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乱停乱放 实名曝光 看看有没有你城市不文明行为“随手拍”
为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全市将持续开展“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自己发现的不文明行为及时曝光,让我们一起携手并肩共建文明新腾冲。
镜头一:乱停乱放
【车 牌】:云MEV636
【车主姓名】:董助书
【地 点】:瑷珲公园
【车 牌】:云M.J6139
【车主姓名】:何国祥
【地 点】:瑷珲公园
【车 牌】:云MU2740
【车主姓名】:林茂琳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云MAH530
【车主姓名】:周景强
【地 点】:植物园
【车 牌】:云MER535
【车主姓名】:曹明娟
【地 点】:翡翠路
【车 牌】:云M28L16
【车主姓名】:李成亮
【地 点】:华严路
【车 牌】:云MU7595
【车主姓名】:饶大永
【地 点】:凤南农贸市场门口
【车 牌】:云MY7828
【车主姓名】:钏助国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云F8872
【车主姓名】:云南健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赣EKU510
【车主姓名】:王冰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云MFN355
【车主姓名】:冯凤良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云MC2621
【车主姓名】:陈以金
【地 点】:腾越路
【车 牌】:云MFY928
【车主姓名】:杨飞
【地 点】:翡翠路
【车 牌】:云MXX659
【车主姓名】:赵克爽
【地 点】:翡翠路
镜头二:采摘果实
(董官路)
(董官路)
(董官路)
(东湖)
树木欣欣,花开正盛。景观花、行道树……缤纷的色彩将腾冲装扮得更加美丽。可是,却总有一些居民为了采摘花果,任意折断树枝、践踏草坪,这些不文明行为让花草树木“很受伤”。
不文明采摘行为,如何处罚呢?
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二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花草树木和绿化设施,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此呼吁,请各位居民广而告之,做到真正的爱护花草树木,维护腾冲的每一处风景、每一处环境!
镜头三:践踏草坪
夏天的腾冲到处生机盎然,绿油油的草坪让人看着就是很舒服。可有的人就是不自觉直接去踩踏、躺卧在草上,这样的行为一个是会破坏绿色,一个是不雅的行为实在是让人不齿。提起躺卧、践踏草坪,很多人都不以为然,觉得种出草让人爬爬好像没有错,但是我需要提醒一下各位:这样的行为是要受到处罚的。
镜头四:违法钓鱼
腾冲创文已经成功了三年,今年是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复检之年,我们虽然取得了“全国文明城市”的称号,可我们还是有这样那样的行为与这个称号格格不入。为了这个称号,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不要让自己的行为为这个城市抹黑,文明腾冲人约束自己吧!!!
文明提示
爱护文明 从我做起
每个人从自己身边的小事做起
来源:腾冲新闻网
文明办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