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学法 知法 守法 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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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12月4日是什么日子吗?额……不就是星期二嘛?
不只,记住啦,12月4日是我国的第18个“法制宣传日”!也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
法制宣传日何时开始?关于这个日子的由来,还得追溯到1982年,我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在第五届全国人民大表大会的第五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并于同年的12月4日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进行了公布施行。为了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在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中确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即12月4日,作为每年一次的全国法制宣传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
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及国家宪法日,全国各地都在通过各种宣传活动,开展系列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弘扬法治精神,让人们感受宪法内涵和权威,传播法律知识,扩大宪法实施的群众基础,增强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促进社会和谐。你感受到了吗?
法律和你我的生活其实息息相关,这些与你相关的法律知识要知道!↓↓生活有法
1、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家采用网络、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2、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卖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退货,或要求经营者更换、修理,卖家应承担运费。
家庭有法
《食品卫生法》、《民法通则》、《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法》;
出行有法
1、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醉酒驾车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教育有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学校的举办者不得设立实施义务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学校可以建立创新创业档案,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学生参加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等活动,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
《义务教育法》
工作有法
1、根据《劳动合同法》,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2、根据《劳动法》,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2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物权法》、《公司法》、《合同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
网络有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和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
2、根据《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跟帖评论服务提供者应当对注册用户进行真实身份信息认证,不得向未认证真实身份信息的用户提供跟帖评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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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衣食住行,家长里短,法律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有体现。
而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通过法律保护你我。
我相信,生活因为有法而变得规范,世界因为有法而变得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