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的三月 那年的“学雷锋 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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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当时在聊城实验小学读小学。学校每年的三月,都会组织学生们以小组为单位分头去学雷锋,做好事。可以说,在那个年代,学雷锋做好事,在各行业,各年龄段,都蔚然成风。
有一天,轮到我们小组学雷锋,做好事了。我和鞠小明、王延猛、赵伟等同学犯了愁。做什么好事呢?打扫卫生?大部分上眼的地方都被各式“小红旗”抢走了;扶老大娘、盲人过街?小城里实在找不出几个大娘和盲人,并且人太多,不象扶人,倒象抢劫。让座?小屁孩连车票都买不起,哪上得了车。怎么办呢?关键时刻,我想了个主意,去公安处给警察叔叔擦车!因为我家就在公安处院内住,院子里有很多警车、三轮摩托车!这多政治正确,无尚光荣!
说走就走,我们打着小红旗浩浩荡荡向公安大院进发。刚到门口,就被看门老大爷拦住了。一帮小屁孩竟敢私闯公安大院!无法无天了。我赶忙从队伍中跳出来,向大爷解释(当然,我们是熟悉的):我们是少先队员,要学雷锋做好事,看看吧,我们是打着红旗的,不是乱来,我们要帮警察叔叔擦车,如此等等,总算好说歹说,把我们放了进去。
我们一众小孩分头拿着抹布、水桶,开始在棚子下面的三轮摩托车那忙活,因为那里有个自来水池,干起来方便。小孩子干活,与其说是做好事,不如说是做游戏,自是你追我赶,嬉戏打闹一番。
我们玩得正欢时,突然迎面走过来一群大人和警察,我一看,不得了,站在前面的是最大的头儿—刘专员(行署副专员兼公安处长),顿时吓得没了动静,同学们也刹时安静下来,赶忙低头拿起抹布起劲“作秀”。一位警察叔叔向刘专员说明了情况后,刘专员没了以往的严肃,竖起大拇指,笑着夸奖了我们一番。一颗颗紧张的小心脏,终于松驰下来。
大人们离开后 ,我们活干的也差不多了。我就领着同学参观了一下公安院子。公安处办公楼的东侧,有一个小院,种了很多梧桐树。我想起,以前有个武警教我练拳,经常击打树,如果拳头够硬,会把梧桐树皮打破,打出很多水。把这条经验告诉小伙伴们后,我们就开始乒乒乓乓地打起树来,有的叫疼连天,有的沾沾自喜,后果是,把树打得皮开肉绽,不象样子。
我还告诉大家,砖地下面会有蚯蚓。于是我们又开始了新的“破坏”,掀砖,捉蚯蚓,打闹,好不痛快 总之,我们的这次学雷锋,做好事,好事没做多少,坏事却做了不少。但是,重要的是,我们完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还玩得挺开心。
意外的事情还在后面。没过几天,教导主任和班主任找了我们,再次对我们提出表扬!为什么呢?因为地区公安处寄来一封盖了公章的表扬信!信中对我们大加赞赏,并特别提出,我们的行为受到了行署副专员兼公安处长刘士谔专员的点名表扬!
那些日子,我们真是得意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