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文网 > 作文大全

山东省教育厅发文:教师不得到培训机构兼职

2020-12-06 18:45:01
相关推荐

3月22日,省教育厅印发了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其中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课程开展等做了详细规定。明确要求培训机构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我省还将建立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制度。

培训场所最低200平方米

记者了解到,实施意见主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场所消防备案、许可问题,提出了新的解决思路,以破解消防验收历史遗留等瓶颈制约问题。同时,明确了培训场所面积“最低200平方米、教学用房不少于2/3”“提供寄宿的,生均宿舍使用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不得使用居民住宅,租赁或借用中小学校校舍、场地作为办学场所”等设置要求。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的实际,规定各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具体设置标准。

严禁举办学科类等级考试

实施意见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严格亮证办学,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须向审批机关备案,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承诺,不得到中小学校内进行宣传或者招生,不得委托或者授权其他社会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

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据有关规定,按照许可证载明的办学内容开展培训活动,培训的内容、班次、招生对象、进度、上课时间等要向审批机关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进行排名。鼓励校外培训机构通过为学生购买人身安全保险等必要方式,防范和化解安全事故风险。我省将建立健全校外培训机构年检年报公示制度、黑白名单制度,建立负面清单,将有负面清单所列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列入黑名单。

教师不得到培训机构兼职

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课程设置要求、教学规范要求,开齐课程,上足课时;坚持“零起点”教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超纲教学”“提前教学”;落实作业分层布置制度和每日作业总量控制制度,严禁教师“布置不批改”或让家长代为批改学生作业;义务教育学校一律免试招生入学,坚决禁止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招生,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在职教师不得从事课外有偿补课,不得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中小学校及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逼迫学生参加校外辅导培训;不得以任何形式为校外培训机构作宣传。

意见还要求发挥中小学校主渠道作用,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课后服务可组织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或参加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户外游戏、拓展训练、社团活动、劳动教育和实践活动等,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通过组织本校教师、发展社会志愿者、引入第三方机构等多种形式展开。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严禁通过购买课后服务方式变相开展学科知识教学。

【关注百家号乐居买房,掌握购房好时机。】

阅读剩余内容
网友评论
相关内容
延伸阅读
小编推荐

大家都在看

向往的生活作文 关于奉献的作文 雪作文300字 冬天作文500字 初春的作文 春节作文的开头 奋斗作文800 乡村景色作文 说明文作文400字 积极向上的作文 真情流露作文 英语作文30字 杭州西湖 作文 梧桐树 作文 黄鹤楼作文 礼物作文400字 腊梅作文 醒来 作文 碰撞作文 旅行作文600字 写人叙事作文 青春作文500字 描写妈妈的作文 植物作文400字 关于想象的作文 游乐场的作文 人工智能作文 二年级作文题目 第一次作文400字 回忆作文6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