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少年网约15岁少女 因意志以外原因强奸未遂被判刑
近日,安徽淮南市潘集区人民法院不公开审理了一起强奸案。余某(18岁)于2019年3月通过网络聊天软件结识了苏某(15岁),两人约定在第二天见面。没想到在相见后,余某以诱骗的方式将苏某带到某宾馆内的一个房间,欲强行与苏某发生性关系,苏某明确表示拒绝。但余某依然强行实施犯罪,不过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强奸未遂。后苏某报警,余某被抓捕归案。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余某的罪行已构成强奸罪(未遂),鉴于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积极赔偿受害人,取得受害人的谅解,依法判处余某有期徒刑十个月。
此案件最引人关注的是无论是罪犯还是受害人都年纪较小,令人深思。案发时,余某刚刚年满18岁,本是正在读书的年纪,是什么让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竟然为满足私欲伤害无辜的女孩,想必家庭和学校教育的缺失,不良信息的荼毒都是主要的原因,更值得警惕的是犯罪年轻化的问题已经不得不让我们倍加重视。
2019年6月公安部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净网2019”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当前网约暴力人员呈年轻化趋势,女性成为主要作案对象。犯罪人员年轻化趋势的主要原因是一些心智不成熟,易冲动的年轻人受不良信息的影响,滋生犯罪念头。特别是一部分青少年因为各种原因,过早地被推向了社会,却较难以在社会立足,因而走向歧路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女生在进行网络交友过程中,更要提高警惕。此案中,受害人苏某仅在一天的网聊中就约定了和网友见面,把自己置于危险的境地,这是不应该的。从现实来看,因为网聊见网友而深陷痛苦的案例不在少数,网络交友因其特殊性应格外提高警惕。对未成年少女来说,家庭和学校更应该加强安全教育,提升其自我保护的意识。
最后笔者想说的是,加强对青少年的性教育刻不容缓。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依旧讳莫如深,无论是家庭还是学校都没有将其纳入系统的学习中,由此导致一部分青少年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甚至走向犯罪的深渊。愿这样的悲剧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