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期间政府调控补贴肉销售的通知
2020-12-30 21:35:01
喜迎国庆
广大居民:
为稳定“国庆节”期间市场牛羊肉和鲜猪肉价格,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价格调控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2〕39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对“国庆节”期间市场销售的牛羊肉和鲜猪肉实行临时价格调控措施。
自2020年9月29日至10月8日在贺兰县瑞合超市(富兴南街与银河路交叉口永泰商业广场负一层)、宁夏聚佰家商贸有限公司(贺兰县安鑫花园东门对面)、贺兰县新百生活超市(居安街西路与欣兰街交叉口)、贺兰县德胜百鲜园生活超市(大连路和花园街交叉处派胜金溪里一期S-5幢101号房)实施牛羊肉和鲜猪肉定点价格调控限量销售政策,销售点销售的牛羊肉和鲜猪肉在低于市场价格5%的基础上再降价6元/公斤,每人每样限购5公斤,欢迎广大居民到销售点选购。
特此通知。
贺兰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9月25日
编辑:丁晓冉
责编:丁晓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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