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当前电视的娱乐节目伦理方面的一些思考
当下电视娱乐节目井喷式粉墨登场于中央及各地省级卫视频道。从《我要上春晚》到《快乐大本营》,从《开门大吉》到《非诚勿扰》,从《梦立方》到《赢在中国蓝天碧水间》再到最近的《中华红歌会》、《爸爸去哪儿》等等,全国各大电视台、各类选秀节目琳琅满目。娱乐的普遍化,虽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不可否认的是,在娱乐节目火热的过程中,有些节目太过娱乐化,甚至个别冲破道德底线的一些低俗、恶俗行为,严重污染电视屏幕。
所以,继去年伊始实施《意见》以来,今年10月12日广电总局又出台的《关于做好2014年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编排和备案工作的通知》(外界称新版限娱令)再次进行行政制约,以外力督促电视媒体履行其作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的媒体责任,鼓励原创,要求电视满足观众多样化的收视需求,且要求各大卫视必须办道德栏目。政策的再次发力,能否引导各大电视媒体遵循既要追求审美愉悦又要顾及思想伦理价值的轨道呢?我认为在观众多元化的需求中,伦理道德应成为第一把关要素。
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援引赫青黎的担心:我们将毁于我们热爱的东西。良莠不齐发展的电视娱乐节目,对目前这个道德处于低谷期的社会来说,伦理问题应引起我们防患于未然的危机意识。著名传播学者赖特认为娱乐是媒介的第四功能。当今社会,娱乐不仅是电视的一种功能,而且贯穿了电视工作者创意、表现与完善节目的始终。一向严肃庄重的新闻和纪录片,为了迎合大众提高其收视率,也开始愈来愈倾向娱乐化的趋势发展。
当前全国各地大小电视台娱乐节目,己在悄无声息中遍地开花。从传播效果的影响来说,泛化的娱乐将会导致媒介公信力受质疑,矮化人们思考与批评的能力,钝化人们的观感系统,解构主流价值观,尤其一些现实世俗、低俗的言行对大众心理中低级趣味的迎合,使电视娱乐节目的追求越来越远离格调和品位的高雅。社会的全面均衡发展和进步,精神、道德等人文因素是支撑。
倡导价值多元化,虽然是一种进步,但不讲核心价值、听任主流虚无化,在某种意义上其危害不亚于犯罪。北京语言大学张华教授指出,过度娱乐化会影响一个国家的文化安全和民族的文化素质。华夏文明五千年所传承的优秀传统经典文化应始终占据我们社会主义国度民众灵魂的高地。构建和完善主流的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国家民族的文化自觉、文化自信和文化自强的实现,并最终提升我国文化的软实力。
电视节目应该具有娱乐的功能,观众应该从中得到轻松和愉悦,但娱乐不是没有文化且也不是所有的娱乐文化都是健康的。英国诗人和批评家马修·阿诺德指出,文化作为精神生活,它是通过求知来达成人格的完善,进而达成社会的完善。后现代文化包围的语境时代,一切都走向表面化、甚至反文化。工业技术进步带来大批量的生产方式使电视娱乐节目越来越标准化、平庸化,电视提供给观众的节目日益呈现被动的消遣,而非积极的娱乐,更非引领观众积极利用心智去消费,使观众沉溺于无尽的狂欢中,精神始终处于零度。
有专家曾提醒我们要警惕文化消费中精神性的文化危害。过剩的娱乐消费是对历史文化的扁平化。在此过程中,一切严肃的事情都被去深度化,庄重被戏谑、崇高被睥睨、经典被解构。在这种优良传统文化传承正在日渐式微的文化语境中,娱乐文化让观众无暇细细品味,也无法启迪更高层次的情感和意志。于是,在传统美学趣味和深度意味消解后,表征紊乱异化了时代,无休止获得满足的是本能的欲望和对物的占有欲物化时代的人们越来越被焦虑所纠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