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敦颐:以莲为师 去污自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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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祐八年(1063年),四十七岁的周敦颐在朋友的宴会上写下了传世名作《爱莲说》全文虽然只有119个字,但是把自己内向心的向往,以及自己对待人生的态度表达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爱莲说
水陆草木之花,可爱者甚蕃。晋陶渊明独爱菊。自李唐来,世人甚爱牡丹。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予谓菊,花之隐逸者也;牡丹,花之富贵者也;莲,花之君子者也。噫!菊之爱,陶后鲜有闻。莲之爱,同予者何人?牡丹之爱,宜乎众矣!
嘉祐八年(1063年)的5月,周敦颐应邀与一群文朋诗友游玩聚会。兴之所致,大家便相约写诗作文。周敦颐一气呵成挥笔而就一篇一百一十九字的散文《爱莲说》。
“中通外直,不蔓不枝,香远益清,亭亭净植,可远观而不可亵玩”,这既是水中莲花的特征,也蕴含着周敦颐对行为端正、节操高尚的君子风度的推崇。
“出淤泥而不染”——莲花生长于污泥之中,却不染纤尘,无论身处怎样的环境,一个人都应保持人格独立,洁身自好,坚守正道;“濯清涟而不妖”——不因一时得志而变得心浮气躁,失去坚贞风骨。
《爱莲说》是周敦颐的代表作,也是他用一生描绘的一幅自画像。
北宋中期,官场风气日趋腐败,周敦颐却始终不随波逐流。据潘兴嗣《周敦颐墓志铭》记载,为赴京师,周敦颐将其田产变卖以筹集盘缠。为官数十载,他“奉养至廉”,家无余财,所得俸禄皆分给宗族朋友,仅余少许招待宾客,哪怕家中连浓稠的粥都吃不上(“饘粥不给”),他也不以为意。在洪州南昌(今江西南昌)知县任上,他一度染上暴疾,众人准备替他料理后事时,发现家中空空如也,一个小小的柜子便足以装载其生活用具,积蓄更是“钱不满百”。
周敦颐还曾写过一首诗:
《任所寄乡关故旧》
老子生来骨性寒,宦情不改旧儒酸。
停杯厌饮得醪味,举箸常餐淡菜盘。
事冗不知筋力倦,官清赢得梦魂安。
故人欲问吾何况,为道舂陵只一般。
写下这首诗的时候,周敦颐在任永州通判,他的侄子仲章来看他,想求个一官半职,周敦颐断然拒绝,并耐心地做了解释。临走时,周敦颐除送了些银两布匹给他,还特地写了一首《任所寄乡关故旧》。
一句“官清赢得梦魂安”道出了周敦颐为官的宗旨,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苏轼也曾感慨地说:“先生本全德,廉退乃一隅,因抛彭泽米,偶似西山夫。”这样的人,难怪人人都叹服。
可以说周敦颐的一生都在以莲花自喻,也在用莲花的标准要求自己——以莲为师,去污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