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脂检察公益诉讼:60亩土地得到复垦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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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总量多、人均占有量少、优质耕地少、耕地后备资源少,是我国土地资源的基本国情。为了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我国把“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作为一项基本国策。
整改前 废弃砖窑遗弃状况
整改后 废弃砖窑已被拆除清理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土地保护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促进米脂县域治理体系建设。陕西省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开展了土地资源利用专项监督活动。2020年4月,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专项监督检查中发现,米脂县银州镇班家沟村榆林沟水库南侧的废弃砖厂土地未进行复垦保护,破坏了土地资源,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2020年5月12日,针对上述废弃砖厂土地未复垦保护问题,米脂县人民检察院进行了立案调查。经依法调查查明,班家沟村榆林沟水库南侧的废弃砖厂原为米脂县班家沟第三机砖厂,该厂于2017年6月停产关闭,一直未对土地进行复垦保护,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土地资源遭到破坏。
整改前 土地存在大量废弃砖块且土质遭到破坏
整改后 废弃砖块已被清理且土地已被复垦保护
针对以上问题,米脂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了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对班家沟村榆林沟水库南侧的废弃砖厂未进行土地复垦保护的情况进行调查并依法处理,加大执法力度,保护土地资源。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米脂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负责人查看现场,召开专题会议,及时协调当地村民委员会并成立工作组整改落实。经研究,结合实际情况将米脂县银州镇班家沟村榆林沟水库南侧的废弃砖厂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该土地进行复垦保护。
2020年9月下旬,米脂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在落实“检察建议回头看”活动中再次对班家沟村废弃砖厂的土地复垦情况进行了回访调查。调查查明,从2020年5月起,历时四个多月,该废弃砖厂土地已全部治理完成,60亩土地得到有效保护。
米脂县人民检察院在此提出倡议:积土成山,滴水成河,保护土地资源依赖于每一个人的行动。为了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明天的发展,为了造福子孙后代,让我们携起手来,同心协力,共同保护我们珍贵的土地。
编辑:蒋奇
责编:高宝祥
总编辑:姚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