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东南沿海战火频发 纵火习俗 消防严峻 朝廷如何预防火灾?
“俺城中把金鼓鸣,正是外合里应,教智伯才知水火无情”。水火无情,这个成语出自于元朝杨梓的《豫让吞炭》。元朝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而且也习惯了运用火器。所以,当时的火灾现象频繁,尤其是东南沿海一带,更是防不胜防。
《元史·五行志》中,记载的火灾共有八百余起,而未列入史料的更是不计其数。其中,东南地区的火灾发生率居高不下。尤其是杭州,“数百年浩瀚之地,亦因大火,日久凋敝”。
(一)、燎原烈火,百姓之祸
“杭州路大火,燎百家”;“杭州大火,燎三百家”;此外还有南方的宁波以及扬州等地,也是火灾频仍。元大都的皇宫中,亦不能幸免。
照常理而言,东南沿海,气候湿润,当不应发生火灾。而宫廷内院,防守严密,也是非常不该。着火的场所,主要集中于学堂书院还有寺庙、宫殿以及官府等地。那么,为何元朝火灾如此频繁?
1. 战火流离,肆意燎原
“是月,虚恨蛮犯嘉州忠镇砦。是岁,始定都于杭”。临安也就是现在的杭州,之前曾长期作为南宋的实际首都而存在。当时的元军,攻打杭州时曾经用过大量的火器,所以在当时杭州频繁发生火灾并不稀奇。只是当时杭州还未完全成为元朝领土,但在元朝的史书中却早已将其划入。
因为东南沿海地区,曾经长期在南宋的统治之下。崖山之后,很多人仍然有着深深的芥蒂。而且,当时高压的民族政策,压得很多人喘不过气。所以,有些人明面上无法与元朝抗衡所以,只能趁着官府不备而恶意纵火。
“夫毒,太阳之热气也,中人人毒,太阳火气,常为毒螫”。端午节有着除恶的习俗,当然这个恶并不是暴政或者恶人,而是虫害。但当时的汉人们,却给它赋予了一层更深的含义。在五月初五这日,就开始纵火以给元朝统治者打击。
所以,东南沿海一带的火灾,大都出现在端午节前后。可见,当地火灾频繁发生的原因,有一部分是人为刻意造成的。
2. 无心之失,不可抗力
“制衣农孙姓失火,接连数十里,火光一片”。因为古代的消防意识不到位,而且灭火设备也达不到,所以很多都是家中不小心着火,然后殃及他人。而且,元朝的军火库遍布全国各地,尤其是在东南沿海一带最多。
这些都是非常容易着火之物,况且当时的火铳威力很大。一旦发出,必然会引起熊熊烈火。此外,当时的丝质物品很多而且房屋也多是木质结构。失火以后,很难扑灭。就像杭州还有宁波这种大型城市,灭火工作最为困难。
杭州曾经连续两年大火,烧的整座城池都凋敝不堪。除了人为的因素以外,还有天灾。俗话说“人定胜天”,但是大自然的力量始终不是渺小的人类所能抗衡的。至正二十三年,夜晚天空突然雷电交加,而后大火自城东升起,烧毁了近一半的城池。
此外,还有温州也曾经因为地震而火光滔天。这些地方,本就是富庶之地。人口密集,自然管理上也会加大难度。所以,火灾的主要原因分为人为的和天灾。人为的也有故意的与无心的。因为当时的灭火设备和防火意识不过关,所以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二)、积极应对,别无他法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虽然东南沿海一带,都是所谓的“南人”。但也属于元朝的版图,统治者不会坐视不管。因为对于他们而言,多去世一个人,就代表少了一个奴隶;而多焚毁一间屋舍,就代表自己的政绩减了一分。更何况,有人因为火灾流离失所以后,就会成为潜在的社会不安分因素。
1. 自上而下,形成制度
“行至淮东,闻杭城大火烧民庐几尽,仰天挥涕曰:“杭,浙省所治,吾被命出镇,而火如此,是我不德累杭人也”。当时别儿怯不花被出任江浙一带最高官员,到了淮东时,就传来了杭州大火的讯息。他仰天长叹,快马加鞭,即刻赴任。
因为频繁发生的火灾,使得统治阶层非常震惊。而且,也实行了责任到人制。若是谁的辖区,发生重大火灾,必定会受到严惩。丢官弃爵不说,还有可能会获罪入狱。路、府、州、县,四级联动,而且在乡里间也有乡绅负责,监察火灾情况。
“孰云可扑灭,况非燎于原。钱塘辐辏地,居处层楼巅。版墙不隔尺,万家手可传。一遭回禄灾,乐岁如凶年。”朱德润的这首诗,详细的记录了元朝发生火灾的情景以及人们的应急处置反应。
每个基层地方,都有寻官。他们再发生火灾时,就会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带领百姓进行救援活动。
2. 赈济有方,以备有常
“帝闻之泣下,丞命百官救护”。每当发生重大火灾时候,皇帝往往都会先惩罚自己。严重的,还会颁布“罪己诏”,以向天下昭示。而后文武百官,开始检讨自己的责任。当然,这些都是表面工夫,元朝对于受火灾的民众是有补助的。
御史台就是总览全局的消防管理机构,它所辖的肃政廉访司,是专门负责审查百官对于火灾受灾情况以及各种补助情况的落实。如果出现任何纰漏,主管的官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罚。所以,在史料中关于受灾情况的记载才会如此详细。
作为一方的父母官,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不希望自己的辖区内频繁发生火灾。为了更好的稳定人心,元朝在救火方面还是下足了工夫。而且,还规定若是地方火灾过盛,镇守的将士们不能坐观其变,而是要积极的投入到灭火的工作当中。
此外,更是严令禁止士兵趁着火灾出门抢掠。若是一旦有这种情况发生,就会直接处以极刑。为了能够及时的扑灭火灾,元朝统治者可谓是下足了工夫。但还是要防患于未然,他们不但制定了灭火的机制,在防火上面,也是颇下心思。
(三)、预防为主,不宜轻视
火灾发生以后,必然会对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损失。所以,尽管应急措施再到位,损失的东西也是难以补救的。所以,还是要在日常生活中注意用火安全。显然,常年发生的火灾使得元朝统治者清醒的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制定防火应急措施之余,他们也积极的筹备发生火灾以前的各种工作。
1. 有备无患,防患未然
“诸城郭人民,门之水瓮。积水常盈,常置”。元朝统治者,命令百姓们都必须准备好充足的水,而且是专水专用。若是发生火灾时,谁家没有就会因此入狱。并且,对于那些恶意纵火者,也是绝不姑息。
尤其是,在王公贵胄的庭院中防火的,严重者可株连九族。若是随便防火,不论是在官府还是百姓家中,都会以强盗论处。可能会面临流放或者入狱的惩罚。严刑峻法之下,肆意防火者少了很多,但是江南地区仍未断绝。
因为当时具有很深的民族矛盾,所谓的“南人”们只得将自己心中的怨愤以防火的形式释放出来。当然,这是非常不理智的举动。在元朝以前的各个朝代,夜间防火都是由更夫负责的。当然,这并不是他工作的全部。
元朝为了更好的处理火灾,设有专人巡察防火。并且,还制定了非常严厉的火禁制度。如果谁家到点了,还灯火未熄,就会被警告。第二日,也会被叫到官府中询问。可见,元朝是彻底被这些火灾整怕了。否则,也不会如此的大费周章。
2. 安抚人心,以免动乱
火灾发生以后,再去想的办法,都属于亡羊补牢。而在没有灾难发生在之前,要做的除了积极准备以外,还要想尽一切办法,将灾难的损失降到最小。很多的耐火材料,在此时应运而生。“火得木而生,得水而熄,得土而尽”。
所以,当时大力提倡用泥土做房屋,尽量的去代替木材。就像灶屋、蚕房还有牛屋以及储备粮食的仓库,都尽量不用木头。因为这些地方,非常容易发生火灾。而用土块制成,不利于火势的蔓延。而且,在大型城市中还会有专门的避火场所。
《马可波罗》中记载,杭州当时的石塔就是专门用来避火的。每当这个时候,就是人心涣散之际。趁火打劫者,不在少数。元朝对此也是制定了严格的禁止政策,如果谁要是趁乱想要劫掠财物,将会受到沉重的打击。
此外,对于灾民的抚恤工作相对而言也比较到位。因为东南沿海地区,曾经长期属于南宋。而自己作为一个外来人,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苦难。只有面面俱到,才能做到长治久安。
结语:
元朝东南沿海地区,之所以会成为火灾的重灾区就是因为很多人恶意纵火,当然也有无心之失,还有不可避免的天灾。为了应对,元朝制定了法律,同时也很注重赈灾工作。
参考文献:
《元史》