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文物局关于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西咸新区文物局、各区县及开发区文物部门、局属各单位:
近期,全国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文物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法国巴黎圣母院发生的火灾,同样为文物安全工作敲响了警钟。
4月16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今年以来发生的四川省绵阳市江油市云岩寺东岳殿、福建省南平市建瓯市步月桥、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京台曦庐民宅的刘氏宗祠、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金竹江西保卫局侦察科旧址、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谢林大宅院、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钱头状元第等6起文物火灾事故,提出了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文物局要求和省文物局近期工作安排,结合我市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文物消防安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
各区县及开发区文物部门、局属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工作及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认识到火灾对文物建筑毁灭性的破坏,高度重视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夯实文物消防安全责任,深入开展文物消防安全检查督察,安排部署本区域内、本单位文物火灾预防和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和各类火灾诱因,确保文物古建的安全。
二、落实责任,强化管理,消除隐患
深刻吸取国内外文物建筑火灾事故的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强文物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避免文物火灾事故发生。
(一)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消防措施
各区县及开发区文物部门、局属各单位要将文物安全摆在首位,坚持文物安全零起点,严守文物安全红线、底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细化、分解文物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岗位,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确保运转有效。
各区县、开发区文物部门和文物、博物馆单位要立即开展文物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评估,更换提升老旧、破损设施设备,确保使用效能。
(二)开展文物火灾隐患督查检查整改年活动
文物部门要加强监管,解决文物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按照国家文物局要求,文物管理部门要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文物火灾隐患整治督查年活动,集中督查整治电气隐患、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燃香烧纸、违规施工操作,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消防设施设备不完善、安全管理松懈等突出隐患和问题。
成立西安市文物局文物火灾隐患整治督查年领导小组,组长王庆华局长、副组长余亚军副局长、马立军副局长、王戈副巡视员,成员为机关各处室负责同志,日常工作由督察与安全处负责。
各区县和开发区文物部门也要成立文物火灾隐患整治督查年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局属各单位和各文博单位要结合单位实际,实施文物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年活动,成立领导机构,制订工作方案,全面评估火灾风险,切实整治火灾隐患,强化防火措施,提高管理水平。
(三)狠抓日常管理,严控火灾诱因
文物建筑内严格控制使用明火,宗教活动场所或民居建筑等确需用火时,应加强火源管理,采取有效防火措施。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严禁生产、使用、储存或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在文物建筑保护范围内举办大型活动,要明确消防安全措施和责任,严格审批备案程序。
(四)突出重点,切实整改火灾隐患
各单位要立即开展一次文物、博物馆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行动,重点对人员密集场所、古建筑、文物库房、博物馆展厅、考古工地及基地、文物维护维修现场、办公区等场所及周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排查,着力解决火灾隐患和火灾诱因,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文物、博物馆单位全覆盖,联合专业机构,聘请专业人员,找准诱因、查清隐患。能整改的问题要立即整改,能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强化管控措施,落实整改经费,限期完成整改。
(五)加强消防演练,开展警示教育
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建立健全专兼职消防队伍,定期组织演练。文物部门和各文物、博物馆单位要在本辖区、本单位大力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培训和警示教育活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和监督文物消防工作。
三、及时上报信息,严查事故,严肃追责
文物、博物馆单位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信息上报及公告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时限上报,并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教训不汲取不放过的要求,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火灾事故。各区县、开发区文物部门要对文物消防安全管理松懈、火灾隐患久治不愈、部署开展检查整治不力、日常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进行通报并严肃追责。
各区县、开发区文物部门要深入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文物火灾事故,全力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请各区县、开发区文物部门和局属单位于4月底前将文物火灾隐患督查检查整改年活动方案、每月月底前将本月工作进展情况、12月13日前将全年工作总结报市文物局。(联系人:张更楼,86788217)
西安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4月17日
编辑:鲁雷
审核:王薇
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