民互评、村委会主评等方式,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开展“我的家风”系列文化活动,让农民用身边事、百姓话,展示感人的家故事,做好家文章。开展“美丽庭院”评选活动,全面抓好“庭院净化”、“庭院种植”、“素质提升”建设等庭院治理工程,改善家庭卫生环境,推动农村妇女和家庭转变生活方式。开展“身边好人、好儿女、好婆媳、好夫妻、好邻居、好少年”六好评比活动,展示善行义举,引领时代风尚。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团市委、市妇联 10.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以“诚信市场建设”为载体,全域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常态化全面整治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大惩处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坑农害农行为,确保农村市场的繁荣和发展。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工商局 11.开展城乡共建活动。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帮扶村屯,党员干部帮扶农户为主要形式,深化开展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走亲戚·在行动”活动,机关党员干部与困难家庭实名制“一对一”结对“认亲戚”、“走亲戚”、“帮亲戚”,采取帮农忙、帮销售农产品、共同过传统节日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困难家庭献爱心、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明确目标。文明村镇创建工作是推动宜居乡村建设工作的重要载体,也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有力保障,是今后乃至更长一个时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齐抓共管,坚持常态。党委宣传部门要担负起统筹协调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社会团体要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分内之事、分内之责,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协同配合,积极主动作为。各区县、经济区要结合实际,根据《方案》中提出的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办法,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化管理。 3.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通过现场观摩、交流、研讨,强化社会宣传、宣传、舆论引导,运用互联网+应用等方式,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推进探索创新,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不断提高文明村镇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4.加强督查,量化考核。把文明村镇创建工作作为创城绩效考核和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纳入全市绩效考核体系,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定期对各区县、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年底,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文明办对《方案》的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5日 20**年**市创建文明单位工作方案 ` 为全面提高我市文明单位创建水平,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按照市委统一部署和《**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围绕市委市政府坚持“四个全面”、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秉持“创建服务发展、发展丰富创建”理念,通过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创建,带动社会文明程度整体提高,为**全面转型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创建目标 各创建单位通过开展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努力达到“领导坚强有力、道德风尚良好、服务优质规范、管理科学民主、工作成效显著”的总体目标。年内实现全市40%以上的单位达到市级标准,20%达到省级标准,10%达到国家级标准,为**全面转型发展和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创建内容 重点开展“干部队伍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活动、诚信体系建设、窗口优质服务、城乡帮扶共建、文明风尚传播、勤俭节约教育、职工文体活动、营造优美环境”等十个方面的创建活动。 (一)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持续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活动。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学习方案,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专题辅导等形式组织学习,保证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效果。通过学党章党规,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让依法依规成为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通过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领导干部要带头示范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的好干部;广大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合格党员。 (二)深化思想道德建设 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文明**·从我做起”活动。通过组织中国梦主题演讲、征文比赛等活动,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巨大成就。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岗位规范、行为守则中,倡导干部职工提升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自觉遵守《**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做到文明言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节俭养德。按照道德讲堂“七有”标准,办好用好道德讲堂,通过“道德模范巡讲”、“道德模范在身边”、“辽海论坛”等形式,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讲活动,争做思想道德建设的实践表率。 (三)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持续开展“情暖鹤乡·邻里守望”、“学雷锋志愿服务”、“三关爱”、“交通志愿协勤”、“环境卫生大清扫”等志愿服务活动。组建单位志愿服务队伍,依托**志愿服务网上平台做好注册工作,注册人数达到单位总人数40%以上。建立志愿服务常态化管理机制和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每年组织各类社会公益活动不少于5次,人均志愿服务活动时间不少于25小时。继续发挥郭明义爱心服务团队、周恩义爱心服务团队、网络文明志愿者联盟、学雷锋家庭联盟等品牌志愿服务团体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志愿服务QQ群、微信群等有效形式,传播正能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 (四)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持续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个人诚信建设,构建奖励诚信、约束失信的工作机制。制订诚实守信考核办法,建立诚信档案,规范干部职工行为举止,在单位内部团结谦让、和谐相处,在社会上树立诚信形象。窗口行业要在醒目位置设置监督岗、意见箱(簿)、投诉电话、公示栏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生产企业要开展“做精工产品、做诚信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食品药品生产行业要开展“诚信做产品”、“食品安全宣传周”等主题活动。设立诚信“红黑榜”,奖励诚信、惩戒失信。 (五)深化窗口优质服务 持续开展“窗口优质服务竞赛”等具有行业特色、职业特点的文明创建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服务准则、规章制度、行业规范中,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规范服务。完善服务设施,统一服务标识,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公示岗位职责。有效治理“门好进事难办、有笑脸行动慢”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杜绝吃拿卡要、慵懒散拖等现象。开展岗位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打造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文明单位。 (六)开展城乡共建活动 持续开展“文明单位与村镇结对帮扶共建”活动。围绕农民群众的新需求,扎实开展结对共建工作,做到“四个一”,即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制定一个创建规划、确立一个帮扶项目、进行一次宣传教育。帮助完善村宣传栏、留守儿童活动室、农家书屋、文体活动室、文化广场等农村基础文化设施和阵地,辅导培训农村文化人才,帮助业余文化队伍开展活动。积极组织送电影、送戏、送书、送文体器材、送科技、送法律、送卫生下乡活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城乡文明协调发展。 (七)传播网络文明风尚 持续开展网络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做到“五有”,即有活动实施方案和具体部署,有员工文明上网规范,有传播文明风尚温馨提示语,有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有经常性文明风尚传播活动。倡导干部职工文明上网,不浏览不健康的网站网页,不在网络上制造、传播有害信息。组织干部职工通过微博、微信、微视、文明网客户端等新媒体,转发“中国好人365”、“**好人”先进事迹,为身边好人好事点赞,传播文明风尚,集聚网络文明正能量。 (八)开展勤俭节约教育 持续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全民节约”主题活动。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粒粮食做起,增强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培育勤劳节俭之风。完善单位食堂管理制度,倡导健康文明的用餐方式,积极践行“文明餐桌行动”。食堂用餐,按需取餐,不剩饭菜;家庭用餐,合理安排,摒弃陋习;公务用餐,点餐适量,不讲排场,剩菜打包。在宾馆、饭店设置“文明餐桌”、“遵德守礼”温馨提示语(牌)。 (九)丰富职工文体活动 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通过举办读书、演讲、书法、绘画、摄影、球类比赛等活动,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参与热情,营造文明和谐的良好氛围。结合“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重要民族传统节日,开展经典诵读、诗会、民俗知识讲座、观看专题片和参与灯会、娱乐竞技、祭奠先烈等民俗活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一批文体活动骨干和文体活动志愿者,支持偏远村屯和社区文化活动。 (十)营造和谐优美环境 持续开展植绿护绿、净化美化活动。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制订环境建设具体措施,定岗、定人、定责,做到:责任区保洁及时,绿化管理养护得当,公益设施无损坏,车辆停放有序,无乱贴乱画和乱扔垃圾现象。进一步改善单位办公环境,打造独具特色的走廊文化,室内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无烟区没有吸烟现象,对外展示优美整洁、规范有序、和谐进取的文明单位形象。利用单位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和在公共场所、公共设施采取张贴悬挂、刊播刊登等方式广泛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字主题词和创城宣传语。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务大局。文明单位创建是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基础工程,是提升单位整体形象的重要载体,各单位要增强做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单位文明水平的提高,带动良好社会风尚的形成。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把创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坚决克服重评比轻创建的问题,量化指标,细化责任,做到以创建促业务,以业务带创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全员参与的创建格局。 (三)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部署和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谋划本单位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制定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做到文明创建和日常工作两不误,创新特色,相互促进。积极做好各项创建活动的媒体宣传和文件资料、图片的归档工作,确保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全面达标。 (四)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文明单位实行届期百分制考核制度,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考察、抽查暗访、听取汇报等方式,对各申报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全面考评。考核期内单位班子成员出现严重违法违纪、职工发生刑事案件、单位发生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不得申报文明单位。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5日 20**年**市创建文明家庭工作方案 为充分发挥家庭“细胞”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以良好的家风推动党风政风,滋养社风民风,以家庭文明促进社会文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以活动为创建载体,大力弘扬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文明家风,使千千万万个家庭真正成为**转型发展、社会文明进步的坚实基点。 二、工作目标 按照“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全面深入、内容扎实丰富”的基本原则,以“两个提升”和“六个促进”为目标,以家庭道德、家庭文化、家庭环境建设为重点,突出党员干部家庭的示范作用,重视妇女儿童在家庭中的特殊作用,不断丰富内涵、拓展载体、创新措施,实现全市家庭100%参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形成争做传统美德传承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者、和谐小康社会建设推动者的良好局面。 三、主要内容 在全市家庭中,广泛开展“家文化”系列活动,以良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 在全市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将廉政教育从机关拓展到家庭,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家庭的引导示范作用,将良好家风渗透辐射至全市广大家庭。 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开展爱岗爱家教育活动,达到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完美统一。 在全市社区中,依托道德讲堂、妇女之家等阵地,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促进家庭和睦,邻里和谐。 在全市村屯中,重点开展优化环境、培育良好家风活动,推动文明新风吹遍乡村。 四、活动安排 1.开展“好家风、好家教、好家训”征集活动 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学校广泛开展以“议家风、晒家训、征格言、传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征集活动,以文化墙的形式进行集中展示,引导广大家庭重家教、树家风,传承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以良好的家风支撑好的社会风气。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总工会、团市委、**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各区县、经济区 2.开展“爱的陪伴”家庭日主题活动 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定为全市“家庭日”,鼓励大家在“家庭日”陪父母理一次发、洗一次澡、剪一次指甲、吃一顿饭、唠一会儿家常、读一篇报、游一处美景。通过常态化开展家庭读书日、家庭踏青日、家庭科普日等主题活动,增进情感交流,促进家庭和谐幸福。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各区县、经济区 3.开展“手拉手 心贴心”家庭公益活动 号召以家庭为单位,积极开展义务添绿、义务清扫、义务帮困、义务服务等社会公益活动,参与家庭可累计“公益积分”,参与“我看**新变化”一日游活动,免费参观**的新项目、新景观、新场所。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民政局,各区县、经济区 4.开展“全民读书进家庭”活动 组织社区居民登录辽宁文明网专题网页,获取推荐阅读数目相关信息,并为读书进家庭活动点赞。广泛开展名家荐书、读书征文、读书讲座、图书漂流、演讲竞赛、诵读分享会、寻找读书达人等系列活动,建设“最美读书家庭”。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文广局、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各区县、经济区 5.开展“家庭美德大讲堂”活动 依托“道德讲堂”、“妇女之家”等阵地,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屯等开展家庭美德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家庭成员文明素养,营造文明温馨家庭氛围,全年培训3万人次以上。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各区县、经济区 6.举办“女性素质提升大讲堂”公益讲座 突出女性在家庭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以女性为主体,在全市开展以女性教育、女性修养、德孝文化、法律常识等内容为主的公益讲座,引导全市女性做好女儿、好妻子、好儿媳、好妈妈、好婆婆,夯实文明家庭创建基础。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直各部门,各区县、经济区 7.开展“廉政道德大讲堂”活动 在全市机关广泛举办廉政道德讲座,引导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从修身齐家做起,带头树立和培育良好家风,争做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的好干部。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各区县、经济区 8.开展“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活动 通过开展发出一份“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倡议书、进行一系列“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宣传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一场家庭助廉宣传教育活动、树立一批廉洁家庭典型、推出一台“树良好家风,建廉洁家庭”电视节目等“六个一”活动,形成家庭促廉、助廉良好风气,推动党风政风、社风好转。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直机关工委,各区县、经济区 9.评选表彰“文明家庭” 以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学习进取、科学教子;邻里融洽、友爱互助;低碳生活、热心公益为标准,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选,切实提高人民生活幸福指数和城市文明程度。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文明办、**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各区县、经济区 10.评选表彰“最美家庭” 通过“晒、议、讲、展、秀”五个环节,围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敬业奉献、有良好家风等十个方面,遴选表现突出、事迹生动感人、群众广泛认可的家庭参评,把孝作为前提条件和一票否决条件。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日报社、**广播电视台,各区县、经济区 11.开展农村庭院美化活动 以摒弃落后生活方式,树立文明生活理念,提升村民素质为切入点,引导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庭院美化工程,督导庭院规划、硬化、绿化和净化工作,实现“五洁净”,即院落净、居室净、厨房净、厕所净、畜(禽)舍净,确保庭院环境卫生治理工作常态化。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住建委,各区县、经济区 12.开展城区环境改善活动 以居室、楼栋、小区环境为重点,开展绿化、美化、净化工程,倡导社区居民共同治理脏、乱、差,进一步提高绿色生态环保意识和健康生活意识,共建绿色生态宜居**。 责任单位:市妇联、市住建委、市环保局,各区县、经济区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既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载体,更是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提高认识,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 (二)明确任务,注重实效。要把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层层开展,不走过场,务求实效。同时要做好活动资料的收集整理留存工作,做到每场活动有照片(视频)、有记录、有宣传、有总结。 (三)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教育,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全市掀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热潮。 (四)推广典型,示范带动。要不断发现、培养和宣传各类先进家庭典型,借助榜样的力量对广大家庭进行教育引导,不断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实现家庭和睦美满、社区文明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5日 20**年**市创建文明校园工作方案 为不断深化**市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培育校园文化,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提供有力支持,现结合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委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为标准,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育人质量,培育校园文化,优化美化校园环境,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措施,努力构建文明和谐校园。 二、工作目标 在全市各大中小学校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现我市134所学校100%全覆盖。通过19项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实现师生文明素养显著提高,育人环境明显改善,校园文化氛围更加浓厚,学校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市精神文明“五大创建”工作格局提供有力支撑。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标准,围绕提高育人质量、打造育人特色、优化育人环境三个方面,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一)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育人质量 1.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党员干部队伍。通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集中在校园开展书记上党课、党员承诺践诺、党员帮扶等系列活动。采取集体学习、个人自学、专题研讨会等形式,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2.举办干部素养提升研修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聘请知名专家作专题报告,组织各学校中层主任、副校级以上干部参观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干部队伍素养,增强依法治教意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3.继续实施“青蓝工程”。组织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与青年教师签订师徒结对协议,充分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在学期末按“上课—观课—评课”的程序开展成果展示活动,努力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教科研能力和班级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质量师资队伍。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4.开展教育“三乱”专项整治行动。在全市134所学校中全面推行行政问责、教育收费公示、校务公开等制度,建立社会、家长、学生三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向社会公布监督电话,向学生和家长发放问卷调查表,及时了解学生和家长对每位教师的评价。建立师德档案,使学校教师社会信誉度不断提升。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5.开展“我推荐、我评议身边好人”活动。每季度推荐评选一次身边好人,将活动与建立“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有机结合。开展身边好人示范行动,通过开展宣讲、志愿服务等活动宣扬好人好事,弘扬时代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文明办 (二)推进素质教育,打造育人特色 6.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精干力量编写校本教材,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其中,充分发挥校园广播、黑板报、公告栏、国旗下演讲等校园传媒的育人功能,确保我市近15万名中小学生全部能够熟练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理解其内涵。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7.开展学习规范守则活动。各中小学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及《**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的内容,通过召开班队会、组织知识竞赛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少年学生规范学生生活礼仪和交往礼仪,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8.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发挥优秀传统文化的引领作用,以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等中华传统节日为切入点,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举办民俗文化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感受传统文化的魅力。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文明办 9.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深入挖掘传统文化中的道德精髓,将“经典诵读”引进课堂,纳入课程计划,充分利用早读、德育课等开展以孝敬、友善、节约和诚信为主要内容的诵读活动,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感受成长的愉快和对社会的责任感。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0.开展“我的中国梦”教育实践活动。以“我的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系列教育实践活动。 (1)开展清明祭英烈活动。通过召开主题中队会、举办征文演讲比赛、组织祭扫烈士墓等活动,培养未成年人的爱国感情;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网上祭英烈,倡导文明祭祀新风气。 (2)开展“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活动。充分利用网络和媒体宣传美德少年事迹,组织未成年人参与网上学习、留言,让未成年人与美德少年座谈交流并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引导他们崇德向善、知行合一,争做美德少年。 (3)开展“童心向党”歌咏活动。充分利用学校音乐课、班队会等时机,依托各级青少年宫等课外活动阵地,组织未成年人广泛传唱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中国梦的优秀歌曲,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心向党、感党恩,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开展“向国旗敬礼”活动。组织未成年人在网上向国旗敬礼并签名寄语,表达热爱祖国、祝福祖国,用中国梦引领人生航向的美好心声。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资源,广泛开展庄严感、仪式感强的教育实践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升华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深厚感情。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文明办 11.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和推广、传唱活动。面向全市中小学生征集优秀童谣,并将评选出的优秀童谣在相关媒体展播。各学校要通过宣传展播优秀童谣、开展优秀童谣节目展演、制作手抄报等多种方式,组织广大未成年人广泛传唱优秀童谣。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2.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主题活动。将“三爱”活动与教育教学有效结合,融入语文、思想品德等课程的教育环节之中,不断增强广大青少年践行“三爱”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并将“三爱”活动与校园活动有效结合,通过开展专题宣讲、组织实践活动等,增强未成年人学习兴趣、养成劳动习惯、坚定爱国信念。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团市委、市妇联 13.开展向“最美少年”“美德少年”学习活动。精选先进事迹,利用班(队)会和思想品德课时间进行学习交流,并邀请身边的青少年典型开展座谈;充分利用校报校刊、壁报橱窗、广播展板宣传模范典型的感人事迹和学生们的学习心得及学习效果,营造浓厚的主题教育舆论氛围。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团市委 14.加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加强阵地建设,建好用好管好心理健康辅导站,充分发挥心理健康教师的作用,将心理健康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形成心理健康教育长效机制,组织培训讲座,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5.开展“阳光体育1小时”活动。因校制宜,凸显特色,充分利用体育课、大课间、一小时课外体育锻炼时间,开展太极拳、球类、跳绳、课间操等体育活动,组织竞技比赛活动,激发学生运动热情,扩大学生参与面,提高学生体育素养。建立学生体质数据库。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体育局 **.开展倡导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宣传教育活动。弘扬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新风正气,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在校园内蔚然成风。深化文明餐桌行动,以学校食堂为重点,弘扬文明餐饮文化,营造绿色环保、节俭用餐的文明新风,让“小餐桌”带动“大文明”。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三)改善办学条件,优化育人环境 17.均衡配备教育资源。义务教育段学校严格实行划片招生、阳光分班制度,加强学生学籍管理,严格控制班额,合理分配生源,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采取加大投入和向相对薄弱学校倾斜等方式,着力提升弱校教育资源整体质量,推动教育公平发展。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8.优化美化校园环境。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建立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责的“五定”长效管理机制。经常性地开展校园内外卫生清理活动,保持办公场所美观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有序,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 19.综合治理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校园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文化产品、无照经营等问题,成立校园内外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管理,定期巡查,发现游商和无证照摊点,“三无食品”销售,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的玩具、文具和出版物销售,立即主动联系工商、执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责任部门:各区县、经济区,市教育局、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市公安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工商局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领导、指导和督查。各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抓好督查落实。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严守工作岗位,定人定岗,全力以赴,全员上阵,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三)落实责任,严格监督。要明确职责,责任到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走过场、没有完成文明校园创建任务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严肃批评,并责令返工,进行整改。对创建活动中有创新、有特色的经验做法,将予以宣传推广。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各类网站、公示栏等阵地作用,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内容,总结经验,循序渐进,使全市师生充分认识到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明确目标,增强信心,步调一致,营造人人关心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氛围。 **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年5月5日 20**年双台子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全面扎实推进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巩固提升创建成效,让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惠及广大市民,确保我市2017年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区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四个深度融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为民、靠民、惠民的理念,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为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创新社会治理的有力抓手;人民信仰信念培养、文明养成的有效途径;造福百姓的民生实事,举全区之力,提升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奋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为建设富庶、文明、和谐、生态双台子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巩固已经取得的优异创城成果,积极开展各项创建活动,丰富常态化管理办法,提升创建水平,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通过扎实工作,努力实现各项测评指标达到或超过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要求。 三、主要任务 结合我区创建工作实际,实施九大专项行动。 (一)公益宣传专项行动 1.营造浓厚公益宣传氛围 强力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面向未成年人”等公益广告的刊播和宣传工作,扩大公益宣传受众面,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进行全方位宣传,综合利用道旗、户外大型显示屏、条幅等载体,确保宣传内容、数量达到规定要求。动员沿街商网、企事来单位积极参与公益宣传活动,利用电子显示屏发送公益宣传口号。以社区为单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让公益广告美起来、活起来,让公益宣传更加深入家庭、深入人心,发挥潜移默化的教育引导作用。 责任单位:文明办、各街道、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工委 2.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发挥党员干部、青少年、公众人物等群体作用,推动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抓好传播和结合融入上下功夫,继续建立完善“善行义举榜”、“好人榜”,宣扬好人好事,弘扬时代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责任单位:全区各单位 3.打造主题公益宣传阵地 着力打造湖滨公园、湿地公园为主题公园,打造文化广场为主题广场,打造向海大道(双台子段)为主题街路,打造东风社区、旌旗社区为主题社区,丰富涵盖内容,增加宣传数量,形成示范效应,并不断扩展主题宣传阵地。8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住建局、水利局、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4.规范建筑工地围挡 自4月份开始,组织各建筑施工单位,集中进行培训学习,进一步明确建筑围挡公益宣传标准,强化建筑企业对公益宣传的认识和责任。丰富宣传主题,按照建筑围挡刊载不少于30%的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在围挡公益广告中不少于50%的标准,8月底前全区所有建筑工地达标。 责任单位:住建局 (二)城区管理专项行动 1.拆除违法建筑 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正,街道为主、部门配合,动员自拆与重点强拆相结合”的原则,巩固拆违成果,继续加大排查力度,摸清难题、难点违建底数,研究解决办法。开展集中拆违攻坚行动,打响针对违法建筑的歼灭战。对拆除后的区域确保及时绿化、硬化及下水管网铺设, 8月底前,完成主城区违法建筑拆除面积达到5000平以上。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违建零增长。 责任单位:各街道、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司法局、法制办、规划分局、国土分局、消防大队、安监局、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2.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针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违法停车、卫生脏乱、乱贴乱画等问题,落实区、街道、社区和产权单位“四级”联动机制,签订责任状,对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并曝光。解决临街单位具备条件而没有施划停车泊位的问题,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容卫生管理处、机关党工委、交警大队、各街道 3.加强建筑工地管理 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硬质围挡,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周边环境达到整洁卫生。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滴撒遗漏、带泥车辆污染路面现象。在动迁区域设置建筑围挡,杜绝黑臭水体,及时清理场地内各类垃圾。8月底前实现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住建局、综合执法局、房屋征收中心、市容卫生管理处 4.规范户外广告、商业牌匾 针对部分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破损、设置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逐街逐路排查,有计划拆除,进行规范设置。在辽河新城打造标准示范街路,形成示范效应。8月底前实现标准化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 5.严查商业经营行为 加大对辖区各类商户的检查力度,针对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美发店等存在的证照不全、不亮照经营、无消毒设施和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开展整治,重点检查证照、健康证办理、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等情况。限期整改,限期不达标的,取消营业资格。8月底前完成检查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卫计局 (三)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 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健全区、街道、社区、物业公司和产权单位全覆盖环卫管理机制,重点开展老旧小区、商业街、交通干线沿线、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确保生活垃圾日产日清、道路保洁率100%,按全国文明城市标准,进行垃圾分类收集。 责任单位:市容卫生管理处、综合执法局、住建局、各街道 2.整治非法小广告、宣传单 针对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商业宣传单无序发放等问题,有效利用已经建立并发挥作用的问题反馈网络,迅速甄别后,加大寻呼力度,进行有效处罚。建立联动机制,公安分局要加大打击力度,文体局对非法小广告印刷行业进行严肃查处,市容卫生、社区要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容卫生管理处、各街道、公安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体局 3.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针对流动摊贩占道经营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开展治理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合理规范和引导,对依然存在的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占道加工等扰乱交通秩序、污染环境问题,要进行彻底清除。进一步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把关,取缔未经许可商户和主次街路两侧废品收购站。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 4.整治露天烧烤 针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合理设置露天烧烤排档,建设特色街区,打击违规扰民行为,继续取缔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从5月份起,开展不间断的整治行动,强化巡查,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 5.整治城区焚烧冥币 针对城区内焚烧冥币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探索低碳祭祀方式,倡导文明祭祀。从源头入手,加强对冥品销售网点管理,严控销售和焚烧冥币现象。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 6.整治城市“蜘蛛网” 开展整治影响市容的各类混乱线路专项行动,全力协调辖区内通讯公司、电业、公安等部门,重点对城区内破损通讯设施、乱搭线路、线杆倾斜等问题进行清理。继续加大对街路两侧及小区内私设晾衣绳、乱挂物品现象的清理力度,8月底前清理完毕。 责任单位:经信局、各街道、综合执法局 7.整治城区小菜园 自3月份开始,集中开展防范小菜园反弹行动。以街道为责任主体,综合执法、公安等部门配合,对已存在的小菜园,采取动员自清、强制清除相结合的方式予以清除。8月底前,力争将城区内剩余小菜园全部清理,清理后的公共用地及时实施绿化、硬化。 责任单位:各街道、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8.整治空气污染现象 加大排查整治力度,8月底前全面清理宾馆、饭店乱排油烟现象,督促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器,使全区餐饮企业逐步实现统一规范的管理。针对施工、道路扬尘、工业和燃煤锅炉污染等问题,要通过精细化管理、综合治理等方式,解决所造成的空气污染。 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综合执法局 9.整治水污染 针对支流河枯水期污染物偶有超标现象,通过污水净化等方式,解决水体污染问题。确保主城区各类河流、沟渠无黑臭水体现象。8月底完成所有治污任务,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环保局、农经局、水利总站、住建局 10.整治沿街乞讨行为 加强对沿街乞讨人员管理及摆摊算命封建迷信活动的整治,严防严守,发现一处,处置一处,杜绝类似现象出现。 责任单位:公安分局、民政局、各街道 (四)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1.老旧小区改造 加大弃管小区的整治改造力度,计划改造2个老旧小区和59栋散楼,共124栋楼,全年完成35万平方米暖房子工程。完善弃管小区改造,实施物业化管理5个以上。对物业小区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路面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好,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辖街道对需要改造的基础设施,陆续进行小维小修,确保8月底前达到迎检标准。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各街道 2.棚户区改造 切实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全年完成棚户区年度改造任务3737户、面积34.94万平方米,大力推进棚改回迁楼建设,确保集中安置回迁区如期动工。 责任单位:住建局、国土分局、房屋征收管理中心、规划分局、发改局、民政局、经投公司 3.道路维修改造 全区主街主路、次街次路、小街小巷不同程度地存在道路设施破损缺失问题, 年内维修6条主街路及15条次干道,维修改造路面面积6.59万平方米,人行道板面积8.45万平方米,更换道路牙石2200延长米。 责任单位:住建局、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各街道 4.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完成全区所有街、社区体育健身广场建设,实现每个社区拥有体育健身场所1个以上,人均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逐步增加体育健身器材,定期对体育设施进行保养和更换,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文体局、各街镇 5.城区街路牌、村名标志牌建设 进一步加大力度,对城区主要交通道路设置的217块街路牌加强巡查,及时修缮和更新老旧、破损、空缺街路牌。同时,在农村主要自然村设置村名标志牌,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民政局 6.绿化美化家园 年内计划新增绿化工程11万平方米,其中栽植常绿乔木737株、落叶乔木9320株、灌木球2932墩、紫穗槐262656株等,继续加强对绿地保护力度。 责任单位:住建局 (五)实施文明交通专项行动 1.打造城市综合管理文明示范街路 于8月底前打造向海大道(双区段)、红旗大街、辽河路(双区段)3条“城市综合管理文明示范街路”,开展以“车礼让人、人礼让车、车礼让车”为主要内容的文明交通“三礼让”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规范,营造出全民共建文明城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各街道、教育局 2.全面整治交通秩序 以全区31个交通岗为重点,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行为,保障路口车辆、行人等候有序,通行顺畅,秩序良好。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保障遵章守法、各行其道。实现全年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 3.打造车辆有序停放规范区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达到分类有序停放,实现整齐入位,车头一致向外。科学规划修建新的停车场,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引导务工车辆到火车站北停车场有序待工。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不按标线停车、占用盲道、侵占绿地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无占压盲道、无占压人行道、无占压非机动车道的“三无”要求。8月底前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公安分局、综合执法局、运输管理所、各街镇 4、强化出租车行业管理 面向广大出租车司机和市民进行广泛宣传教育,进一步明确按计价器缴费、收费的文明乘车共识。强化监管,继续实施编组建队管理模式,开展主题培训会,提高活动成效。重点开展治理出租车“不按计价器收费”、“车窗抛物”、“不文明服务”等整治行动,使广大出租车从业人员摒弃开车打电话、吃食物、吸烟、不系安全带等陋习,养成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客、规范服务、文明经营的良好从业习惯。8月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出租车管理所、各街道 5.提升市民文明交通意识 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驾驶人的教育,完成机关企事业单位驾驶人教育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学生的文明交通教育,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学生与家长共同签订《文明交通承诺书》,形成良好氛围。加大对非机动车及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线行驶(走)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特别是对不服从管理、扰乱正常执勤执法的违法行为和当事人进行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交警大队、教育局、宣传中心 (六)市场标准化改造专项行动 1.实施东风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工程 对东风集贸市场设施进行改造,实现市场功能整体提升。清掏维修下水排污管道800延长米;改造更换灯光照明线路,更换照明灯头980个,更换线路2000米;维修天棚、粉刷墙面22000平方米;健全规章制度公示牌10块,更换消防安全通道公示牌14块;增设价格公示牌,公平秤;改进卫生清洁设施,增设有盖垃圾桶12个,清扫工具15套;市场内增设监控摄像头,消除监控盲区。相关改造工作7月底前完成。全面加强市场及周边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治理车辆乱停、摊点乱摆、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抛、线路乱拉等“六乱”现象。 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市政设施管理中心、市容卫生管理处 2.规范劳务市场 坚持多部门联动机制,加强对辽河电影院、红旗剧场等露天劳务市场秩序管理,继续采取标本兼治的方式进行整治,一方面引导务工人员逐渐向火车站北侧停车场集中,另一方面劝导务工人员在去年设立的核心价值观围挡内文明待工,并规范其物品和劳动工具摆放。同时,加快新劳务市场的规划选址工作。 责任单位:人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3.规范露天市场 继续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占道市场和未经批准设置的露天市场。对临时性市场合理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加强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综合执法局、市容卫生管理处、安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七)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1.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深化文明家庭创建,促进家庭美德建设,以全区72326户家庭为阵地,评选出区级文明家庭标兵200户。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通过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先进家庭典型,促使全区各家庭成员逐步树立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在家庭中广泛开展“家文化”系列活动,通过说家事、议家训、树家教、传家风,展示生动感人的家庭故事,激励更多家庭成员在提高自身素质的同时,养成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 2.开展“与文明城市同行”主题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从我做起”“道德模范在身边”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践行《**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机关单位中开展 “抓作风、强服务、促发展”活动,注重提升青少年文明素质。在窗口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进一步树立窗口行业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宣传部、机关党工委、文体局、教育局、总工会、团委、妇联、行政审批中心、各窗口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 3.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结合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切实推进区图书馆和文化馆国家二级馆建设,深化体系机制创建,举办“流动图书馆、流动大舞台、流动传习所”等公益文化服务活动,吸引更多群体参加,扩大影响力。以区文化馆、街文化站为主体,组织开展群众广场舞、太极扇、东北秧歌等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8月底前,全面排查区域内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情况,修复各类破损体育设施,加强日常巡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维护。 责任单位:文体局、各街镇 4.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 在商业街、车站广场、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为市民和游客提供扶老助残、交通协勤、文明排队劝导、卫生保洁等服务,实现重点区域全覆盖。以社区为重点,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环境卫生、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责任单位:文明办、机关党工委、团委、各街道 5.开展建立完善诚信体系活动 在重点领域建立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红黑名单”发布制度。在重点行业和部门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发改局、法院、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税分局、地税分局、服务业局、文体局、农经局、教育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 (八)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行动 1.营造优良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按照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的要求,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在学校中开展熟知和背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活动,开展向最美少年、美德少年学习等活动。进一步健全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社区未成年人少动场所建设,充分利用节假日在各社区开展以孝敬、友善、节俭、诚实为主要内容的丰富多彩活动,充实孩子们的文化生活。发挥各级群团组织作用,在帮扶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等方面形成合力,多层面的组织开展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活动。 责任单位:教育局、各街道、关工委、团区委、妇联 2.打造网吧规范管理城区 依照网吧管理有关法规和创城要求,加大辖区内网吧规范管理力度,管理人员采取全员定岗、定人、定点的方式,对存在未成年人上网、卫生条件差和证件不齐全的网吧进行严肃查处,将存在问题的网吧立即关停,杜绝未成年人上网现象。8月底前达到创城标准。 责任单位:文体局、公安分局 3.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 严格管理校园周边流动摊贩、无证经营行为,对校园周边娱乐场所、台球厅、非法行医诊所等影响未成年人成长环境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治。缓解校园周边车辆拥堵等现象,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深化查堵各类有害出版物,打击非法出版物及宣传品、非法宗教出版物及有害信息,打击有害和非法少儿出版物及信息。 责任单位:文体局、综合执法、市场监督、交警大队、公安分局、卫计局、各街道 (九)规范创城基础档案材料专项行动 1.开展前期筹备活动 在做好各项实测任务的基础上,提前开展创城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对各项材料上报要点进行认真学习培训,发放示范模版,明确标准要求,同时下发详任务分解,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要求各单位选派文字综合和协调能力最强的同志专门负责创城档案资料整理报送工作,将档案资料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报送的材料需经各责任部门的一把手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 责任单位:各涉及材料上报的单位、创城办 2.开展审核检查活动 以每季度为时间节点,组织人员采取报送审查、上门审查等方式,对各部门资料整理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整改意见。对未按要求完成材料准备和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进而有效推进材料报送工作。 责任单位: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各涉及材料上报的单位、创城办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提前部署,统筹安排 在做好文明创建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高度重视迎检工作,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召开会议统筹部署,提振精神,精密安排,明确重点任务和主体责任,形成迎检合力。 (二)抓住重点,严格自查 细化点位标准,抓好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市场周边、城市综合管理等重点点位,采取主要领导带队集中巡查的方式,全面梳理存在问题,按照“补缺、补短、补弱”的原则,逐项逐条地抓落实,做到不留死角,确保“弱项变强,强项更强”,尽最大努力确保测评项目不扣数。 (三)充分发动、广泛参与 继续实施领导干部包点位、机关干部包社区活动,主要领导同志亲临一线,协调指导,各级干部职工深入创城一线,突出协调配合,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行问卷调查测评,引领全社会共同参与创城的热情。点面结合,全方位展现志愿服务成果。 (四)加强培训、优化服务 认真总结历年迎检经验,细化环节,掌控好实测点位及其周边环境和秩序。提前做好为测评组提供服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制定详细周到的服务预案。 (五)展现成果、烘托氛围 以社区、街道、企事业单位、临街商网等为重点,利用各种平台、空间、阵地,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现我区文明城市创建的良好成果。将我们精心打造的各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和文明创建公益宣传效果呈现出来,创造良好的迎检氛围。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 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指挥部,区委、区政府党政班子成员任各工作组组长,各单位相应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及创城办,指定专人负责创城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城乡联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督导巡查机制 采取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督查室督办、创城办督查、社会监督、自检自查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各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 (三)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 利用各级各类媒体报道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手机短信、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广告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方式,搭建市民参与创建的平台,使创建活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四)健全激励制约机制 量化分解创城任务,认真落实创城绩效考核,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健全常态化管理机制 进一步健全属地化管理机制,以各街道为责任主体,全面承担本辖区内的工作任务,区直相关部门进行行业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创城工作的常态化。 (六)确立资金投入机制 将精神文明建设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随财政收入增长逐步提高。加大对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投入,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事业投入随城市发展同步增长,并向基层社区、重点人群倾斜。 双台子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年5月5日 20**年兴隆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城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扎实推进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我市2017年实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兴隆台区2015 2017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委“树立新的发展理念,贯彻‘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的总体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四个深度融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强化供给侧改革,坚持为民惠民靠民,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我市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年,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12大项目、40项测评指标、90项测评内容、188项测评标准,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有效的创建工作,建设与高标准小康城区相匹配的全国一流文明城区,为确保2017年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发挥支撑性作用。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公共场所秩序整治,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区环境 1.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针对“门前四包”落实不到位、卫生脏乱、乱贴乱画等问题,落实区、街道、社区和产权单位“四级”联动机制,签订责任状,对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并曝光,全域实现“门前四包”责任制监管全覆盖,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直机关工委 2.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类有序停放,实现整齐入位,车头一致向外,不占用盲道。科学规划建设新的停车场,合理施划停车泊位,确保城乡全域停车秩序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区规划局 3.规范管理建筑工地 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硬质围档,实行封闭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滴撒遗漏、带泥车辆污染路面现象。建筑围档刊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不少于50%,所有建筑围挡公益广告高度统一为6米,确保全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标。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环保交通局 4.规范户外广告、商业牌匾 针对部分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破损严重、设置不规范等问题,逐街逐路排查,有计划拆除。在向海大道、石油大街、兴隆台大街及重点街路对户外广告,商业牌匾进行重新规范设置,打造一批标准街路及特色街区。6月底前全域广告牌匾实现“四统一”标准。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社区 5.螃蟹沟(六零河)改造 投资3亿元开展螃蟹沟(六零河)生态治理,通过完善污水收集管网、改造排污泵站、杜绝生产生活污水直排、实施河道清淤、水质净化、景观带建设等手段,使螃蟹沟(六零河)摆脱污染现状,成为城市的绿色风景带。完成市第一人民医院原址、职业技术学院原址两个公园改造,新建金宝公园,提升中兴公园建设水平。8月底前全部完成。 责任单位:区环保交通局、区住建局、区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区农经局 6.拆除违法建筑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对拆除后的区域及时进行绿化、硬化。加强常态化管理,确保违建零增长。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 7.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 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逐步建立大城管格局,努力打造智慧城市。加强网格管理员队伍建设,提高网格管理员工作能力和服务居民的水平,有效解决社会服务管理缺失问题,畅通社会治理“最后一公里”。年内实现网格化管理平台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应用。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8.加强社会治安管理 加强校园环境整治,加强网吧管理,预防和打击“黄赌毒”,建设平安兴隆。 责任单位: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文体局 (二)加大城乡环境综合治理,逐步推行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 9.整治环境卫生 实施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管理,健全区、街道、社区和产权单位全覆盖环卫管理机制,重点开展老旧小区、商业街、交通干线沿线、城乡结合部等环境综合整治。20**年全区城乡环境全面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环卫处 10.整治非法小广告、宣传单 针对非法小广告屡禁不止、商业宣传单无序发放等问题,建立联动机制,环卫部门、社区及时清理,执法部门采取“人盯人”的办法,对街面乱发小广告现象进行突击整“治”,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文化部门、工商部门对非法小广告印刷进行严肃查处,利用“呼死你”方式,对非法小广告电话不间断,通信部门停止对非法小广告信息发布的通讯服务,从源头彻底根治。20**年将彻底消除非法张贴、喷涂、散发小广告现象。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区经信局、区环卫处、区文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街道、社区 11.规范管理流动摊贩 针对流动摊贩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20**年实现主街主路、次街次路、社区、小街巷彻底无流动摊贩,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针对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占道加工扰乱交通秩序、污染环境等问题,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把关,取缔未经许可商户和主次街路两侧废品收购站。20**年,巩固无占道经营成果,实现常态化管理。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3.整治露天烧烤 针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合理设置露天烧烤排档,打击违规扰民行为。20**年,确保无未经批准的露天烧烤,规范商户在指定地点经营,建设特色街区,实现规范性管理、规模化经营。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4.整治城区焚烧冥币 针对城区内焚烧冥币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严控销售和焚烧冥币,城区无销售、焚烧冥币现象,实现文明祭祀。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文体局 15.清理城区小菜园 针对小菜园影响市容问题,在媒体宣传、提前告知的前提下,采取动员自清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办法清除,清理后及时绿化、硬化,从源头上有效治理。20**年,确保城区无小菜园并实现绿化、硬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各街道社区、区综合执法局 **.治理空气污染 针对施工、道路扬尘、工业和燃煤锅炉污染环境等问题,通过精细化管理、综合治理等方式,进行全面治理。20**年10月底前完成燃煤锅炉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区环保交通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 (三)完善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 17.全面完成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10月底前完成12个老旧小区单元门、楼道窗、墙面、扶手、踢脚线等改造,12月中旬前完成18个老旧小区铺地砖、硬覆盖等项目施工。并对物业小区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路面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好,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18.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任务 完成“辽河佳苑”二期及“和园小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房建设。依照“先建后迁”模式,继续推进棚户区、城中(边)村改造。年内计划投资4.68亿元改造棚户区1170户,切实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分局、金融办、区综合执法局、区征收办、区土储中心、兴海街道、兴盛街道、新工街道 19.排水设施改造 20**年市政中心计划投资107万元,对100处易积水路段进行维修。全年对排水管线进行四次大规模清淤,确保达到创城标准。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政中心 20.道路维修改造 计划投入5457万元维修改造4条主街主路(油海路、盘石路、兴隆大街东段、盛市街北街),投入287万元进行改造1条次街次路(盘石西路北段),市政中心计划投入1931万元维修养护15条主街路、42条次街路、227条小街巷,12月15日前全部竣工。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市政中心 21.规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全区共有社区106个,计划投资7200万元对所有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改造,年底前全部达标。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2.完成“两馆两会”建设 年底文化馆和图书馆具备投入使用条件,兴隆台区文体总会已经成立,足球协会计划年底成立。 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文体局 23.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全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已基本达到创城标准,今年将继续为没有健身器材的社区添置健身器材,对现有的体育设施进行保养和更换。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四)净化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创造良好城区交通秩序 24.整治交通秩序 以全区70个交通岗为重点,严查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行人不走斑马线等行为,保障路口车辆、行人等候有序,通行顺畅,秩序良好。严查机动车占用盲道、逆向、不按泊位停车等行为,保障停车有序、入位停放。严查非机动车走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横穿马路等行为,保障遵章守法、各行其道。20**年,全区所有街路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区交警大队、区公安分局 25.规范管理出租车 以全区2367辆出租车为重点,整治运营秩序,查处违法违纪行为,规划建设出租车待租区。坚决整治出租车不打计价器、雨雪天(节假日)乱涨价、“黑出租”等行为,实现守法率、查扣率、网上办案率三个100%。 责任单位:区环保交通局(区运管所) 26.福达客运站改造 鉴于福达客运产权隶属辽河油田华油公司,建议由市里相关部门牵头,协调油田方面进行彻底改造或选址另建。8月底前彻底解决福达客运站不达标问题。兴隆台区运管所负责福达客运站日常车辆运行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环保交通局(区运管所) (五)全力推进市场改造升级和整治,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7.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 全面加强集贸市场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治理车辆乱停、摊点乱摆、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抛、线路乱拉等“六乱”现象,有效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年底完成集贸市场标准化改造任务。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消防大队 28.规范劳务市场 完成**市兴隆台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新建一栋三层的综合服务楼及配套附属设施,总建筑面积9855.94平方米。整合兴隆台区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计划4月开工,10月竣工,实现三辰岗等多处占道待工人员全部进场待工,解决目前零工占道和管理混乱的问题。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规划局、区综合执法局 29.规范露天市场 针对市老干部局门前早市、泰山小区夜市等露天市场,加大对露天市场的管理力度,采取市场化管理模式,将市场委托给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合理设置季节性市场,抓好早夜市等摊区的规范管理,实现环境整洁、文明经营的目标。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环卫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安监局 30.规范餐饮市场 针对小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证照不全、不亮照经营、无消毒设施和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限期整改,限期不达标的,取消营业资格,并建立科学、规范、长效、常态的监管机制。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分局 (六)规范提升城区服务业发展环境,打造特色鲜明的功能街区 31.开展规范提升城区服务业发展专项整治行动 从加强城区服务环境综合治理、规范提升服务行业经营秩序、量化服务业质量标准等方面入手,开展规范提升城区服务业发展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国内国际一流标准对向海大道、石油大街进行统一规划、设计和改造,主要包括重点街区两侧建筑物的建筑色彩、商网牌匾景观绿化、公共设施、户外广告等进行统一规划,达到建筑风格和整体格调和谐美观、城区功能管理与服务业发展相协调统一,打造10条特色街区。 责任单位:区服务业局、区规划分局、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中心街道 (七)持续推进文明素质提升工程,不断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 32.开展“与文明城市同行”主题活动 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兴隆、从我做起”活动,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践行《**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增强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做到文明言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节俭养德。在全区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营造“全民读书、人人阅读”的书香氛围。在区直机关开展“抓作风、强服务、促转型”活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积极主动为群众服务,为转型发展服务,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做贡献。在全区中小学校中开展“小手拉大手、共建文明城”主题活动,提升青少年文明素质。在窗口行业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做到“五个零”,即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违诺”、服务客户“零投诉”,进一步树立窗口行业文明形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文体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各窗口行业部门 33.建立完善诚信体系建设 在重点行业和部门建立社会征信系统,推进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建设。每年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培养诚信观念和规则意识。深化“红黑榜”建设,以步行街、广厦艺术街为重点,打造诚信建设示范街。由重点责任部门分行业定期发布企业“红黑榜”,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服务业局、区文促局 34.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 全年计划开展“送戏下乡”55场、广场舞大赛1次、建区30周年专场演出1次、书画展1次,依托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3场。常态化开展“文体活动月”、“创文明社区、建温馨家园”、“幸福兴隆文化节”等群众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区文体局 35.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落实《兴隆台区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实施意见》,加强团队和组织建设,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开展“志愿服务突破年”活动,发挥兴隆台区志愿者联合会作用,全力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结合各自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志愿者人数力争达到城区居民的30%,打造中国爱心城区。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团区委、区直机关工委、兴隆台区志愿者联合会 36.开展文明养成行动 针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车内抛物等行为,通过执法记录仪取证,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发动市民利用微博、微信、随手拍、媒体曝光等方式,有奖举报。每月第一周和第三周的周五,在重点交通路口开展党员干部协勤志愿服务活动,设置文明劝导员,劝导行人闯红灯、乱发小广告、不走人行道等行为,倡导机动车礼让行人。年内实现全城区覆盖。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交警大队、区直机关工委 开展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要求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剩菜打包,引导文明就餐,促进广大市民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7.深化文明校园创建 深化文明校园、最美校园创建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的教育教学,推进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提升学生文明素养。充分利用重要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通过“网上祭英烈”、看影片写读后感、举办征文、知识竞赛、演讲等方式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组织青少年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为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教师提供志愿服务,在活动中接受革命传统教育,增强热爱党的情感。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38.深化文明家庭创建 在全区家庭广泛开展“家文化”系列活动,通过说家事、议家训、树家教、传家风,展示生动感人的家故事。开展文明家庭评选和寻找“最美家庭”活动,通过评选和寻找活动,进一步扩大典型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引导全区广大妇女群众和家庭自觉树立良好家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美德,传承好家风好家训,让核心价值观在家庭里生根,在亲情中升华。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妇联、各街道社区 四、迎检安排 (一)组织动员阶段(5月) 1.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制定全区创城工作迎检方案,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测卡片》,《兴隆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责任分工表》和《20**年兴隆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材料下发到各责任单位。 2.各责任单位按照全区创城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部门、单位的实施方案;与区创城领导小组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到位。 3.组织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工作。 (二)迎检准备阶段6月至8月 1.各责任单位集中力量抓好实地测评项目的自查、行业普查、模拟测评、达标升级等工作。 2.集中进行综合整治。对城乡环境、交通秩序、市场秩序、未成年人成长环境、市民文明素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有针对性地加强有效整改。 3.全面做好巡检。区创城办会同区委区政府督察室、区纪委监察局成立巡检督察组,对全区主次干道、交通路口、广场、公园、商业大街、社区、客运站、网吧、校园周边及集贸市场、超市和窗口行业等部位进行巡检督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责任单位,并研究具体措施,迅速加以解决。同时,对不文明行为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曝光,并限期整改达标。 4.进行一次预检。7月30日前,区创城办将组织人员,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自检自查。测评结果报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并通报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测评结果,在巩固成果的同时,对不达标的项目,制定措施,立即整改。 5.定期召开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任务落实。 6.高质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各责任单位,按照《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做好测评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情况。 7.做好问卷调查、网络调查迎检工作。 8.开展创建监督检查活动。采取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主管部门督查、媒体监督等多种形式,针对创建工作重点和难点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创城工作不断深入。 9.加大社会宣传工作力度,在全区营造浓厚的创城舆论氛围。 (三)迎检阶段9月 12月 1.加大检查整改力度,对《测评体系》中的“实地考察”项目及有关内容,逐项进行实地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及时整改。 2.适时召开迎检工作推进会及工作协调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质量的工作标准迎检。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总指挥、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区政府党政班子成员任各工作组组长,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创城领导小组及创城办,指定专人负责创城工作,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城乡联动、油地联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督导巡查机制。采取专门巡查和综合巡查、日间巡查和夜间巡查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创建工作常态化。督导检查各街道、各部门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 (三)建立健全社会动员机制。在兴隆台之窗、福尚兴隆台微信网站开设专题、专栏,报道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各单位利用宣传栏、电子屏、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等媒介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性广告宣传活动。采取有效方式,搭建市民参与创建的平台,使创建活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动。 (四)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指导、督促、检查创建工作。建立健全群众性社会监督队伍,疏通民意渠道,及时处理市民投诉。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五)健全激励制约机制。量化分解创城任务,签订责任状。认真落实创城绩效考核,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对创建工作中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群众反映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六)确立投入机制。加大对社会事业和城市建设投入,确保城市建设管理和社会事业投入随城市发展同步增长,并向基层社区、重点人群倾斜。 兴隆台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年5月5日 20**年大洼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工作实施方案 20**年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实现县改区发展战略、主动融入辽东湾新区发展的关键之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为深入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现“由镇到城”的转变,按照市委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以实现“从镇到城”的真正转变为目标,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不断巩固深化创城成果,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努力打造城市建设与管理的升级版,实现城乡全域文明,为我市2017年顺利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贡献力量。 二、工作目标 20**年,全区以大洼街道、向海街道、田家街道、前进街道为重点创建区域,主攻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和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其它各镇(街道)扎实推进文明村镇、街道、社区创建工作。实行全域全面全民创建,着力打造智慧城市、智慧农村,通过网格化、常态化、机制化管理整治,确保按照时间结点全面完成创建任务。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以问题为导向,围绕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市民素质提升三大工程,开展43项重点工作。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服务功能 1.加强城乡基础设施修缮维护 (1)道路设施维修改造。对城区内主次干道进行路面沥青补强,其中大洼街道和向海街道内涉及道路9条,总面积3万平方米。拟对客运站南侧人行道及停车场、通达街东段、建设街东段、财源巷、育英路、绿源西商网、商业街人行道进行大修,将破损牙石进行更换,并实施人行道缘石坡,总面积3万平方米。计划于10月底前竣工。实施双桥街西段、凤山路、华山路、中心路等重点工程,加大对城区小街小巷及田家街道、前进街道富田街、昆仑街、天汇路、学府街等破损坑洼路面维修和改造力度,11月底前完成。强化排查,对公园、广场、社区等公共场所道路设施进行修缮维护,加大硬件设施建设力度,增设、整修公厕等便民设施,实现基础设施完好率100%。同时,落实管理责任制度,切实做到措施和人员到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镇) (2)加强小区管理和改造。对大洼街道和向海街道兴华苑小区、兴盛小区、新华小区、金融小区、芙卉家园小区、绿园小区,田家街道和前进街道富田小区、东方小区等老旧小区进行综合改造,主要实施道路、停车位、绿化、监控、门禁、楼道、给水、排水、照明等项工程,11月底竣工,改造总面积70万平方米。对有物业的小区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路面平整,排水畅通,设施完好,绿化率符合要求,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四防”管理到位。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规划局、各街道 (3)地下雨污管网改造。计划投资2870万元,完成大洼街道、向海街道东部强排站和污水管网工程,包括2个流量污水泵站,双桥街、大南线、春江街、唐家污水处理厂主干管网等工程。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大洼街道、向海街道 (4)推进棚户区改造工程。全区现有城市棚户区34个地块,计划改造总投资55.51亿元,20**年棚户区计划改造4**6户,其中新型货币化安置1250户,货币化安置29**户,计划投资22.62亿元,改造涉及西三、何家、代家、唐家铺等19个地块。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国政置业公司、区征收办、相关街道(镇) (5)加强绿化美化工作。对城区内双桥街向海大道西侧、新高中东侧、主次干道交汇口节点,人行道行道树进行绿化补植,绿化总面积4万平方米,计划7月中旬竣工。实施绿化工程,全区植树造林110万株以上,6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农经局、各街道(镇) (6)提升农村设施建设管理水平。结合宜居乡村建设,完成《镇总体规划》修编、《镇商业街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完善《宜居乡村建设规划》,6月底前完成。高标准规划、建设镇区(街道)特色样板街路,年底前完成。不断完善各镇(街道)“十有”、“六有”建设,推进镇区服务提升功能。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美丽乡村绿化建设、垃圾管理、院落环境治理、道路及边沟建设水平。 责任单位:区规划局、区宜居办、区服务业局、区农经局、区妇联、各街道(镇) 2.完善公共服务场所设施建设 (7)实施行政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行代办服务、全程代理、上门服务的服务模式,确保按创城标准全面达标。同时推进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便民化建设,推行“一站式”改革,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社会管理等事项纳入街道(镇)行政服务中心,并实行“一个窗口办多件事”便民化服务模式。加大社区(村)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力度,逐步对涉及群众的计生、社保、医保和就业服务下放社区(村)办理,将网上审批系统延伸到社区(村)级,争取建立区、街道(镇)、社区(村)三级网上审批系统。11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各相关部门、各街道(镇) (8)完善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全民健身中心、基层就业服务中心、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残疾人托养中心工程建设。4月底前开工,年底前主体完工。加强区文化馆建设,完善设施,健全功能,整合资源,确保场馆硬软件建设符合相关标准,确保创城工作不漏项、不丢分。 责任单位:区国政置业公司、区人社局、区文旅局、区卫计局、区体育中心、区残联 (9)提高村屯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水平。制定宜居乡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文化广场建设标准。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广场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实现文化广场全覆盖,广场要配套建设路灯、座椅、体育设施、健身器材、不低于10平方米的宣传橱窗和电子阅报屏及公益广告牌等,具备接待市、区送戏下乡演出条件,8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宜居办、各街道(镇) (二)加强城市管理,改善居民生活环境 1.大力整治市容环境 (10)依法依规开展拆违工作。通过摸排建档、舆论造势、周密部署、严明纪律等措施,对全区各街道(镇)的违法建筑组织及时有效的拆违行动。坚持控违力度不减。对棚户区和其他区域新增的违法建筑,发现一处,拆除一处。对存量的违法建筑及城区内影响市容市貌的私搭乱建,分类分阶段依法拆除。实现常态化管理,确保违建零增长。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各街道(镇) (11)强化环境卫生治理。按照网格化管理,增加保洁员巡查次数,扩大清扫范围,重点开展老旧小区、商业街、小街小巷、公园广场、交通干线沿线、城乡结合部环境综合整治,集中清理垃圾和脏乱死角,全面清理垃圾渣土,查处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实现全天候、全覆盖保洁,垃圾日产日清,保洁率达100%。在人流集中区域增加垃圾桶投放数量和密度,将垃圾桶挪至马路牙石以上,5月底前完成。聘请市容环卫监督员,在公共场所处罚随地吐痰、乱扔杂物、乱倒垃圾等行为。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水利局、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12)整治非法小广告、宣传单。健全整治非法小广告、宣传单的联动和长效管理机制。持续巩固治理成果,环卫部门、社区加大清理力度,公安部门加大打击力度,文化部门对非法小广告印刷加大监管力度,通信部门停止对非法小广告信息发布的通讯服务,综合执法部门通过录入“城管电话追呼系统”从源头上彻底根治。不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及志愿者加大清除力度。实现地面无广告、立面无广告、公共设施无广告。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文旅局、区直机关工委、区水利局、各街道(镇) (13)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按照“门前四包”城市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区、街道(镇)、社区和产权单位“四级”联动机制,进一步完善“门前四包”标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教育引导,强化督查检查,切实做到各单位及商业网点门前及周边卫生状况良好、秩序井然。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进行处罚并曝光。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直机关工委、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14)治理违规占道经营行为。通过网格监管,依法查处修车、洗车、占道生产加工、收购废品等行为,劝导城区主街主路两侧的汽配维修门店进入汽配城经营。依法处罚商户出店、倚门经营和占道堆放货物等行为。加强日常巡查,对主街主路、商业区内存在的占道加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取缔主次街路两侧影响市容观瞻的废品收购站。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摊点,规范经营秩序、经营区域和经营时间,保持环境整洁有序。城区内重点整治兴隆三百及鹤吉市场周边、建设街及田家街道、前进街道富田花园岗周边。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镇) (15)规范管理流动摊贩。开展规范管理流动摊贩专项治理行动。积极引导其到指定地点守法经营、有序流动。强化巡查,发现一处,清理一处,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镇) (**)整治露天烧烤。采取“白+黑”、“5+2”的管理模式,重点查处取缔大洼街道和向海街道金源街、中心路、建设街、利民路、育英路,田家街道和前进街道富田大街、昆仑商厦周边等主要路段、商业街露天烧烤和室外摆放餐桌行为。取缔占用人行道烧炭、堆放杂物行为。要求商户设置内排烟系统,禁止向室外排放油烟。劝导流动烧烤摊点进划定区域经营,彻底解决露天烧烤影响环境卫生和扰民等问题。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 (17)清理城区小菜园。针对小菜园影响市容问题,采取提前介入、媒体宣传、上门告知等措施进行宣传教育。在此基础上,采取动员自清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办法清除,清理后及时绿化、硬化,从源头上有效治理。加快闲置区域的绿化建设进度,加强现有绿地的日常维护,及时更换枯死绿地,实现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5%。11月底,城区内小菜园全部清除,实现绿化、硬化全覆盖。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各街道 (18)规范户外广告、商业牌匾。加大对大型户外广告、商业牌匾设置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设置的及时拆除,对破损闲置的户外广告和施工围挡责令企业及时修缮和维护。按照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亮化、统一备案的“四统一”标准进行设置。对街巷路进行重点排查,有计划调整,按照标准对城区15条街路户外广告牌匾进行审批、审查,坚决拆除城区内未按规定设置的户外广告牌匾,9月底前完成。实施10万平方米楼体外立面改造工程和牌匾改造工程,10月底前完成。针对通讯、数字电视线路存在乱搭乱挂现象 ,9月前全区各相关产权单位对线路进行排查并整改完毕,消除安全隐患。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各街道(镇)、各相关单位 (19)规范管理建筑工地。深入排查各类建筑工地,清理破旧围挡,要求施工现场全部设置规范化硬质围档,统一标准,实行封闭管理,坚决杜绝“七分裤”现象。硬化场内道路,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出场地。建筑重载车辆按规定线路行驶。加大巡查治理力度,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滴撒遗漏、带泥车辆污染路面现象。8月底,全域达标。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20)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推进城市执法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城管、路灯、环卫、绿化等管理部门,6月底前完成。加快智慧城管项目建设,搭建城市智慧化管理平台,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进程,努力打造智慧城市。完成“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装修及运营前的准备工作。搭建“智慧城管”智慧系统平台,开展城市网格单元划分,完成软件开发、硬件安装等信息系统建设。8月底前,“智慧城管”系统平台正式运行,依托系统平台实现县城管理水平的提升。 责任单位:区编委办、区规划局、区宜居办、区综合执法局、大洼街道、向海街道、田家街道、前进街道 2.全面整治交通秩序 (21)严管重罚乱停车辆行为。严格执行车辆停放秩序标准,强化新建、改建道路及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建设,及时更新交通标志、施划交通标线,科学规划修建停车场,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合理规定收费标准,有效缓解停车难问题。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城区及各街道(镇政府)所在地“乱停车”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常态化严管重罚。严查机动车、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出租车交通路口空车等客等停靠行为,机动车禁止在重要道口30米内停靠,各学校门前50米内禁止停车。实现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分类有序停放,整齐入位,车头一致向外。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综合执法局、区规划局、各街道(镇) (22)加大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针对闯红灯、酒后驾驶、不悬挂、遮挡、伪造、挪用号牌、“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不定期、不定时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查处一批严重违法行为。针对机动车驾驶员向车外抛物、行车接打手机、行车吸烟、交通路口违章变道等行为,加大路面执法力度,加大电子警察、隔离带等交通设施投入,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管处罚力度,通过使用执法记录仪及时取证、会同媒体现场采访、利用微博微信平台开展随手拍行动等方式,加大处罚、曝光力度。定期组织志愿者开展文明出行方面宣传,积极倡导文明驾驶的良好风尚。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广播电视台、区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 (23)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的教育管理。开展文明交通行动,采取早晚站高峰、设立教育执勤点、交通志愿协勤等措施,经常开展交通违法行为劝导活动,引导行人、车辆驾驶人员养成文明出行习惯。加大对主要交通路口、学校、集贸市场、大型商场等重点部位交通整治力度,对周边行人不走斑马线、乱穿马路,车辆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加大教育和处罚力度,实现交通秩序顺畅有序。以全区各交通信号岗为重点,对交通秩序进行全面整治,加大处罚、曝光力度,确保交通守法率均达到98%以上。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各街道(镇) (24)加强公共交通秩序管理。针对公交车不进站点停车、非公交车占用公交站点停车位、乘客不排队上(候)车等问题,实施规范管理,规范完善客运站、乘降点设施建设和服务标准,在公交站点停车区域施划(补划)标线,在重要站点安装电子监控系统,监控车辆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条例进行处罚。充分发挥交通志愿者作用,引导市民排队上(候)车,增强市民文明乘车意识。完善交通标志和信号设施,严格规范车辆及行人交通行为,保证人车各行其道,保持良好交通秩序。10月底前,完成30座公交候车站亭建设。利用公交车、候车亭发布公益广告率达到100%。 责任单位:区交通局、区公安局 (25)加强营运车辆管理。取缔非法营运车辆,规范营运行为,保证乘客在指定地点乘降。增加城区出租车数量,规划建设出租车待租区。在区客运、区“公交”和出租车行业中组织开展“争创郭明义文明号和郭明义示范岗”、“文明乘车推动日” 、“微笑服务示范车”、“星级驾驶员”、“星级线路”评选等系列活动。全面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提升驾驶人员交通法规意识和服务意识,针对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乱涨价、行车吸烟、行车接打手机等行为,对全区出租车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黑出租”。提高城乡客运公交一体化建设水平,完成示范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扎实推进“窗口服务”活动,建立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 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物价局、各街道(镇) 3.全面整治市场秩序 (26)加大集贸市场及露天市场监管整治力度。对鹤吉农贸市场内部升级改造,实现硬件完全达标,8月底完成。同时,加强各类市场环境卫生整治,落实相关卫生制度,做到环境整洁,无乱搭乱建、乱扔杂物、乱贴乱画、随地吐痰、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严查无证照经营行为,清理倚门经营行为,确保主体资格合法,全部亮照经营。严格规范露天市场,划定经营区域,规定经营时间,确保摊收场清、规范有序。彻底取缔影响市容环境的占道市场和未经批准设置的露天市场。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各街道(镇) (27)加大规范管理餐饮场所工作力度。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限期整改,限期不达标的,取消营业资格。强化许可管理,严厉查处餐饮场所违法违规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全部亮证经营;加强对餐饮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索证索票管理,严厉查处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及采购使用不合格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经营行为;强化餐饮单位进货查验、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管理,严厉查处采购和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原辅料行为;强化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厉查处聘用无健康证明从事餐饮加工制售行为;餐饮场所设置“文明餐桌”提示牌和禁烟标识。8月底,城区内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8)规范劳务市场。针对劳务市场占道待工、乱停乱放、影响交通和市容等问题,加大对现有劳务市场的管理服务力度,引导劳务人员进入人力市场揽活,坚决取缔未经批准设置的占街劳务市场。科学合理规划建设新的劳务市场,规范劳务人员入场经营,取缔现有露天劳务市场,实现常态化管理。1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区人社局、区规划局、各街道(镇) (29)强化旅游市场和城市景点建设。对红海滩国家风景廊道、疙瘩楼湿地温泉养生度假区、中尧七彩庄园、上口子民俗村、东湖公园、西湖公园等景区景点,按照测评标准全面排查,完善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餐饮购物、公共卫生间等基础设施,健全文明旅游宣传资料,修复破损基础设施,公厕设置无障碍设施,设置各类公益广告,8月底前完成。继续开展行业争先创优、“文明出游,从我做起”、窗口行业从业人员礼仪专题教育等系列活动,提升景区文明服务水平。加大旅游市场整治力度,结合国家等级景区创建工作,加强景区管理,清理流动商贩对游客尾随兜售旅游商品的行为,杜绝安全事故、欺客宰客现象、责任投诉和无证导游,提高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红海滩管委会、相关街道(镇) 4.加强公共服务场所管理 (30)加强对文化市场监管工作。完善文化市场监管系统建设,做到信息网络安全监管有效。规范服务业从业人员行为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坚持不懈抓好网络、手机、荧屏、声频净化和网吧整治,查处不良出版物、封闭垃圾短信和黄色网站。认真排查,严格落实网吧禁止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消费者进行上网,严格限制未成年人上网,张贴未成年人禁止上网标识,责令网吧张贴禁烟标识,维护网吧内部卫生环境,对网吧业主进行教育和处理,并对违规的网吧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招募志愿者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责任单位:区公安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31)加强校园内部及周边环境秩序整治。对照创城实测标准,对域内所有学校进行全面排查落实,确保全面达标。针对校园周边乱摆摊设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文化产品、无照经营等问题,继续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周边食品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流动商贩。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综合执法局、区公安局、区文旅局、各街道(镇) (32)优化窗口服务。以餐饮企业、宾馆、出租车、小客车、客运站、旅游景点、大型商场、医院、各营业网点、派出所等窗口行业为重点,围绕服务环境、服务态度、服务程序、服务用语,深入开展“微笑大洼”窗口单位服务竞赛活动。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行业风气满意度达到90%。相关主管责任部门要加强日常检查频次和管理力度,健全完善各项制度,实现公共服务场所全面达标。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行业主管部门 (33)强化社区管理。利用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扎实开展宣传文化、党员教育、市民教育、科技普及、普法教育及未成年人课外等活动,并运用多种形式宣传展示核心价值观;开展志愿者招募、培训和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加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开展各类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活动,强化家庭指导中心建设。大力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布社区居民公约,倡导邻里和睦、守望相助,醒目位置刊播公益广告不少于10处。健全完善居民议事材料。7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各街道 (34)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管理。按照测评标准,强化对田庄台甲午末战遗址群、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管理,实现向社会免费开放,环境整洁、秩序良好,消防设施齐全、消防制度落实,开展未成年人教育活动,设立各类公益广告,全面达标。5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民政局 (三)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叫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大公益广告覆盖率 (35)突出重点部位。在主次干道、街巷、主要商业大街、主要交通路口、公交站点充分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擎天柱、围挡、宣传栏、街路牌、路灯竿、候车亭等设置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 、遵德守礼提示牌及刊播面向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8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综合执法局、区住建局、区交通局、区民政局、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36)突出重点场所。在社区、集贸市场、广场公园、旅游景点、客运站、政务大厅、医院、图书馆、大型商场、网吧、学校、宾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营业网点及窗口单位等设置“图说我们的价值观”、“中国梦”、“讲文明树新风”、遵德守礼提示牌及面向未成年人等内容的公益广告。在各类场所有机融入核心价值观元素,做到让俭、勤、孝、敬、德、美、善等方面的内容随处可见。9月底前,要在重点场所集中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行业主管部门、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37)突出建筑工地。在建筑围挡刊载不少于30%围挡面积的公益广告,其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不少于50%。做到统筹规划,严格管理,达到落地、高度统一、样式美观、干净整洁等要求,确保在文明城市测评中成为城市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8月底完成。 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2.开展文明养成行动 (38)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践行社会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明确阶段性工作重点,加大宣传普及力度,全面叫响“三个倡导”24个字;重点抓好党员干部、青少年、公众人物这些重点群体,推动人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在抓好传播结合融入上下功夫,把工作做深做实做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全区各单位 (39)突出中国梦主题宣传教育。要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结合大洼区实际,重点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市区委重大战略部署、创业创新创优城市精神等三个方面的教育,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自觉自信。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委党校 (40)深入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一是进一步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要办好用好道德讲堂,大力宣传《**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杜绝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不排队候车、不文明乘车、不给老弱病残让座等不文明行为。组织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走进讲堂,教育引导人们增强文明意识、共树文明新风。二是深化各类道德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从我做起”、文明旅游、文明餐桌、学雷锋学周恩义等主题活动,不断丰富内涵、拓展渠道、创新手段,引导广大市民自觉践行和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三是深化“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广泛刊播“诚信”、“法治”、“志愿服务”、“文明旅游”、“未成年人”等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公益广告,在公共场所设置摆放文明提示语标牌。四是抓好文明村镇创建,深挖农村精神文明与宜居乡村建设的结合点,在抓实农民教育、建设好阵地、开展好活动、挖掘特色载体、移风易俗等方面下功夫,在全面铺开的基础上,重点打造15个精神文明建设示范村。五是强化移风易俗、敦风化俗的工作。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加强对不文明现象的批评和引导,把不良风气压下去,把新风正气树起来。六是通过刊播公益广告、礼仪知识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文明礼仪宣传普及活动,教育引导市民懂礼貌、知礼仪、守秩序。 责任单位: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全区各单位 (41)加快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以每周六为志愿服务日,广泛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环境卫生、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活动。一是组织好“春暖辽宁,情暖鹤乡”志愿服务活动,集中关爱五类人群,推进志愿服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二是持续开展 “邻里守望”志愿服务活动,结合春节、端午、中秋等时间节点,把志愿服务做到基层、做进社区、做进家庭。三是围绕重大时间节点,开展好“创城清洁你我家园在行动”、“志愿交通协勤”、“12.5国际志愿服务者日”等志愿服务工作。四是完善志愿服务团队和组织建设。强化以社区为重点的志愿服务活动,实现志愿服务综合管理的制度化。组织好“跟着郭明义学雷锋”等活动,打造城乡正能量。学习推广“农村互助”等志愿服务模式,推出一批市级以上志愿服务典型。五是继续设置志愿服务岗。在商业街、车站广场、交通路口、公交站点等公共场所设立志愿服务岗,为市民和游客提供公交指南、扶老助残、交通协勤、文明排队劝导、卫生保洁等服务。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直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旅局、区科协、区交通局、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42)深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一是健全完善征信系统,借助国家和省市征信平台搭建全区诚信数据库系统,建立信用奖惩机制,建设诚信大洼。二是完善“红黑榜”发布制度,组织重点责任部门定期发布“红黑榜”,对诚实守信的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予以表扬,对严重失信企业和个人的行为予以曝光,打造不敢不能不愿失信的制度氛围。三是开展诚信教育实践活动。在生产、流通、窗口行业、食品药品生产等企业,广泛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百城万店讲诚信”、“诚信经营示范点”、“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放心消费创建”等活动。四是大力宣传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人物,倡导契约精神,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民银行、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43)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丰富载体,广泛开展“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抓住重要时间节点,组织清明节祭英烈,“六一”期间“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七一”童心向党歌和“十一”向国旗敬礼等活动。二是落实和推动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三是建好管好用好中央扶持的乡村学校少年宫。四是构建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建设好校内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工作。五是在区直媒体刊播优秀少儿文化产品和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教育局、区广播电视台、区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 (44)做好网络文明传播工作。一是发挥大洼宣传等网络阵地作用,组织各类创建活动网上宣传活动。二是完善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办好用好大洼宣传网官方微博、微信群,组织开展好网络文明传播活动。三是在大洼宣传、区政府网站、各街道(镇)、部门网站设置“文明播报”栏目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栏目,增强网络文明传播力和影响力。 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新兴媒体宣传管理中心、各街道(镇)、各重点园区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阶段(5月初至5月底) 认真研究制定创城方案,适时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区创城工作,各责任单位与区创城领导小组签订创建工作责任状;各街道(镇)、各责任单位分别召开会议,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城工作任务一览表》要求,制定方案,安排部署本区域、本单位的创城工作,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邀请并组织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城宣传工作,对创建成果和成绩进行广泛宣传。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初至8月初 1.实测整改提高。各街道(镇)、各责任单位对基础设施、城市管理、市民素质三个方面的43项重点问题,要对号入座,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整改和整治;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哪些已经达标,哪些没有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优势,对不达标的,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和存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整改,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层层成立督察组,对全区重点任务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通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研究具体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2.档案材料申报。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区创城办关于材料审核的相关要求,各街道(镇)、各责任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活动,并做好文档、资料、照片、宣传的收集整理工作,选派得力人员,精心做好上报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高标准达到审核材料要求。初审不合格的单位,要抽调专人到创城办材料组现场办公,直至验收合格。 3.实施模拟实测。区创城办将严格按照属地化管理和责任单位负责制,联合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督查力度,对创城重点责任部门进行不定期考核通报,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20**年将按照测评体系标准,实施模拟实测,通报情况,督促整改,促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达标。同时,定期召开创城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现场办公会,针对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保证任务落实。 4.普及调查问卷。全面做好调查问卷的印发、宣传、普及工作,以往每年的省检和国检测评组通过在广场、医院、商场、街边、集贸市场以及社区居民家中等多种方式,以固定和随机的方式发放了大量调查问卷,对核心价值观、道德模范、法制、打击黄赌毒、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及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作了大量的调查问卷,同时熟记核心价值观24字内容,也是调查问卷过程中的一项内容。各街道(镇)、各部门要结合各自重点工作认真做好问卷发放和内容全面普及及教育工作。 (三)全面迎检阶段(8月上旬至12月底) 各重点街道(镇)、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各自分工,组织精干力量,做好实测迎检、档案资料上报和调查问卷工作。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迅速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服从统一调度和协调,不留死角、不漏空当、不存侥幸,保证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绝不拖全市的后腿。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大力实施党政“一把手”工程,强化各级创城领导小组及创城办职能,进一步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创城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确保高标准完成各项任务。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撤县改区后,我区将与兴隆台区、双台子区一并全面接受国家及省创城检查,任务更重,压力更大。各街道(镇)、各责任单位要对照此方案,结合各自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一步排查存在的薄弱环节,细化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全面达标。 (三)强化督查,严肃问责。完善创建工作综合考评制度,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的考核。区创城办将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区宜居办、区提效办,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和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考核,定期通报,下发督导通知单。层层建立问责制,对创建工作职责履行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年终目标考核不得评优。继续通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聘请市民督导员、设立创城监督热线电话等形式,督查整改问题。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创建工作存在问题和不文明现象进行曝光。 (四)强化宣传,广泛动员。各媒体继续办好专栏、专题、专刊,刊播发创城公益广告及创城公告,组织策划一系列主题鲜明、影响重大的宣传报道。各街道(镇)、各单位要着力创新宣传载体、宣传方式,通过宣传栏、LED电子屏、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手段加大创城宣传力度。层层动员,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真正使创建活动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和实际行动。 (五)强化投入,提供保障。为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加快重点工作步伐,今年,区委、区政府将进一步加大创城资金投入力度。各街道(镇)、各部门也要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创城工作,为迎检成功及常态化管理提供有效保障。 大洼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年5月5日 20**年盘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文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提高广大居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实现省级文明县和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依据《全省文明县考核测评细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全省文明县考核测评细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提高城区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为目标,坚持为民、惠民、靠民,努力提高创建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建设富庶文明美丽幸福新盘山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工作目标 20**年,根据《全省文明县考核测评细则》、《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针对我县创建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交通环境整治、市场环境整治、市容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地域文化培育、文明素质提升、文明家园示范带建设七项专项行动,各项创建指标全面达标,全面通过国家、省、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检查验收。 三、主要任务 (一)交通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占道经营行为 针对占道洗车、占道修车、占道加工扰乱交通秩序、污染环境等问题,严格审批,从源头上把关,取缔未经许可商户和主次街路两侧废品收购站,彻底消除占道经营行为,实现常态化管理。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2.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整齐入位,车头一致向外,不占用盲道,主城区达到省级文明县标准。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规划局 3.规范行车秩序 加强城区、305国道、京沈高速公路太平出入口重点路段、时段的管护力度,道路的标志、标线要清晰醒目。严查车辆、行人闯红灯、酒后驾驶等问题,对闯红灯的机动车和车内抛物、吸烟、接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全县城区主街主路交通守法率达标。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4.加强客运监管 对司机进行业务能力和文明素质培训,教育引导各客运公司司机规范运营,文明服务;加强对校车性能的检测和监管,保证师生安全乘车;对超载、超限车辆坚决予以打击;查扣无牌无证及手续不全车辆、报废到期车辆,坚决打击违规运营车辆。 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运输管理所、各客运公司 5.提升中小学生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开设中小学交通安全课程,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在早晚高峰期,组织警力提示和指挥行人按信号灯通过斑马线,指挥车辆按信号灯遵章礼让行人。对违反规定的行人和驾驶人,采取现场流动纠处和违法摄像抓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育处罚。实现城区学校交通安全教育普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县公安局 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县教育局 (二)市场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加强农贸市场管理 以农贸市场为重点,要严厉打击强买强卖、虚抬物价、欺诈宰客、以次充好、假冒伪劣、欺行霸市等行为,做到开市不乱、收市保洁、道路畅通;以农贸市场、县城商业区、汽车修理、建材加工、废品收购、鲜活产品经营等经营门店为重点,进行清查整治活动;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在各银行、企业、商场、超市、连锁店铺以及经营业主中间开展文明待客、合法经营、诚信纳税宣传教育活动,规范各类商业经营行为,营造规范、守信、有序的市场环境。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物价局、县公安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综合执法局 2.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整治活动 加强宾馆、饭店、饮食摊点、食品加工厂、学校食堂、校园超市、建筑工地食堂、小餐饮经营单位等重点部位食品安全的监管,落实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履行餐饮加工不添加非食用物质和不滥用食品添加剂承诺的情况,重点对小餐馆、小作坊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及餐饮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卫生局、县公安局、县爱卫会、县动监局 3.开展文明就餐“光盘行动” 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发放文明餐桌提示牌,要求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剩菜打包,引导文明就餐,促进广大市民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广电中心、县中心 三市容环境整治专项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 对305国道、盘山客运站、龙祥集贸市场、华发广场、丽水湾公园等重点部位及县城出入口、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进行重点整治;加强对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清理,明确“门前四包”责任;杜绝随地吐痰、便溺、乱扔杂物、无证养狗、漫街遛狗等不良习惯,年全面达到文明县标准。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建局、县爱卫会 2.规范户外广告、商业牌匾 临街设置的各类橱窗、条幅、广告、标语、灯箱等,产权单位或个人要注意检修,清理污垢,保持完好。沿街建筑物、墙壁要整洁完好、色调和谐、装饰漂亮、造型新颖,商店门面要统一规格、统一标准、统一亮化、统一备案。对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予以清除,重点街路户外广告实现亮化目标。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体中心 3.规范管理流动摊贩 针对流动摊贩影响市容环境等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发现一处,清理一处,主街主路、次街次路彻底清除,确保不回潮、不反弹。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整治露天烧烤 针对露天烧烤、出店经营扰民、污染环境等问题,合理设置露天烧烤排档,打击违规扰民行为。建设特色街区,实现规范性管理、规模化经营。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5.整治水环境污染 加强对辽河、绕阳河等流经我县主干支流水质的综合治理,对饮用水源地污染环境的综合整治,保护地表水源,严禁向河流两侧倾倒生活、生产垃圾,河面漂浮物要及时清理。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爱卫会、太平镇 6.拆除违法建筑 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地开展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对拆除后的区域及时进行绿化、硬化。临街建筑施工现场、房屋拆迁工地,必须围档作业,实行密闭运输,防止抛撒滴漏,对违法运输车辆一律从严处罚。建筑围档刊载不少于30%围档面积的公益广告,“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不少于50%,主城区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标。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交通局、县爱卫会、县交警大队 7.整治城区焚烧冥币 针对城区内焚烧冥币污染环境等问题,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文明祭祀。严控销售和焚烧冥币,实现文明祭祀。 牵头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四)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行动 1.搞好主街主路改造 加快城区主要道路、人行道板、马路牙石维修、背街小巷的改造。新建道路两条:纬一路,全长774米、宽30米;滨河北路,全长1036米、宽32米,计划9月30日竣工交付使用。对原有道路维修:修补沥青路面,3700平方米;修补人行道方砖,7800平方米;修补路缘石,4500延长米。此三项工程计划于8月末完成。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2.规范建设社区服务中心 全县共有社区9个,龙祥社区建成服务中心,其它8个社区未建成或未达标,底按照标准全部建设完成。 责任单位:太平镇政府、县民政局 3.完成“三馆”建设 县图书馆、县体育馆、**特产博物馆群以数字化服务为重点,打造全新的具有盘山特色的现代化场馆。年底前,**特产博物馆群完成建设、开馆等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体中心 4.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建设 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制度化、长效化水平,逐步建立大城管格局,努力打造智慧城市。年内平台建设完毕,在城市管理领域全面应用。 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五)地域文化培育专项行动 1.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深化“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等道德实践活动,干部群众主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深入人心,创业创新创优的热情被激发,群众文化活动育人化人功能有效发挥,文化志愿服务内容更丰富,服务更贴近群众需求和希望。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2.开展文化培育活动 培育家风家教。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发扬光大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大力传承中华孝道,养成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的品格。积极培育勤劳节俭的好习惯。深化文明家庭创建,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倡导家庭文明新风。 责任单位:县妇联 3.传承优良校风校训 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校园文化建设创新项目,深化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活动,深入开展“礼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动”,培育文明校风。制定优良校训,开展校训育人活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局 4.创新发展乡贤文化 积极培育与基层建设相适应的新乡贤文化,发挥优秀基层干部、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新乡贤的引领作用,大力弘扬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高尚品德。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太平镇各社区 5.建立规范礼仪制度 加强对传统礼节礼仪的整理创新,用优秀礼仪文化和乡土民风塑造文明风尚。建立和规范入党入团入队等礼仪制度,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纪念庆典活动。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教育局 6.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全年送戏下乡活动50场以上,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进社区活动不少于5场次。加强农村公益电影放映“2131”工程、乡镇电影院建设等项目建设,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1700场次以上,丰富广大群众文化生活。 牵头单位:县文体中心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教育局 7.打造地域文化品牌 做大做强绕阳湾渔猎文化博物馆、种石源文化产业园中华重彩馆、**特产博物馆群等旅游阵地,塑造地域旅游品牌,提供文明旅游服务。切实做好旅游景点等重点部位文明旅游宣传教育工作。 责任单位:县文体中心、县旅游局 8.加强文化市场监管 开展网吧经营场所专项整治,与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动,坚决取缔“黑网吧”,集中清理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经营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组织开展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环境治理活动,对校园周边开设的网吧、电子游戏厅、出版物市场等各类文化场所进行清查,坚决取缔各种形式的非法报刊和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 责任单位:县文体中心 (六)文明素质提升专项行动 1.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扎实推进县直文明机关“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行县直文明机关创建工作目标管理制度,量化考核指标,强化分片督查、考核,切实将县直文明机关创建目标、任务、责任落到实处。 牵头单位:县直机关工委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纪委、县文明办 2.开展文明优质服务活动 认真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提升各级行政审批窗口服务标准和服务质量。认真落实关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相关制度,凡违背制度规定的予以问责,使我县即时办结率达到95%以上。在窗口行业、行政执法执纪部门设立“共产党员先锋岗”、“巾帼建功示范岗”,加大行风建设力度,倡树行业文明新风。 牵头单位: 县监察局 责任单位: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县委组织部、县妇联 3.开展“共铸诚信”活动 加强政府诚信、企业诚信、社会诚信建设,大力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生产经营信誉制。县人大、县政协、党政机关、窗口行业和执法部门要组织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服务对象组成民主测评小组,重点对执法单位和电力、环保、电信、税务、银行、医院、旅游等服务行业进行行风评议,群众对行业风气满意度要达到95%以上。建立“红黑名单”发布制度,推进征信制度建设。 牵头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委办、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物价局、县民政局、县人社局、县供销联社、县直机关工委 4.开展社会治安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坚决扫除黄赌毒等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的管理,坚持定期排查、通报、及时上报等工作制度;深入开展打击邪教、打击非法传教活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扎实抓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治安打、防、控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全面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牵头单位:县政法委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县综治办、县法制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文体中心 5.深化推广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加强阐释解读。全面准确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时代意义、基本内涵和实践要求,作出科学阐释和正确解读。举办核心价值观理论微课堂,组织专家学者面向干部群众开展宣讲解读,增进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和认同。 责任单位:县党校 (2)运用媒体传播。加强创城媒体宣传氛围的营造,媒体常年开设创城专题专栏,全天候做好创城动态宣传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刊播公益广告。**日报盘山专版每月不少于4个整版(每月未成年公益广告不少于1个整版),盘山广播电台每套节目每日播出不少于6条,盘山电视台每套节目每日公益广告数量不少于10条(不少于4条未成年人公益广告)。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中心、县文体中心、县广电中心 (3)扩大社会传播。加大创城社会宣传氛围的营造,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做好创城主题街路、主题村屯、主题广场、主题公园氛围的营造,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遍地开花、入心入脑。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在街路、社区、居民住宅楼、沿街单位、建筑围挡、道旗等重点部位全方位设置创城公益广告,使创城公益广告覆盖率达到30%以上,加大“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的公益广告宣传力度,使其占公益广告总数的50%以上。中国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三个方面的公益广告内容随处可见。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4)用好基层阵地。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基层文化设施,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充分运用道德课堂、理论微课堂等载体,开展身边人讲身边事活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文体中心 6.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示范作用 (1)宣传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组织“身边好人”、“道德模范”巡讲、座谈、互动活动,引领社会新风,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道德水平。全年达到60场(次)。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 (2)宣传善行义举。发动群众推荐好人好事,评议凡人善举,并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人们从身边做起、从小做起,常为义善之举、常做有益之事。建立“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公布“好人”事迹,使学好人、做好人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县妇联、团县委、县教育局 七“文明家园示范带”建设专项行动 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以农业产业化项目为支撑,以高升镇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龙头,以镇区建设为抓手,以美丽乡村建设为突破口,集中优势资源,集聚各方力量,抢抓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政策机遇,打造“陈家—高升—得胜—太平—胡家—甜水”文明家园示范带,拓展延伸到全域,建设一批人在向好、村在向美、全国一流的文明村。年内全县建成50个文明家园示范村。 责任单位:各镇、县城乡办、县住建局、县农经局 四、迎检工作安排 1.5月—8月,各责任主体按照专项行动任务分工,强力推进创城任务的完成。县创城办随机抽查,组织2次检查,通报各责任单位专项行动工作情况。 2.8月,对照《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进行一次自我模拟检查,对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进行量化打分,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邀请国家统计局**调查大队,对我县创城工作进行一次整体测评,发现问题,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为迎接省检、国检奠定坚实基础。 3.9月—12月迎接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对我县文明县创建工作、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整体测评,全面通过国家、省、市的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创建合力。各单位都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把创建省级文明县、全国文明城市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职能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各司其职,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县创城办对全县创建工作专项行动进行统筹安排,各项目标任务要逐一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县创城办担负指导、协调、督查的责任,将根据每个时期的工作重点,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办,检查结果随时予以通报。责任单位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推动工作落实,并向牵头单位及时通报活动情况和信息。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县主流媒体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正面宣传;对创建工作不力,应付了事、工作滞后的单位及个人,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其责任。 盘山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年5月5日 20**年辽河油田矿区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根据**市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结合辽河油田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市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和油田公司二届三次职代会、党的工作会议精神,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为契机,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重点,加强矿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道路交通秩序,提高油田公共文明水平,强化员工群众文明素质教育,为油田公司重塑良好形象、稳健和谐发展,为**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多做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整治矿区环境 1.加强矿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乐园、光明、海园等小区变电所进行改造;继续强化小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做好住房防水大修、排水管线维修等民生工程建设。 责任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经营计划处、各相关二级单位 2.加强矿区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小区环境卫生清扫力度,做到楼内外清扫及时,楼道内无堆积物,楼外环境保持整洁,绿篱内无杂物,行道树无悬挂物;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封闭转运,杜绝二次污染,垃圾收集容器定期消毒,环卫设施完好率达到98%;小区内无私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乱停乱摆等现象。 责任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处、各公用事业处 3.加强矿区绿化工作。集中进行小区整体绿化改造和公共绿地修补,重点完成迎宾小区、振兴小区、金河小区、永祥小区等绿化改造工作;加强绿化养护管理,做到树木修剪及时,树冠完整,树形美观,通风透光,行道树无缺株,绿地内无死树、无枯枝;花灌木株形丰满,色带轮廓清晰、整齐美观,全面提升中心城区绿地景观效果。 责任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物业管理处、各二级单位 4.加强主次干道管理。维修主次干道破损下水井,重新施画中心地区道路标识线,做好排污排涝设施的维护和清理,矿区主要道路和公共设施无损坏、占用现象;人行道、自行车道平整畅通,无损坏、侵占现象;主干道路灯安装率100%,完好率100%;严格落实矿区“门前四包”责任制度,强化监督考核检查,确保达到管理标准。 责任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运行管理处、城建保安监察支队、各公用事业处 5.加强矿容矿貌管理。与街道社区密切配合,对矿区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周围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整治;治理乱泼乱倒污水垃圾、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停乱放车辆等问题;加强户外广告条幅、门窗贴字管理,对未经批准悬挂的户外广告条幅,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清理;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规范经营场所,杜绝流动商贩在主街主路沿街叫卖现象。 责任单位:矿区服务事业部城建保安监察支队、各公用事业处 6.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针对校园周边随意摆摊设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和文化产品、无照经营等问题,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周边食品餐饮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坚决取缔流动商贩。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的巡查力度,上、放学等重点时段增加巡逻力量,做好安全护导护送工作;取缔无证运营校车,依法打击各类涉校违法犯罪活动,大力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 责任单位: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工商局,辽河公安局、矿区服务事业部城建保安监察支队、市辽河油田基础教育管理中心、油田文明办 (二)开展交通秩序整治工作 1.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从严整治驾驶人争道抢行、车辆乱停乱放、酒后驾驶,以及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在中小学校、商场和主要干道等交通拥堵严重地段安排警力,及时疏导交通和查处违章行为;定期以视频、游动字幕、专题专栏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车辆和行人进行曝光。 责任单位:辽河交警支队 2.加强停车秩序管理。优化区域路网交通组织,完善道路车速控制、施工道路安全防护设施;加大对办公楼区域、临街道路两侧车辆停放管理力度,对马路牙石以上机动车违停、占用盲道停车进行整治,确保车辆停放有序、朝向一致;对辖区内违法停车多发路段进行巡逻,及时查处违法停车行为。 责任单位:辽河交警支队、矿区服务事业部城建保安监察支队、各二级单位 3.加强交通知识普及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进车队”活动,深入油田各企事业单位,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遵德守礼和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学习和警示教育;深化“文明交通我参与”志愿者实践活动,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形成人人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通过“护卫天使行动、小黄帽、小交警站岗台和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强化中小学生文明交通行为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责任单位:辽河交警支队、油田文明办 (三)建设和谐稳定环境 1.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在油田报纸、电视和局域网开设专题专栏,通过读者版面、网站转载等方式,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要意义、基本内涵,以及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职工家属中的“好人善举”;各单位利用宣传栏、LED电子屏,宣传条幅、标语,短信、微信、微博,通过草根语言、大众化方式,宣传“三个倡导”、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油田文明人文明事,营造文明守礼、崇尚道德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油田文明办、各二级单位 2.发挥油田志愿服务者作用。与油田公司工会、团委、基础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对现有的油田各类志愿者队伍进行整合,形成志愿服务制度化、规范化工作体系。同时,从青年人抓起、从“石油娃”抓起,搞好帮扶困难群体、关爱空巢老人和卫生环境、文明交通等志愿服务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 责任单位:油田文明办、油田工会、油田团委 3.维护社会治安稳定。以维护大局稳定为目标,不断完善“打、防、控、管”长效机制,继续开展油田周边治安秩序整治,扎实有效做好安保工作,保持严打严治态势,提升平安和谐矿区创建水平,努力为油田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环境。 责任单位:辽河公安局、油田综治办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阶段(5月中旬至5月底) 层层进行动员,部署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实施阶段6月初至8月底 围绕矿区环境、交通秩序、职工素质等三个方面的重点问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巩固成果,制定措施,整改问题,积极推进。 (三)迎检阶段(9月初至12月底) 按照**市迎检工作要求,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对油田创城工作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补缺、补短、补弱”的原则,逐项逐条地抓落实,确保“弱项变强,强项更强”,全面做好“测评迎检”工作。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17年1月后) 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办法》要求,全面总结近年来辽河油田创城工作经验和做法,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和长抓不懈。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配合**市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是提升职工文明素质、提高企业文明程度、构建和谐稳定矿区的有效载体。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把创城工作抓在手中,结合实际,制定方案,把任务分解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深入宣传,营造氛围。油田报社、电视台、局域网等媒介要加大宣传力度,利用专栏专题,宣传**市、辽河油田有关工作部署和创建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矿区内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曝光,各单位要利用宣传栏、LED屏、条幅和手机短信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调动员工群众参与创城的热情,持续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要定期召开协调会,开展经常性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创建任务的落实。油田文明办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工作对接、协调和配合,及时反馈油田创建工作动态,齐心合力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深入开展。 (四)建立机制,常态管理。按照**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态化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建立分块管理、网格到人、责任明确、全员参与的创城工作格局,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监督、宣传教育等工作全面落实,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 辽河油田矿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 20**年5月5日 20**年市直机关工委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城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扎实推进市直机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结合市直机关实际,继续在市直机关开展“创建文明城、机关做表率”主题实践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全市落实“四个着力”实现全面转型走向全面发展总体布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创城工作总体部署,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文明素质和机关文明程度为目标,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深化开展“创建文明城,机关做表率”活动,在市直机关开展扎实有效的文明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市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创城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实现市直机关创城提档升级。 三、主要任务 (一)巩固深化“门前四包”工作成果 市直各单位通过层层任务分解方式,分解细化本单位“门前四包”的责任部门与责任人,实行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五定”长效管理机制,确保责任区域环境卫生整洁,绿化养护及时,公益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组织市直机关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对办公楼内外环境进行集中整治,按照整洁、高效、文明、优雅的标准,做到办公场所窗明几净,办公人员举止文明,各部门门牌规范齐整,办公职责公开透明。进一步加强对市直机关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的督查和指导,不定期对市直机关和行政服务大厅进行明察暗访和拉网式排查。 (二)打造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品牌 依托群团组织优势,出台常态化管理办法,加强市直机关党员干部志愿队伍建设,推动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依托“文明交通志愿岗”、“在职党员进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等载体,打造市直机关志愿服务品牌,广泛开展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等志愿服务活动。举办创城交通协勤志愿者培训,对市直机关志愿者交通协勤的工作要求和职责、规范用语、标准动作以及应掌握的道路交通法规、交通劝导内容及方法和其他注意事项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创城协勤志愿服务水平。把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作为党建工作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使机关党员干部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实践者,社会和谐稳定及科学发展的促进者。 (三)持续开展文明机关(单位)创建活动 将文明机关(单位)创建纳入市直机关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总体部署,用目标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建设服务型机关和党组织。督促指导市直各单位规范创建、“以评促创”,浓厚市直机关精神文明创建氛围。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解决一些部门和人员在服务理念、服务能力、服务机制等方面存在的不适应和不符合的问题,以机关效能的大幅提升和服务水平的明显转变取信于民。 (四)深入开展“抓作风、强服务、促转型”活动 针对权力滥用、运行不规范、“门好进事难办、有笑脸行动慢”等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建立健全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拓宽服务功能,完善运行机制,实现增质提效,打造服务型机关。把深化作风建设主题活动与本单位的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转变作风,为群众服务,为转型发展服务,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作贡献。 (五)强化市直机关干部职工文明养成 开展市直机关主题读书活动,充分利用图书室、读书角和局域网,动员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以“日读一小时,月读一本书”为目标的读书、荐书、赠书等活动,让阅读成为习惯,着力提升文化素养。通过道德讲堂,“善行义举榜”、“好人榜”评选,**好人宣传等方式,宣扬好人好事,传播文明风尚。广泛开展“文明**、从我做起”活动,针对车窗抛物、不避让行人、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不遵守社会公德等不文明现象,强化教育、监督和管理,引导干部职工自觉践行《**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做到文明言行、文明交通、文明旅游、节俭养德,提高文明意识,养成文明习惯,以个人文明带动单位文明,以单位文明带动社会文明。 (六)深化开展党员干部帮扶活动 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增强社会责任、公仆意识和发展观念,深化开展万名机关党员干部“走亲戚·在行动”活动。全市机关党员干部与困难家庭实名制“一对一”结对“认亲戚”、“走亲戚”、“帮亲戚”,采取帮农忙、帮销售农产品、共同过传统节日等多种形式,为基层困难家庭献爱心、送温暖、解难题、办实事。认真倾听基层群众呼声与诉求,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化解基层矛盾,在送钱物、送情感、送项目、送信息等的同时,还要把向基层群众“亲戚”宣传中央、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进来,特别是要大力宣传我市“十二五”所取得的辉煌成就,让我市“十三五”规划的蓝图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引领全市人民与市委合心合力合拍。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5月初至5月底) 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大力开展创城宣传,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使市直机关创城工作深入人心。召开会议,做好市直机关创城专项行动动员工作,制定各级工作方案,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创城工作。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初至8月下旬) 市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各阶段的目标实现。建立健全创城责任追究制,市直机关工委将进一步加大检查、督促和指导力度,对照结合各单位各部门所承担任务指标,对号入座,认真系统地进行彻底排查、整改,对薄弱环节加大跟进指导力度,确保任务层层落实,不留死角。 (三)迎检阶段(8月底至12月底) 根据市文明办统一安排,召开创城迎检工作会议,拾遗补缺,做好创城迎检材料的完善整理和系统归类,做好迎接检查各项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常务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相关委部室为成员的市直机关工委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市直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确定责任部室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工作时限,认真组织实施。 (二)营造浓厚氛围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对市直机关创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在全市上下营造创城的浓厚氛围。市直各单位充分利用动员会、电子屏、宣传栏等载体,搞好动员发动,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影响,形成声势,使机关干部积极参与到“创城”的各项活动之中,与文明同行,做文明使者,成为良好文明风尚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引领者。 (三) 实行目标考核 制定奖惩措施和激励机制,保证市直机关创城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统一行动,取得实效。市直机关工委会同市文明办等有关部门,对市直各单位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将检查结果作为各级文明单位评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将日常不定期抽查与集中检查结果结合起来,纳入市直机关工委年度党建目标管理体系。 中共**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年5月5日 20**年**市公安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创城成果,提高创建水平,20**年全市公安系统创城工作,紧紧把握《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公安工作实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指导思想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部署及全市公安工作会议部署,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人民在我心中”主题实践活动为引领,以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范为中心,以“防风险、控危机、处事件”为总要求,全面开展“打造文明交通、维护治安稳定、开展志愿服务、塑造文明形象”四大工程,全力做好创城工作。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城工作长效机制的部署要求,把创城工作纳入公安中心工作安排和年度绩效考评内容,将创城工作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责任分工,严格失责追究,形成“全警参与创城、全警支持创城”的格局。以20**年实现创城工作提档升级为总体目标,采取集中整治与长效化相结合的举措,通过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的不懈努力,进一步巩固成果、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为确保2017年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出应有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打造文明交通 1.全力打造文明安全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1)全面加强非机动车、行人管理,确保合格率达标。一是针对城区主街主路和主要岗点,交警全员站早、晚高峰,不间断整治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不走非机动车道、乱穿马路等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二是加大对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机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的曝光力度,主动邀请媒体记者随警采访,营造舆论宣传氛围;三是完善调整电子警察抓拍系统,对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维护行人、非机动车的合法权益;四是协调市文明办、团市委,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队伍,在城区主要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切实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良好氛围。 (2)全面加强静态交通管理,确保停车率达标。一是加强机动车主干道违停、占用盲道、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突出火车站、客运站、步行街、市场、学校等重点地段和部位的整治,达到主次干路违法停车率≤2辆/5公里;二是采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流动巡逻方式,对违停车辆进行不间断的巡逻查处;三是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推进公共停车场建设和临时停车泊位施划,新增一批停车场和路外临时停车泊位,对人行道板非机动车停车区域进行优化整合,方便市民停车。 (3)全面规范交管设施的设置,确保设置率达标。一是全面排查交通标志标线,对交通标志不符合标准、需要设置标志、施划标线的部位和路段全面进行整改,确保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全部达到国家标准;二是加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标志设置和标线施划,充分区分机动车、非机动车和人行道,确保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各行其道;三是探索行人、非机动管理新举措,通过设置行人、非机动车过街等候区,完善行人、非机动车过街信号灯提示等方式,进一步规范行人、非机动过街的通行秩序。 (4)大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确保机动车守法率达标。一是持续开展机动车酒驾违法行为整治。通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和组建执法小分队,以午后和夜间为重点时段,不断加大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整治。针对不悬挂号牌、使用伪造号牌、挪用号牌等违法行为开展不间断的整治,严格上限处罚,大力净化交通环境;三是持续开展大货车城区禁行违法行为整治。切实突出重点路口和路段,提出夜间时段,加强巡逻管控,严查大货车禁行违法行为,规范城区通行秩序;四是继续加大三轮车、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的整治力度。严查超标电动车和大三轮车、四轮车和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违法行为;五是继续开展出租车违法行为整治。积极组织执法小分队,通过实行“突击检查、异地调警、弹性上岗”等方式,不断提高出租车违法行为和“黑出租车”的整治效果。 (5)开展全方位宣传,切实提高市民文明交通素质。一是加强市民的交通守法意识。以走进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走进社区、走进重点路段宣传为重点,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活动;二是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组织民警走进辖区中小学校,传播交通安全文化,传授交通安全常识,传承交通安全理念,并通过孩子们带动家庭、辐射社会;三是落实《文明交通行动计划》。面向全社会开展全方位、多渠道、广覆盖的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切实增强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守法意识;四是加强新兴媒体的应用。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手段,提高宣传教育的伴随性、互动性和实用性,使新媒体运用成为交通安全宣传的重要手段,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交警支队 (二)维护治安稳定 2.强化网吧管理 落实网吧实名上网登记核查制度和信息安全保护与防范技术措施,严厉查处网吧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防范淫秽色情等低俗有害信息在网上传播,积极营造安全文明的网络环境。会同职能部门,不定期对网吧进行检查,确保网吧经营合法有序,坚决取缔“黑网吧”。 责任单位:网安支队,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3.维护校园周边秩序 针对校园周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违规开设网吧、交通秩序混乱、治安环境不好等问题,严厉打击危及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教唆胁迫、引诱指使未成年人从事各种不良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校园周边治安秩序和谐稳定。 责任单位:交警、刑侦、食药侦、社区警务、网安支队,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4.开展公共安全整治行动 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实施“防风险、保稳定,创平安、促发展”常态化打击整治工作,坚决实现“五个严防发生”:即严防发生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重大事件;严防发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暴力恐怖事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严防发生影响恶劣的严重刑事案件;严防发生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严防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火灾、爆炸等治安灾害事故。 责任单位:警务指挥部、刑侦、治安、交警、巡特警、禁毒、社区警务、刑侦、食药侦、网安、内保分局、交通分局,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三)开展志愿服务 5.坚持志愿服务制度化 完善志愿者登记注册制度,以每周六为志愿服务日,开展以“情暖鹤乡”、“邻里守望”为主题,组织广大民警走进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困难家庭等群体,常态化开展学雷锋、学周恩义志愿服务活动。 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四)塑造文明形象 6.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全面落实《**市公安局“门前四包”管理规定》,以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单位为重点,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厉处罚不文明行为,并保持长期高压态势。 责任单位:警务保障部、交警支队、刑侦支队、巡特警支队、监管支队、社区警务支队、交通分局、保安公司,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7.提高窗口单位服务质量 按照《辽宁省公安机关窗口单位工作规范》要求,各交警(车管和驾管)、户籍、出入境、派出所等公安窗口单位,坚持依法、公开、便民、高效的原则,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责任单位:社区警务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8.规范公益广告管理 建立灵活多样的公益广告运行机制,使用交警设置和各窗口单位固有的LED显示屏、广告牌,根据创城工作主题,定期发布公益广告。 责任单位:社区警务支队、交警支队、出入境管理局,各区县、城郊公安(分)局及各派出所 9.提升文明执法素质 一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善行义举榜”和“好人榜”,宣扬公安机关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弘扬时代精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以刊播公益广告、系列礼仪知识、专家讲座等形式,开展“文明**,从我做起”、“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新**·中国梦”、“遵德守礼”、“我们的节日”和“道德讲堂”等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民警懂礼貌、知礼仪、守秩序。 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10.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按照《**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2015—2017年行动计划》安排,重点开展作风建设、文明塑造和效能提升三个专项行动,力争有更多的单位达到市级、省级、国家级标准。 责任单位:全市各级公安机关 四、迎检安排 第一阶段:广泛发动,打牢基础(5月至6月)。 积极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不断提高市民和民警对创建活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切实将创城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在兴隆台区、双台子区、大洼区(含辽东湾街道)、盘山县全域完成公安创城基础建设工作。 第二阶段:深入推进,补齐短板(7月至8月)。 深化各项公安创城工作,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实地考察测评标准,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突出重点,狠抓整改落实,对仍存在的问题采取由市局督办的方式,进一步抓好督导检查,做到按时完善到位。 第三阶段:提升水平,备战迎检(9月至12月)。 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创先争优,巩固成果,补缺补差,全面提升创建水平。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一流的佳绩开展创城工作,迎接省检、国检,力争创建工作全面拔高,确保公安机关创城迎检工作不出现纰漏。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将创城工作纳入重要议事议程,落实“一把手”负责制,签订责任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城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细化任务分解和工作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创建任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城、人人参与创城、共享创城成果的良好氛围。在单位醒目位置,利用横幅或电子屏刊播创城标语,通过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积极宣传创城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果。 (三)加强监督,严格考评。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通过“月晾晒、季评价、年考核”的形式,由市局创城办会同考评办,共同对创城工作进行考评,并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履职能力的考评,实现公安创城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四)加强督察,严肃奖惩。由市局督导办负责督办,创城办和督察支队牵头,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对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创城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负责、不作为或乱作为、完不成目标任务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追谁责”的刚性要求,实行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 20**年5月5日 20**年**市住建委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住建工作实际,为进一步做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央、省文明办和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为依据,坚持“为发展助力,让百姓受益”原则和“为民、惠民、靠民”理念,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精心组织、充分准备,通过做好各项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全力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服务水平,力争在测评中取得优异成绩。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住建系统创城工作机制,巩固创城成果,全面完成20**年创城工作任务。同时,把创城工作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和《**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2015 2017年行动计划》,结合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在20**年创城工作中,重点抓好市政道路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包括辽东湾新区街、路);建筑工地管理;物业管理;棚户区改造;宜居乡村建设;规范行业“窗口”服务;创城宣传;办公场所管理;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等主要任务。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市政道路设施的建设、维修和养护 1.工作内容:重点做好向海大道、中华路、林丰路、辽河路(城区段)、辽东湾新区市政道路设施的建设、维修、养护工作。 向海大道、中华路、林丰路、辽河路的城区段:黑色路面改造总量73200㎡,人行道荷兰砖改造总量62900㎡(含盲道),人行道火烧板改造总量3248㎡(含盲道),更换牙石3300延长米、树池石652套、挡车桩140个。 辽东湾新区街路:黑色路面维修改造总量30000㎡,人行道板维修改造总量15000㎡,调整更换牙石15000延长米。 路灯设施维修计划总量9500盏。同时按照创城工作标准做好日常维修工作,保证亮灯率99%以上。 市政设施改造。根据城市建设计划,落实市政设施改造工作任务。 2.工作标准:市政设施实现平稳运行,机动车道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坑洼积水;人行道(盲道)平整畅通,道板、护栏设施完好,无损坏、被占用现象;已设的路灯、窨井等公用设施无损坏现象,主干道装灯率100%,亮灯率99%,市政设施维修养护率达到100%。城市主要道路设有无障碍设施。 3.完成时限:各项改造维修任务于8月31日前全部结束并达到创城标准和要求。 4.分管领导:陆元成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工程管理科、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6.责任人:赵广军、王绍锡 (二)规范建筑工地管理 1.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县、区相关部门完成以下工作: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硬质围档,实行封闭管理。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滴撒遗漏、带泥车辆污染路面现象。建筑围档刊载公益广告达到创城的标准和要求。 2.工作标准:我市各建筑工地达到标准化施工现场要求。全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建筑围档刊载不少于30%围档面积的公益广告,其中“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不少于50%。 3.完成时限:8月31日前全市所有建筑工地全部达标。 4.分管领导:陆元成、李猛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质量安全科、市建设市场监察大队、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 6.责任人:周军伟、刘德禄、宋业海 (三)物业管理 1.工作内容:督促指导县、区相关部门完成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同时对物业小区进行标准化、常态化管理,保持各种设施完好,达到全国文明城市标准。 2.工作标准:老旧小区通过改造后5年内房屋不再出现渗漏现象,落水管改造后下水畅通,单元门保证对讲畅通,小区内私搭乱建全部拆除;社区物防、技防、人防、消防符合安全要求。各物业小区的管理实现标准化、常态化,符合创城标准。 3.完成时限:年度改造任务按计划时间完成,其它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 4.分管领导:李长磊 5.责任主体:市物业管理办公室 6.责任人:刘万轩 (四)棚户区改造 1.工作内容:20**年全市计划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35个、14137户,并全力推进2015年新建的9个小区、11864套回迁楼建设工作。 2.工作标准: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棚改各项指标任务。 3.完成时限:年度改造任务按计划时间完成 4.分管领导:李猛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房地产管理科、市开发管理办公室 6.责任人:王维、张鑫 (五)宜居乡村建设 1.工作内容 宜居乡村示范村建设:年底前完成140个行政村的示范村建设工作。 城乡垃圾一体化:年进一步完善各种设施的建设及设备配置。 2.工作标准:宜居乡村升级改造工程达到示范村标准。城乡垃圾一体化大环卫体系建设符合上级要求,进一步提升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完成时限:年度建设任务按计划时间完成 4.分管领导:齐志强 5.责任单位:市宜建办、市环卫处 6.责任人:田野、吕远航 (六)规范“窗口”服务 1.工作内容:抓好市住建委所属各“窗口”单位文明服务管理,重点做好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委窗口”、市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管理中心、供水和供气等营业网点的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文明服务意识和文明素质,提高市民满意度。 2.工作标准:工作环境干净整洁卫生,工作人员着装整齐;窗口服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有高效的咨询及投诉处理机制。窗口行业工作社会满意度达到95%以上,投诉处理及时率100%。 3.完成时限:8月31日前全面达标。 4.分管领导:周延宁、陆元成、李长磊、齐志强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组织人事科、市住建委公用事业科、市住建委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房屋产权产籍交易管理中心、市自来水总公司 6.责任人:王桂霞、敫龙、孙晗、唐丙杰、赵广新 (七)做好创城宣传 1.工作内容: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社会宣传媒体,对全系统创城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并利用委属各级单位的电子显示屏、板报、宣传栏、宣传横幅、桥梁公益广告等设备进行大力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创城”、人人参与“创城”、共享“创城”成果的良好氛围。 同时做好创城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对全系统创城进展和创城重要活动等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汇总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送。 2.工作标准:各项宣传及信息报送要及时有效,并达到创城要求。 3.完成时限:全年开展各项工作 4.分管领导:周延宁、陆元成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办公室、市住建委组织人事科、委各有关单位 6.责任人:张雷、王桂霞、委各有关单位主要领导 (八)做好办公场所管理 1.工作内容:抓好市住建委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的“门前四包”、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的规范化管理,杜绝出现违法停车、卫生脏乱、乱贴乱画等问题。 2.工作标准:“门前四包”工作符合《**市“门前四包”管理办法》标准;工作秩序井然,工作环境良好,达到净化、亮化、美化标准;对单位机动车辆实施有效管理,遵章守法率100%。 3.完成时限:8月31前全面达标。 4.分管领导:陆元成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办公室、市住建委属各单位 6.责任人:张雷、市住建委属各单位主要领导 (九)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 1.工作内容:加大精神文明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全系统广大职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服务工作,加强建筑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以各种载体活动引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信用报告制度在主管中介行业中实现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建筑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在全国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注册工作。 2.工作标准:有效开展各项文明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文明素质得到明显提升。 3.完成时限:全年开展各项工作 4.分管领导:周延宁、陆元成、李猛 5.责任单位:市住建委组织人事科、市住建委办公室、市住建委建工处、市建设市场监察大队、市建筑业安全监察站、市质量监督站 6.责任人:王桂霞、张 雷、李长安、刘德禄、宋业海、钟丰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住建委创城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全委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组织领导机构,成立以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长和委属各单位“一把手”为组员的市住建委创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创城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委属各单位同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形成层层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上下联动、全员参与的工作局面。 (二)狠抓工作落实 委属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责任分工,严密部署、认真落实,避免缺项漏项,高质量完成好各自的工作任务,做到各司其职抓落实;在创城工作中,要把握好工作进度,要确保工作任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做到盯着指标抓落实;要抓住重点工作,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加大力度予以解决,并带动其它创城工作的全面推进,做到突出重点抓落实。同时,做好对两区有关行业的创城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三)建立保障机制 建立高效的领导机制和长效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级管理(各主管领导、各科室长、基层具体负责人三级负责)和六项机制(上下联动机制、巡查机制、督查机制、协调通报机制、信息收集反馈机制、奖惩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责任追究 要进一步强化党委的领导,各单位要分工负责、齐抓共管、形成全系统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将创城工作纳入到绩效考核体系。同时,要严格责任追究,对创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由相应责任人及时解决。对在工作推诿扯皮、业绩平平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1.**市住建委创城工作领导小组 2.**市住建委创城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年5月5日附件1 **市住建委创城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之栋市住建委党委书记、主任 副组长:周延宁市住建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 主席 陆元成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长磊市住建委副主任 李猛市住建委副主任 齐志强市住建委副主任 赵广军市住建委副主任(市市政处处长) 成员:市住建委机关各科 处 室长及各基层单位主要 领导 创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市住建委副调研员常木春负责,办公室成员李喆、孙宏利。 (办公室联系电话:2832683;电子邮箱:pjzjwccb2833**0@126.com) 20**年**市综合执法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年是全国文明城市考核年,为巩固创城成果,扎实推进创建工作,结合市执法局工作职能,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市综合执法局坚持把“以人为本、服务民生、协调发展、全面参与、精细管理、效率优先”作为城市管理的基本理念。从加强城区环境综合治理、规范城市管理秩序、提升管理标准等方面入手,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品质品位,努力打造整洁城市、宜居城市、秩序城市,全面开创“十三五”城市管理新局面。 二、工作目标 以创城工作为抓手,依托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全力推进城市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加快城乡综合执法一体化发展,大幅提升管理效能和水平。通过开展创城各项专项整治,有效解决城市建设、规划、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使城市长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明显改观,实现城市环境整洁有序、生态宜居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主要任务 深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在加强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开展重点工作,逐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1.开展城区内乱耕乱种小菜园专项整治。采取动员自清和强制清除相结合的办法清除,清理后由属地政府及时绿化、硬化,实现城区内居民小区小菜园全部清除,绿化、硬化全覆盖。 2.开展露天(马路)市场专项整治。规范主街主路露天市场,合理设置临时性季节商品市场,合理设置严禁区、准予区,明确经营时间,规范经营行为,倡导入室经营。 3.落实生态建设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开展建筑工地及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在建工地落实施工防尘降尘措施;硬化场内道路,出入口配备车辆冲洗设施等,做到施工泥浆、砂浆不出场地;督导建筑渣土车辆实行密闭化运输,定点排放,按规定线路行驶,杜绝滴撒遗漏现象出现。 4.开展占道修车、洗车作业专项整治。对建成区内占道修车、洗车及占道加工进行全面摸底,取缔无照经营的修车、洗车厂,查处超出指定区域经营或造成路面污染等违法行为;加强对街路两侧占道加工整治,加大对商业网点出店经营的治理力度。 5.开展乱摆乱设露天烧烤专项整治。取缔城区各主次干道两侧占道经营露天烧烤和室外摆放餐桌行为,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蓝色康桥、幸福小区、世纪小区周边露天烧烤扰民问题。 6.开展非法小广告、小张贴专项整治。管控主次干道两侧以及住宅小区内建筑、公用设施上非法借贷、办证等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利用环卫清扫保洁体系加大清理力度,同时发动基层组织加大对居民住宅区内非法喷涂张贴广告清除力度,建立非法喷涂广告长效化管理体系。 7.建设完善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依托数字化平台,量化工作标准,创新平台应用,实现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与网格化管理模式全面对接,完善考核考评机制建设。完成两区环卫和综合执法部门以及市区级市政绿化及公用事业单位的二级平台终端建设。 8.全面落实“四个着力”,开展网格化管理智慧化建设专项行动。市综合执法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协调各责任单位按照构建“一个中心、两系统、N个层级平台”建设框架,开展专项行动。一是出台精细化管理办法,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精确精细,敏捷高效、全时段监管、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二是完成大数据云计算处理中心、云综合管理和公众服务系统、应急指挥平台、智慧城管、智慧社管、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行业应用系统建设。 9.推进城区机动车停车场建设管理工作。一是针对市民反映突出的“停车难”问题,加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通过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功能,并依托科技化管理手段,通过泊位计量、收费、停车引导等系统建设,实现智能化管理。二是加大对车辆停放秩序整治力度,严厉查处违规占道、不按标线停车、占用盲道等突出问题,对不按规定朝向、占用盲道停车等违规停车实施严管重罚,并提高工作覆盖面,实现停车秩序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期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车辆有序停放。 10.加强户外广告管理。一是从源头控制,对老旧小区的广告牌匾按照“四统一”即统一规格、统一备案、统一亮化、统一管理的原则,加强审批备案和日常监督管理。二是按照规划部门出台的户外广告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加强对户外广告、宣传牌以及商家店铺的规范管理。 11.加强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思路转型年”活动,组织系统化的法制培训,严格法律文书和法律条款使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等各项工作。加强复合型专业化人才培养,广泛开展数字化、网格化、精细化城市管理专项实务操作培训,全面培养队员业务技能,确保适应新时期执法工作需要。 12.建立一支网上文明传播志愿服务队伍。利用网络平台,开设创建文明城市主题专栏,通过微博、网站开展文明传播工作。同时利用微信、短信方式,采用视频、图片、文字等形式传递文明,结合职能工作温馨提示市民,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城市管理。 13.积极开展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制定创城工作专题宣传方案,将创城宣传工作作为重点纳入常年宣传之中,明确内容和载体,列出宣传计划,及时以信息、等形式对综合执法系统创建动态、创建成果和典型经验进行宣传。 14.开展“文明**,从我做起”主题实践活动。针对文明意识不强,文明礼仪知识普及不够、市民素质亟待提高的实际。一是大力宣传《**市民文明规范五不准》,通过日常宣传,引导市民摒弃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车辆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二是以“树形象、强素质”为目标,开展文明执法、文明礼仪、文明餐桌、争做文明人等系列活动。三是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将创建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和精神文明单位评选体系之中。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全面动员排查阶段(5月初至6月中旬)。召开全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下发方案。各县区逐级传达,安排部署本单位的创城工作,进行自查自检,对存在的问题,要对号入座,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整改和整治,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下旬至8月底)。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市综合执法局将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在省检之前必须达标。同时,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不反弹。 (三)迎检阶段(9月初至12月底)。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综合执法工作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补缺、补短、补弱的原则,逐项逐条地抓落实,努力实现测评项目不丢分,同时高质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固定专人抓创城工作,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责任、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列出时间表、排出倒计时,精细安排部署。逐项工作列出计划,明确具体整治部位和任务,主要责任人对重点工作、重点问题必须一线解决,确保抓实抓细。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明确任务,抓住重点,强化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创建工作。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城乡联动、油地联动,齐抓共管、抓实推进,坚决杜绝推诿扯皮现象发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市局由督查室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查考核,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督办,发现问题通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建立问责机制,对创城迎检期间不达标、丢分的,严肃追责,既要向当事人问责,也要向分管和主管领导追责。 附件:市综合执法局20**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 小组名单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年5月5日 附件: 市综合执法局20**年创建 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高佩亮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副组长:张德深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秦浩市综合执法局纪检组长 曲万春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毛永军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由德宏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王金铎市综合执法局副局长、辽滨分局局长 成员:于青龙市综合执法局副处级调研员 李春志市综合执法局副处级调研员 孙大勇辽河油田城管支队支队长 魏巍兴隆台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冯永海双台子区综合执法局局长、环卫处处长 宋祥波兴隆台区环卫处处长 齐亮数字化监督指挥中心主任、一大队大队长 刘野三大队大队长 李天伦四大队大队长 张勇五大队大队长 陈军规划房产大队大队长 王昭平督察大队大队长 吴广新辽河口大队大队长 赵真久举报投诉中心主任 贾宏慧督查室主任 栾敬业务指导科科长 康丽政策法规科科长 曲万春副局长负责综合执法局创城工作总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指导科,办公室主任由栾敬科长兼任,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协调。 成立创城工作督导组,由王金铎同志兼任组长,贾宏慧任副组长,负责对创城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20**年**市交通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圆满完成创城工作任务,按照全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交通部门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新部署新要求,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落实“四个着力”全链条工作部署,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标准,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提升交通行业文明程度,为**迈向全国文明城市目标,实现全面全域全民文明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支撑。 二、 工作目标 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交通部门承担的指标任务,在已取得成果和经验的基础上,遵循交通行业发展规律,着眼于长效机制建设,以出租汽车、城市公交、客运站为重点,以重点整治推动常态化管理,巩固成果,全力迎检,力求出租汽车不丢分,公交车和客运站保加分的创建工作目标,为2017年我市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贡献交通力量。 三、主要任务 (一)出租汽车 工作内容:实施出租汽车行业创优服务工程 工作标准:全市3288台出租汽车设有出租标志和服务卡,车内卫生整洁,车况良好;驾驶员仪表整洁,用语文明;驾驶员行车时系安全带、不打手机、不吸烟、不吃东西;计价器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无宰客现象;无违章驾驶现象,无拒载现象。 责任分工:市运输管理处协调指导,县区交通主管部门、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各运管所分工负责 重点任务: 1.开展出租汽车市场秩序整治行动。一是依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运营秩序,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发挥“编组建队”作用,完善“网格化”监管,实现运管人员与出租汽车经营者“一对一”定期沟通交流和引导教育。二是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物价、残联、信访等相关部门的联动配合,严厉查处出租汽车拒载、不打计价器、乱涨价和驾驶员行车吸烟、行车接打手机等行为。三是开展出租汽车信誉考核,对违规从业人员实施记分处罚,提升从业人员文明服务自律意识。 2.开展品牌创建和星级评比活动。一是培育树立出租汽车品牌服务公司,充分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拉动出租汽车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二是通过“星级文明车”、“文明驾驶员”等评比,培养树立先进典型,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水平。 3.推进智能化建设。一是完成出租汽车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实现远程视频监控、从业人员身份识别、运营行为监控等车载智能设备安装管理。二是开展“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实现出租汽车数据与交通综合监管平台的整合,完善对出租汽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举报处理机制。 4.推进出租汽车提档升级。争取政策支持,逐步推进出租汽车提档升级工作,按照安全舒适、美观大方、节能环保的原则,不断提高我市出租汽车车型档次,改善市民出行条件和行业文明形象。 (二)城市公交 工作内容:实施城市公交服务保障水平提升工程 工作标准:万人拥有公共汽(电)车数量>8标台及城市公共交通分担率>15%;公交站点分布合理,方便乘客换乘,市民满意度≥60%;公交车站站牌完好,用字、注音规范;车身内外保持清洁,车况良好、设施齐全,路别标志清晰、准确,车内张贴乘坐规则、线路走向图、线路票价表、投诉监督电话;司乘人员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准点发车,无违章驾驶、停靠等现象,按规定报清站名,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引导乘客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主动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让座。 责任分工:市运输管理处协调指导,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具体负责 重点任务: 1.开展服务人员形象提升行动。加强培训管理,司乘人员着工装上岗,按规定佩戴、放置服务证件,用语规范,耐心解答乘客问询。一是强化教育培训。以《**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服务规范》为培训内容,对驾驶员、调度员、窗口服务人员等一线员工进行定期轮训,达到标准熟记于心,规范实践于行。二是推行关爱服务。规范驾驶员服务用语,耐心解答乘客问询;利用车载视屏、语音报站系统进行文明乘车、主动礼让公益宣传,引导乘客为老、弱、病、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三是完善服务监督反馈机制。通过信息反馈平台和值班电话6590114,及时解决市民诉求。 2.开展运营秩序整顿规范行动。统一规范驾驶员文明服务用语,整治公交车超速、甩站(客)、闯红灯、不按规定停靠站等不文明行为。一是强化先进示范作用。充分发挥优秀线路、青年文明号、工人先锋号、最美工人、星级员工等先进集体、优秀个人的榜样作用,推进全公司各线路、驾驶员创先争优,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公交公司稽查人员定点包线,通过跟车巡查和不定时抽查,采取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方式,对驾驶员不按规定停靠站、甩客(站)、违章驾驶、语言不文明等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协助交警、运管、综合执法等部门对侵占公交站点、站亭的社会车辆、出租车、商贩进行治理。 3.开展车容车貌清洁美化行动。加强运营车辆和车内外设施的维护保养,做到车况良好,设施完备,标志齐全、清晰、准确,车内广告发布规范、图表张贴有序,车身内外清洁干净。一是加强车辆保洁。车辆卫生按照“五净一亮”的标准,实行逐趟清扫,彻底清除卫生死角,做到车辆保洁工作“全天侯”。二是做好车内设施维护。按照创城标准对公交车辆车内标识、公益广告、车载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更新维护。 4.开展乘车行为引导服务行动。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和质量。通过日常引导和定期活动宣传,倡导文明交通,使乘客养成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的良好行为习惯。一是加强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志愿者服务培训,使志愿者熟知志愿服务的内容及注意事项,规范上岗。二是开展文明乘车引导活动。组织志愿者在每月11日、重大节日开展“文明乘车”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市民排队乘车。 5.开展站务设施更新管护行动。加强公交站务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确保公交车站亭、站牌和排队护栏等设施完整好用、标识清晰、用字规范,商业广告规范有序,公益广告种类齐全。一是加强定期巡查。组织专门人员,对站亭站牌定期巡查,对破损、空缺严重的及时修缮更新。协助辖区政府对站亭站牌小广告进行清理。二是完善站点排队候车设施建设。根据线路新开情况和客流量情况,适时增加站点排队候车护栏。 (三)客运站 工作内容:实施客运站优质服务工程 工作标准:车站广场无拉客、贩票现象发生;秩序良好,排队购票;站内设施(垃圾箱、厕所、标示牌、广播、休息处、服务台、座椅等)完备、功能良好,站容车貌整洁;售票窗口售票员不擅自离岗,礼貌待客,服务快捷;在醒目位置设置咨询、投诉窗口和投诉电话,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责任分工:市运输管理处协调指导,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客运站具体负责 重点任务: 1.改善客运站卫生环境秩序。加强“四定一包”管理,即“定员、定岗、定质、定量”和承包管理责任制,对站内外卫生包干包片管理,每天按卫生管理标准定时检查,及时清理站内外的小广告、小招贴,达到客运优美环境要求。配合辖区运管所做好客运站广场营运秩序治理,杜绝出租车盯人拉客、乱停乱放、争抢客源现象。配合交警部门对周边社会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治理。配合综合执法部门对小商贩违法经营、散发张贴小广告等现象进行治理。 2.完善创新站场基本设施建设。加快智能交通进程,创造便民、和谐、安全的出行环境。进一步完善自助售票、取票系统,推广互联网、邮政网点等多元化购票方式,方便广大旅客。启动自助检票和智能乘车引导系统建设。改变原有的按线路分区候车排队的拥挤模式,划分候车区和检票区,实行自助检票。检票后旅客根据智能乘车引导系统排队进入对应站台乘车。 3.开展典型学树和志愿服务活动。不断规范服务标准流程,加强职工思想道德教育和业务礼仪知识培训,定期进行业务知识测试考评,根据成绩适时调整岗位。开展“学习郭明义同志事迹,争做郭明义式职工”活动。推行“微笑服务”、评选“服务明星”、“岗位之星”和“先进班组”,激发职工服务热情,增强优质服务能力。打造并叫响客运志愿服务品牌,执行常态化长效志愿服务制度,组织志愿者在站内开展文明引导、文明传播、亲情暖心等志愿服务。 4.完善监督投诉机制。在设置站内意见簿、投诉窗口、投诉电话等基础上,创新监督投诉渠道,提供投诉建议受理、在线咨询、顾客满意调查以及班次查询、手机购票等便民服务。对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回复,确保以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赢得旅客满意。力争实现旅客满意率95%以上,优质服务率80%以上,旅客意见处理率98%以上。 四、迎检工作安排 迎检期间,局创城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5个职能工作组和6个创城责任单位层层明确“网格责任”,局创城督导组日检查日通报,层层传导压力,严格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测评标准,逐项比对,逐项排查,全面整改,认真落实,确保全覆盖、全达标,以志在必得的决心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全力做好创城迎检工作。 (一)全面动员阶段(5月初至5月底) 召开交通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全局创城工作,各责任单位与局创城领导小组签订《创城目标责任状》;责任单位召开动员大会,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创城工作任务一览表》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实施方案,层层倒排创城任务,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初至8月初 1.实测整改提高。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理清哪些已经达标,哪些没有达标,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优势,对未达标的,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和存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整改,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局创城督导组对重点任务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通报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研究具体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2.健全档案资料。认真做好文档、资料、照片、宣传的收集和整理归档工作,按要求及时申报创城材料。 3.迎接模拟实测。今年6、7、8月,市创城办将按照测评体系标准实施三次模拟实测,排定名次,通报情况,督促整改。各单位要在实测前后及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协调会、现场办公会,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责任,做好整改提高,保证各项创建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面达标。 4.营造浓厚氛围。一是利用好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好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宣传优势,多种渠道宣传交通创城工作。要及时反映创城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果,自5月份开始,6个责任单位每星期至少向综合协调考核组上报一篇《创城动态》。二是规范完善公益广告发布。出租车、公交车及公交站点,客运站候车大厅的“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公益广告和“遵德守礼”提示牌及面向未成年人公益广告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全局各单位利用LED电子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在楼体外悬挂创城、普法、学雷锋等内容条幅,有条件的单位设置公益广告展示牌和文明提示牌,并利用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创城宣传。 (三)全面迎检阶段(8月上旬至11月底) 召开迎检工作推进会,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高质量的工作迎检。组织精干力量,抽调业务骨干,做好实测迎检、档案资料上报等工作。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迅速行动,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坚决服从统一调度和协调,不留死角、不漏空当、不存侥幸,保证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 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创城办组织协调,部门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运行机制。成立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组长:高雪松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宝善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秦德林副局长 成员:吴延平副调研员 张显林副调研员 张坤桥市公路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 李平市运输管理处处长 宋军市运输管理处党委书记 姚远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处长 李正香市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处党支部 书记 夏杰市交通稽查支队支队长 牛春阳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处长 王峥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党支部书记 裴春良市长途客运公司党委书记、经理 孙福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经理 张金汉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李厚林市客运站党委支部书记、经理 李振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部书 记、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运输管理处,办公室主任:李平。负责创城各项工程整体推进、协调调度、日常事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2.实施督查考评 建立“督查组监督检查,绩效办牵头考核,党委奖惩问责”的问责督查机制,定期进行模拟实测,测评结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总成绩,实现创建主体明晰化、目标责任具体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局创城督查考评工作设五个职能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综合协调考核组 组长:王兴达 成员:李威、叶新宇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指导推进创城工作,负责指导局创城各专项督查组加强对各单位创城任务的督促检查,负责对全局创城工作进行跟踪绩效考核。 (二)出租汽车督查组 组长:吴延平 成员:郭勇、陈江 工作职责:负责督查、指导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创城工作。 督查单位:市运输管理处、市交通稽查支队、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处,各运管所。 (三)公交督查组 组长:张显林 成员:董金文、肖彬 职责:负责督查、指导城市公交行业开展创城工作。 督查单位: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四)客运督查组 组长:孙维彬 成员:许会、郭松 职责:负责督查、指导各客运站开展创城工作。 督查单位:市长途客运公司、市客运站 (五)监察组 组长:李刚 成员:范诚诚 职责:负责制定全局创城工作跟踪问责办法,对在创城工作中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跟踪问责。 3.落实各项保障 为使我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单位要指派专兼职机构,指派得力人员负责,安排专项资金投入创城工作,为创城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效保障。 **市交通局 20**年5月5日 20**年**市文广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做好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加快文明城市、文化强市建设步伐,按照市创城办通知要求,结合我局责任分工,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提高全局干部职工文明素质、文明行为和文明程度为目的,以建立创城长效机制为载体,以创建文明城市为目标,充分发挥全体党员干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的示范带头作用,为我市向海发展全面转型以港强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创城任务分工,突出工作重点,狠抓文化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扫黄打非”和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及文化窗口服务工作,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城活动,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一是加强“门前四包”管理。以支部为单位,全局干部职工定期对办公楼内外进行卫生保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不乱丢垃圾、不随地吐痰,确保整个办公环境净化、绿化和美化。二是推进 “四乱”整治。按照“培养一流的市民素质,打造一流的城市环境,创建一流的服务水平”总体要求,不断加大宣传整治力度,杜绝陋习,促进行风建设,优化生活环境。三是强化素质建设。严格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开展“三做”(在社会做个好市民、在单位做个好职工、在家庭做个好成员)和“三管好”(管好自己的口,不说不文明的话;管好自己的手,不做不文明的事;管好自己的腿,不走不文明的路)活动,坚决杜绝违反社会公德现象,积极参与到整个创城活动中去。 (二)开展提升窗口文明服务行动。围绕“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规范文化服务”的总体要求,结合文广工作实际,在碑林、小红楼、市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窗口服务单位,以及文化执法单位,进一步完善优质规范服务标准。一是坚持文明用语,热情待人,实行“为民服务公示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二是继续开展“持证上岗,挂牌服务和政务公开”活动,公开服务范围、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和办事结果。三是健全“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优质服务承诺制”等,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三)开展经营场所文化环境整治。重点对网吧、电子游艺厅等场所实施有效监管。一是加强对网吧行业监督管理,进一步强化网络文化市场监管平台的建设,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促进网吧行业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坚持网吧场所“有减无增”的原则,严厉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行为,严格实行上网用户实名登记管理制度,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要给予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二是落实网吧社会监督制度,对网吧实行社会监督。不断扩大网吧监督员队伍,发挥网吧行业协会的作用,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奖励举报有功人员。三是配合工商等部门依法坚决取缔“黑网吧”。按照职责分工,对城乡结合部、学校周边进行排查,充分发动群众,发挥12318综合执法网络作用,形成灵敏、高效的社会监督举报机制,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 (四)开展校园周边文化环境治理。定期组织开展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检查。一是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其周边非法经营图书、期刊、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卡通片、低俗卡通画册和不良贴画等非法出版物和宣传品及印刷品进行全面检查清理。二是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秩序,对学校周边方圆200米以内的网吧、电子游艺场所和游商地摊及无照经营的出版物经营店给予坚决取缔。三是加大“扫黄打非”力度,严密封堵和查缴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大力扫除低俗、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等文化垃圾,查处各类非法报刊,查缴各类侵权盗版制品,查处无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经营的店、档、摊点。 (五)开展文化志愿者服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以“服务社会、帮助他人、完善自我、弘扬新风”为宗旨,开展送文化下乡、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和矿区等文化志愿者活动。各服务窗口单位坚持开展党员示范岗、青年文明服务窗口、图书服务宣传等活动,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服务。全局执法干部队伍坚持文明执法、依法行政,为净化全市文化市场营造良好氛围。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统一思想认识。通过深入动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创城工作对提升我市整体形象、提升全市人民福祉、促进全局工作开展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局直各单位分别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认真总结去年迎检中好的做法,深入剖析存在的不足,层层签订创城责任状,圆满完成好各项准备工作。局督查组将对局直各单位创城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从严从快处理。 (二)规范档案资料。对创城档案资料内容进行逐条分解落实,安排专人负责档案资料整理,对文件格式、内容规范、数据指标、图片内容、表格形式等进行统一标准,对于缺项、问题项内容进行突击整改,采用答题式一一对应,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完成档案资料整理工作。 (三)消除问题隐患。对于窗口单位、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及网吧等人流量大场所,新情况随时发生的特点,召集各单位主要领导对重点部位进行全面分析,查找可能存在的问题隐患,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的制定对策。迎检期间将动员全局所有力量,对重点点位进行专人盯防,反复巡查,保证不出任何问题。 (四)实测全部达标。按照实测要求,围绕去年迎检准备工作中的不足以及不够完善的,有针对性的进行强化和整改,制定并下发局直各单位创城工作明细,明确制作和完善中国梦宣传标语、文明标语、文明行为提示、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展板、好人榜、消防制度、免费开放提示、参观活动记录、文物保护制度等实测内容,提出标准要求和完成时限,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国检准备工作方案,保证全面达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局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全员共同参与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文广局创城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郭康生同志担任组长,负总体责任;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王德山同志、副局长史学昌、李强同志担任副组长,分别负责各项测评内容的组织实施;局直各单位主要领导和机关各科室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各单位和各科室创城工作开展,促使全局上下分工负责,各司其职,形成共同关心支持和积极参与创城工作合力。 (二)全员深入发动。充分调动和发挥干部职工在创城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全局各单位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增强创城宣传意识,及时将争创活动中的先进事迹、工作动态、相关信息通过《**文广信息》和有关媒体宣传报道。 (三)务实工作作风。按照“点上要深入,面上要拓展,总体要提高”的要求,积极探索创城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推进创城工作深入发展。 **市文化广电局 20**年5月5日 20**年**市卫生计生委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文明创建工作,结合卫生计生系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提高幸福指数为目标,围绕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卫生计生问题,坚持“创建为民、全民创建”宗旨,深入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努力倡导行业新风尚,全面提升卫生计生管理服务水平,为我市2017年成功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提供强大助力。 二、工作目标 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通过扎实有效的创建活动,确保承担各项目标任务在8月底前全部达标。市直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计生服务机构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市直卫生计生系统干部职工参与创建工作覆盖率达到100%,卫生计生系统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三、主要任务 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评审与管理办法》,全市卫生计生系统在完成既定共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应重点完成如下创建任务。 (一)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并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联系党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机关及公共场所设置“图说我们的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面向未成年人的公益广告及“遵德守礼”提示牌;职工对“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晓率达100%;开展“善行义举榜”、“好人榜”、“身边好人”等评选活动,积极推荐、宣传典型人物;推进道德讲堂建设,将道德讲堂打造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文明提示教育、勤劳节俭教育、诚信教育的重要载体,邀请道德模范进讲堂巡讲;在“9·20”公民道德宣传日,组织志愿服务、道德讲堂及其它实践活动;规范入党入团仪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融入各种庄严感肃穆的仪式当中;组织开展“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开展行业规范、职业规则教育实践活动。 (二)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或千人口献血人次>100。做好无偿献血先进个人和集体的申报表彰工作,定期召开表彰大会,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引领社会道德风尚。 (三)推进医疗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制定《**市区域卫生规划(2015-2020年)》、《**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2015-2020年)》,将老年医疗卫生服务纳入城乡医疗卫生服务规划,落实医疗救助制度;每3 10万居民或每个街道办事处辖区内至少拥有1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千名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0.83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9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医疗保险定点机构。 (四)加强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和市场监管。全面实行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达到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五病”调离率达到100%,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加强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执法,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并有明显的禁烟标识。校园周边200米内无非法行医或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诊所。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五)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医疗卫生行业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引导从业人员讲求职业操守、恪守诚信规范。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把恪守诚信者列入“红名单”,把失信违法者列入“黑名单”,定期发布;积极推进计划生育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定失信行为惩戒措施,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对失信违法者共同依法实施惩戒。组织开展诚信主题教育和实践活动,培养干部职工诚信观念,大力推行“阳光政务”。各窗口单位开展“人民满意”主题创建活动。 (六)完善行政执法管理。与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等部门加强综合监督执法工作,维护正常的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服务秩序。改革卫生计生行政审批制度,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 (七)组织专业志愿服务队开展志愿服务。立足**志愿服务网络工作平台,完成团队和志愿者注册登记工作,注册人数不低于本系统人员总数的20%;建立健全志愿者培训、管理、活动记录和志愿服务投入、回馈激励、工作督促等相关制度,组建有卫生计生行业特点的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制订工作方案。结合“在职党员进社区”、“情暖鹤乡”等主题活动开展扶贫帮困、无偿献血、慈善捐助、义演义诊、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关爱空巢老人等公益活动。在各窗口单位和公共服务场所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岗,并有效发挥作用。建立本单位网络文明传播志愿服务小分队,支持、推荐本单位干部职工加入网络评论员队伍,利用互联网及微信、微博、中国文明网客户端等新技术应用平台,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 (八)推进城乡帮扶共建工作。落实宜居乡村建设的各项政策,卫生进社区活动覆盖率达80%以上;定期开展卫生“三下乡”活动,把卫生“三下乡”活动列入经常化工作;组织系统内文明单位与村镇结成对子长期帮建。 (九)提高窗口行业服务质量。医院整体环境整洁,导医标识清晰,主要收费项目公开。挂号、收费、发药等服务窗口排队等候不超过15分钟。医务人员按规定着装,佩戴工号,衣帽整洁,准时到岗到位;医务人员文明用语,杜绝服务禁语,无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现象,无医疗责任事故发生。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服务规范。 (十)开展无烟卫生计生机构创建。辖区内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达标率80%以上,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及医护人员在无烟环境建设和公共场所控烟工作中的示范作用。 (十一)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电子屏、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健康**》专刊等各种载体宣传创城典型经验、工作动态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营造人人参与的互动氛围。 (十二)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十三)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十四)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十五)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十六)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要求。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十七)预防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十八)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制定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十九)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二十)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二十一)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二十二)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二十三)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二十四)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二十五)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市委、市政府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推动**转型发展的重要载体。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认清形势,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上来,将文明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要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创建专班,周密部署,扎实推进,确保创建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责任,统筹推进。各单位要在抓严、抓实、抓常、抓细上下工夫,按照方案化、项目化、具体化要求,制定创建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细化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要找准结合点,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有机结合,双城联创,同步谋划,统筹推进,努力完成各阶段创建工作目标任务。 (三)问题导向,强化整改。20**年为创建工作的提档升级攻坚年,卫生计生系统全面推进整改,迎接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对上级测评或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整改;对未达标的项目,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分阶段集中实施整改,倒排工期,逐一消号,力争全部达标,配合做好第二次全国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 (四)加强宣传,广泛参与。各单位要借助媒体、网站、宣传栏、电子LED屏等传播媒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宣传创建中涌现的鲜活典型和生动实践,宣传卫生计生系统参与和支持文明创建的良好态势,宣传创建中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卫生计生热点难点问题所取得成效。通过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激发全系统干部职工的创建热情,主动参与到创建工作中去。 (五)强化督办,严格奖惩。坚持把创建工作同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步考核,同步奖惩。建立健全督办检查工作考评机制,严格督办检查;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丢分、谁负责”的原则,对在创建工作中领导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单位及个人,将予以全系统通报,及时跟踪问责。 附件:**市卫生计生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 组成员名单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年5月5日附件 **市卫生计生委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杨旭光市卫生计生委主任、党委书记 副组长:王刚市卫生计生委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田德顺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亮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王立才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苗红艳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沈晓速市中心医院院长 孙久春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 许建市中心血站站长、党支部书记 蒋志林市卫生监督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刘东峰市中医医院院长 张凤山市传染病医院院长 郭凤秋市传染病医院党支部书记 牛力军市结核病防治所所长、党支部书记 隋东辉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 党支部书记 梁辉市健康教育卫生信息中心主任、党支部 书记 杨义市120急救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 康晓旭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辽东湾分 院副院长、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王刚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宣传信息等工作,推动全系统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落实。 20**年**市工商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办法》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工作职能,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四个深度融合”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干事创业的工作环境,坚持为民、惠民、靠民,为奋力实现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提供新动能,做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结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工,结合三个行动计划及七个专项行动的具体要求,积极主动作为,加强业务指导,全面落实文明集市创建、诚信体系建设、双打工作、清理无照、校园周边治理、文明餐桌、窗口建设、门前四包、道德讲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文明机关建设、创城活动宣传等12项工作任务,8月底完成所有创建任务,创建指标全面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经营秩序整治活动 1.深入开展“双打”行动。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核心,继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加强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业贿赂、限制竞争、侵犯商业秘密等违法行为;会同相关部门,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典型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曝光;以涉农产品为重点,深入开展“红盾护农”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服务领域两项执法检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美容美发、运动健身等服务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以服装、成品油、家用电器、儿童用品、手机等重要商品整治为重点,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商标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广告科、经济检查分局、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消保分局、相关执法科室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2.集中开展“清无”行动。指导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依法取缔、引导办照等方式,重点治理餐饮住宿、娱乐场所、化工等特殊行业存在的无照经营行为。主动加强与公安、卫生、食药监、综合执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对重点区域清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相关数据,确保经营性公共场所证照齐全,亮证经营。 牵头部门: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企业注册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指导科、经济检查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3.开展校园周边整治行动。按照《**市综治委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文件》要求,指导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公安、文化等部门一道,以查处无照经营行为、非法期刊出版物、“三无”商品为重点,集中开展校园周边整治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经济检查分局、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企业注册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指导科 完成时限:7月底完成 4.开展“霸王条款”整治行动。结合国家局、省局工作部署,结合**实际确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整治重点行业,研究整治规范的具体措施和载体,对格式条款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和落实。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力争通过专项整治,实现查处一类“霸王条款”,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合同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经济检查分局、消保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5.加强网络商品交易行为监管。积极创建网络商品交易投诉举报机制工作,充分利用“网上工商所”平台,为网络交易答疑解惑、调解纠纷,达到执法服务零距离、零门槛、零障碍。强化网络商品交易行为专项整治,指导规范网络经营行为,营造良好的网络市场交易环境。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网监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二)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 1.强化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全完善企业信用记录。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公示市场主体登记、备案、监管等信息。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工作,加强年报工作指导,引导企业熟悉和掌握年报内容、报送程序、方式方法,督促企业真实、及时公示基本信息。在年报结束后,按照抽号的方式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检查。全市65个消费维权服务站要有服务承诺制度公示及退换货记录 牵头部门: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企业注册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指导科、消保分局、经济检查分局 完成时限:6月底完成 2.开展诚信缺失专项整治。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存在的市场主体诚信缺失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各有关部门采取有针对性的信用约束措施,使其“一处违规、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成本”。组织召开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指导区县开展“打传”活动,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经营环境。 牵头部门:企业信用监管由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牵头,打击传销由公平交易科牵头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企业注册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指导科、法制科、经济检查分局 完成时限:6月底完成 (三)开展文明集市创建活动 1.打造诚信文明集贸市场。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诚信示范市场创建活动为抓手,依照《辽宁省创建诚信示范市场标准》,全面加强环境秩序治理工作,治理摊点乱摆、杂物乱堆、广告乱贴、垃圾乱抛、线路乱拉等“五乱”现象;进一步加强对市场开办者和场内经营者经营行为的监管,以商事制度改革为契机,督促各类市场开办者完备登记手续,提高企业法人登记率。同时充分发挥我市2个“全国诚信示范市场”、4个“全省诚信示范市场”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全市市场诚信经营、守法经营。 牵头部门: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2.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改造。依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三年专项行动计划》及《**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2015 2017年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协调、指导全市农贸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通过定期通报、现场办公、检查指导、考核验收等方式,强化组织协调、跟踪推进等机制,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改造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从根本上改善全市市场购物环境,提高农贸市场销售商品的质量信用和安全保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和切身利益。 牵头部门:市场和企业信用监管分局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四)积极开展“文明餐桌”行动 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同时,利用报纸、电视、LED广告屏、宣传标语等载体,在各类餐饮场所广泛宣传“文明餐桌”行动,着力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文明用餐意识。开展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及时发放(补发)文明餐桌提示牌,要求经营者主动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剩菜打包,引导文明就餐。制定“文明餐桌”示范店和“文明之星”服务员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广大个体私营企业中,开展“文明餐桌示范店”和“文明诚信店”评选活动,深入区县协会和餐饮企业,开展“文明餐桌行动”指导检查,促进广大市民养成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牵头部门:市个私协会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五)加强文明机关建设 1.开展“门前四包”活动。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建立定人、定岗、定点、定时、定责“五定”长效管理机制,实现环境卫生整洁,绿化养护及时,公益设施完好,车辆停放有序。保持办公场所美观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有序,办公人员衣着规范、话语亲和、举止文明。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市局各部门、直属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2.举办道德讲堂活动。根据《关于依托道德讲堂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的通知》(盘文明办发〔20**〕21号)文件精神、市工商局20**年“凝聚共识抓党建”活动计划安排,以倡导勤政廉洁、忠诚负责、知礼守礼为主要内容,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四德”为基本类型,在全局开展工商道德讲堂,通过唱歌曲、学模范、诵经典等形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激励干部职工崇德向善、见贤思齐。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市局各部门、直属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3.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建立志愿者服务队伍,参加城市环境治理、网络文明传播、“在职党员进社区”、“走亲戚·在行动”、交通协勤、敬老爱老、义务献血等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发挥表率作用,使创建活动成为全体工商干部的自觉行动。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市局各部门、直属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4.开展窗口规范化服务。在继续认真落实预约登记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理制、延时服务制等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好“双告知”要求,在窗口设置发放《告知书》和《承诺书》及国务院发布的前置变后置目录134项。利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告知相关设立及变更经营范围企业目录,完成首次网上信息发布,告知相关部门。根据市政府针对我市国企改制的文件精神,为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政策指导服务,制定改制企业登记示范文本。在窗口开展“诚实守信优质服务”活动,做到“五个零”,即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事项“零违诺”、 服务对象“零投诉”,进一步树立窗口行业文明形象。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企业注册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指导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局注册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六)全面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 1.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利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站、公告机、**工商政务微博及时刊播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和自行设计的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市局办公室、广告科、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按上级更新时间更新,自行设计公益广告每季度更新。 2.加大创城广告刊播力度。指导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走访商户,全面掌握LED屏等媒介使用情况,引导工商业户利用自有电子屏刊播“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广告科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3.开展网络文明传播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市文明办巩固全国文明城工作要求,以提升文明素养、争做文明使者为主题,以宣传自觉遵守网络文明、倡导推行文明上网为重点,发展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共同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及时收集整理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动态、创建成果、先进事迹等情况,每周定期编发相关文字、图片及音视频材料,利用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工商政务微博等互动阵地,传播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有关内容。 牵头部门: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 责任单位: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派驻分局、市局各部门 完成时限:8月底完成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第一阶段:夯实基础,稳步推进(1月 5月) 总结创城经验,梳理创城难点,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解决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制定20**年市工商局创城工作方案,有条不紊的开展工作。组织召开创城迎检动员会议,对迎检工作进行集中全面细致部署,努力实现创城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长效化。 (二)第二阶段:认真梳理,查缺补漏(6月 7月) 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管理办法》,梳理市工商局在本单位责任分工内的不完善之处,并及时改正。以现有创城工作的薄弱环节为突破口,不断创新方法和活动载体,集中力量,强化薄弱环节的工作。 (三)第三阶段:提升质量,迎接考评(8月 年底) 按照市委、市政府创城迎检要求,依照工商创城实测卡片和国检实测点位明细和市工商局各部门责任分工,开展实际督导检查,全面排查薄弱环节,全力攻克创城难点,全面做好创城实测点位的排查工作。市工商局创城办组织、协调、指导各部门完成好迎市检、省检、国检审核材料的提交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实施“一把手”工程,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直属分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工商创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机关党委(宣传中心),负责做好创城综合协调、上传下达和检查督促工作;负责创城工作的有关文件、总结材料和有关经验材料的编写印发;负责创城信息收集、整理、汇总存档,以及创城迎检材料的审核、提交等工作。 (二)健全督导巡查机制。组成以副局长任组长的四个创城工作督导组,负责对全系统创城工作督导检查。督导组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听汇报、不搞陪同等方式,实地督导检查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驻分局的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创建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对于创城工作不力,创城进展缓慢,问题突出的单位,及时向责任单位进行通报,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时限。 (三)加强工商业务指导。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创城工作的责任落实主体,本着“事权统一、监管分离、区县为主、市级监督”的管理原则,市工商局充分发挥业务指导作用,主要业务科室采取对口指导的方式,及时帮助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解决业务上的实际问题,建立上下沟通,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年5月5日 20**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20**年是我市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为巩固创城成果,扎实推动创建工作,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要求,坚持“为发展助力,让百姓受益”原则和“为民、惠民、靠民”理念,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全面整治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提高食品药品监管水平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推动创城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我市正式迈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督导。各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本辖区涉及食品药品监管领域的创城各项任务,市局机关各部门要在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强化督导力度,确保责任全覆盖、管理无真空、创建无死角。 (二)坚持集中整治,常态管理。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学校周边整治、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整治、彻底整治,以整治推动常态化管理。 (三)坚持统筹推进,全面达标。各区、县局和市局机关各部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分解食药监管领域任务,自查自纠,逐项整改,统筹推进,全面达标。 三、主要任务 (一)加大规范管理食品经营场所工作力度。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食品经营单位特别是小餐馆、食品加工小作坊存在的证照不全、不亮证经营、无消毒设施和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加大监管查处力度,限期整改,限期不达标的,取消营业资格。做到环境整洁,亮证经营,持证上岗,消毒设备、措施和记录齐全。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监管各科室牵头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县政府部署要求各负其责 (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开展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校园周边出售假冒伪劣食品、无证经营等问题,加大检查处罚力度,对周边食品经营单位进行规范管理。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监管各科室牵头进行业务指导,各区、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县政府部署要求各负其责 (三)突出诚信建设制度化。全面实施《**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管理办法》,推进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倡导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实现食品药品安全源头治理。 责任单位:市局食品、药品监管各科室牵头进行业务指导,政策法规科负责审核把关,宣传应急科负责技术支持,各区、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区县政府部署要求各负其责 四、迎检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5月底) 召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专题工作会议,部署工作任务,将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表下发;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照任务分解表,安排部署各自的创城工作,做到任务、责任、措施三落实。 (二)全面实施阶段6月上旬至8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对食品药品监管、学校周边整治、诚信体系建设三个方面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认真全面彻底整改和整治;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进行全面排查,对已达标的,要巩固成果,提高标准,确保优势,对未达标的,要找准问题的症结和存在的差距,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全面整改,全力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市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市重点任务和重点部位进行督查,发现问题通报各区、县局,各区、县局研究具体措施,迅速加以解决。 (三)组织迎检阶段(9月初至12月底) 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中所涉及的食品药品安全测评内容、测评标准和测评办法,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补缺、补短、补弱”的原则,逐项逐条地抓落实,确保“弱项变强,强项更强”,尽最大努力争取测评项目分数;高质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认真做好测评材料的准备和上报工作,全面准确地反映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情况;做好迎接国检和省检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一把手”工程,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定责任、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列出时间表,排出倒计时,细化任务,明确到人,精心安排部署,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扎实推进。各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明确目标任务,抓住重点工作,强化措施手段,全力以赴做好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各项工作。要牢固树立食药安全“一盘棋”思想,解决好“权力下放”后的食药监管权责统一问题,城乡联动、油地联动,齐抓共管、扎实推进。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多种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在市局网站开辟专题、专栏,充分利用媒介,全面展示创城成果。营造人人关心食药安全、人人参与创城、共享创城成果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查,严肃问责。市局创城办将建立督查工作机制,对各责任单位履行职责和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高密度、多轮次的督查考核,并定期通报督查情况,重点问题挂牌督战,对影响工作开展、工作不积极或未达到测评效果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严格追究其责任。 (五)建立机制,常态管理。各区、县局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常态化管理办法,做到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责任监督、宣传教育、投入保障“五落实”,实现创城工作常态化。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年5月5日 20**年**市旅发委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为巩固创城成果,提高创建水平,扎实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确保我市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目标。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标准和要求,结合旅游行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六届十一次全会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以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文明素质和构建“旅游到**,满意在**” 的旅游环境为目标,以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规范旅游经营行为、提高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旅游新风为主题,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精心设计活动载体,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整体推进旅游行业服务水平,大力提升游客满意度和城市旅游形象,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国家文明城市测评工作,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建设旅游强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 总体原则 1. 坚持统一领导,全行业参与的原则。市旅发委统一领导旅游行业创建工作,各区县、经济区旅游管理部门,全市旅游企业分工协作,形成全行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 坚持属地管理,行业督导的原则。各区县、经济区旅游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本系统内创建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在本辖区的车站、码头、广场、主要街道等公共场所,营造文明旅游氛围,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任务分解、责任到人的责任体系。 3. 坚持助力发展,百姓受益的原则。用好创城引擎,搞好顶层设计,释放更多能量,助力全面转型,“为民惠民靠民”,让百姓成为创建工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 4.坚持统筹推进,常态管理的原则。着眼于建立长效机制,以重点整治推动常态化管理,对照测评体系,分解任务,逐项落实,全面达标。 三、工作目标 大力实施旅游环境综合整治,积极引导旅游从业人员、游客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主动革除不文明行为,努力在我市形成文明旅游和谐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 1.旅游景区(点)环境干净整洁优美,公共设施、道路标识规范齐全,服务设施定期检查,及时完善维护,“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醒目美观,志愿服务岗设立规范活动正常。 2.旅行社诚信经营,旅游安全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文明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游客满意度显著提高,营业网点干净整洁、规范经营,文明宣传标语设置美观。严格执行《旅行社行前服务规范》、《导游领队文明旅游规范》。 3.星级旅游饭店服务环境不断优化,员工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服务品牌、知名度显著提高,安全防范设施完整有效,“遵德守礼”提示牌设施设置位置醒目,“文明餐桌”创建卓有成效。 4.温泉企业环境优美、店容店貌整洁,服务设施齐全,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服务人员着装规范统一,服务热情周到,消费明码标价,文明宣传标牌与环境有机和谐。 5.告别旅游陋习,旅游文明素质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游客文明出行素质显著提高,自觉维护旅游秩序,不大声喧哗、不乱丢乱扔、不随意攀爬、不乱写乱画,不在禁烟场所吸烟,不在禁拍地点拍照。 6.导游服务“出行前宣传教育、旅途中督促提醒、返程后总结反馈”的目标任务实现率达100%,旅游行业整体素质明显提高。 四、主要工作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标准,结合旅游行业特点,重点开展以下几项专项行动。 1.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 各旅游企业全面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具体包括清扫保洁、清雪、清理垃圾污水、绿化日常管理和养护、车辆规范停放、规范设立摊点、规范灯箱、广告、门面装璜装饰等,并对他人的违章行为和破坏公用设施行为进行监督、制止、举报。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全市旅游企业。 2.开展文明旅游行动进社区宣传活动 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组织本地相关旅游企业参与全市“5.19旅游日”宣传活动。旅游企业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摆放文明旅游宣传品和旅游安全应急手册,免费向群众发放。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各旅游企业。 3.开展公民旅游文明教育活动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借助网站、官方微博、QQ群、微信互动平台积极开展文明出游传播活动。定期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公约》、《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文明旅游十大提醒用语》等,宣传普及文明旅游知识,促进游客素质提升,将此项教育活动贯穿于全年行业文明创建工作中。 责任单位: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实施单位:各旅游企业。 4.开展创建“文明旅游景区(点)、文明星级旅游饭店、文明旅行社”活动 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旅游企业结合“文明旅游行动”工作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全市文明创建测评工作内容,开展“三争创”活动,由市旅发委制定活动方案和考核标准,年内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实施单位: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5.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整体素质 支持企业引进旅游高级管理人才和团队,大力发展旅游职业教育,扩大旅游专业招生规模。鼓励校企合作,通过定向培训、定向培养方式为旅游企业输送专业人才。通过年审培训、定向培训、在职培训等多种手段,强化从业人员素质。导游人员注重在带团前和带团过程中,广泛宣传文明旅游行为,遵守文明旅游行为公约,时时处处提醒游客不发生不文明旅游行为。在旅游景区、宾馆、公共场所带头履行文明旅游,自觉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别人权利,以礼待人。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实施单位: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 6.开展旅游市场违法行为整治活动 结合全市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加强重大节日和重点时段联合执法和日常监督检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针对街头发卡、散客拼团、零负团费、降低服务标准等重点问题、关键环节开展治理,严厉打击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旅游市场规范、有序运行,净化旅游经营环境。 责任单位:市旅发委;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 五、活动要求 1.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进一步将全行业广大员工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上来,以深入开展创建工作为契机,引导全市旅游企业文明经营、诚信经营,提高旅游业在游客心目中的良好文明形象。 2.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文明旅游”创建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推动全市旅游行业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 3.结合本地、本单位创建工作的实际,认真制定本地、本单位各阶段活动方案,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发挥好旅游行业窗口示范作用,确保各项活动任务的完成和工作目标的实现。 4.加强对旅游企业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督查工作,要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纳入企业诚信经营体系建设中,按照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的“三同”要求,推进创建工作常态化、规范化。 5.加强活动期间的信息沟通,要积极挖掘身边先进典型经验,实时开展推广宣传工作,积极为先进典型创造良好的示范引领环境。各区县、经济区旅游局、各旅游企业要在各阶段重点工作结束后,及时报送活动总结。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年5月5日 本文档由香当网https://www.xiangdang.net用户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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