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作文——书店印象
走进书店,成千上万的书籍令我眼花?乱,目不暇接。但是,探索书海已是我的爱好,不过,因为地点的关系,我已经很久没来了……哇!这是什么地方?简直是火车站嘛!看,这里到处坐满了人,以“小毛孩子”居多。瞧,坐地上的,站着的,坐在放书的桌上的。爱看书的我马上加入了看书的队伍中,我拿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但是,我刚走出这个书柜时,竟绊了一下,一瞧,地上横七竖八的脚竟然组成了一个“十八铜脚阵”。一看,竟有不少人“寸步难行”。但是,那些组成“铜脚阵”的人却不以为然,根本不顾旁人的感受,就这么把脚“拦”在人家前面,造成了大家的不便。我抗议!这样看书一点儿也不文明,反而可能染上了一些病菌,又造成了大家的不便,真是让人痛恨啊!大家,在书店这样的公共场所里,应保持大家的形象。难道在书店不能站着看书吗?不能不把脚伸出来吗?不能蹲着吗?起码也要让一点别人可以走的路啊。再仔细瞧一瞧,大家手里都拿了三五本书,而且看完了也乱放。图书管理员要花费多少时间整理呀?找书的人也找不了,那他们会多着急呀!说不定他们还有重要的东西没记录呢。方便了你却害苦了别人,有人会说:“不用你管”,但维护公共场所秩序是我们每个人都应做的呀!同学们,你们不觉得这种行为可耻吗?那么,请你们当起一名“书店天使”来维护书店的秩序吧!我倡议大家应该站着看书,不要再组成那让人憎恨的“十八铜脚阵”了。而是让出一条宽敞的大道让大家行走,那证明了你的心灵美极了!可是,这样的倡议能实现吗?我在心里想着。书店啊书店,你怎样才能拥有几条宽敞的书间小路啊?一到星期五的晚上,我就可以去附近书店看书了。置身于书店,就仿佛遨游于书海。可在书店看书就像打游击战,因为店主总会撵我们这些常常光顾又极少买书的客人。因此,每到书店,我就不得不把自己隐藏起来,躲在不被人注意的角落里“窃读”。今天,我又和往常一样,来到书店。一遛进店门,就悄悄地搬个凳儿来到书架前,抽出一本最爱的《儿童文学》,躲到角落里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一翻到《农民工子弟转学校》,就被这篇文章的内容吸引住了,当我读到从乡下转学到城里口吃的吕献品困难地做完自我介绍,鞠躬时,脑袋碰到讲台上,教室里笑声不断,我也情不自禁地大笑起来。以前从没学过英语的吕献品第一次参加考试就考英语,结果考了“老末”,而同学赵后来又拿着他的试卷到处展示,弄得吕献品在别人面前抬不起头,为了报复赵后来,他学狗叫,把赵后来吓得魂飞魄散,真是两个淘气包。其实吕献品挺有才艺的,全班只有他知道“牛只长下牙不长上牙”;他的口技表演《三犬争骨》还引起了省杂技团的关注,并且让初二(4)班成为了“试验班”。当我还沉浸在这份喜悦中时,文章却结束了,真是意犹未尽那。带着无限的回味,我又沉醉于《童心之美》中了……品尝着如此美味的“大餐”,我不觉咂吧着嘴,抬起头,揉揉发胀的眼睛,扭扭发酸的脖子。“哎哟”我的腿怎么这么痒,低头一看,妈呀,五六只大蚊子,鼓着通红的肚子正叮在腿上,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打向它们,结果死了两飞了三。抓着满腿的“大红包”,我不禁恨恨道:“该死的蚊子!”,可望着还未看完的书,我又一次兴味盎然,悄悄捧起了书……蚊子不时从我面前飞过,却无法让我放下手中的书,让那嗡嗡的蚊声成为我读书的伴奏曲吧!书,我的挚友。书店里的时光,总是让我回味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