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到了 家委会通知 收100元班费给老师买礼物 合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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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问,孩子读小学一年级,家委会说,要收100元,教师节给老师买礼物,剩下的当作班费。这样合适吗?
我的回答是,不合适。
第一、家委会这个组织,绝大多数情况下,非全体家长投票选举产生,而是由班主任提名,或直接安排,未必能完全代表民意。
据我的了解,不少家长对家委会的一些决定,是有腹诽的。有时候,甚至在微信群质疑、争吵,搞得很不好看。
去年有一个事,是家委会提议,每位家长集资300元,集体就餐,当然也请了所有任课老师到场。饭毕,有家长发现,每桌餐费高达两千多元,部分菜品价格明显不合理,于是气愤地说,这是某些家委会成员花大家的钱讨好老师,要求退款。
当时班主任和老师都在群里,而且说实话,这次聚会,初衷并不是宴请老师,而是家长们希望搞个活动,算是建立人脉的联谊会。
结果吵来吵去,最后闹到了网上,事情的性质就变了,变成“家委会天价宴请老师吃饭”的负面新闻,把老师推到风口浪尖,差点受处分。
家委会成员一般都是性格活泼、层次相对高一些的家长,比较会来事。通过参与班级管理,与老师搞好关系,也在情理之中。集资搞活动,毫无疑问,组织的家长是最大受益者。
但是,人上一百,形形色色。家长当中,肯定也有一些人,心眼儿特别小,觉得自己花了钱,好处却被别人捞去了,心中不服,就会发牢骚。结果不但没有加深与老师的感情,反而搞得大家面子上很难看。
第二、教师不得收受家长礼物,这是铁的纪律,违者必受罚。
如果每位家长集资100,总额就有数千元。这么多人的“心意”,不可能只买一束花、一张贺卡。我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公职人员可以接受多少价值的礼物,以致前不久,有家长给忙于报到的老师买了一瓶水,也有另外的家长向教育局举报。
美国《政府道德法》有这样的规定,公务员接受100美元以上的礼品,必须作出说明,并将礼品上交。
如果教师接受家长集体送的礼物,肯定属于违规。这相当于给老师挖了个坑,只要有一个家长不满,或以后不满,就会顺顺当当把老师给埋了。
所以这种情况下,老师一定不会接受——不扯师德的事儿,明知是个坑还往里跳,你以为老师智商这么低?
第三、学校不能收班费,别把老师架在火炉上烤。
我国的义务教育,不向家长收取费用。教师更无权收取班费,也无权使用班费。不要以为,是家委会在收钱,也是家委会在花钱,教师就可以置身事外。如前所述,家委会都是傀儡,受老师操纵,若收了班费,定是用于老师指定的各种活动。这些活动,老师既是组织者,当然会参与。只要参与了,嫌疑就洗不掉了。
我们学校有个奇葩规矩——不给教室配时钟。老师们一般不戴手表(手表如今是饰品,价值昂贵),又不能带手机进教室,这样就没法掌握课堂进程。所以多数情况下,都是老师们自己掏腰包。
有一年,我让班长向每个学生收几元钱,给全班同学印学习资料,顺便安排学生花60元钱买了一个钟。期末结束,我把这事儿忘了,没向家长报账。结果就有家长在群里问,班费是不是还有结余?
我赶紧问班长,班长告诉我,因为资料印数超预期,他自己还倒贴了十几元钱。
看看,就这么点儿事,我也被家长质疑了。人性之复杂,是超乎想象的。若收了数千元班费,简直是把老师架在火炉上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