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空:莫让征文大赛变成鸡肋
征文大赛不是当代新创,自古有之。改革开放后,随着收音机、电视机的普及和网络的兴起,征文大赛启事不仅见刊于报刋杂志,还发展到了广播、电视和网络,各种征文大赛活动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式样也越来越多。在写作本文时,笔者百度“征文大赛”,竟然找到约1340万个相关条目,可见时兴之一斑。
当代征文大赛最初以广告语形式为主,后来发展到用小说、诗歌和散文的文学形式,再后来发展到公开征集长篇小说、报告文学和主题辞赋,其目的很清楚,就是主办方要为自己打造品牌。举办征文大赛活动和主办单位宣传自身无可厚非,如果操作得当,其效果与影响比单一的打广告要实惠得多,还能带动当代文学的繁荣,实现双赢。然而,观察近年来举办的各种征文大赛,除了个别受到人们好评外,大都乏善可陈。
一、当前征文大赛活动存在的问题
1、借文学形式来挂羊头卖狗肉以牟利
文学是清苦的事业,极大多数文人也生活清贫。然而近年来一些所谓的文化单位却常常借助举办征文大赛活动之名,把创收目标锁定应征作者——或以举行《某某颁奖大会暨名家讲座》为名,邀请所有应征者(只要寄稿就能接到《获奖喜报》)花费巨额会务费出席大会,变相买卖获奖名誉。即使因故不能与会者,只要按其要求缴纳所需费用,也可享受与会代表同等待遇,获得奖杯、奖证、获奖作品集等全套获奖资料;或以“预订某某本发表有自己作品的样书样刊”来作为应征者发稿或入选的交换条件,并邀请入选者自费参与“诗人之旅”、“书刊首发式”;或在征文中公开赤裸裸地让应征者每人交纳50至100元不等的评审费用;个别征文大赛的举办方和承办方的某些人,为了自身得到实惠,还串通变着花样把等级大奖或挂在各自亲友及莫须有者名下,或送人情以求投桃报李。在某次征文大赛中,当一等奖获得者的作品水平不如鼓励奖作品而闹出了大笑话后,开始出现有“获奖名次”无结集成果的征文大赛,并屡见不鲜,成为当今文坛之奇观。在此利益链上,也常见不良文艺社团的推波助澜,如中国散文学会,因其不断发起主办各种牟利征文大赛及评选活动,如“‘华夏情’全国诗文书画大赛”、“‘新视野杯’全国文学征文大赛”、“全国散文作家论坛征文大赛”、“‘共和国脊梁’评选”等,而被民政部责令改正;也不乏走火入魔的应征者,据媒体报道,广东一教师17年间倾尽家财买得200多个“荣誉证书”。
2、借文学形式来造声势赚眼球
如今发布征文大赛启事基本不需要办理什么手续,也很少有媒体去验证其发布内容是否属实,主办者只需向发布媒体支付相应广告费用就成了;如果在网络上发布就更容易,只需注册一个ID就OK了。而征文大赛启事发布后的宣传效应是有目共睹的,有人尝到了甜头,就有更多人效仿,不仅征文大赛的花样不断翻新﹑范围不断扩大、时间跨度越来越长,而且奖金的攀比程度不断提高﹑广告内容也越来越精彩。重赏之下必有勇夫,于是来自全国各地、甚至世界各地的应征稿件如雪花般到来,挤爆征文大赛收稿邮箱。到了截稿之日,还可以“为了给更多作者参与的机会”或者“应广大作者呼声”等理由,把截稿日期进一步延长,不造足声势赚足眼球势不罢休。活动结束前,找几个所谓的文学名家在酒桌上一坐,就算是评过奖了,然后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布一个特等奖及一等奖空缺的虎头蛇尾的获奖名单,以达到“善始善终”。
3、借文学形式来骗稿子做广告
文学作品是易于流传的传播载体,优美的文学作品可以起到“形象名片”的特殊宣传效果,铸就魅力品牌,支撑并推动主办方战略发展。于是,一些无良的主办方借助征文大赛活动,玩起了骗稿子兼做广告的把戏,如本文开篇提到的几个征文大赛活动至今就尚无结果。因为存心不兑现奖励,为了诱惑力十足,他们在设奖时便狮子大开口,动不动就开出五千元、二万元、五万元、十万元、几十万元的等级奖。比如本文开篇中提到的“癸巳年黄帝故里拜祖大典拜祖文征集活动”,各奖项设置为:“200件入围作品颁发证书和纪念奖,10件优秀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2万元的奖励,中标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5万元的奖励”;又如“中华儒商赋征集活动”,各奖项设置为:“A、特等奖1名奖金10万元;B、优秀奖10名奖金各1万元;C、纪念奖不限,价值500元的文化礼品”……一些作者看到诱人的馅饼后纷纷响应,呕心沥血撰稿去应征。当承诺的征文大赛揭晓日期到来时,主办方和承办方或者偃旗息鼓销声匿迹,或者相互踢皮球,让广大作者连呼上当;或者虎头蛇尾地发布一个子虚乌有的获奖名单应付交差,反正不结集出版征文大赛成果(等到尘埃落定后,他们才把征集来的优秀作品用于内部品牌文化宣传),参赛者即使有所怀疑获奖名单的真伪,也没有把柄,要么只能怪自己的写作功力还不到火候,要么只能怨自己的运气不够好,所谓见仁见智,自己的作品没有遇到赏识它的伯乐。于是不了了之。
俗话说:无信不立。纸包不住火,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作者被钓上当,一旦得知真相,亦会用自己的笔对征文大赛主办方和承办方做有力的抨击。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其负面效应影响将更深远,并且也严重破坏未来征文大赛的生态环境。令应征者连呼上当的“鸡肋”,是再难吸引作者参与的。
二、对今后征文大赛活动的建议
为了奠定单位文化根基,树立单位美好形象,打造单位精神文化,提高单位知名度,弘扬社会正能量,有关单位出资搞征文大赛活动可以理解,也是出于好心。但若不想把好心办成坏事情,还需要注意以下四点:
1、慎重甄选委托承办单位,签订宣传、征集、评审、善后完整合约,注明双方各自权利和义务。不要费心出钱出力了,还被委托承办单位弄得十分被动,甚至对己身品牌产生负面影响;
2、全程跟进征文大赛。既要做好应征稿件的自身备份工作,又要做好委托承办单位的工作对接和工作监管,避免因对方工作疏忽或管理纰漏,导致应征稿件丢失及相关费用被人不择手段想办法盗走;
3、主办方、承办方一定要言行一致,善始善终。征文结束后要尽早评奖,并且要严格评奖程序,把好评奖过程关,杜绝以权谋私和送人情奖,尽量避免地方保护主义,尽量不要空缺各等级奖和减少获奖面,以真正做到征文评奖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诚信于人,从而赢得作者尊重和尊敬;
4、做好善后工作。评奖结束后,要及时在报刊及网络上刋登评奖结果,结集出版获奖作品集,向所有获奖者及时汇寄奖金及样书,尽量给每个参赛者发一个短信或者邮寄一份纪念品(如能把结集出版的获奖作品集当作“礼品”寄送所有参赛者就更佳,不仅能反映出征文实事求是的真实性,而且又做了一次正面的宣传广告),以达到广而告之、提升单位美誉度之目的。
三、对应征作者的建议
由于当前各征文大赛主承办单位良莠不齐,其中不乏无诚信者,故各位作者应征前一定要擦亮眼睛,要看清楚征文单位是否正规?联系方式除邮箱外,是否还有对方的联系电话、联系人?必要时还应百度一下相关单位的过往诚信记录,不可盲然投稿以便追悔莫及。
另外,为防止征文被侵占,作者在参加征文大赛时,最好在邮箱保存一份原始投稿记录,并把作品上传到自己的博客或者文学网站上,然后用QQ截图留存作证据,相信在关键时刻是会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