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部署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020-12-04 03:15:01
近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安排部署我市现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本次清理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巩固“放管服”改革成果,促进社会公平竞争,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政策环境的同时,做好与民法典的衔接,依法更好地维护人民合法权益。
清理工作坚持“立改废”有序衔接、“谁起草,谁清理”、全面评估的原则,凡是存在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或者抵触、妨碍公平竞争、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违法设定减损权利或者增加义务、不符合民法典规定等情形的,一律予以废止或者修改。
清理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司法局统一组织,抽调有关部门从事政策法规的人员组成清理工作专班,对起草部门提出的清理意见进行审查,并形成清理结果报市政府研究公布。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同步组织开展本县区、本部门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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