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拾荒老人被物业殴打 警方拘留打人者10天
天津一拾荒老人被物业殴打 警方拘留打人者10天
天津拾荒老人被暴力殴打 打人者被红桥警方行拘
据环球网客户端、搜狐、中新网、新华网3月1日消息,天津一名拾荒老人遭到殴打,打人者已经被红桥警方行拘10日。
这起案件是物业和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卫生清理,也有相关执法人员参与。应该说对于辖区、社区、小区进行卫生整顿,是文明城市创建,社区环境治理的一个必要工作,也是当下疫情时期,维护城市公共卫生,保障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一个重要工作。但是从事相关工作,也要注意方法,注意手段,不能简单粗暴,不能采取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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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57岁的老人有一些杂物,虽然破烂不值钱,但是对于老汉来说,是命根子,是他辛辛苦苦捡来的,可以劝阻、批评、教育、劝说,温柔的执法,艺术的搬运,不能简单、粗暴甚至采取暴力。捡破烂不违法,他堆积一些杂物也不违法法律,属于自食其力。
对于群众,尤其是弱势群体执法要有人文精神,尤其这种琐事,本身不违法,只是简单的文明、环境、卫生整治问题,劝说,或者协助清理完事,也可以劝说老人归纳、整理好,清理好。结果发生推搡、拖曳、殴打也是不应该。物业不是执法人员,无权殴打他人,就是执法者,也不能随便打人。这种行为非常恶劣,警方对嫌疑人予以罚款500元,拘留10日的处罚。
这件事告诉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侵犯人权,不能随意辱骂、殴打他人。对于弱势群体、一般群众一定要走心,不能借助疫情推波助澜,无视人格,无视人权,随意践踏公民合法权利。执法不能超越法律边界,对于弱势群体的态度,是一个城市的态度,对于弱势群体的温度,是一个民族的温度。要善待弱势群体,善待那些底层民众!
在疫情时期,不能因为疫情紧迫,就随意一刀切,出台一些过度限制、过度压抑民众自由和公民基本权益的奇葩条款、制度。要充分尊重民众的正当、合理、合法需求,更不能以防疫为理由,肆意盘查、搜查公民,拦截、检查公民,乃至于私入民宅、恶意辱骂、人格诋毁、人格侮辱、侵犯疑似,暴力殴打、非法拘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行为。
文|昆德拉传媒 简一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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