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条件不起诉帮教 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这学期我就要去公司实习锻炼了,我会好好工作的,谢谢检察官给我这个机会”眼前的这个阳光少年高兴地说道。
这个阳光少年就是小周。小周是本院办理的一起故意伤害案的涉罪未成年人。若不是办理该案,我们很难将眼前的这个少年和犯罪这个词挂钩。小周是中专学校的学生,因琐事与舍友发生矛盾引发争执,造成舍友轻伤二级的伤害后果。考虑到小周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就学情况,8月13日,经本院检委会决定对小周作出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为7个月。目前,小周被送入本院在学校设立的观护帮教基地进行帮教考察,并继续完成他的学业。
正值开学,小周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成了未检检察官的牵挂。检察官和帮教的校方老师电话联系了解小周的新学期学习情况,并督促帮教老师要加强对小周的教育矫治。针对小周与父母的亲子关系问题,检察官开展了亲职教育,引导家长要关注孩子的思想动态,在考验期内配合检察机关加强对小周的管教。随后,未检检察官带领小周到本院在南平市农业学校设立的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检察官针对小周的犯罪原因、犯罪情节、犯罪结果,围绕预防犯罪和远离伤害主题,结合办案中的真实案例,深入浅出对小周进行了“一对一”的法治教育,作为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在平和的交流中,拉近了检察官和这位少年心与心的距离。在结束之时,小周表示会牢记这场特殊的“开学第一课”,牢记法律和道德的底线,做个遵纪守法、奉献社会的好少年。
近年来,本院未检办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办案原则,在学校和企业设立了3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和挽救,促使他们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改过自新。下一步,未检办将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的司法保护,落实好未成年人特殊检察制度,守望成长,护航青春。
【来源:建阳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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