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跳进酒店大厅 高声扰民引不满 大妈:不就几天 至于嘛!
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都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随着而来的是对自己身体的在乎。这是一个很正常的过程。相信大家在学校运动场上都会看到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标语。曾经,我国积贫积弱,被我们的小邻国称为“东亚病夫”,建国以后,毛主席曾题字“发展人民运动,增强人民体质”,倡导国人要加强运动,增强体质。
可是在城市里面,近几年兴起的广场舞作为女性朋友们最喜欢的一种运动,现在在全国各地,只要是天气允许,每当到了傍晚,广场舞便会在各地开跳,更有甚者把广场舞带到了国外,俨然是成为了一项中国特色。但是,最近在南京某地,就发生了一件与广场舞大妈有关的奇葩事。
在前不久的27号晚上七点半左右右,十几位阿姨陆续走进了南京一家酒店的大厅。她们既不是酒店的工作人员,也不是酒店的住户,每人都带着音响之类的工具。大家都不知道他们要干什么。大约十分钟后,她们竟然在酒店大厅里面跳起了广场舞。
而她们的这一行为真是惊呆了酒店的工作人员。为了维护酒店的正常经营秩序,工作人员说道:“你们不能在这里跳舞,会影响到酒店住户的休息的。”可是,跳得正兴的阿姨们说道:“是政府让我们全民健身的。”
工作人员说,你们健身也不能到我们这儿来健身的呀,这让我们这儿还怎么做生意。阿姨们说,我们这不是隔壁邻居嘛,就借用你们这儿的场所用一下而已。我们只用一个小时,外面的雾霾太重了,我们只能到室内来锻炼。
工作人员说,就算是借用也要提前和我们这边说好。你们也可以到社区或者通过物业进行沟通,选择其他的锻炼场所。阿姨们说,就用你们几天的时间,至于这样子吗,不要那么紧张兮兮的。
工作人员无奈之下选择报警。面对民警的询问,她们表现得理直气壮,仍然是只顾自己开心的跳着舞。随后,经过警察的沟通协调,酒店方最终答应当天可以给阿姨们行个方便,阿姨们跳了40分钟后才陆续的收拾东西回家去了。
生命在于运动,饭后运动本来是必要的,也是值得提倡耽误。更何况,生命的延续也在于运动,因此多运动无可厚非。但是,运动的场合也要选对。跳广场舞本身就存在一定程度上的扰民的情况,但是由于爱好者众多,它也就得以生存。在公共的公园等地跳舞,相信持支持态度的也是大有人在,但是跑到人家的经营场所去跳舞,那就不行了。经营场所是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地方,而且人家住户花钱了,也就有享受的权利,而私自去跳广场舞就已经侵犯了别人休息的权利。小编还是要和大家说,运动可提倡,地点要选对;不损人利己,人人均开心。
文章素材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