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绿色文明生活倡议活动
“孟夏草长,花开五月,万物竞茂,于斯为盛”。为了实行垃圾分类,保护绿水青山,节约资源能源,倡导文明健康、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在全院营造“绿色低碳理念深入人心,健康文明生活蔚然成风”的良好氛围,5月22日,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案管大厅组织开展了以“垃圾分类 低碳生活 绿色出行”为主题的倡议活动,全院干警参与了本次倡议活动。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军出席活动,活动由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马腾主持。
在活动上,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常军受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周光的委托,宣读了经院党组和检察长批准的《绿色文明生活倡议书》,发出了如下倡议:倡议全院干警学习、掌握、宣传低碳知识,提高低碳意识,树立低碳理念,倡导低碳生活;向身边人宣传低碳健康出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带动更多人行动起来。让我们的家园多一丝绿色,多一片文明,多一些健康。倡议全院干警出行时努力做到能步行不骑车、能骑车不坐车、能坐车不开车,少开私家车;不使用一次性用品、不购买过度包装商品;自觉遏制扬尘,不燃放烟花炮竹;垃圾分类投放,不私自焚烧垃圾、秸秆、杂物;抵制、举报污染环境行为;合理控制室内温度,运用各种技术手段和生活窍门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用气;戒烟健身科学抗霾;倡导居家和办公少开空调,“低碳办公”节省每一张纸,保护每一片绿。倡议全院干警自觉参加院里实行的“垃圾分类、绿色低碳”活动,严格按照《榆林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机关里自觉将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类,分类投放,杜绝混淆,相互监督,众志成城。常军副检察长勉励干警自觉自愿坚持绿色文明生活方式,让米脂因生态而美好,城市因绿色而时尚,生命因运动而健康;“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使我们的家乡环境更优美、出行更便捷、生活更幸福!”
在活动中,办公室主任马腾宣读了《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从各个方面实现对院内生活垃圾实行分类管理,并就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需要各部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主动承担职责,统筹部署,并根据本部门实际,建立责任分工,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责任分解到人,实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二是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三是严格考评,确保实效。办公室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不定期对各部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点评。
全院干警纷纷在《绿色文明生活倡议书》上签上自己的名字,积极响应倡导,为践行绿色文明新风尚添砖加瓦。干警们一致表示,一定会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环境保护和垃圾分类方面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院党组的要求,身体力行,坚持不懈,严格践行低碳、绿色、文明生活,并时刻向身边人宣传此生活理念,带动更多的人行动起来,为我院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全县的环境保护尽心尽力。
(部分检察干警在倡议活动结束后合影留念)
文:万瑞娟
编辑:蒋奇 李春宝
总编辑: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