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应转变观念
作者莫开伟 姜文生系中国知名财经评论人士
农业部曾印发通知,部署实施推进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其目标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其对象和主体包括返乡农民工、普通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大学生村官、农村能人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小微企业等市场主体。
作为农村金融机构应主动配合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改变被动落后局面;根据农民创业创新行动计划制定具体金融服务措施,把农村金融“阳光雨露”洒向农民创业创新行动全过程,充分发挥农村金融“孵化”和“催化”功能,使农民创业创新活动落地生根,结果硕果。
在笔者看来,目前农村金融部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不缺资金,最缺乏的是理念;让支持农民创业创新出成效,需树立全新理念,即转变四种观念:一要转变难有作为观念。中国农民占总人口绝大比重,农民创业创新是中国未来社会主流,直接关系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质量和成败。农村金融部门要与中央政策保持高度一致,提高思想认识,把经营重心转向支持农民创业创新相关活动和产业项目上;尤其要改变对农民创业创新风险大、难有作为的陈腐观念,积极主动作为,做好农民创业创新各项金融基础性工作。二要转变怕担风险观念。农村金融部门过去在支持“三农”中,由于农业产业弱质、风险高,往往导致银行信贷效益不佳,甚至形成巨额不良贷款,使农村金融部门对“三农”金融服务望而生畏。中央政府吹响支持农民创业创新进军号角,农村金融部门要转变怕担风险观念,主动与创业创新农民开展对话活动,建立信息交流平台,了解农民创业创新动态,发掘其中有潜力产业项目;同时与各级政府加强交流合作,建立支持农民创业创新风险基金、补偿基金和担保基金,督促政府实施财政补贴和减免税收等优惠财税政策,提高农村金融部门支持农民创业创新抗风险能力。
三要转变传统信贷观念。其一,对所有参与创业创新农民实施一视同仁支持政策,克服过去“扶富不扶贫”或“有所区别”的金融政策,使很多人无法感受农村金融“温暖”。其二,充分利用自身信息技术优势,为创业创新农民实施“资扶”与“智扶”双管齐下支持政策,确保农民创业创新实现生产与市场有效对接,减少生产经营盲目性。其三,围绕新型农业产业作文章,如对一批知名农业企业、合作社、小康村、农产品加工和物流园区等提供金融服务,推动农民形成创业创新新模式和向农民职业经理人转化,健全农民创业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其四,为农民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如人才培训、专业类服务,举办农民创业创新大赛、沙龙、训练营等活动,推动农村传统经营面貌改观,使广大农民创业创新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四要转变传统服务理念。农村金融机构不能囿于过去存贷款及一般投资理财业务,应结合金融高科技发展成果及发达互联网金融技术,根据农民创业创新特点和资金需要方式,不断创新金融服务方式,研发新的金融服务产品,有效解决农民创业创新金融服务短缺问题,为农民提供快捷支付结算服务和现代金融服务体验。同时,为一批新型农业产业项目上市融资创造条件,降低涉农产业项目上市门槛;健全完善政策保险与商业保险相结合机制,增强农民创业创新抗风险能力。此外,加大服务设施投入,消除农村金融服务设施短缺问题,改变金融落后服务面貌,让农民创业创新充分享受普惠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