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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广水市陈巷二中的日子

2020-11-28 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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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数6359.

回望20年前:

曾经以为,长大很遥远。不知不觉中,已过了而立之年。

1999年夏天,我们都过得比较忐忑和焦虑。我们不知道,我们会被分到哪一所中学,陈巷第一初级中学还是陈巷第二初级中学。

在人们的视界里,一中当然是好些,二中次之,因为建校较晚。好的师资队伍都被安插在一中,二中拣剩下的。学生们都想被分到一中,无奈名额有限,不可能让每个人尽如人意。

在这样的诚惶诚恐地等待中,我被分到了陈巷第二初级中学。当然,我当时的想法是,二中就二中吧,有个求学的机会就可以了。当时听闻,我们村的一个公认学习成绩比较优异的学生被分到二中,哭了整整一宿。我在心里叹道:“至于吗?金子在哪里都会发光”!

在《趣说陈巷镇》一文的评论中,有读者评论,怎么没有提北中学?北中学可是出了很多人才的。抱歉,北中学的事儿我还真不怎么清楚,因为我在南中学(二中)求学的。

在广水市,有一条公路飞架通南北,当然,也贯通了陈巷镇的南北。当地人称之为“平洑公路”,大概是指从广水市平靖关到安陆市洑水镇这段公路的意思吧。

陈巷镇第二初级中学位于陈巷街南约1公里的观音坡上,平洑公路的东侧。校门口北侧有一座高大的标志性建筑,像一棵刚刚发芽的嫩草,高耸入云,又像一双巨手托起希望的太阳,矗立在观音坡上,屹立在平洑公路旁边。校门口围墙以铜黄色为主体,只有那颗托起希望的太阳是红色的。

这里依坡傍水,往南不远,便是安陆地界,属安陆接官。

当时的我,在山旮旯呆久了,没见过什么世面,貌似也没有胆子一个人去报名。这时,父亲便带着我,前往二中报到。

父亲带我走进二中,当时二中教学楼的过道黑板上,有分班学生的公示信息。当时是打印出来的贴在黑板上,不同于之前提到的刘店高小分班信息是粉笔字。

我被分到了一(5)班。

语文兼班主任是刘店的刘传洲老师(以下简称刘老师)。刘老师中等身材,时年50岁。常年梳着分头发型,西装革履,说话语速快,走起路来都带着风。

第一节语文课是《这不是一颗流星》,讲述了一个5岁懂事儿的“浩波”孝顺奶奶,还想着给奶奶买熊皮手套御寒的故事。通篇都在阐述孩子的心灵美非流星稍纵即逝。

校园生活:

在上二中之前,早有听闻二中就读条件较艰苦。在就读之后,我通常会把听闻中说的就读条件艰苦与在校就餐饭盒需要在食堂旁的池塘边洗联想起来。事实上在哪里洗饭盒并不能称之为条件艰苦。

那时候,我们总会觉得5角钱的饭太少①,再加一份又太多,而一份半是最合适的。饭票是用钱买的,是为了就餐的方便,避免打饭时找钱数钱费时的不便。

一日三餐放学的那一刻,总能看到有些同学飞奔往食堂去的矫健身影,那奔跑的身影像百米冲刺的运动健儿,一手拿饭盒,一手拿勺叉或筷子。

当然,大多数同学还是保持了读书人的斯文,步行至食堂。

先到的当然不用排队,捷足先登。首先购得自己的一份饭,饭打好后就去打菜,也有的先打菜后打饭,这些是不分先后的,全凭自己的喜好。这样也可以错开避免过长排队,减少排队时间。

有些同学相约12人,一盘饭一盘饭的来。食堂工作的师傅也喜欢,来的快,省事儿。但是这样,却让一些同学钻了空子,他没有交这一盘12人的饭票,也来挑一杯羹,让真正交过饭票来得迟了点的人无饭可食,只得再买一份。

12人一起交一盘的饭,打饭工作师傅会优先让这些手持“优先牌”的人打饭,有时这样的人多,干脆开一排“专列”。

我的印象中,那时候的同学都是比较省的,至少大多数都是如此。多数都是一顿打5角钱的菜即可,家庭条件稍微好点的就打1元一餐的菜。5角和1元的都是一个菜,不同之处在于菜是否有肉、鱼,还是仅仅是素菜,另外1元的菜份量稍多。

吃惯了5角钱的菜,有时也想尝尝1元钱的菜的味道。于是,有些同学开始两人合伙打1元钱的菜,菜打完后两个人分。

有些老师看到了里面的商机,悄悄在后台“设灶”。也是5角一个汤,多数是西红柿汤。汤做的还是比较硬道的,油盐厚②,料足,不会是星星点油加广水③。我知道此消息后,也去打过一次,吃惯“大锅饭”5角钱的菜,偶尔来一顿5角钱的西红柿汤,顿时觉得胃口大开,简直是与“山珍海味”擦边的级别了。以致于时隔二十余年,我回忆起这段过往时,还会觉得这顿西红柿汤回味无穷,它触动了我的嗅觉、视觉和味觉。虽然仅仅只是奢侈了这么一回,潇洒了这么一次。

多数同学还是想着怎么省。入秋时节,不知道谁先吃了“海带”这只螃蟹。同学们开始意识到吃“海带”可以省钱。海带是卤的,味道稍辣,口感也不错。那时候,5角的海带可以分两到三餐食,天气不太热的时候,可以多食几餐,天热就不行了。

有些脑子灵活,有商业头脑的同学马上愁准了里面的商机,那就是“代购”。这是代购一词最早出现在我的日常生活里。需要卤海带的同学,把钱交到一个同学的手里,让他到陈巷街去买,买回来分到大家手里。代购的人来来回回也辛苦,这完全是“学雷锋”的表现。其实不然,代购卤海带多了,商家会抛④一些海带给代购的同学。这样,代购的同学就省了买菜的钱,如果代购份量够多,饭钱也可以省,甚至还可以赚一点。

在代购的队伍里,我印象较深的有一个吉阳村的,叫杨礼贵。他记性好,收过谁的钱从来不用写,买回来一一发放,毫厘不差。行动快,脑子灵活,也会说话,使他做起代购来如鱼得水,左右逢源。

本来以为我是够省的,后来听发小讲,还有比我更省的。每星期回家带一瓶熟花生米来,一瓶花生米食一星期。没有父母不疼孩子的,我想可能是他把父母给的生活费都存起来了。

有一次,不知因何,几个星期都没有放假。手中“粮草”耗尽,也借不到钱。一天中午放学,别人都去吃午饭了,我坐在教室里写作业。这时,窗外传来喊我名字的声音,那声音熟悉而又亲切,那声音刺破了教室的宁静。像一块石头丢进了平静祥和的湖面,荡起一圈圈涟漪,由石头的坠落处向四周层层推进,直到慢慢散开,直到渐渐消失。我回头一看,是母亲。

我赶紧跑过去,母亲手里提着一瓶霉千丈卷。见我跑过来,母亲便急切地问道:“吃饭时间,你不去吃饭,坐在教室干嘛?是不是没钱吃饭了?没钱吃饭你不会去借一点吗?”

我解释道:“几个星期没放假,都是一样的,上哪儿借去?”母亲不再说什么,把霉千丈卷给我,然后又塞给我10元钱。

我问母亲怎么来的?母亲回答是走来的。那时候家到陈巷的车费通常是学生1元,大人2元,一生节俭惯了的母亲不舍得花这么一点车费,硬是凭着母爱的毅力,毅然步行而来。

家到学校有约10公里路程,这一路常有车辆呼啸而过,带来漫天像烟雾一样的灰尘。路程也比较远,愿意步行10公里,能坚持下来的人,恐怕不多。然而,母亲却做到了。

本文注释:

①饭太少,从生理学上来说,吃饭七八分饱是合理的。

②油盐厚,广水方言,意指菜里放的食用油比较多。

③星星点油加广水,广水方言,意指菜或汤里水多,油星少。

④抛,广水方言,意指多买有送。

从学校到家:

周末放学坐车回家,在记忆中也是浓厚的一笔。通常到了周五下午,开车送学生回家的师傅会把车停在校门口,坐等学生放学的那一刻。

放学铃声一响,是开车师傅和学生们都最激动的时刻。学生们飞奔找车,开车师傅在车旁扯开嗓子激情吆喝:寿山的、刘店的、幸福的……还不断地踮起脚,一只手向跑来的学生招手。有的开车师傅觉得一只手招可能热情还不够,双手一起招,就差跳起来招手了。那热情、那气势、那股劲,丝毫不亚于路边摆摊吆喝的生意人。

先找到车的可以有位子坐,后来的就只能“站车”了,再晚一点来的就只有“扒车”了。基本上每辆车都能满载而归,有的车甚至人挨人,人挤人,只有自己站着的那么大方寸之地可以伸缩。据一些开车师傅讲,有的车坐满有五十多人。这里面较出名的有位人称“豺狗”的开车师傅。他的车比较新,也高大,较其他车好找,好看,好坐。

其实,这些都是一些三轮车或四轮车。车头有三到四个人的座位可坐,车身是敞篷。靠车篷的两边有两条与车身长相当的长木板供乘坐,中间就是空空的了,车尾通常有一块挡板。车上的学生多数就是站在车身的中间了。个子高的,要弯腰低头,个子矮的也要找个地方搭手。遇到路面不平,行车颠簸的时候,站着的比坐着的好。

母亲与我的生活费:

那时候,我们基本上是一星期一回家。我家里是由母亲掌财权,每星期上学的那天,多数情况下母亲都会给上我10元钱,有时给的稍微多一点。基本上都是不等我开口,母亲就会把钱给到我手里,有时会问上几句:“这个星期得几多钱?10元钱够不够?不够要说!”我多数情况下会说有多的。

知道父母挣钱不容易,我几乎除了打菜打饭花点钱之外,没有其他开销。我没有吃零食的习惯,也不知道除了吃饭花钱之外,其他的什么地方可以有个花钱的理由。

有时接连几个星期省下来的钱够一个星期用,我就不问母亲要生活费。母亲觉得奇怪,问我怎么不要生活费?我说我的生活费够一个星期用。母亲听完后说我怎么那么傻,够不够用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是必须的,含糊不得。

就这样,省下来的钱,有时可以上街买点母亲平时不舍得买的菜回家“改善生活”。

老师印象:

学生时代,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儿,让人刻骨铭心,终生难忘。不知道别人有没有,反正我是有的。

第一位是刘传洲老师。读初一的时候,可能是一开始给老师留下的印象是学习成绩不算太差,以致于老师对我寄于厚望。那时候有一段时间,我觉得自己成绩不算最差,有种“不为人先,不耻最后”的心态。反正最差的不会是我,我也不想争先锋。对学习的热情有所下降,懈怠了。

考试的时候,考试成绩低于老师的预计成绩,或许是差的有些远吧!老师发完卷子后,先是说上两句。其中提到了我,刘老师毫不客气地说:“以前以为你学习成绩还可以,现在看到你不中”!这句话浑厚,掷地有声,穿透力强,特别是把“不中”二字说得像爆破一样,像鲁迅文章里提到过的把“早”字刻在桌子上,刻在心里。

二十多年过去了,这句话依然时常萦绕在我耳边,不曾远去。这句话鞭挞着我,我还不到松懈、安逸的时候。人活着应该向前看,而不是去与比你更差的人比较。

同时,也是刘老师要求我们每周写不少于三篇课外作文,包含日记。要求了几周,有的在写,有的草草了事。老师督促了一段时间,过后就随学生们去吧!而我,居然一直坚持了下来。我没有像同学们那样有运动的激情,课余时间就去打篮球、打羽毛球等等。我这人是懒得运动,可总得做点什么吧?堆积在眼前的书就成了不二的选择。

我选择了记录日常的点滴。老师要求每周不少于三篇的课外作文,而我通常是每周不少于六篇。

第二位老师就是陈庆三老师了。二十多年后我再联系到陈老师,他称对我有印象,但好像没有带过我的课。但我的印象当中,他是带我们的物理课。

有一天晚自习,陈老师坐在了我旁边稍作歇息。这时候我正在写日记,当时想让陈老师批阅一下我当天写的日记。陈老师看后,在日记结尾写道:日记写的虽不错,但缺少一点让人拿着看不舍得放下的感觉!在以后的日子里,我始终觉得我写的东西离这个目标还有些距离。

写作,要达到怎样的程度,才能让人拿着看而不舍得放下呢?

历史课,我的兴趣所在。每节历史课,对于我来说就是休闲放松神情愉悦的时候。我把它当作放松、享受的事情。因为爱好,听起来不费什么劲。很多课,在老师讲课之前我都认真阅读了个遍。

记得上第一节历史课时,我们发现历史老师身材高大魁梧,有点像影视剧里大力士的形象。一双眼睛总是炯炯有神,逬射出明亮而又深邃的眼神。

他走进教室后,简单地说了两句:“我带大家的历史课,我姓……门中写文”边说边在黑板上写了个“闵”字。自此,同学们都知道这位身材魁梧的历史老师该称闵老师了。

他让我们翻开第一课,《历史告诉我们什么》,他开始授课了。这篇课文大致讲,人类从远古走来,经历了漫长的文化旅程。我们学的,就是发生在这段旅程中的故事。第一页有幅北京人背着猎物的插图,翻开第二页,一幅李闯王周围是各类人物在指点的插图赫然入目。

还有一位老师,已经忘记了姓甚名谁,但他的样子,依然清晰的记得。当时教我们语文课,戴着一副眼镜。

基本上都是带着一副微笑的样子授课,但也有严肃的时候。在晚自习的时候,通常会花一点时间读报给我们听,一些重大国内国际时事,就是这样传给了我们。一些他比较喜爱的学生作文,也会在这个时候读给我们听。“国事家事天下事”,全方位的都得到了及时传播。

求学生涯中,唯一的一次全班第一:

初一那年期末考试,在考试的前几天先前以为开卷考试的科目被告知闭卷考试。这无疑犹如晴天霹雳给了众同学一个措手不及,所有科目连续几天都要陆续开考。

由于一开始就当做偏门对待,老师讲课的课节并不多。考试前的一个晚自习,老师说,现在讲什么也来不及,同学们自己看看书。

一本书,从前到后都是新的,基本上没有什么笔记。我就凭自己的感觉,静下心来浏览了一遍。到考试的时候,以平常心对待。

考后不久,老师便说道:“考试成绩出来了,有一个得了全班第一,目前来看也是全年级第一!”然后说出了我的名字,说:“请站起来一下,我看是哪一位”!

那时候的我,感觉非常意外,也非常地惊喜。不管主科还是偏门,好歹也是第一,主要不是倒数第一。老师宣布这一成绩,我听到之后那一感觉犹如听到了天籁之音,余音袅袅,绕梁三日,不绝于耳。

这一科,是《生物》。初一上学期的《生物》讲的是植物和菌类。植物是主要的,菌类的篇幅较少。

第一的感觉挺好,但是要做到,挺难。

课桌下的情书:

关于这个话题,对于我来说一直是羞于启齿,或觉得是上不了台面的。但对于我读书的那个年代,有些较开放的同学已不避讳光明正大的谈了起来。学校明面上是不主张学生谈情说爱,甚至呈现打压的态势。即便如此,课桌下的情书,仍不鲜见。

记得当时的校长屡次在学校开会,除了表扬学习成绩较好的毛博同学之外,一般顺带批评周某同学打架、谈恋爱。可见,学校是“重学抑恋”的,这也正是学校的正确属性。

到了青春发育期,性意识苏醒了。异性同学间存在着天然的“异性相吸”,就像不同极的两颗磁石一样。这个时候学校的教育与家长的教育同样重要,教育和疏导尚处于青春发育期的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恋爱观显得非常必要和及时,因为这时候的教育和疏导会影响学生的一生。学校的价值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影响学生今后的三观。

在那个时候,想必很多同学都存在着“喜欢”的那个人。或表达出来,或表现出来,或一直置根于心里,直到慢慢遗忘。

入学后不久,有个时常拖着一头浓密而又乌黑发亮的长马尾辫,身穿红色带花衬衫加黑色长裤的女生进入了我的眼帘。那时候更多的是欣赏她的美丽吧!

她时常说说笑笑来往于教室的过道间,笑起来眼角弯起眉梢,使眼睛呈现个对√的样子,扬起微笑的嘴唇,露出洁白整齐的牙齿。虽然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也没有表现出来,但除了学习之外,再欣赏一下比风景还美丽的风景,也是赏心悦目的一件事儿。

这种欣赏,给枯燥的学习生活增添了一些美妙的乐趣。是学生生活的润滑剂,是读书生涯中绽放的“昙花”,是甜蜜求学生涯中的别样味道。

十几年以后,我在中学同学群里找到了她,终于对她诉说起曾经的那段深埋心间未见天日的过往。她立即反问我,为什么当初不说?

在最近与微友谈心的过程中,微友指出我是个慢热型的人。在当下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人们都喜欢直白、简单、快捷地表达出自己的情感,如果还依照老一辈的人那样,就跟不上时代的节奏了。

有一个叫谭娟(中学时代有几个叫谭娟的)的同学,表现得很有侠女风范。有一天,她找到我,问我喜欢谁,她可以帮我写情书。我一时也辨不出真假,觉得有些难为情。她问了我几次,我终于向谭娟表明了我心中的那个她。

谭娟迅速以我的名义,仗义执言,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写好的直接给到她的手里。当天她也回信了,只是采用了“飞递传情”的方式,拈过情书的同学忍不住都拆开了看一看。当然,我也不知道是写给谁的,到最后才传到我这里,我问是给谁的,我正准备传出去的,被告知收信人就是我!

那种感觉,不可言状,我没看就把它撕了。很有侠义风范的谭娟,后来陆续以我的名义写了几封情书,不过最终都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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