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性最强的美国作家马拉默德 他的创作充满 人道主义的激情
历史兴趣者:姗姗说历史
小编带大家一起了解,在美国众多的犹太裔作家中,马拉默德是犹太性最强的一个。他在美国文学中的重要性是无可争议的马拉默德笔下的人物几乎清一色都是下层犹太人,但他们的斗争却是具有普遍性的。在他所有的创作中,马拉默德都寻求对人的精神的肯定,充满了人道主义的激情。他曾经说过:“如果你尊重人,你就会尊重我的作品。我是为人而写作的。”我们继续往下看一看,了解一下吧!
1914年4月26日,伯纳德·马拉默德出生在纽约市布鲁克林区,他生涯的前30年都在这里度过。马拉默德的父母都是俄国犹太移民,20世纪初迁居美国。父亲是小店主,他是一位使马拉默德受益匪浅的好人。在马拉默德的记忆中,他的父母都非常勤奋,常常一直工作到深夜,但他们对孩子却很慈爱,常常允许他在外面玩,允许他去滑冰、滑雪橇、爬树以及做各种跑跑跳跳的户外活动。夜间马拉默德还曾和邻居家的孩子们划船到附近的岛上去。男孩子那种冒险的感觉给马拉默德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他认识所有的邻居,这对他的童年和后来的成长都有重要的意义。上学以后,马拉默德总喜欢把老师留的家庭作业写成小故事。他能把每一部看过的电影故事情节原原本本地叙述出来。中学时期,拉默德的作文成绩一直很好,他的习作经常在中学的杂志上发表。毕业那年,他写了一篇题为《柜台后面的生活》的文章,参加《学术杂志》举办的散文比赛,得了奖。他从小在父亲的杂货店里干过活,并且非常了解店员的生活情况。童年的马拉默德很乐于读小说。他常常为购买新出版的通俗小说而等在文具店的外面。马拉默德早就想成为一名作家,但是在布鲁克林那种生活环境中,他无论如何也无法使自己坐下来进行写作。1936年,他在纽约大学获得了学士学位后,又进入哥伦比亚大学学习了2年,写了一篇关于托马斯·哈代的论文。1942年,马拉默德获得了硕士学位。
从1940年开始,马拉默德在高中的夜校里教课,一直到1949年。前8年主要在布鲁克林区伊拉斯谟斯中学教移民英语,后来又在哈莱姆中学干了一年,像他第三部小说《新生活》中的主人公希穆·莱文一样。1949年,他才搬到俄勒冈州的科瓦利斯,并在俄勒冈州立大学英语系担任了讲师。在这之前他已经开始写作。1952年他的第一部小说《呆头呆脑的人》问世,反映一般,这可能是由于小说中令人难以理解的神秘主义。但是他发挥从小就喜欢和通晓棒球比赛的长处,在小说中把玩棒球的技巧讲得头头是道。1957年他的第二本小说《店员》一发表立刻获得成功,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他的代表作。小说真实地描叙了弗兰克·阿尔平转化的过程。
弗兰克是一个游民,他曾经参予抢劫莫里斯·鲍伯的杂货店,但是他很快就为自己的行为感到懊悔,后来留在这家犹太人的杂货店里当店员。在他的帮助下铺子的生意有了起色,可是他也不时从现金收款机中偷些零钱。有一次被莫里斯当场抓住,将他解雇。莫里斯的女儿海伦本来对他怀有好感,但在他被解雇的当晚,弗兰克对海伦强行无理,使他们的关系疏远。在绝望之中弗兰克开始对自己的行为进行忏悔。莫里斯去世后,弗兰克重新回到店铺,拼命地工作,支撑起这个对未来生活失去希望的家庭,并帮助海伦完成了学业。最后,弗兰克终于皈依犹太教。弗兰克的转变是由于他对自己的尊严有了新的认识,对其他人的责任感不断增强,使他的道德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这部作品,反映了马拉默德创作中的那个“人人都是犹太人”的基本主题。
《店员》之后,马拉默德接着又在1959年发表了第一部,短篇小说集《魔桷》,并获得了美国小说奖。从此,他开始跻身美国著名作家之列。1961年他离开俄勒冈去美国东部,同年发表了小说《新生活》。在俄勒冈州立大学的12年中,马拉默德的大部分时间都在教写作课,每周一、三、五上课,答疑和批改作文;二、四、六,有时加上周日,写小说,偶尔才有机会讲一学期文学概论课,或短篇小说创作来改变一下单调的工作节奏。虽然那时他已经出版了3本书,并几次获得有权威性的文学大奖,但是因为系里规定只有得过文学博士学位的教师才能担任文学课的教学工作,所以马拉默德直到调入本宁顿大学语言文学系后,工作条件才得到改善。《新生活》主要根据他在俄勒冈大学任教12年的个人经历而创作,描写太平洋西北部喀斯喀狄亚大学校园生活,主人公是学校里一个犹太人英文写作讲师希穆·莱文。
为了寻找新的生活,他告别了纽约的流浪生活,但在校园里他看到的一切都令他失望。由于他爱上了英语系主任的妻子,被迫带着这个怀孕的女人和她的两个孩子离开学校。但随后便不再爱她了。不过,他还是承担了由于他的浪漫爱情而造成的后果。正如《店员》中的弗兰克·阿尔平一样,莱文从“新生活”中得到的是责任的力量和对道德纠纷的深刻认识。马拉默德经常出国。1956年至1957年他和妻子安·德切拉在罗马住了一年,并在欧洲各地旅行。他们1945年结婚。安是富裕的意大利裔美国人。通过安,马拉默得进入了意大利人的家庭,接触到意大利人的生活,写了五六个以意大利为背景的故事。以后他又对英国、法国、西班牙和苏联等国进行访问。这些旅行大大丰富了他的知识面,提高了他的文学创造力。
获普利策奖的小说《装配工》就以1910年至1912年间的美国和沙皇俄国为背景。情节基于一个迫害犹太人的真实故事。一个叫曼德尔·贝利斯的无辜的犹太人,被指控为了用他的血行宗教仪式而在基辅杀害了一个俄国基督教男孩。但是马拉默德小说中的主人公雅柯夫·鲍克在公然反抗追捕者的诱惑和威胁方面表现出坚定不移的信念,这与原型有所不同。雅柯夫的狱中经历帮助他提高了政治觉悟最后他认识到:…根本没有什么脱离政治的人,特别是犹太人”,“如果国家的行为违背了人类的本质,那么,粉碎它就不是什么罪恶。”1969年发表的《费德尔曼的肖像》以意大利为背景,写一个艺术系的学生费德尔曼放弃了画画和艺术主张,去吹制玻璃,但他始终没有找到“自我”。
70年代后,马拉默德开始转向描写中产阶级犹太知识分子,1979年发表了《杜宾的作家传》。为了写好这本书,他花了5年半的时间。他认为:“这本书的结构深度以及人类经验的质量都比我以前的作品好。”主人公杜宾是一位颇有成就的传记作家,年已56岁,但婚姻生活并不美满。由于生活无聊,爱上了比他小34岁的姑娘范妮。可是性生活短暂的欢乐带来的却是持久的精神痛苦。他与范妮的暖昧关系,使他在妻子面前不得不靠欺骗度日。丈夫对妻子的义务和享受性爱的最后机会,使他深深地隐入道德危机之中。
1982年发表的小说《上帝的恩惠》是一部虚构的圣经寓言。主人公是在核战争中地球上最后一个幸存者。他想在一群猿猴中建立一个新的文明世界。因为他们是智能生命最后的希望。在涉及核毁灭和上帝允许这种现象存在的原因,甚至允许毁灭最后一个幸存者的问题上,马拉默德面临着30年来一直萦绕他作品的重大问题,那就是纳粹的屠杀。为什么上帝允许它发生,也许更重要的是人允许它发生?为什么发生在犹太人身上?面临这种遭遇,个人能做些什么?一个人应该怎样对待已经发生的事实?当马拉默德探索这些问题的答案时,他对道德的关注便从犹太人扩展到全人类。因此他的主人公卡尔文·科恩是在同现实生活、上帝的意志和人类的最终命运进行搏斗。
与其他犹太裔作家相比,马拉默德的创作不仅具有较强的犹太性,也更多地继承了19世纪欧美现实主义文学传统。他记录了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犹太人的失望和希望。他的主人公都是困惑、失落的徘徊者,他们渴望探出生活的秘密,找到幸福,但他们都失败了。马拉默德把幽默和道德问题融在一起,对遭受痛苦的人们表现出深切的同情。无论他的长篇小说还是短篇小说,都在某种程度上真实地反映了美国资本主义社会的现实。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的内容就先告于段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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