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文网 > 作文大全

市教育局通报28起中小学师德失范问题典型案例

2020-11-25 01:40:01
相关推荐

为营造教育领域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按照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体部署,2日,哈尔滨市教育局在全市中小学深入开展师德师风问题大排查,严肃惩处个别教师师德失范和顶风违纪问题,通报28起典型案例。

这些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教师漠视师德政策规定、学校对教师管理教育不到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监管不力等问题。通过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进一步发挥警示作用,形成强大震慑力。希望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各中小学校要举一反三,加大教育、管理和监管工作力度。今后,再发生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问题,一经查实,从严从重惩处,公开曝光。对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的,一律开除并取消教师资格。校外培训机构容留在职教师补课的,情节严重的,一经查实,吊销办学许可。

阿城区新世纪学校班主任孙伟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2月22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孙伟在班级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收取补课费用4900元。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解除孙伟劳动合同关系;给予主管校长苏红梅记过处分,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给予学校法人关永祥行政警告处分。

道里区光华中学副校长李叶合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16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李叶合正在曲线街97号4栋一民宅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叶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呼兰区大用中学教师纪洪卫和赵广君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7月,大用中学教师纪洪卫、赵广君组织学生在大用镇骆家村一民房违规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纪洪卫、赵广君行政记过处分,取消2018年度和2019年度评优晋级资格,全区通报;给予校长牛基武行政警告处分,全区通报。

道外区太星小学原副校长张云凯有偿补课问题

2017年7月27日,道外区太星小学原副校长张云凯在南岗区耀景街附近的“小荷作文”文化学校有偿补课。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云凯党内警告处分,撤销副校长职务。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教师王洪月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27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王洪月正在河沟街39号天九宾馆内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洪月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哈尔滨市第三中学教师曲伟成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5月18日,香坊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曲伟成正在民生路二道街一栋民居地下室“黑补习班”内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曲伟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校长王明伟批评教育。

南岗区一二四中学班主任牛秋丹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4月至6月,牛秋丹在南岗区花园街新发小区A04栋3单元501室给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牛秋丹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呼兰区实验学校班主任孙桂香有偿补课等师德问题

2019年1月16日,孙桂香在呼兰区某小区一楼车库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同时还查实,孙桂香存在体罚学生、收取学生家长红包等师德违规行为。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孙桂香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依兰县第一中学教师楼琴琴违规补课问题

2019年3月16日,楼琴琴在依兰国学文书院为40余名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楼琴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依兰县第二中学教师王淑萍违规补课问题

2019年3月17日,王淑萍在一民宅为5名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淑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道外区十二中学教师苑向华违规补课问题

2017年8月2日,苑向华在道外区大新街“新东方文化学校”参与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苑向华行政记过处分,校长张曙滨批评教育。

五常市第二中学班主任徐大伟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3月17日,五常市纪委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徐大伟正在某家属楼内为学生有偿补课,经查属实。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徐大伟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调离现工作岗位。

南岗区第十七中学校教师马海英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27日,马海英在河沟街一酒店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马海英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两年评优晋级资格,全校通报批评。

南岗区虹桥初级中学班主任李瑞红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21日至24日,李瑞红在淮河路9号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瑞红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两年评优晋级资格。

香坊区德强学校教师李贺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26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李贺正在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贺行政记过处分,取消三年评优晋级资格,经济处罚1万元,全校通报。

道外区第四中学教师崔璐违规补课问题

2017年8月2日,崔璐在道外区大新街“新东方文化学校”参与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崔璐行政记过处分,副校长杨秀芬批评教育。

南岗区解放小学校教师李家波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3月20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李家波正在宣德街一文化学校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李家波行政记过处分。

阿城区实验小学班主任那中华有偿补课和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10月至2018年5月期间,那中华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受学生家长礼金和有偿补课费用2200元。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给予那中华行政记过处分,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和奖金,取消一年评优晋级资格,退还礼金及违规所得。

哈尔滨市光华中学教师赵鸿雁有偿补课问题

2015年10月23日至2016年11月11日期间,光华中学时任班主任赵鸿雁多次在校外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对抗组织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赵鸿雁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道里区兆麟小学班主任焦红蕊收受礼品礼金问题

2016年9月9日至2018年3月7日,焦红蕊多次通过微信红包方式收取学生家长礼金。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焦红蕊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道外区太星小学班主任王冬岩违规收费问题

经查,王冬岩在2018年—2019年度上学期存在违规收费问题。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给予王冬岩行政记过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给予校长闫秀玲行政警告处分。

哈尔滨市第三十二中学原副校长王波违纪问题

2017年8月初,王波接受他人请托,为他人办理哈尔滨市第三十二中学入学资格,并收取请托人好处费及礼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王波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收缴其违纪所得。

南岗区复华小学教师原南南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3月、5月,原南南受鹏程教育邀请担任该培训机构“奥数”教师并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原南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道里区新康小学班主任曲波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12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曲波正在铁岭街一个民宅内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曲波行政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

南岗区第125中学班主任丁书娟有偿补课问题

2019年1月23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丁书娟正在哈西悦城国际一民宅内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丁书娟行政警告处分。

呼兰区实验学校教师张辉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5月19日,实验学校教师张辉在校外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张辉行政警告处分、校长李海明诫勉谈话。

双城区兰棱中学教师赵凯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11月17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赵凯正在龙江街38号为学生违规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赵凯行政警告处分,全区通报批评。

双城区兰棱中学教师赵伟有偿补课问题

2018年11月17日,南岗区教育局在对校外文化培训机构执法检查时,赵伟正在龙江街38号为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依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赵伟行政警告处分,全区通报批评。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延伸阅读
小编推荐

大家都在看

大公鸡作文 我的想法作文 关于知识的作文 假期作文600字 自我成长作文 美好瞬间作文 高一作文素材 发烧作文 启航作文 关于叙事的作文 两千字作文 责任担当的作文 400字作文写人 小作文150字 开心的一天的作文 山东作文题目 野餐英语作文 动物作文500字 移步换景作文 停电作文 英语我的一天作文 靠自己作文 春节高中作文 谦虚的作文 关于少年的作文 写感恩的作文 写劳动的作文 有关文化的作文 读书作文800字 快乐假期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