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文鼓励新增一个假期!还有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要知道!
好消息来了!
国务院发文
多举措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
指导意见提出
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育儿假和产休假
一起来看看详细内容吧~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文件亮点颇多,一起来看看。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
新规鼓励支持婴幼儿父母工作
全面落实产假政策,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积极措施,为婴幼儿照护创造便利条件。
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重返工作岗位,并为其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
加强对家庭的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通过入户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增强家庭的科学育儿能力。
探索试行育儿假
指导意见提出,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什么是育儿假?
此处指产假、哺乳假、陪产假(护理假)之外和抚育幼儿有关的假期。有专家认为,育儿假对幼儿健康成长、女性平等就业有一定的作用。
在世界经济论坛(World Economic Forum)发布的报告The Global Gender Gap Report 2018 中,男性陪产假和育儿假在促进性别平等方面是重要的指标。据报道,2018年全球共58个国家和地区有育儿假,假期长度从7天到1095天不等。其中,新加坡育儿假只有7天(产假105天、陪产假10天),白俄罗斯则达到1095天;有4个国家出于性别平等的考量,规定父亲必须休育儿假的天数,德国(60天),挪威(70天),罗马尼亚(30天),瑞典(90天)。
我国的育儿假
关于育儿假,我国法律法规之前并无相关规定。
“全面二孩”政策出台后,育儿假呼之欲出。如2018年6月1日实施的《江苏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就提到,“在女方产假期间,鼓励男方所在用人单位安排男方享受不少于五天的共同育儿假”。也就是说,江苏的奶爸除了15天护理假外,还可以休5天的育儿假。
2018年全国两会期间,多名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延长男性陪产假(护理假)、设立育儿假,从而分担妇女抚养责任,推进“全面二孩”政策落实。
单位照护
新规支持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
支持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相关单位共同举办的方式,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鼓励地方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加大对社会力量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用人单位内设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支持力度。
值得一提的是,在部门职责分工部分,指导意见提到,“工会组织负责推动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据了解,广东各级工会一直在做这项工作,例如设立“爱心妈妈小屋”、发放母婴爱心津贴等。
社区照护
新规加大对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支持力度:
地方各级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城镇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
规范照护服务
规范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及人员:
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依法加强安全监管,督促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落实安全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依法逐步实行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
要试行新假期
各位宝爸宝妈是不是很高兴~
能陪伴孩子
看着他们茁壮成长
是不少家长的心声
家庭教育也是孩子成长
的重要内容
近日,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
《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
修订后的《大纲》有五部分
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
进一步明确了52条指导内容要点
内容和家庭教育息息相关
一起来看看吧~
5月15日,全国妇联、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修订)》的通知。修订后的《大纲》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相关内容,根据时代特征增加了父辈、祖辈联合教养指导,多子女养育及互联网时代的家庭媒介教育等内容。
据介绍,2010年2月,全国妇联、教育部等部门颁布了《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以下简称《大纲》)。多年来,《大纲》在指导家庭教育理论研究,规范家庭教育内容,提高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家庭教育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特别指出家庭教育最重要的是品德教育,是如何做人的教育。为此,全国妇联、教育部、中央文明办、民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中国科协、中国关工委共同对《大纲》 进行了修订。
全国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修订后的《大纲》有五部分,新增了8条核心理念,进一步明确了52条指导内容要点,重点修订内容包括:
一是对家庭教育指导原则进行了完善,明确坚持思想性原则、科学性原则、儿童为本原则、家长主体原则,确保家庭教育指导始终坚持立德树人正确方向。
二是新增了第三部分家庭教育核心理念内容。引导家庭教育指导者在面向家长开展指导服务时,首先要掌握这8条理念,包括“家庭教育重在教孩子如何做人”“家庭教育是家长和儿童共同成长的过程”“尊重儿童成长规律是家庭教育的前提”“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是家庭教育的基础”等。
三是对每个年龄段家庭教育指导要点进行了修订调整。具体包括:对每个年龄段身心发展特点进行了更为科学的表述;除了新婚期、孕期以及0~3岁年龄段外,其余每个年龄段都增加了家庭道德教育的指导内容;每个年龄段的指导内容要点按照德智体美劳的逻辑展开。
据了解,在0~3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重视发挥家庭各成员角色的作用。指导家长积极发挥父亲在家庭教育中的作用;了解父辈祖辈联合教养的正面价值,适度发挥祖辈参与的作用;引导祖辈树立正确的教养理念。指导家长认识到陪伴对于儿童成长的重要性,学会建立良好的亲子依恋关系,不用电子产品代替家长陪伴儿童,多与儿童一起进行亲子阅读。处理好多子女家庭的亲子关系、子女间的关系,让每个儿童都得到健康发展。
在3~6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积极带领儿童感知家乡与祖国的美好。培养儿童生活自理能力和劳动意识。坚决抵制和摒弃让儿童提前学习小学课程和教育内容的错误倾向。
在12~15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提高儿童信息素养。丰富儿童生活,规范上网行为,预防网络依赖;了解网络沉溺标准,能够在专业机构和人员的帮助下,指导儿童戒除网络沉溺行为。
在15~18岁儿童的家庭教育指导要点中,修订后的《大纲》明确,加强儿童美育。指导家长培养儿童正确的审美观,具有发现美、欣赏美、表现美的能力;加强自身修养,践行文明礼仪;增强对个性美的感受,提高自我评价能力,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据了解,修订后的《大纲》适用于各级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社会团体、宣传媒体和家庭教育指导者,对新婚夫妇、孕妇、18岁以下儿童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行为。
来源:广东发布、女性之声、南粤女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