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
各区文化和旅游局、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各旅游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明旅游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围绕隆重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这一主线,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文明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实抓细文明旅游工作,现就做好“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北京市文明旅游优秀案例系列征集展示活动”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北京电视台
官方网站: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
二、活动口号
树文明新风 享美好旅程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分为两个征集展示单元:
展示单元一:“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北京市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先进事迹征集展示活动。
展示单元二:“文明旅游 为中国加分——2019北京市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展示活动。
四、流程及主要内容
1.部署动员。面向全行业部署开展“2019北京市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实践案例”征集活动。
2.组织开展。各单位组织开展本地区的征集活动,采取各区、各旅游企事业单位推荐、上报的方式,于2019年10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至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指定邮箱。(不限个数)
3.上报宣传。对所报材料进行收集、分类,组织筛选后确定我市上报名单,经文化和旅游部审定最终评选出全国“十大文明游客、文明督导员”和“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十大优秀实践案例”,进行全面宣传并颁发证书。
五、征集条件
(一)文明游客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单位和社区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旅游活动中应有如下文明行为:
1.遵德守礼、乐于助人、诚实守信、见义勇为等良好文明素养;
2.积极传播文明礼仪,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3.劝诫阻止旅游不文明行为,事迹突出。
(二)文明督导员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受到用人单位和游客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旅游活动中有如下文明行为:
1.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乐于奉献,先进事迹被广泛宣传,有突出的事迹表现;
2.综合素质好,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注重身教言传,协助导游领队做好文明旅游督导工作;
3.在督导的过程中,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具有良好的文明服务和文明引导意识,主动劝诫不文明行为;
4.积极传播文明礼仪,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
(三)文明旅游宣传引导优秀案例申报说明
1.案例申报主体
(1)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实践案例的实施机构。包括文化和旅游系统各级单位,致力于文明旅游宣传推广的社会企事业单位等。
(2)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实践案例的实施社会团体或个人,包括致力于文明旅游传播、引导的社会团体及社会人士等。
2.申报案例类别
(1)展览、展示、展演等活动类案例;
(2)新媒体传播产品类案例;
(3)社会团体或个人文明旅游宣传引导案例或文明旅游传播案例;
(4)整体推进文明旅游宣传的综合性案例;
(5)其他形式案例。
3.案例实施对象
(1)实施对象为广大游客及群众;
(2)实施场景包括在旅游行程前、行程中及行程后实施的案例,以及引导、组织广大群众到相关场所等区域实施的案例等。
4.申报案例要求
(1)案例实施时间
——案例自2017年以来组织实施(以2019年以来组织实施的案例为重点),已经完结或正在进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或代表性。
(2)案例规范完整
——所申报的个人实践案例成绩突出、可传播性强、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所申报团体实践案例须组织规范、严密,实施系统、完整,有较为完善的实施计划和周期,具有阶段性效果和总结,定期开展。
——所申报实践案例在实施过程中,能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度体现文明旅游宣传、服务和引导责任意识,对文明旅游传播有明显成效。
(3)案例实施主要目的及成果
——传播文明旅游礼仪,引导践行文明旅游行为,营造文明旅游氛围。
——所申报案例应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
——案例须附案例详细介绍材料(doc格式)1000字以内,及2—3张相关图片,单张图片大小应不低于2M,案例及相关材料一经申报即视为授权活动组织方可在活动专题等宣传推广中发布及无偿使用,且有转授权的权利。
——本次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4)特别说明
——案例申报主体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申报相关单位发生重大不文明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的,不参与申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化、马雅玲
联系电话: 010-85157118,15011502580
活动邮箱:1349346297@qq.com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