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 10月1日起停止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转入登记业务!
2021-01-01 00:45:01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根据《荆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关于印发荆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结账任务清单的通知》,落实“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深度清理”目标任务,确保全面完成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借鉴外省市做法经验,自10月份起停止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转入登记业务。
1.自2020年10月1日起,在荆州市范围内,停止办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外埠转入登记业务。各公安交管部门要从源头上严格把关,杜绝高污染排放机动车上路行驶,加快推进淘汰老旧机动车。
2.严格在用车排放检验标准。配合环保部门,严格规范对在用车尾气排放检验,将机动车尾气检测作为安全技术检验前置条件,凡尾气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报告。
3.鼓励、引导国三及以下老旧机动车提前报废更新,优化便民服务措施,采取提前告知、简化流程、开辟绿色通道等措施,方便车主办理老旧车报废手续。
江陵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9月28日
【来源:江陵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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