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山市:做好四篇文章 促“四责四诺”落实落细
新湖南客户端通讯员 胡海涛 记者 肖畅
全面推进“四责四诺”是湘潭市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狠抓落实本领”的一项创新性举措。韶山市委在贯彻湘潭市委要求基础上,充分结合基层实际,抓住四个重点,促进“四责四诺”在韶山落实落细,进一步强化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执行能力,营造狠抓落实、“马上就办”的浓厚氛围。
做好内容细化文章。韶山市专门组织精干力量成立文件起草组,对曹炯芳相关讲话精神和湘潭市委相关文件进行深入学习,在吃透上情的基础上,充分结合基层实际情况及过往经验,对“四责四诺”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依责承诺方面,通过坚持设岗明责、深化在岗知责、强化领岗诺责,促进全市党员干部把责任扛在肩上。尽责践诺方面,严格对照8类不良现象细化了17种具体表现,促使全市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查表现、找问题。问责督诺方面,通过严抓内部管理、严肃督查督办、严厉问责追责、严格考核考评,形成推动、倒逼、激励联动闭环,确保承诺兑现。全责履诺方面,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结合各级各部门职能,全员全面履行职责承诺,同时及时总结经验,建章立制。
做好群众参与文章。把形成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支持“四责四诺”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有效举措,充分运用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和“一网两微”等新媒体全面扩大宣传面,敞开群众监督渠道,让党员干部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以群众监督促使各部门党员干部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注的现实问题。
做好节点推进文章。确定了列出责任清单、全面自查自纠、聚焦重点中心工作开展专项检查、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四个节点,对每个节点任务完成情况明确牵头部门、截止日期,确保形成时时有人抓、人人有责任的生动局面,促进全市迅速形成全面践行“四责四诺”的常态化氛围。
做好统筹兼顾文章。将践行“四责四诺”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湘潭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韶山市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结合起来,让全面践行“四责四诺”与全市重点中心工作深度融合,确保“四责四诺”推进工作落脚实、落地稳,实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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