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新聘2名院长: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法经济学研究院!
昨天(3月12日),山东理工大学发布《山东理工大学关于陶东平张琳两位工作人员职务任免的通知》,聘任:陶东平为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张琳为法经济学研究院院长。
陶东平教授
陶东平,男,江苏无锡人,1963年生。
曾任美国肯塔基大学应用能源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工程师、中国矿业大学化工学院“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美国肯塔基大学采矿工程系杰出教授、终身教授。
陶教授1983年获北京科技大学矿物加工工程学士学位,1986年获中国矿业大学矿物加工工程硕士学位,1994年获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Virginia Tech)采矿与矿物工程系博士学位,1989年赴美国弗吉尼亚理工大学煤炭与矿物加工中心做访问学者。
陶教授长期从事矿产资源与环境领域颗粒分离分选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和教学。研究领域包括表面化学;超细颗粒分选;浮选基础理论、设备和药剂;电磁选矿;纳米矿物材料;洁净煤技术;固废和尾矿处理利用等。发表学术论文170余篇(SCI论文近90篇)。完成科研项目50余项,科研经费一千多万美元(美国)和二千多万人民币(中国)。获辽宁省攀登学者、美国过滤协会资深科学家称号,美国SME学会最佳论文奖,并多次获肯塔基大学Wethington研究奖。
2016年11月,学校第三次党代会提出“人才优先战略”,把人才队伍建设作为学校“首要工程”,不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2019年学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部分学院院长,陶东平教授正是这样的背景下加盟学校,受聘担任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院长,成为学校引进的首位具有“国家特聘专家”、“长江学者”双重身份的高端人才。
张琳教授
张琳,男,1981年9月出生。山东潍坊人,博士生导师、法学省级一流专业负责人、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理事。
张琳教授加盟山东理工大学前,曾先后任教于韩国高丽大学法学院和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获评福建省“闽江学者特聘教授”和福建师范大学“宝琛计划青年英才”,并入选中央政法委和教育部“双千互聘计划”。曾任福建师范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校级科研创新团队带头人、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评委、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委、福建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委会评委、福建师范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委员会委员、福州市政府法律顾问智库成员、厦门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博士毕业于香港大学,博士后出站于山东大学。主要研究方向为法经济学和商法学。
张琳教授先后主持国内外纵横向科研项目20余项,各类项目累计经费200余万元。他在国际著名出版社施普林格(Springer)和爱思唯尔(Elsevier)出版英文专著2部,在英国剑桥大学出版社、美国加利福尼亚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香港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澳门大学、韩国李儁国际法研究院等国内外科研机构的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其中多篇论文被SSCI检索收录。张琳教授先后应邀赴美国哈佛大学、英国伦敦大学等世界著名高校参加学术会议,并作主题发言。受福建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委托,张琳教授参与起草了《福建省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受中国法学会证券法学研究会邀请,张琳教授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修订专家论证会。
2019年12月19日,学校经研究决定成立法经济学研究院,为校级科研机构,挂靠法学院。
来源:山东理工大学 统筹:崔文斐 来源:学校文件 编辑:远 村 审核:崔文斐 总审:穆冠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