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韩非子被誉为法家通才 一篇文章解释清楚 码住留评论啦!
2021-01-01 06:00:01
法、术、势
这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术语。法家主张法治,就是依法治国。他们认为“法”应该 是成文的、公开的,是赏罚的唯一依据。“术”是以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政治权术。“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
法家学派中对于三者各有倒重,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主张抱法处势而用术,三者是互相联系的整体。韩非强调权势是推行法治的前提,他认为权势是“胜众之资”、“人主之爪牙”,君主只有牢牢掌*权势才能推行法治;君主如果失去了权势,就 像鱼脱离了水不能存活。韩非认为术是不能写出来、也不能说出来的内心计谋,不能让别 人知道,连最亲近的人也不能让知道。君主要让群臣依法办事,又要暗中使用计谋驾驭群 臣,必须两者并用。他主张法和术都是帝王的工具,就像人要穿衣、吃饭,二者缺一不可。 他曾提出众端参现、必罚明成、信赏尽能、一听责下、疑诏说使、挟知而问、倒言反事等“七术”,其中故意装糊涂,说错话,做错事,以探测臣下的倒言反事最具有权术特色。对于法, 韩非强调立法要适时、穂定、统一,执法要贯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的原则,维护法律的严肃和公正。
韩非的法治观念,限制贵族特权,维护中央集权,顺应了中国走向統一的历史趋势,但它崇尚权术、权势,倡导君主专制,无论在当时或后世都产生了极大的消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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