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我国关于美学界美的实际本质与阐释认识理解
早在二十世五十年代,我国学术界关于美学研究曾有一次极大的讨论,关于研究讨论的最大问题就是“美是什么”的阐释,也可以说成美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其实研究的也是美和美感二者何为第一性的问题,到底是美决定美感,还是美感决定美?当然在讨论中也涉及到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的探讨,当时在的参与者中就有这样一位讨论者高度的概括总结了:美学科学其实是哲学科学基本问题的认识论问题。
在参与那场美学谈论中,参与讨论的学者大概有不同观点的四种回答。
(一)美是客观的代表者蔡仪
在蔡仪的观点中主张美是客观的,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美本身就是物体所具备的,如一束花的美,美就在一束花的本身与人没有什么联系。可以把它这种艺术的根源概括为:客观的现实事物中存在美,现实事物中的美是艺术感的根源。物的形象不是因为鉴赏者或其他因素而存在的,所以物的形象美也不是因为鉴赏者或其他因素而存在的,这就充分表明了美是客观的。后来蔡仪在美学理论中又将美的理论概括为“美是典型”的。
(二)美是主观的代表者吕荧、高尔太
吕荧、高尔太的观点中主张美是主观的,也就是说美是在欣赏者的心中存在的,而不是存在事物本身之上,就说是美感决定美,一束花的美,美就在一束花观赏者的心中,不是在一束花之上,吕荧也说了美是人主观中的反映,是一种观念的。后来在高尔太的简述中也承认了美感的产生需要一定物的支撑,在阐述自己的观点中也强调了美与美感二者是相互统一的,也就是说美与美感虽说是存在人和物双方,但是二者又不可能分开,相互独立的来说。在高尔太的观点中也充分阐释了“美是主观”的。
(三)美在客观性和社会性是相互统一性的,代表者李泽厚
他主张美是客观性和社会性的统一,如一束花美就存在于物的本身这是客观性的,而花的美并不在花的自然性而在于花的社会性,就是认为花具有一种社会性,所谓社会性的阐释李泽厚是这样回答的,美是不能脱离人类社会而独立存在的。
(四)美是主观与客观相互统一的,代表者朱光潜
朱光潜主张美是主观与客观相互统一的,认为美不在于物也不在于人的心,而在于人与物的联系上,如一束花它只是产生美的一种条件,在其中还必须加上观赏者的自身修养或内在情趣,花的形象才得以存在这就是美,他在阐释美感的时候认为美感的对象是物的形象而不是物的本身。物的形象是物在人们既定的主观条件的影响下反映于人的意识的结果。其实他在后来也准确的把美概括为,美是“美的意象"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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