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法院司法警察成功处置一起当事人携带凶器意图自杀的突发事件
2020-12-12 14:4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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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上午10时45分左右,庆城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安检处,一名当事人突然从怀中拿出一把刀具对准自己,并声称她要死在法院。值班法警李鹏飞、刘渊看到这一幕,第一时间上前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用最快的速度夺下刀具、并将当事人控制。由于当事人情绪极其激动,在法警将其控制的过程中,反抗十分剧烈,一名法警小臂被利刃划伤。
控制住当事人后,值班法警迅速向警队带班负责人进行汇报,带班负责人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当事人王某不服法院判决结果,已经多次扬言要到法院自杀。警队负责人联系本案主审法官了解了案情,对案件风险等级进一步评估,经汇报院党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当事人移交县公安局处置,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次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体现出了庆城法院法警大队预判精准、行动迅速、指挥果断、措施有效的应急处突水平,体现出了值班法警高度警惕、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处置得当的过硬业务技能。在这次安全防范意识和处突能力的实战检验中,展现了庆城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的优良作风和过硬本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本次突发事件的成功处置,得益于院党组长期以来对法警大队的严格要求和大力支持,得益于法警们扎实的警务技能训练。在以后的各项警务保障工作中,庆城法院司法警察将汲取经验,更加审慎处置一切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为庆城法院审判工作提供更加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来源:庆城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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