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摔倒了 我们为什么不敢去扶?
大家有没有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街上遇到老人摔倒,有人匆匆而过,视若无睹;有人想扶不敢,欲走不忍;有人远远看着,就是不扶……
是人们都变麻木了吗?
难道鲁迅笔下的“看客”们又回来了?
我认为这些都不是,主要原因是国人“不敢扶”。
因为你不知道你将要扶起的是一个怎样的老人。老人如果明事理倒还好,如果老人反咬一口,说就是你把他撞倒的,而你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清白,那可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不仅要赔偿巨额医药费,而且还要承担撞人的责任。
“好人”不是随便就能做的,做“好人”的成本太高。
因为你不能保证每次都遇到明理的老人,每次都有目击证人,每次都正好位于监控设备之内……只要有一次失误,就会让你赔得倾家荡产。
笔者认为,导致大家“不敢扶”的原因主要是,对于有些受害者的恶意诬陷,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而且案件发生过程不一定刚好位于监控设备之内,调查取证难,警方在处理案情的时候通常只是对恶意诬陷者进行批评教育,没有进行必要的追责。
因为个别摔倒老人尝到了讹人的“甜头”,一旦成功就可获得巨额赔偿,所以由此还催生出了中国老年群体最为畸形的产业——碰瓷业。社会风气由此被败坏。
你想扶起摔倒老人吗?先把钱包装满再说。
笔者仔细梳理起来,让大家不再敢扶起摔倒老人的是这件事:
1、老人摔倒扶起反被讹——南京彭宇案
2006年11月20日早晨,一位老太在南京一公交站台等公交车,人来人往中,老太被撞倒摔成了骨折,鉴定后构成8级伤残。
而扶老人的小伙彭宇,则被老太指认为撞人者,老太告到法院索赔13万多元。
而在一审中,法官依据推理判彭宇败诉,赔付受害人损失的40%,共45876.6元,同时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更让此事带来了巨大而深远的负面影响。
随后,全国各地这样的案件就多了起来。
例如:2013年12月31日,广东河源,46岁街坊吴大哥扶起了一位摔倒在路边的老人,并送去医院,但老人却指证,就是这个人开摩托车撞伤自己。吴大哥被老人和家属讹上,要求赔偿几十万元。
双方争执不下,几天后,吴大哥一气之下选择投塘自杀,以证清白,而事后,警方技术鉴定确认,他的摩托车没有发生过碰撞的痕迹。
老人事后也证实是自己没钱看病才说谎。但是吴大哥却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除了良心受到谴责外,老人并没有承担什么责任。
网上曾发起过这项调查,在13.9万人回答中,55.6%的人选择直接走开,23.4%的人选择留下证据或找到证人后再扶,12.6%的人选择拨打110并等待,仅有5.4%的人选择毫不犹豫主动扶起来。
因为对救人者来说,赢了就只是平安无事,而输了的就会巨额损失直至倾家荡产,而对讹人者来说,赢了就是发家致富,输了就是平安无事。
它让更多的人觉得“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其实,并不是这个社会太冷漠,也不是人们不想做好事,大部分人内心是纠结的,不扶,对不起自己的良心,扶了,也许会更寒心。
很多时候并不是不想扶、不愿扶,而是被讹的风险太大,所以宁愿选择冷漠。
所以,不要埋怨路人的冷漠,不是他们不想扶,是真的不敢扶。
有人可能会说,现在都有智能手机了,我在扶起老人之前先拍照取证,再说,警察也会秉公办案的,一定能调查清楚的。理论上貌似这样做没事。可是真遇到个别摔倒老人或者老人家属的恶意诬陷,你确定你能证明清楚吗?你得花费精力进行辩解,警方调查询问起码你得小半天时间耽误……你耽误了上班,耽误了开会,或者耽误了买菜做饭,而诬陷者并没有被追究什么责任,你还有心情去扶起下一个摔倒老人吗?
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要大家看到老人摔倒都不去扶。事实上遇到老人摔倒我们仍然会去扶,尽管有时候真的会被诬陷。我只是希望我们的正义之举能够得到社会的肯定,恶意诬陷者得到应有的惩罚,社会风气得以良好发展。
笔者认为,我国相关法律部门要尽快制定明确的法律法规,讹人诬陷者必须承担责任。只有给讹人者足够的惩罚,才能维护社会正义。
老人摔倒
什么时候遇到老人摔倒了,我们不再有后顾之忧,可以放心地去扶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