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书同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成效卓著的文字规范化工作
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文字的混乱给统治带来了诸多不便,严重阻得了文化的交流;书写上的不统一,也成了书面交流的最大障碍,阻碍了秦始皇所发政令的贯彻执行;政令得不到贯彻执行,统治就难以现固、坚守。
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1年),秦始皇下达命令,让李斯等人着手进行统一文字的工作,即“书同文”。李斯本着便于推广的原则,尽量使新文字笔简洁,字体尽量美观。最终,李斯取周代大家和齐国文之长,创造出了秦築这种全新的文字。字体的创造工作完成后,李斯又着手进行了艰难的普及工作。他亲自写下《仓颉篇》,赵高和胡毋敬也分别写了《爱历篇》和《(博学篇》,这三篇文章都是用小篆写成,秦始皇下令将这三篇文章发布全国,作为孩童识字的标准课本。遗憾的是,这三篇文章全部失传,不过,从李斯所写的琅琊石刻上的字来看,小篆非常漂亮,就像画画一样。
小篆并不是一种新创造的文字,而是从秦国大篆演化而来的,秦国在统一六国之前就在使用。与大篆相比,小家更加整齐和定型化,线条也更加简单、均匀,写起来更加容易。而当时六国文字普遍比大篆还难辨认、书写,所以小成了秦文字的首选。后来秦始皇5次出巡,在名山大川留下了不少碑刻,也都是用小築刻成。可以说,秦始皇和李斯为普及小篆花了不少力气。可惜的是,秦朝命短,还没来得及完成普及,另一种更为简洁、笔画更少的方形字体一一隶书就诞生了。
隶书比小篆更加简单,在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前就在秦国国内流行使用,据说这种文字是程邈在狱中整理的。程逸本是一名狱吏,后来因为犯罪被关押了十几年。他在狱中对小篆进行改进,去繁就简,变圆为方,改曲为直,改进后的文字更便于书写。由于程邈是个小官吏,当时被称为“隶人”,所以他的书法被称为“隶书”,也叫“佐书”。开始时,隶书和小篆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它只是一种比较草率和不规范的小篆。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小篆笔画复杂,但写出来华美、漂亮、整齐;隶书笔画简洁,把小纂的圆转笔画改成方折,书写效果略微宽扁讲究“蚕头燕尾”。
秦始皇看到程邈改进的文字后,也觉得原来的小篆不够简洁,因此倾向于推行隶书,但他不久就死了,秦朝很快也灭亡了。汉朝建立后,隶书成为主要书体,后来在马王堆汉墓出土的文物及在西北发现的汉简上,书写的字体都是隶书。
不管怎样,秦始皇的“书同文”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规模宏大、成效卓著的文字规范化工作。文字的统一有利于各地区之间思想文化的交流和发展,有助于形成中华民族统一的心理状态和文化,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尽管秦始皇统一文字的主观动机是为了加强统治,便于政令执行,但从客观上讲,他的确为中国文化和文字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对此后中国的政治、思想甚至经济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其次是统一车轨。
文化、文字是一种软实力,文化统一是一种较为根本的治理措施,但是它的效益毕竟着眼于长远的未来,秦始皇刚刚完成江山统一,社会秩序还不安稳,出于眼前利益考虑,他在采取长远的文化统一措施的同时,下令“车同轨”,并修筑连接全国各地的统一宽度的道路,以便秦军能及时到达各个地方,镇压反秦势力。“轨”是指车子两轮之间的距离,“车同轨”就是统一车轮的间距。战国时期各国的车轨距离并不统一,秦始皇颁布法令,规定两轮之间的距离以6尺为度,这就使全国的车辆在车宽上达成一致,有利于车辆在驰道上行驶。
车轨统一后,驰道的修建也有了统一标准,秦始皇下令修建了很多道路,以成阳为中心、遍及山东六国的多条驰道,以及联系边境地区的直道、五尺道、新道,构成了一个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极大地便利了秦国的交通发展。第三是统一货币。为了建立与政治统一相匹配的经济体系,秦始皇认为必须在货币政策上实现统一。战国时期,各国的货币非常复杂,形状、大小、轻重各不相同,计算单位也不一致,而且各国都有很多铸造货币的地点,这就使得币制更加不统一。当时各国通行的货币主要有四种形态:
(1)布币,主要流通于三晋,即韩、赵、魏三国。形状像农具中的,是从镈这种农具在商品交换中演化而来的。布币的种类很多,有形式比较原始的古布,方肩、方足、圆跨的布,以及圆肩、方足、圆跨的布等。(2)刀币,主要流通于齐、燕、赵三国。形状像刀、削,是从刀、削这些工具在商品交换中演化而来的,有形状比较原始的古刀、较大的尖头刀、形状较小的方头或圆头刀。(3)圆钱,主要流通于秦、西周、东周、赵、魏沿河(靠近秦国)等地,有圆孔和方孔的区别,方孔出现较晚。
(4)鄂爱与铜贝,仅通行于楚国,形状像海贝。货币的不统一使秦始皇深深地感到,就算政治统一了,如果不能掌握经济,还是不能有效地统治全国,加上战国中后期若干个经济区的出现,使得货币统一逐渐提到了日程上。秦始皇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下达命令:“以秦币同天下之币”,并让李斯全权负责此事。货币统一的主要措施如下:第一,废除各国发行的旧货币,在全国范围内推行黄金和铜钱两种货币。
各国曾经作为货币使用的布帛等物品不再具有货币价值,银、珠宝等物品可作为收藏物品,其价值不变,但必须退出流通领域,不得作为货币使用。为了进一步规范新货币的流通,秦始皇还颁布了(金布律》,这是我国最早的关于货币金融的法规。第二,规定货币的单位和兑换率。秦朝统一货币后,规定黄金和铜钱是唯一的货币。黄金以镒为单位,一镒为24两,也有一种说法认为一镒是20两。铜钱则以半内为单位,每枚铜钱的重量都是半两,上面铸有“半两”二字。布帛被排除在法定货币之外,不过,在实际生活中,秦人仍广泛使用布帛来交换物品,秦朝的《金布律》规定了铜钱和布帛之间的兑换比率,1个半两可兑换一块长八尺、宽二尺五的布。
此外,秦朝还规定了秦半两的形制,秦半两仿照周代的圆形方孔钱制作。秦半两在全国的流通,结束了中国古代货币形状各异、重量各异的混乱状态,是中国货币史上的一次重大突破。此后,“孔方兄”成为历代王朝货币的基本形制,因其造型设计较为合理、携带起来较为方便,所以一直使用到清朝末年。第三,将货币制造权收归国家,以国家信誉保证货币的流通。秦律规定,货币的铸造权属于国家,私人铸造货币是违法的。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中,就记载了非法铸造货币的人被抄家、铸造模具被没收的案例。
《金布律》规定,凡是国家恃造的货币,无论成色好坏,都是法定货币,可以正常流通,在使用中禁止对货币进行挑拣。如果拒绝使用新铸货币,将触犯刑律,包庇者也会受到连带处罚。总的来说,秦始皇统一货币是非常成功的,这主要是因为改革后的货币更加实用,易于携带,“内方”便于穿串,“外圆”不易磨损,而且“内方外圆”的圆形货币与中国古代“天圆地方”的哲学思想相吻合,所以秦国的货币形制一直沿用了2000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