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关于要求尽快做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缴存工作的通知
关于要求尽快做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缴存工作的通知
揭市公积金〔2020〕21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住房保障机制,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面,维护广大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现要求未按规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尽快做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缴存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在2020年10月31日前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窗口或所属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缴存手续。
二、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办理须提供资料:
1.《揭阳市住房公积金单位开户登记表》(可到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jygjj.cn便民服务-下载中心下载)一式3份;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
4.单位社保清册;
5.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人力资源企业代缴公积金的,提供与相关单位签订人事代理协议或劳务派遣合同);
6.住房公积金缴存承诺书(下载方式同上)。
三、单位和职工都有义务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尽快按规定做好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和缴存工作,否则中心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8月31日
公 告
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关于住房公积金集中封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揭市公积金〔2017〕3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公积金账户集中封户管理的通知》(揭市公积金〔2019〕17号)文件精神,我中心清理出一批停止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单位“僵尸”账户,并准备将该批单位账户内职工个人账户及余额转入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同时将单位账户予以注销。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户是公积金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特殊账户,缴存人因单位撤销、解散或破产等情况,暂无接收单位的,由公积金中心设立的集中封存户统一封存管理,便于缴存人办理转移、提取、销户等手续。
现将有关单位账户名单公告如下,如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地址:揭阳市榕城区环市北路宏和大厦19楼揭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电话:8291636
有关单位账户名单
来源:揭阳日报
编辑:小静
【来源:揭阳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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