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一改名“李冠丰” 想重新做人我理解 但恕我忘不了你的过去
码字不易,原创更难。关注点赞,不胜荣幸。 李天一是著名演唱家李双江和梦鸽的儿子。因2013年震惊娱乐圈的“李天一强奸案”被大家熟知。其实2012年“李天一”就已经改名“李冠丰”了。但是我们习惯称他“李天一”,所以以下文章还是用“李天一”代替“李冠丰”。
事件能够引起轰动,立刻成为全民热议和公敌,不是李天一名气有多大,而是他的爸爸李双江和妈妈梦鸽名声够响。
2011年李天一就因驾驶无证宝马与人发生口角,殴打对方,被拘留劳教1年。父母觉得他名字不好,于是改名“李冠丰”。当时未成年的他发生此事后,没有成为关注焦点,事件很快平息,告一段落。
但令所有人没有想到的是,在2013年2月17日晚上,李天一和其他4个朋友在海淀区一酒吧包房喝酒,看上了在酒吧做兼职驻唱杨姓女歌手,他们先以请吃饭为由带走了杨某,杨某当时不想去,但看到有酒吧经理作陪又不想得罪这些贵宾人物,就一起出去了。后来酒吧经理被支开,他们几个人强行把杨某带至一个宾馆内,由李天一第一个对22岁的杨某进行强奸,杨某不堪受辱,奋力反抗导致李天一等人对她殴打和按压,几人未做任何措施强行对杨某实施轮奸。性质实在太恶劣,消息一经爆出立刻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声讨声一浪高过一浪,要求他们必须还受害者一个公道,必须付出代价。事情败露后,李双江和梦鸽代表儿子向受害者和大众做出声俱泪下的公开道歉,会赔偿受害者一切损失,希望大家能够原谅他们还未成年的儿子。
2013年2月20日,几名犯罪人被刑事拘留。李双江和梦鸽多方求助外,也请了全国最知名的律师团队为儿子李天一辩护,希望能够得到从轻处理。但事件影响力实在太大了,他们未能达到他们心中最理想的结果。当然功夫也没有全部白费,李天一没有被定罪为“轮奸罪”。2003年11月27日,李天一被定为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其他几名罪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至12年不等。
现在网上经常爆出李天一已经出狱的消息,引起大众议论纷纷,后来被李天一服刑监狱辟谣,证实李天一还一直在监狱服刑。
至于受害者杨某自从发生此事后,精神大受打击,患上了精神疾病,相当憔悴。目前还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中。可见李天一他们为一时自己痛快的恶劣行为对受害者和其家人是一辈子的打击。
也许李天一出狱后可能还会改成其他名字,想改过自新。我想说的是,“不论你改成任何名字,想改过自新,重新做人,我可以理解,但是你曾经的所作所为我不会忘记,相信其他人也不会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