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儒路一年轻仔骑车撞倒老人 扶起后竟逃逸了!“我怕他碰瓷……”
9月11日下午,一位年轻人走进了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中大队事故中队的办公室,他是来为一个月前犯下的错误承担责任,那天发生了什么事情?
事情要追溯到8月16日上午8时35分,在雅儒路雅江苑门前发生了一起电动自行车碰撞老人的交通事故,事故后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肇事逃逸,老人在事故中受伤。
民警接警后调取监控看到,事故发生时一位老人正在雅儒路雅江苑门前过马路,突然中途一辆电动自行车在超车的过程中撞上老人,两人双双倒地,驾驶人把老人扶起来后,逗留片刻便驾车逃离。
由于现场无人记下肇事车辆车牌号,为了尽快查清案件,城中大队通过多种侦查手段,锁定了肇事者的面部特征。
几经辗转,民警与肇事者的家人取得联系,得知肇事者张某是一名大学生,现正在外地上学。在民警的规劝下,9月11日张某来到城中大队归案。
“当时我着急去办事,车速有点快,在超车的时候我没有注意就撞到了老人家,我把他扶起来之后看到他没有明显的外伤,我以为没多大事情,又怕他碰瓷讹我,我就离开了现场。”
张某表示这是他第一次发生交通事故,很紧张、害怕,事后也一直不能释怀。民警告诫其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留在现场将事故处理完毕后才能离开,不能抱有“问题不大”等想法。
经过教育,张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老人相关费用。
柳州交警提醒,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发生事故后需停车查看事故情况,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切不可认为“伤势不重”“没多大事”就驾车离开现场,逃避责任,否则不仅需要赔偿受害人的损失,更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来源 | 柳州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