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述的辉煌:敦煌写本中的敦煌当地诗歌
罗根泽提出唐代诗格有两个兴盛时期,主要出现在初盛唐时期和晚唐五代时期。这两个时期是格律诗发展的特殊时期。初唐时代,格律诗的完全定型正在酝酿,经过上层文人的大力鼓吹和积极创作,五七言格律诗在永徽年之后已经基本成熟。这是格律诗歌在唐代发展的第一个高峰期,也是初轫期。而格律诗歌出现的另外一个高峰是晚唐时期,此诗格律诗歌的创作已经全面成熟,在中唐时期还和格律诗半壁天下的古体诗,此时被更多的律诗取代,晚唐文人更主动选择律诗的形式创作。
在敦煌写本中,可以发现晚唐写本多抄近体格律诗,尤其是那些佚名的诗作,多为敦煌当地诗人所作,这些诗歌几乎全部采用了近体诗的形式,说明敦煌民间的格律诗创作已经非常娴熟。
P.2672+S.6973+S.6161+S.3329+S.11564残卷中,存诗18首,诗歌抄写在卷背,全部没有撰写人的记载。荣新江考正写卷正面抄写为《勅河西节度兵部尚书张公德政之碑》,P.2762背面抄写有吐蕃文汉文对译词九行,字迹与诗抄相同,为同一人抄写。徐俊根据P.2762卷末中出现“龙纪二年二月”的纪年,考证此写本为890年间晚唐抄本。18首诗均采用律诗形式。第一首《夫字为首尾》为排律,《咏史赵女无恤》《赠王中丞》《赠阴端公》《赠中丞十五弟加章服》阙题诗(瑰玮奇文出紫泥)《贺大夫十二郎加官》《赠丞官》阙题诗(三十年来带玉关)(圣鸟庚辰降此间)均采用了七言律诗的形式。
其它诗歌也都是五七言的绝句等近体律诗。晚唐时代正是律诗创作被推向极致的时代,七律更是被晚唐人奉为律诗创作的圭臬。此卷中没有题署作者,后世文献不见著录,从内容判断应为敦煌当地文人诗作,大多数可能为归义军政权下属官僚的酬赠之作。敦煌当地诗歌创作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时期后,当地文人创作水平也逐渐走向成熟。晚唐写本中,以抄写初唐长篇歌行体为主的写卷逐渐在减少,继之而起的是敦煌当地诗人的吟咏。虽然他们的艺术成就完全无法和中原的诗人比拟,但是他们开始挣脱前人的束缚,用律诗这种形式吟唱属于他们自己的生活。
这样的现象并非孤立,P.3946卷残页徐俊判断为中晚唐写本。此卷存诗3首,其中一首诗残,全部为七律。S.6234+P.5007+P.2672卷也是晚唐写本,存诗31首,这些诗都是作者无考的律诗。另外,Дⅹ.3871+P.2555中,出现从《冬出燉煌郡入退浑国朝发马圈之作》至《闺情》处的近百首佚名诗,相关学者已经考证为落蕃诗人诗作。在敦煌存有7个写本的《敦煌廿咏》,也采用了五律的形式,属于山水五言组诗,而组诗采用律诗的形式,也是中晚唐时代的风格。
上述这些诗全部采用格律诗的体裁。再次说明了晚唐时代律诗写作在敦煌地区文人中已经日臻成熟,敦煌地区的写本一方面传抄着来自中原优秀的诗歌,一面自觉地走向了独立创作诗歌的道路,他们和传播自中原的诗人一起,共同丰富创造着敦煌地区的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