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音」辩证地看“细节决定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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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上有个说法,叫“细节决定成败”。有的人认为,虽然细节都是一些具体的、繁琐的,甚至是鸡毛蒜皮的事情,但是无论大事还是小事,做好工作必做好这些细节性的工作。特别是在工作的执行环节上,只有在细节上精益求精,才能不折不扣地完成,高效的执行能力才能得以实现。因此,在工作中不但不能对细节掉以轻心,还要将细节置于极其关键的位置,甚至是决定成败的位置。
做工作注重细节,这是理所当然的。但是,细节并不代表一切,如果我们在工作中只片面地追求细节,不看情况,不加区分、不分条件地把细节看成是决定一切的因素,那就容易落入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错误思维模式中。特别对于领导干部而言,如果把大部分时间精力都放在细节上,那么谁来关注战略性、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谁来把方向、抓大事、谋全局?如果犯了全局性、方向性错误,那么在细节的工作上,即便是精益求精,也只会是越做越错、越错越多。
细节并不孤立存在
细节受一般性、普遍性的规律所支配。每一个细节都有区别于其他细节的特殊性质,这是事物的个性。但是普遍的、大量的、差异性的细节背后有着共同的、一般性的规律。
大部分时候,细节是问题的表象,或者无关的干扰信息,问题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不会自动摆在我们面前。如果只关注细节,那我们在解决问题的时候,必然被细节牵着走,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在没完没了的细节中陷入工作上的被动。
因此,要全面系统地解决问题,就必须探求大量细节背后的“大道理”,找到那些表面细节背后的共同规律,从深处的本质问题出发制定对策,向症结开刀,这样才能真正解决工作中的问题。
细节受全局的支配,认识全局才能更好地认识细节。有的同志认为,讲战略、抓大事、谋全局是大领导的事,是高层的事,作为某一部门和地方,应当是抓具体工作、抓落实、抓细节。可是对于同一局部问题,同一细节,不同的人会有不同的认识角度,从而产生不同的认识结果,由此导致抓细节会产生不同的效果,其最终表现在执行力上的差异。
同样的具体工作,为什么有的领导干部抓得好,有的领导干部抓得不好?抓不好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的人就细节论细节,从细节本身来认识细节,把某一个或者几个细节片面地孤立起来。这样的工作思路,完成基本任务,处理日常的工作,也许是可以的。但是要体现出工作水平,体现出抓细节的效率和效果,就必须从全局出发来认识细节,在结构和功能上找准细节在全局中的定位,然后产生积极正确的工作思路。
毛泽东说:“只有了解大局的人,才能合理而恰当地安置小东西。即使当个排长,也应该有全局的图画,也才有大的发展。”这包含两个层次的意思。
一是应把细节性的工作,放置于更高更大的背景中,进行思考和判断,而不仅仅是在细节本身的范围和局部进行判断。二是对于自身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应进行通盘思考,以全局性的思维来思考细节性的工作,以全局性的规律和原则来指导工作抓细抓实。
细节还受到事物发展总体趋势和方向的支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发展是波浪式前进和螺旋式上升的。发展过程中的波浪和螺旋是发展中的细节,而前进和上升便是发展的总趋势。在工作中有高潮、有低潮,有前进、有后退,有成功、有失败,有些细节存在的条件是快速变化,甚至是转瞬即逝的,因此要把握住每一个细节是十分困难的。
而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和方向,是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来把握事物总的变化规律,因而其具有内在的稳定性和规律性。虽然局部和细节由于其复杂变化可能带有更多的偶然性,使人难以捉摸,但这些细小变化背后的发展总趋势却具有一定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人们是可能把握到的。
从全局出发抓细节
细节的取舍需以全局标准进行判断。工作中的资源是有限的,在有限资源的约束条件下,领导干部需要对各方面的细节工作进行取舍,因而并不是所有的细节一直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中。而且有的工作本身就是对于细节的取舍,有的时候一大部分细节最终会被舍弃,就更谈不上决定成败了。
哪些细节要取,哪些细节要舍?这个判断标准必须是全局性的标准。毛泽东说,如果某项意见从局部的情形来看是可行的,而从全局的情形来看是不可行的,就应以局部服从全局,反之也是一样。
在以全局性的判断标准进行取舍的过程中,必然会对一部分人或部门、地方的利益产生影响。这些利益得失,对于个人或部门、地方来说,有可能事关重大,但是对于全局而言,却只可能是细节。中央反复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有大局意识,就是强调一旦发生这种情形,需要从全局的角度来看待这些局部的得失。
同时,判断细节的轻重缓急也要从全局出发。《道德经》中说:“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这里的“细”所强调的是做工作不能泛泛而谈,无从落实;也不能粗枝大叶,丢三落四。但是,细节之多,形形色色、纷繁复杂,不可胜数;细节之细,细中有细,不可穷尽。“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家国为?”但是“治室”从哪个细节开始,哪个先、哪个后,哪个投入资源时间多、哪个投入少,这都需要从全局上作一个大概的考虑。
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一文中指出:“在任何一个地区内,不能同时有许多中心工作,在一定时间内只能有一个中心工作,辅以别的第二位、第三位的工作。”
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抓工作的时候要抓住关键的细节,而不是抓住每一个细节,也只有关键细节对于工作的全局才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在工作中难免出现错误,特别是一些细节性的错误往往是不可避免的,但如果我们在一两个关键性的细节上出现了错误,就有可能导致“一着不慎,满盘皆输”。这种错误往往会是颠覆性错误,无论如何也要避免。因此,如果非要说细节决定成败,那便要在前面加上一个限定条件,即战略性的、全局性的细节决定成败。
抓关键细节并不是不要其他的细节。习近平总书记在谈治国理政的方法时说,有的时候要抓大放小、以大兼小,有的时候又要以小带大、小中见大。
这一方面是要求领导干部能够识别出工作中的关键细节,通过深入细致的分析寻找到工作的突破口、工作重点及薄弱环节,通过抓关键细节来带动全局性的工作。
另一方面是要求领导干部在细节与细节、细节与全局之间建立联系,在理清各种细节轻重缓急的基础上,把握好各个细节、各个局部之间的关系,在把握和处理这些关系的过程中找准各种细节之间的平衡点,找出各种局部之间矛盾关系的解决路径,实现综合平衡,统筹兼顾。
统筹兼顾并不可能通过领导干部事事亲力亲为来实现,而是要通过建立高效的领导体系和权责明确、分工合作的组织体制来实现。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工作方法六十条》就将党委会工作制度概括为“大权独揽,小权分散。党委决定,各方去办。办也有决,不离原则。工作检查,党委有责”。虽是短短四句话,却清晰准确地说明了党的领导原则和工作原则。
领导干部的时间精力都十分有限,工作不可能面面俱到,但也不能够顾此失彼,使工作缺少全面性和系统性。因此,领导干部必须用好领导班子和工作队伍,定好工作原则,集体完成任务。
邓小平说:“我的抓法就是抓头头,抓方针。”抓住了这两条,就抓住了领导工作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