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忘国耻:抗日战争中侵略者的残忍罪行——南京大屠杀(一)
在侵华战争期间,日本军队对中国人民犯下了累累暴行,当中又以南京大屠杀最为典型,最能反映日本军队的极端残暴、野蛮、无耻。其屠杀规椒之大,受害人数之众,持续时间之长,杀人手段之残酷,均为人类文明史上所罕见。1937年12月13日,日军攻陷南京,为了对中国军队和政府进行“膺惩”,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指挥下,在南京及其附近地区对我手无寸铁的同胞进行了长达数月的惨绝人寰的大规模屠杀,30万军民死于日军的屠刀下,其中相当部分为放下武器的军人。除屠杀外,日军在南京还疯狂地焚烧、奸淫、抢掠,因此,南京大屠杀的内涵应包括侵华日军在南京犯下的屠杀、焚烧、奸淫、抢掠等一切暴行。70多年前日军在南京制造的大屠杀暴行决不是简单的偶然事件,而是日本侵略者蓄谋已久、有计划、有预谋的罪恶暴行。
卢沟桥事变爆发时,日本军队本来设想在1到3个月的时间内灭亡中国,但是到1937年11月,日本军队占领上海,全面侵华战争已经过去了4个多月,灭亡中国的目标不仅没有实现,而且在淞沪会战期间,日军还遭到了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尽管日军最终占领了上海,但仍然无法迫使中国政府和人民屈服速战速决的战略计划显然已经成为泡影。本以为很快就可以结束战争的日军士兵,现在不得不放弃回家的念头。面对战争的胶着状态,狂躁不安的情绪于是在日军内部不断蔓延,军纪迅速败坏。为了提高军队的士气,侵华日军的指挥机构便默许其官兵对中国军民的种种暴行。这就是日军从上海向南京一路进攻,一路烧杀抢掠的深层原因。由于在中国军队抵抗之下屡屡受挫,日军上层下达了疯狂报复的命令。1937年9月5日.正当中日两军进行激烈的淞沪战役之际,日本外相广田弘毅在议会发表演说,宣称:为了迫使中国投降,“决心予以决定性打击”,“日本帝国所能采取的唯一-道路,就是使中国军队完全丧失战斗意志”。日军占领上海后,由于中国政府拒绝投降乞和,日本高层认为必须占领中国首都南京,并给予拒绝投降的中国政府和军队以严厉“膺惩”,以彻底瓦解中国人民的反抗意志。10月8日,日华中方面军司令松井石根在上海发出杀气腾腾的威胁:“降魔的利剑现在已经出鞘,正将发挥它的神威。”正是在日军上层的纵容下,日军所到之处,每天都有大量烧杀抢掠的事件发生。
1937年11月13日,日军向常熟县城进犯.其先头部队沿途烧杀抢掠。仅吴市一带,被日军杀害的百姓就有571人,被奸污的妇女达374人。11月23日,进犯无锡东亭的日军杀害村民1821人,强奸妇女504人。D 1937年12月初,在日军准备进攻南京的前夕,日华中方面军第10军司令柳川平助发出了“山川草木都是敌人”的指令,上海派遣军也发出了“一概都杀”的命令。1937年12月1日,裕仁天皇下达了“攻击敌国首都南京”的“敕令”。日军近8个师团约20万人,在海军和空军的配合下,分6路围攻南京。12月8日,日军兵临城下,但遭到12万中国守军的英勇抵抗。恼羞成怒的松井石根在给南京军民的《劝降书》中再次发出恐吓威胁:“日本军对负隅顽抗的人将格杀勿论.....贵军如果继续抵抗的话,南京将无法免于战火,千年的文化精髓将会毁于一且, 十年的苦心经营也将化为鸟有。”中国军队并没有因日军的威胁而停止抵抗。但终因实力悬殊,12日下午4时左右,中国守军被迫突围撤退。日军于14日晨9时许始由中华门及中山门市区.未遭到实在的抵抗就占领了南京城,随即开始对南京进行血腥的“膺惩”。所谓“膺惩”,正如战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所指出的那样:“对都市或村镇居民实行屠杀以为报复,这就是日方所谓的‘膺惩’行为。
这些行为在中日战争中一直未停止,其中最坏的例证就是1937年12月对南京居民的大屠杀。”大规模的屠杀一直持续到次年3月,又以日军占领后最初6个星期内屠杀为严重。攻入南京城内的日军首先对公然抵抗、拒不投降的中国守城官兵举起了屠刀,实施疯狂的报复,而这些士兵已在12日下午5时左右,当南京卫成司令长官唐生智下令撤退后就放下了武器,有的甚至脱下军装换上了老百姓的服装,他们名副其实成为战败后不得不投降的俘虏。按照国际法,对于放下武器的俘虏应该保证其生命安全。但日军公然置国际法于不顾,从最高司令到下级军官都层层下达了杀俘令。日本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亲口命令对战俘“纪律肃正”,即屠杀。天皇的叔叔、继松井石根之后担任上海派遣军司令官的朝香宫鸠彦亲王在南京外围战地,曾签署盖章,发出一连串标有“机密,阅后销毁”字样的命令,内容十分简单:“杀掉全部俘虏。”随后各军团、师团、旅团、联队都下达了屠杀俘虏的命令。于是,日军“各师团按照预先指示的攻击要领,各以步兵一个联队为基干部队,人城扫荡了城内”。所谓“扫荡”,即追击、屠杀俘虏。在长江边上,日军追击上了约10万走投无路的中国官兵和大批难民,随即举起了血腥的屠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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